软件部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软件部门或组织内部软件相关活动(如开发、测试、维护等)的准则和规则的集合。它涵盖了软件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发、测试、部署、维护到终止的全过程,涉及人员管理、文档规范、评审机制、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通过实施软件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软件开发的效率和质量,降低软件项目的风险和成本,促进软件开发团队的协作和沟通,提高软件组织的整体效能。以下是有关于软件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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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不定期公布在公司内取得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保管、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应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情况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时,要求或者默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扩大使用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八)在单位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未经测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认可的计算机软件。
第八条各单位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软件部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ERP系统的正常运行,规范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输了录入准确、及时、规范,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初始化操作规范及规定
1.账册建立及设置:由财务部主管会计负责软件初始化帐套设置及财务科目的编制,保证帐套顺利启动。
2.操作员定义及授权: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建立分组增加操作人员,根据操作人员工作内容对其授权。非操作人员工作范围内数据,不得越权查看更改。敏感数据及财务人员的授权需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对其授权。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对使用本人帐号登录系统,并设置密码。系统管理员由专人负责,密码严禁泄露给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帐套内设置。
3.初始化数据及资料编制:初始化数据包括往来单位资料、仓库资料、货品资料、部门员工资料。
3.1往来单位资料包括,客户资料及供货商资料。客户资料由销售部负责编制,供货商资料由采购部负责编制,单位编码需按规定排序进行编制,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同一客户或供货商禁止出现两个账户。
3.2仓库资料由保管部负责编制,仓库操作员按需要进行授权,非授权人员禁止查看及审核仓库票据。工厂和总部库房分开管理,总部库由专人独立管理。库存上下限由保管部负责设置,可提供货品库存报警。
3.3货品资料分为原材料、五金备品、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五金备品由采购部按规定编码进行编制,半成品由生产部按规定编码进行编制,产成品由销售部按规定编码进行编制。货品资料的编制需按照规定编码程序进行编制,同一货品禁止出现两个资料,按品名、规格、类别分类进行编排。所有资料使用后需打印成册,分发使用部门,禁止随意更改资料内容。初始化库存数量由保管部进行填写。
3.4部门员工资料由人事部负责编制,并根据公司人员变动进行及时更改。
三.供应链管理的操作流程:
供应链管理分为采购系统、销售系统、仓库系统三大系统。采购系统由公司和工厂采购分别负责录入。
1.1.采购系统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开单、采购费用分摊、请购单五项单据。采购部根据采购需要按月编制采购计划,使用软件下达采购订单,货物到达后需填写采购开单生成出入库单给仓库做入库单。如有采购费用(如运费),需填写采购费用分摊表,对费用进行分摊。采购部由采购经理负责将每日开出的采购开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采购开单,交财务部、保管部各一联。公司给工厂购买的物品,由公司开采购开单到工厂相应的库房,并通知保管部接收货物。
1.2采购系统提供如下报表,供采购部使用。采购计划汇总表、采购计划明细表、采购订单汇总表、采购订单明细表、采购开单汇总表、采购开单明细表、估计入库汇总表、估计入库明细表。
2.1销售系统包括销售计划、销售订单、销售开单三项主要功能。销售部按月制定销售计划,形成报表。合同签订后,由销售部负责将开销售订单,生成主生产计划到工厂生产部进行生产。销售订单由销售部经理负责审核,确保其准确性。生产完工后,销售部根据发货需要选择订单开出销售开单,生成出库单给保管部出库。销售订单与销售开单由销售部经理负责审核,确保其准确性。销售系统分为公司总部和工厂两部分,由两部门各自完成所属工作。
2.2销售系统提供如下报表,供销售部门使用。销售计划汇总表、销售计划明细表、销售订单汇总表、销售订单明细表、销售开单汇总表、销售开单明细表、委托代销汇总表、委托代销明细表。
3.1仓库系统包括出入库单、领料单、调拨单、盘点表等,保管部负责审核采购、销售、生产系统产生的出入库单,并根据出入库单对货物进行出入库。无出入库单,保管部拒绝办理然后货物的出入库。生产部下达加工单后,保管部负责审核领料单并生成出入库单。办理工厂原材料出库,无出库单仓库拒绝发料。每月末保管部负责填写盘点单,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3.2仓库系统提供如下报表,供保管部使用。账面库存汇总表、账面库存明细表、实际库存汇总表、实际库存明细表、仓库开单汇总表、仓库开单明细表、库存分类汇总表、库存报警明细表。
四.生产管理的操作流程
1.生产管理系统包括主生产计划单、MRP运算、加工单、验收单、成本计算单等功能,由于我公司产品多为非标产品,为了便于管理,提供严密的生产管理全过程控制,对生产流程做细化操作现安排如下:
1.1订单下达后,生产部根据订单分解半成品,做半成品资料并按计划数量生产半成品下达加工单。半成品加工单内填写所需原材料,审核后生产领料单到保管部,由保管部进行审核下发原料进行生产。工厂生产部原手工制作下料单正常使用。
1.2生产完工半成品后,生产部根据实际完工数量填写验收单,生成半成品入库单。通知保管部审核入库。
1.3半成品入库后,根据销售订单生产的主生产计划生产成品。成品加工单内填写所需半成品数量,成品加工单审核后由保管部进行半成品领料单的审核。生产部对成品验收单进行审核,保管部审核成品入库单整单完成生产。
1.4工厂模具的生产使用委托加工进行生产管理,可直接下达加工单生产成品。加工单内填写模具用料,经审核后生成领料单给保管部审核。验收合格后入库完成生产。
1.5工序管理由工序计划单、工序流程卡、开工记录、调度表、产品交接单五项组成。目前由于人员限制,工序管理暂不做录入,如有需要可安排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建议使用此功能,能使生产管理人员掌握生产进度等信息,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1.6生产系统提供如下报表,供生产部使用。主生产计划汇总表、主生产计划明细表、加工验收汇总表、加工单明细表、验收单汇总表、验收单明细表、材料领用汇总表、材料领用明细表。
五.财务系统(附软件分工及要求明细表)
1.出纳日记帐:公司出纳,工厂出纳,每天根据现金流水帐登记现金日记帐(帐出纳日记帐本可以用软件替),根据银行流水帐登记银行日记帐。出纳根据对会计制作的关于现金银行的凭证核对准确无误后,启动凭证出纳签字程序,每月末最后一天四点钟,由会计和出纳共同清点库存现金,填写软件内现金盘点单;出纳于每月5号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2.凭证录入:会计根据公司出纳报销凭证,先编制记帐凭证,出纳再付款给报销人,报销人并在报销凭证上签收,为了财务及进结帐,各销售公司的费用于每月25日邮寄到总部,由公司会计制作凭证,每月初2号前核对所有记帐凭证与明细帐,总帐。
3.凭证审核:每天审核记帐凭证。
4.结转:工厂会计,进销存期末成本结转凭证,财务模块结帐。
六.日常工作
1.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必须使用速达ERP系统进行操作,逐步取代原有手工工作模式。当日工作内容必须使用软件进行录入,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审核单据录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所有工作必须日清日结,如未完成对操作人员每日处罚5元。
2.订单下达后,各部门相互监督,出现错误及时通知上一流程更改。上一流程结束必须通知下一流程及时处理单据,如未通知耽误其他部门工作对责任人每次处罚5元。销售开单后,所有部门涉及该合同单据必须完成,如未完成对责任人每单处罚5元。
3.工厂现有手工制作出库单与软件生成的出库单一起使用,成品出库必须有上述两单,否则保管员不可发货。如有特殊情况,如边生产边发货的合同可由工厂生产部先开手工制作出库单,等整单完成后由销售部门补开出库单。
软件部管理制度3
1、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
2、应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的不良行为。
3、更新、购置软件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自唱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
6、资产管理部门去的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和发行的证书及文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并及时调整台账。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9、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正版软件执行技术保养规定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我国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局办公室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监管部门,应配合财务建立健全正版资产的明细帐卡。
二、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三、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四、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五、及时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
六、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码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七、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调办理相关处置方案。
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九、单位应当每年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
十、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软件部管理制度4
一、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收集、制作信息软件资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脱离服务于信息化教学的原则。
二、网络信息、软件资源室必须建立“两薄”(硬件设备登记薄、软件资源登记薄)、“三册”(网络信息传输使用记录册、信息资源接收制作记录册、信息软件音像资源使(借)用领取登记册)、“两目录”(信息软件资源目录、视频音像资料目录)。凡上发、自购或自制的相关设备及信息软件资料,必须按统一规定编号分类入帐、入柜科学规范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使用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并认真填写好《使用记录》。
四、对所使用的网络传输、音像接收制作设备必须认真了解其规格、性能、作用、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做到按规程使用操作,延长设备、资料的使用寿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对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和补救,保证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软件信息资料的使用效益,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六、要经常保持网络信息软件资料室内及设备、资料整洁卫生,并经常做好设备、资料的整理和定期保养工作,及时编制《信息软件目录》和《音像资料目录》。
七、计算机网络、音像设备及软件资料必须用于教学,为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严禁挪作它用或私人占用,更不得将机密文件、资料随意在网上传播和向外界泄露,损坏或遗失相关设备、资料必须照价赔偿。
软件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软件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管理上跟上时代的发展,借助网络及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环境及工具,创造及巩固企业信息化发展的软环境及硬环境,提高工作及管理效率,特制定《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管理工程,必须做好系统测试、运行及维护工作,系统持续改善。
第二章信息化工作管理
第三条严格按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企业信息化宣传材料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层次做到由浅入深。
第五条搞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各级政府及组织保持良好的关系,尽力争取经济政策上的支持。
第六条搞好公司各应用系统的选型、采购工作,软件的选型要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强调软件原厂商及实施商的技术实力与发展软件产品的适应性,追求软件的性价比。实施时,与软件原厂商、实施商、技术依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树立服务思想。硬件采购追求性价比、实用性、安全性及扩充性等,并做好验收等把关工作。
第七条系统的软、硬件维护、管理及调配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维护工作做到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工作做到账物一致,调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发挥系统软、硬件的效率。
第八条办好企业网站,维护企业网页,保障网络安全。
第九条严禁拆换网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零部件。
第十条搞好网络管理工作,公司内部网必须把好用户及密码关,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虚网划分及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软件的使用严格按操作指南进行,不得任意删改系统文件及他人文件。
第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涉密的计算机要严格审查。
第十三条网络及其他单元系统用机的软件安装及维护必须由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确认以后进行。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要尽量减少信息孤岛,开发的平台应结合网络系统实际来定,避免孤立行事,将开发纳入信息化发展正常渠道。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负责和协助搞好企业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研、选型、采购、实施、管理、维护、调配等工作。
第十六条信息中心负责和协助处理各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七条严格按需求或计划采购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验收时严格按合同设备配置清单执行,认真作好验收记录,对不合格品负责退换。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设备的入库或转固定资产工作。
第三章内部计算机安全防范管理
第十九条凡配有计算机的部门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计算机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条计算机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台帐,计算机软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计算机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加强计算机室内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人员离开后关窗锁门。
第二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室或操作计算机。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第四章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公司计算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应采取以下计算机保密方法:
1、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计算机中;
2、设置进入计算机的密码;
3、设置进入计算机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对计算机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5、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6、经申请并获得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计算机保密资料。
第五章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计算机安全管理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的方法和步骤。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病毒检测。
第三十条发现病毒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病毒清理,新发现的病毒类型和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一条操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工作权限进行操作,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超越权限访问或私自修改他人信息。
第三十二条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制造和传播病毒,严禁攻击和非法访问服务器。
第三十三条在网络通讯和系统内部互相传递媒体介质时,进行病毒检测后方可传送,对于外来的、未经检测的软件和数据一律不准上机和上网。
第三十四条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信息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行职责,确保不泄密。
第三十五条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应做双重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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