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一种管理方法,用于规范和指导汽车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资金运营和分配等。该制度通常包括一系列的财务政策、规定、程序和标准,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汽车财务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并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以下是有关于汽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1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一、利用公司集中学习时间,驾驶员领受到公司办事时间,零售商路检查时间,叮咛安全行车事项,注意行车安全。
二、告诫驾驶员,坚决制止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安管人员随时上路进行抽查,特别是重大假日及本市重大活动期间。
三、对国家禁运物资,拒绝承运。
四、对货物运输必须收费合理,不坑害货主,保证货物安全。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一、认真做好,“三勤三检”工作,准确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带病运行。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证照齐全,状态良好,牢记安全,情系民众,为个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
三、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集体安全学习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凡因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没缺少一次扣罚15元,并限期补课。
四、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知《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各项条款,学习和掌握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对驾驶员的学习成效,质量要定期进行测试,考评,并记入本人档案,测评不合格的应重新补考。
货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效能和消耗,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应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监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的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上能发布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2、制定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和制度,以及车辆技术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并负责实施。
3、公司要一名副经理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车辆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
4、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5、正确处理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关系,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行车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三、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符合国际GB7258—87《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CB4785—8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和JT3115—82《货运全挂车通用技术条件》、JT3115—82《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保证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
四、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引等临时性装备;车辆运输超长,超宽或保鲜等特殊物质时,应根据需要增加临时性装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符合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和个人必须逐年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不得任意更改,车辆易主和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
六、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维修记录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七、建立必要的技术经济定额和指标、主要包括:行车燃料消耗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车辆维护与小修费定额,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定额,车辆完好率,车辆平均技术等级,车辆新度系数等。
八、车辆的额定载质量符合制造厂规定,载质量一经核定,严禁下载,车辆载质量符合制造厂规定,载质量一经核定,严禁超载,车辆增载必须符合x1988年发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车辆总质量超过桥梁承载量或运输超长,超高货物时,应报请当地交通,公路主管部门,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经批准后,方可通行,车辆运在易散落泄露物品时,应封盖严密以免污染环境。
九、新车、大修车以及装有大修发动机的汽车走合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走合期里程不得少于1000公里;
2、在走合期内应选择比较好的道路并减速运行;
3、在走合期内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走合期内严禁拆除发动机限速装置;
4、在走合期内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5、走合期满,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6、进口汽车按制造厂的走合规定进行.
十、车辆选用燃润料必须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燃润料应保持清洁,不同种类的燃润不得混合使用,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或季节性换油时,必须做好清洗工作.
十一、各车主单位应按x1987年颁布的《汽车运输行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轮胎管理,提高轮胎使用维修技术水平。
十二、各车主单位应建立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十三、车辆在低温下行使或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先换用冬季润滑油,发动机罩和散热器前加装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使用防冻液时应应掌握其正确的使用方法,调整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冰雪路面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十四、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对汽油发动机供油系统,采取隔热等有效措施,防止气阴,加强冷却系统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或冷水浇泼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
十五、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前做到预热启动,低温提速,低档起步,严禁滑行,合理省油。
十六、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即出车前,新车种,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坚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保持车容整洁。
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职工的’敬业精神,促进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和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自我约束,有章可循,才能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到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溜号.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上班时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中途溜号,擅离工作岗位者,应扣减工作时
间,并扣减工资.二、保持工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办公室静有序: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专心一意,热情和谒,严肃认真的处理好每一件业务工作,防止出现差错事故.
三、遇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应随传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上不准闹情况,对客户耍态度,推托发难,若明知故犯,对初犯者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再犯调整下岗.
四、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领导招呼,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将未了的业务委托其他人员办理.
五、对业务电话要记录清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
六、办公场所,不准招惹闲人,不准带小孩玩耍,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玩麻将,打闹嬉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坏公司形象.
七、节假日,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值班.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职工均应考核出勤,有办公室统一考记,月终汇总存档.
二、请假.职工因故不能到岗上班,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应持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满后回公司报到销假,因故超假应讲明原因,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工资.
三、职工在工作期间为按时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旷工按旷工时间加倍扣罚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月旷工两次者,责令下岗.
四、半小时以内为到时岗者,迟到(早退)超时半小时者记旷工.迟到一次扣两小时工资,月累月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补记旷工一天.
货运车辆定期进厂检查制度
一、日常维护每日由驾驶员在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进行,主要是对车辆进行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查等。
二、车辆间隔行使里程一般在20xx—3000公里时,应在修理厂进行一
般维护,除日常维护作业处,应以检查,润滑,紧回为主,并检查相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车辆间隔行驶里程一般在10000—15000公里时,应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在具有“二级”维护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或进行轮胎检查换位等。
四、车辆在温差轿大的季节需进行维护,进入夏季和冬季前结合一次定期的二级维护,更换润滑油,调整油电器,检查维护冷却系统和加装有关防护措施等。
五、车辆定期保养的目的是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技术技能,节约运行消耗,延长其他使用寿命,既是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也是保证行车安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高效的完成道路运输任务的技术瓮中保障。
货运车辆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日业务收入必须全部存入银行。出纳库周转现金不得超过日平均现金流出量的三倍,公司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现款,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核,经理审批。
二、严格费用支出审批,严禁白条顶库和非税务发票入帐,坚持先审批后支付,一切开支项目要符合规定,按计划支付。
三、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按规定归集费用,按时结帐,报送报表。
四、严格控制业务费用支出,管好电话,控制招待费用,实行帐目公开,接受股东监督。
五、财务人员必须尽职尽责,管好用好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严防丢失,被盗,或违反元宝公款私存,公款私用事件的发生。
货运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对职工及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学习生产安全法,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审查的指示精神.
二、根据上级安排和公司安全工作的需要,在安全月,重大节会前,冬季,春运,学生假期前,利用集体学习,大型横幅挂图,散发传单形式,对市民和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三、虽然公司的具体工作不适应班前和出车前安全教育,但必须在驾驶员到公司办理手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驾驶员,进行重点帮教活动,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外,还必须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不能让他们带情绪开车.
五、对新入户的驾驶员,除了拥有必要的:驾驶证,资格证外,还必须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不少于八小时的上岗安全技术培训,主要学习《安全法》,《交通安全法》,《运输业驾驶员管理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他们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测验,进行打分。
货运车辆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处理公告制度
一、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地用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进行汇报。
二、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制定整改安全措施。
三、对事故处理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要向上级报告。
四、对重大事故要向广大驾驶员公告,组织驾驶员座谈,从中吸取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工作责任。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个体要求,完善车辆安全设施及司助有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三、经常性,多样化,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行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四、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责任,企业法人对社会和主管部门负责,安技办负责人对企业法人负责,车辆等事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有关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办理车辆运输手续机会,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张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六、每月五日定为安全例会日,由安技部门负责通知并召集会议,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必要时邀请有关安全部门参加会议,就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促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得更扎实,稳妥。
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预防上来。
八、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形式,结合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违章现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说安全,时时查安全”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激发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九、把办公室作为安全宣传窗口,平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安全材料,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丰富自己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向他们推荐,散发学习村料,宣讲事故案例,增强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
十、实行领导现身说法活动,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检查驾驶人员的安全工作,测验其安全信念,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事故案例,实现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凡参加营运驾驶必须有两年以上驾龄,并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符合颁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1、车门上喷有公司名称,车厢喷有安全警语;
2、前排座位备有安安带;
3、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收费规定及里程地图册;
4、车上配有灭火器,枕木,防滑链;
5、车上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
6、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
7、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牌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门锁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8、驾驶员衣帽整洁,仪容端正;
9、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资格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并在车内安装由运管部门发放的监督卡,路单;
10、驾驶员出车前应首先检查油表,水表是否合格,检查轮胎是否松动,是否有气,刹车是否灵活有效,所有灯具是否合格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闭自如,门锁可靠,方向转向是否灵活;
11、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行驶;
12、坚决禁止酒后驾车,思想波动大驾车、带情绪驾车,过渡疲劳驾车;
13、不准将车辆交给外我驾驶;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不得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不得原地掉头。
17、收车时应注意检查乘客或货主遗留的物品;
18、收呈时对车辆履行安全检查;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
一、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年终对行车安全工作同驾驶员对安全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逐条进行考核,总结,评比,对完成好的进行奖励,对完成差的进行批评指正,处罚。
二、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及机构,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并进行奖励处罚。
三、主管领导在年终总结和公司年初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和下年安全生产目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保证每季度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二、随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对驾驶条件不达标的人员,严禁驾驶车辆。
四、严把车辆保险关,对参营车辆必须要求参加车辆保险,建立保险登记,随时督促保险到期车辆续保,保证参保率达到100%力争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保小事故控制在3%以内。
五、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树立一个合格的企业形象。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制度
一、公司将每周星期六上午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检查上周工作日志及有关事务,总结上一周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安全工作计划.
二、公司主管安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及职能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否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罚.
三、对每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报案,都必须有详细记录,并立即召
开事故分析会,查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新的整改措施.四、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图,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间,地点,天气状况,进行分析,并建立事故档案.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部门对本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对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系数进行普查,抽查。
二、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系统是否合乎国标及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人员有无合法证件(驾驶证,资格证),年龄在不驾驶权限;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操作技能是否合乎营运要求;驾驶员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拉运禁运物资,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是否持有有效,合法的第三者强制性保险。
三、对以上查出的问题,要做详细的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的车辆驾驶员,要有详细的记录,什么原因进行整改,以及时间,地点,整顿后的详细记载。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
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货运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凡是本公司营运车辆,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企业每季度按时进
行二级维护保养,维护合格后,凭出厂合格证到公司接受检查,登记。
二、凡是本公司营运车辆,欺行霸市,语言粗暴,辱骂乘客等不良行为被投诉,经查实者每次罚款50元,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公司安全部门对本公司所的车辆必须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对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安全系数进行抽查。
四、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系统是否合乎国际规定的要求。
五、营运车辆每月1—5日必须到公司所指定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缺席一次罚款50—100元。
六、驾驶员应在每天出车前或出车后,尤其是长途运输必须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带病车辆坚决禁止营运,经检查安全性能良好方能出行。
七、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八、安检前必须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漆皮完好,车牌,门徽,警语,资质证以及行车证件齐全,车证相否。
九、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保证合法有效,不能脱期,弄虚作假。
十、必须配备灭火器,枕木,防滑链,铁锨,随车工具等安全用具。
货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车辆新增入户,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资料档案,台帐及驾驶员档案等。
二、营运车辆每季度必须进行二级维护,对维修情况建立登记台帐,不按期维修者,由本人承担处罚。
三、营运车辆每年必须搞好技术等级评定,技术状况达到二级。
四、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和春检,季度检验。
五、营运十年货车,必须强制报废,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明确交易前后的责权,债务及行车安全责任。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按规定停(发)车,上(下)客。
二、每次发车前,检查证件是否携带齐全,并认真检查车辆的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刮水镜等机件是符合要求,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安全带是否系好。
三、行车中,严禁吸烟,饮食,闲聊和左顾右盼,严格遵守会车,停车,倒车和掉头的有关规定,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经过交交叉道口时,坚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严禁超速,超载和违反交通标志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前方有障碍物,应及时减速,停车,僻让或者做出果断应急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公司应急指挥部报警电话,严禁离开现场或逃离,救援到达后,应协助救助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四、进站后,按规定停好车辆,认真检查各机件是否损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问题严重的,及时进入公司规定修理厂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营运。
货运车辆票据、文档管理制度
一、各种票据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据领用手续。
二、为了保证文档工作准确及时,提高管理水平,文档人员要努力学习有关文档方面的方针,政策。对策,对各级组织的来文及时登记处理,做到工作行之有效,保密安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收文分类保管,装订规范,整洁有序。
三、草拟各类上报下行文件,领导签发后,要及时编号打印,对文件要仔细检查校对,准确无误后发出或上报,文件底稿及时归档。
四、单位公章制定专人负责,严加管理,除正常业务盖章处,车辆入户,转户,易主,事故赔款等事宜盖章,需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盖章,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盖章,私自盖章的,谁盖章谁负责,超越权限批准盖章出了问题的,谁批准谁负责。
货运车辆生产经营制度
一、制定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经营计划,并对年度方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测算各种费用指标,并进行考核兑现工作.
三、执行《经济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四、按文件规定程序,洽谈各类合同,草拟合同,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五、每月定期召开本公司经营分析会议,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成果,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六、每月月底结算各种收入,支出费用,核算公司成本,分析成本运营情况,提出成本降低方法。
七、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内部牵制及稽核第三条牵制原则(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组织和分工(一)财务处设以下岗位: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
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
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第五条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需要聘任、调换会计人员,必须报财务处进行资格认定(包括审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八条对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会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年检合格继续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参加年检的要解聘第九条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
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
(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应当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程序,确定筹资方式、规模和用途,控制筹资成本和风险。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管。通过接受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及时入账,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员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等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社会资本合作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
严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
第四章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资产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等核算工作,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无形资产权属及价值,纳入账内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发生产权转移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大宗资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对外投资或进行集体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等情形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和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等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应当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做好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各种支出,应当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
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公积公益金;
(三)向成员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积公益金按组织章程确定计提比例。
第二十九条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六章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庄撤并的,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不得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应当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采集、存储、管理和运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要求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5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筏作用车,严禁搭载帆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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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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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那么20xx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怎么制定?
一、20xx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六)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得一人监管。
(七)银行票据和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主管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不得一人监管。
(八)企业的各项支出及临时借款需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九)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不正确的凭证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十)不准公款私存,不得私自借用公款。
(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十二)会计档案按年度归档分类,整理立卷,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当前,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尚未根本摆脱粗放经营的方式,突出表现在资金结构不合理,费用增支,潜亏增加,而所有这些,都与企业内部管理有关。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怎么制定
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我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在经营环节中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验收等工作,提高了企业管理整体水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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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纪律,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本会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本会按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本会章程进行财务管理,所募集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
(二)本会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等主要帐册以及各种必要辅助性帐薄(包括捐赠实物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会领导。
(三)各种帐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汇总表等登记入帐,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类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工作规则进行。
(四)财务各类原始凭证及时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捐赠款(物)情况定期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审计;审计结果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捐赠收入管理
(一)所有的捐赠、赞助收入均应向捐赠或赞助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捐赠票据,财务人员应及时将支票、现金缴银行入帐。协会接收的现金捐款应及时送缴银行,一般情况不得过夜。
(二)慈善资金收入,应分设有限定性收入、非限定性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定向捐赠须根据捐赠协议、捐赠意向书等书面依据确定;捐赠中途改变捐赠用途的,须由捐赠人提供书面凭据确认。
(三)本会设置在公共场所的慈善捐款箱,由会计人员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开启,清点善款,进行登记,并由相关经手人签字后开具捐赠收据,所收捐款应立即缴存本会帐户。通过邮局向我会的捐赠,应将邮局汇款单复印件留做备查。
(四)捐赠物资仓库(慈善超市)必须建立捐赠实物收支帐册,注明品种、数量及金额。
(五)物资入帐程序及手续:
1、捐赠物资经验收后开具实物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
2、物资入库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入库凭证,一份交协会财务部门。
3、捐赠物资出库,必须按照分配方案填制出库单,由接收方签章;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存根,一份用于登记仓库收支帐,一份交到协会财务部门。
4、仓库必须每半年盘存一次,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如发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列出清单,执行会长批准后方可调整帐面。
三、善款支出管理(一)慈善资金使用应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并参考往年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二)慈善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属于年度预算内的活动资金支出由执行会长审批。
(三)慈善救助支出,必须按救助工作的原则、程序进行。
(四)发生严重突发性应急救助需要预算外追加救助资金的审批,按《市慈善协会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五)救助资金支出由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四、日常工作经费经费收支管理
(一)资金来源
1、会费;
2、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政府资助;
5、参考中华慈善总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费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每年从捐赠款中提取2%作为工作经费;
6、利息;
7、其他合法收入。
(二)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执行。
(三)其它支出的管理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所有经费需由主办会计审核并经执行会长审批后方可支出。本会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按合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2)出差人员应及时到单位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每月终结前必须将当月的业务结报完毕,以便真实、
准确、及时地反映业务活动。差旅费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写报销凭证,经审核后,由执行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2、会议经费报销:
(1)要尽量精简和压缩各种会议,确需召开较大会议的,由办公室安排,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参加会议对象及人数,列明经费预算,由执行会长批准。严格按核准经费标准接待,不得超标。
(2)会议结束后经办人凭发票、审核单及会议通知送会领导审批,并按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3、接待费报销:
接待来宾,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接待标准由协会分管领导审定。来宾的接待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票据管理
(一)支票管理出纳向各开户银行购置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并作好辅助记录,将购置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记录本上,以便备查。
(二)收据管理各种捐赠收入所使用的票据和往来收款收据均由主办会计统一向市财政局申领、结报。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六、财产管理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一)固定资产: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较频繁的物品。
上述两类财产分别由办公室保管人员建立台帐,并由财务每年一次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报执行会长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七、监督管理本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接受市审计部门或聘请社会会计服务机构进行审计,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本制度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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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财务人员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
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公允价值计价。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分类、预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残值率(%)15—4010—1510—155—12年折旧率(%)52、375—6、3356、33—9、556、33—9、557、92—19
第二十一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定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期末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定期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以便及早发现资金不数量,采取积极对策,确保资金运转流畅。
第二十五条公司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应尽量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风险与收益尽量达到最佳组合。
第二十六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
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
公司财务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帐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八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由总经理签字或其授权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需借款不应由独家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供应,以为分散借款风险,保证借款________。
第三十条本公司对金融机构提供书面或口头信息,限由财务总监或其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
第三十一条资金调度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司资金状况,以适应经常变动的经营环境及融资环境。
第三十二条公司大额度资金支出,在付款之前,应先经资金管理人员审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资金计划安排,若未列入,视资金之缓急,可要求予以暂缓付款,并将延期付款理由及预计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门。
第七章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为取得该项无形资产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投入时的作价。
第三十四条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或公司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应采取国家规定的适当的方式进行估价。
第三十五条各种无形资产应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摊销方式为直线法。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无形资产设置明细帐,记录各项无形资产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计提摊销额并登记明细帐。
公司于期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等原因导致其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时,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作为公司的一项权利,能为公司提供长期的经济效益,如发现其它企业侵犯了公司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提出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收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九条成本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公司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期间费用应当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支出;被没收的财产;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它支出。
第四十三条公司拟订成本管理和核算办法,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核定的利润指标,编制公司成本、费用预算。
按期编制成本报表,核算商品明细,购销成本,正确归集,划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条按期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和考核的执行情况及升降原因,预测成本发展趋势,提供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做好各部门考核工作。
第九章税金核算
第四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时额纳税。
第四十六条进行税金核算,正确计算增值税发票金额,严格销项税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对所得税的计算和调整,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妥善管理增值税发票、税务报表及印花税票。
第十章利润核算
第四十八条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他人使用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为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五十条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五十一条公司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
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五十二条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条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应共同核实利润是否正确,并按期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部门执行利润预算情况。
第五十四条按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规定的利润分配程序分配利润。
第五十五条会计主管应审查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分析利润增减原因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并向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编制全面预算提供上述数据及建议。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档,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向投资者、债权人、有关的政府部门以及其它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八条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置总帐账户,定期核查检查明细科目余额与总帐账户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六十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六十一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档案资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批准后销毁。
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十三章会计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第六十四条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固定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六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条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账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六十七条出纳员工作变动,必须写书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项交接清楚,由监交人签字盖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对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年终按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第六十九条由下属公司提出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母、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同意后实行。
第七十条对以下三个关键点,应通过恰当手续,经过特别审批或一般审批:
1、生产指令的授权批准;
2、领料单的授权批准;
3、工资的授权批准。
第七十一条成本的核算是以经过审核的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为依据的。
第七十二条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均事先编号并已经登记入帐。
第七十三条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费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帐务处理流程。
第十五章资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条工程项目资金,按工程预算实施监控,并按工程进度及相关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主管经理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签批。
第七十五条公司资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借款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临时拆借,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十六条银行贷款根据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七十七条现金出纳与现金记帐必须职务分离;现金折扣必须经过适当的审批手续。
第七十八条每日及时记录现金收入,现金收入记录要严格实行内部复核。
第七十九条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账面余额核对。
第八十条定期取得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八十一条现金日记帐与总帐的登记职责分开。
第十六章存货的控制
第八十二条存货采购要经过适当的审查批准。
第八十三条存货成本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要正确无误,计价方法要一贯执行,实行内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条存货的领用须经适当的批准,手续齐全。
第八十五条存货保管人员与记录、保管理人员职务相分离。
第八十六条存货要进行定期盘点。
第十七章原料采购的风险控制
第八十七条对进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进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质价相当,数量,价格、型号、规格准确,具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十八条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制,标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总部核准审定。
逐步实行网上采购。
第八十九条标的属商业机密,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十条招标购买方案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准随意变动,在发现执行过程中与原合同有误的地方,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有权决定合同的延续与终止。
第九十一条采购过程中,订货单、验收单和卖方发票一应俱全,并附在付款凭单后;购货按正确的级别批准;注销凭证以防止重复使用;对卖方发票、验收单、订货单作内部核查。
第九十二条订货单、验收单、卖方发票均经事先编号并已登记入帐。
第九十三条计算和金额严格进行内部核查;采用适当的会计科目表;应付帐款明细帐内容要进行内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资风险的控制
第九十四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含资产处置)500万元、关联交易300万元以上,必须将方案报经董事会审议,并应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评估。
对超过5000万元(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第九十五条方案具体实施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具体落实。
第九十六条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与授权、执行和保管等方面应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详尽的会计核算制度,按每种证券分别设立明细帐,详细记录相关数据;核算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进行成本与市价孰低比较,并正确记录投资跌价准备。
第九十七条投资明细帐与总帐的登记职务分离,投资披露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十九章筹资活动的控制
第九十八条借款及利息支付、发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严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条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要登记入帐。
第一百条借款均为公司承担的债务,所有者权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偿权。
第一百零一条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确保属实。
第二十章资产减值准备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及拥有控制权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提取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三条坏帐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于期末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帐龄按余额提取比例1年内0、6%1—2年3%2—3年8%3—4年13%4—5年
20%5年以上100%
2、坏帐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3、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及时借记应收款项,贷记坏帐准备,再通过应收款项收回现金。
4、年度末,根据坏帐准备科目余额与年末应收款项余额按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额差异,调整坏帐准备余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
5、当年发生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进行重组的应收款项、关联方,特别是母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逾期但无证据以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一百零四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存货应进行全面清查,对损坏、陈旧及市价低于成本的存货,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贷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损失。
第一百零五条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投资单项计提。
2、公司短期投资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的证券市场收盘价为依据,按投资总值计价。
市价低于成本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投资收益,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以后如果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科目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反之,应按差额冲减已提的跌价准备,如果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转帐,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再予调整。
第一百零六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百零七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如下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15—4052、375—6、33通用设备10—1556、33—9、5专用设备10—1556、33—9、5运输设备5—1257、92—19
2、期末,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对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按其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一百零八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由于已被其它新技术代替或超过法律期限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九条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1、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它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条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公司委托贷款时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借记委托贷款,贷记银行存款,并按期限计算应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贷款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利息的金额,期后收回的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冲减委托贷款的本金。
2、会计期末,公司对委托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公司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一百一十二条以上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各子、分公司计提时必须附有详细依据,经各子、分公司经理同意,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就提取的依据、方法、比例、数额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列席董事会讨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议,对会议决议程序的合法性及计提依据的充分性提出书面意见,并形成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巨大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公司董事会应提交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书面报告,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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