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察建议 (10篇)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是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及时、完整地处理各项财务活动,落实财务管理政策的过程。它包括对财务计划的编制、财务预算的执行、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财务决策的实施等方面的工作。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财务活动有效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以下是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监察建议 (10篇)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1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2

一、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1、机构设置:全乡各机关、单位、村社财务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结算、分别核算,由乡财政所统一代理各机关、单位、村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结算。

2、岗位设置:财政所内要分别设立单位办公室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核算会计、资金结算会计、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监督稽核等业务岗位,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各财务单位均要分别确定单位财务审批、审核和报账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各村社均由村文书作为统一的报账员。

3、职能划分:财政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以及党政领导交办给财政所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业务,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平衡,组织预算执行;单位核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各代理单位的财务核算,协助代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资金结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和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结算,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办理各种专项资金的领拨、使用、报账和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全乡国有资产的修购配置、调配使用和出入登记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农村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种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监督稽核岗位主要负责各种专用票据的管理,对财政所内各业务岗位经办的收支凭证进行复核审查,组织乡、村的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负责查处财务违纪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4、集中结算:对统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出纳岗位,实行“零户统管”,由财政所资金会计统一办理各单位、各村社的资金收付结算。

5、集中核算:由乡财政所对统管的乡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财务全面实行“代理记账、集中核算、无偿服务”,取消所有代理记账单位的所有会计岗位。每个财务主体单位只设一名报账员,由财政所按所统管的单位分别建账,对村社集体财务应以村、社分别核算,以分清财务主休、明确资金权属。对财务清理不彻底,分别建账确有困难的,可暂以村为单位建立过渡账,明细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设立单位、集体收支账务。

二、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资金结算秩序

1、严格收入管理,实行村账乡管。改变资金分散管理、会计人员分散管理、财务核算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对各种农户缴款,由财务人员分户、分次开票。

2、实行资金统管,杜绝体外循环。单位和村社资金在会计主体、资金权属和财务审批“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支两线、定期报账。对所收资金实行直达国库、财政专户或财政统管的单位账户。对非现金往来结算由财政所直接实行内部划转。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开立单位、集体账户。

3、规范资金结算,实行封闭运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缴预算和应缴专户的资金分别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不得直接记入单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收取单位或集体的’各种资金。对单位职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员经费实行财政直发;对各单位和村社日常开支,由乡财政所一次性核定预借备用金;开支发票统一由单位报账员定期报账,实行资金直达用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年终一次性归还备用金,彻底杜绝截留坐支现象。

三、规范资金渠道,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1、全乡财务实行专项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彻底理顺村社和各单位的财权、事权关系。根据村社和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在上级统一的财力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确定财政补助比例或补助数额。整合各单位和村社的其他资金,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和村社集体资金预算,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钢性。

2、乡财政所要按照“两上两下”的单位预算编审程序“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审查各单位和村社预算,作出单位和村社综合预算批复。

3、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乡财政所要妥善调度资金,根据各单位和村社的用款计划和时间进度进行拨款,做到资金调拨进度和时间进度基本同步。

4、各单位、各村社要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开展单位创收活动等多渠道增加本单位收入,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乡财政对各单位经费的自给能力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5、财政所财务人员和单位报账员,要按指标控制账、财产物资账、资金核算账规范设立相应的各类总账,明细账和备查账,

6、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只能与本单位报账员发生个人财务往来,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所不得与其它单位职工个人直接发生财务关系,不得办理任何超预算开支的资金结付。

7、乡财政所每半年要向乡人大主席团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提供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向政府乡长提供一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各统管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四、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

1、财务审批程序。各单位和村社费用开支,实行交叉审核、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发票严格坚持“一单三签”和财务复核制度。由经办人在发票上“背书”详细开支情况、经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发票要素审核,涉及补助的费用报销,要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确定报销标准和金额。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的发票,财务审批人不得审签,未经财政所长复核的发票,资金会计不得办理资金结算,核算会计不得受理做账。10人以上的单位开支,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独立审批,法人经办的支出不得自行审签;10人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经办的支出,由政府乡长审批;村社集体开支由村主任审核、乡长审批,村主任经办的支出由支部书记审核。财务审核人对报账人提交审核的开支发票,要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对不属实或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开支发票,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原则上不得将原始票据退还经办人重新变通、完善。

2、费用报销办法。各单位费用开支要严格坚持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定期报账,逾期不报”的办法。对党政实职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非上交性职务消费实行“定额控制,凭票报销,超支不报,节约归公”。对其他人员实行实报实销。实行包干补助的人员,在补助范围内不得再报销费用。

3、报账结算程序。对供给内直发的乡、村、社固定性人员经费,由财政直接列支,直接顶抵各单位预算指标。各单位、各村社的其它费用、福利开支,由单位报账员凭“一单三签”后的原始发票,经复核后,到资金会计处办理资金结算和票据移交。

4、债务往来管理。各单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节支和债务消化目标,及时清理往来,力所能及地搞好债务划转,防止新增债务。从严控制内部职工的借款规模,严格执行“前借未清,不得办理新借”的规定。

5、开支发票审核。各单位职工在外开支,要严格坚持“谁经办,谁报账,谁结付”的办法,严禁以单位名义在外,挂账。要重点加强对公务租车、接待用餐、物资采购和在外出差开支的管理。财务人员必须严把原始凭证审查和资金支付关,不得经办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等各类违规支出。

6、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都要建立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突破个人开支定额的节约部份,可由本单位在年度综合预算经费内,在节约额的50%以内发给个人节支奖励。

五、严格开支标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

公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水电、电话费和机关公务支出。以下是政府机关公用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1、水电费:公用办公的水电费由单位负担,个人用电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0元。

2、打印费:各办公室打印文件、报表及其他资料,统一交党政办室打印(党政办公室按打印数量收取适当费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营业性打印部打印,否则,打印费用由个人负责。

3、电话费: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党政实职领导每人每月300元,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以上待遇的非实职领导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非实职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办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费:由书记出据出差通知单并核定生活、住宿补助金额:出差开支往返车、船、飞机费据实报销;其他差旅费开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费、生活补助、乘车补助、市内交通费),到县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区的按30元计算),到县外市内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内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经济特区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况经乡主要领导同意接待的生活费外,超标准开支一律自理。外出学习、培训时间较长的(一个月以上),不适用该补助标准,根据情况适当补助,但县内不得超过15元/天,县外市内20元/天,市外省内30元/天,省外40元/天,经济特区50元/天。

5、租车费:一般情况不允许任何人租车,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车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出据租车通知单,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租车。

6、业务招待费:来人来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团就餐,不准找包包烟。确需进营业性餐厅就餐和找包包烟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并确定标准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烟。所有来人来客就餐均由办公室出据就餐通知单,月末凭通知单结算。烟、酒等由财政所派专人统一采购,烟、酒分别由政府办公室、财政所管理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出库登记。

7、办公设备购置费:各办公室因开展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由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交财政所统一购置。

六、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资金结算纪律

1、所有乡、村干部和其它人员,未经财政所审查和财务人员委托,不得从事财务收支活动。各单位、各村社有关财务收支的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要抄送交乡财政所存查、备案。

2、财务人员收款一律使用监管专用收据,单位和村社收款及结算资金由财政所审查后核发票据。实行数量控制、交旧领新,彻底杜绝白条收支和票据混开的现象。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资产修购、进出登记,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明确各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权限,落实每综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乡财政所要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未经资产主管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调配、交换资产。

4、财政所要与税务、国库、银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单位、村社定期对账。做到随发生、随结算,随做账,不得出现临时性票外收款。单位和村社结报票款,必须检核所发票据,实行票款同行。彻底杜绝先交钱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钱的的现象,保证各项收入真实准确。

5、财务收支考核一律以单位核算会计账面数字为准。

6、乡财政所要定期审查村社财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3

一、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4

一、每年年初及学期初各处室、教研组把所需添置设备及活动经费列出清单,及时上报校长室,由总务主任先编制年度及学期初步预算方案,交校长室审阅后,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

二、总务主任须每月向校长室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期末,年终向校长室汇报学校财力收支情况,如发现突出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三、列入预算项目超支的或未立项的,如教学确急需的,由总务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由校长审批。

四、新增正常性项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开支,须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涉及校外单位需付一定数额预付款时,必须先订合同,由部门主管签章生效,如无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凡订购实物、货未到,经办人有责任催货,货到后结清。

六、学生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按部门核价收取。书、簿及其它开支按规定办理:练习册等有关资料由教导处审查、校长批准,总务处控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组、段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收费,代收费每学期结算,多还少不补,并及时校务公开。

七、因公出差人员按通知写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线与出差日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字后向财务室领取报销经费。

八、采购物品,各处室需提前一周填写购物申请单,按规定权限审批,由总务主任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报销。所购物品尽量做到价廉物美,发票齐全。

九、学校的课本、簿册出售,财产损失赔偿等,凡涉及到收取钱款一律经财务部门开出发票收取,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现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签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收入现金要及时上介银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学校财务人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严肃财经纪律,协助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对一切不符合手续的`票据有权拒付,对学校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领导反映,做到学校财政使用合理,杜绝浪费,财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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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二、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资产管理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六、财务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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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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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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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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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略)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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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的。

本制度之规定,是为使公司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和业务工作中有所遵循,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和经营活动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顺利进行,促使经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确保公司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

第一部分财务会计制度

一、财务经理、会计员、出纳员、核算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经理工作职责

1、对董事长负责,负责对全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

2、做好各项资金的计划平衡,管理和掌握各项资金运用,调剂业务部门所需资金,保证业务活动顺利运作。

3、负责审核各项开支,包括每项开支是否公司正常支出,各经理的经济开支权限是否超标,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方能支付。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4、督促有关人员抓紧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5、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包括各收款岗位库存现金或备用金)。每月负责组织对仓库物资抽杳和盘点检查,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如厨房、前厅、收银)的物资检查和盘点检查,督促仓库和业务部门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6、负责与财税、金融、工商、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密切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准时提交符合各政府部门要求的会计、统计报表和交纳各种税费。

7、参加总经理召开的例会,与经营班子一齐,编制管理目标预算表,并与实际营业中完成情况与计划详细比较,找出差距。协助总经理作出经营决策和制定成本费用控制方案,并贯彻执行。

8、监督采购人员是否按采购制度、采购计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审查采购物资是否按定价采购,检查采购人员在采购业务中是否遵纪守法。

9、检查、督促财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监督财务人员按制度处理公司的帐务。

10、保存店面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保存企业一切帐册、报表、凭证。

11、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各岗位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规范、环节、程序、做法,使之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

12、负责审查记帐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数字是否相等项目,同时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等。

13、真实地、合理地与定价小组一起制定每期货物的采购价格,并有效监督。

14、监督会计部门准确计算(食材、调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毛利率,每月对毛利率进行分析。发现问题,马上汇报,以便尽快解决。

(二)会计员工作职责

1、对经济业务办理收支结算时,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等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包括内容、用途、审批手续和原始单据金额的大小码等,并填制相应的记帐凭证。

2、根据已审核的记帐凭证,逐一进行登帐,并及时对帐,月终必须做好月结工作。

3、负责财产账务的管理,每季按帐核对实物,做到帐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向上汇报。

4、负责每月各门店人员工资的审核以及发放工作。

5、负责原材料核算,每天及时统计收货和领货日报表,每十天一期计算各领用部门(食材、调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的成本,计算各部的毛利率,并求出当月成本率。

6、定期参与仓库和业务部门盘点,检查各类物资仓储、使用、库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汇报。

7、负责管理发票收据、建立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系统,发票收据不足要及时补充,领用要合符手续,发现遗失或偷盗要及时汇报或报警,使用完的`发票收据副本要进行核对或上缴。加强发票收据的管理。

8、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出纳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现金和转帐票据的收付工作,当天收入的现金和转帐票据,要在当天下午四时前送存银行,不得积压。

2、记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记帐规定结出每页借贷发生额,累计总数和当天余额,要日清月结。

3、每月核对银行对帐单,并做出未达帐项调整表和调整帐目与总分类核对。

4、每天根据帐薄的发生额和余额,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日报表”送财务经理审阅。

5、对办理报销的单据,除按会计审查程序重新审核外,还须经财务经理审批后才予以付款,凡手续不完备或未经财务经理签批单据,一律拒绝支付。

6、认真复核各收款点营业报表、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公司营业收入帐目准确,对已复核过的报表,均须签名,以示负责。

7、营业日报表要与纸带一致,各项数目要准确,左右要相等,单据齐全并盖上餐厅有关专用章,收款员签名,检查结帐单有无多收或少收,检查店面内部人员接待有无越权签单接待,越权签折头,如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人,上报总经理,追究责任。

8、餐单改数后,要有原因说明及店长签名;作废帐单,要有原因说明及店长签名,且三联单要齐全;餐单数目如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扣罚当事人。

9、负责编制每日营业汇总报表及工作餐等日报或旬、月报表。

10、不断完善核算制度,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财务计划管理规定

1、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济活动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外价格变化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计划执行情况,预计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及分析来审定。

2、依据董事长审定的公司财务计划,按各门店的不同经营位置,计划期的诸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门店年初自报计划,制定门店计划指标,下达给各门店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下达,原则上不予变动,确因特殊情况,亦须在一季度后或半年后调整。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公司于每年十二月下旬,各门店为每年十一月下旬编制。季度计划,公司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下旬,各门店为季末最后一个月中旬。各门店还应根据公司审查批复后的计划指标,结合本门店的具体情况,按月摊销任务指标,作为本门店各月指标检查尺度,公司对各门店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为方便公司的经营和收支标准符合总经理、董事长要求,做到增收节支,强调按计划办事,确定财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部:费用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和利润分配计划。

营运部:营销活动计划、售价计划、成本管控计划、新品研发计划。

人事部:人力管控计划、人员招聘计划、团建计划、人员培训计划。

采购部:采购部食品原料采购计划、库存计划。

工程部: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

招商部:招商拓展计划

三、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1、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帐簿设置、会计档案管理执行会计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2、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方法,执行财务通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四、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规定

1、门店现金(零钱备用金)管理规定

根据本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各门店的库存现金或者备用金,由门店提出限额意见后(基本上在1000元以内),报财务部审核批准定案,最终由门店自己保管,店长和收银员承担责任。

2、现金支付范围

门店零钱备用金只能用于收银过程中的找零,不准外借、挪用、支付货款等,一经发现收银员和店长同时受处罚。

3、门店现金(营业款)的转存

门店当日所收的现金营业款,必须在第二天财务部规定的时间内转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内。营业其中产生的长款跟现金营收一起转存并备注,短款根据由门店根据责任划分门店补齐后转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1、帐户的`管理:公司在银行开具的存贷款帐户,主要是用于公司对外业务结算与资金往来。任何人不得将帐户出借、出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2、银行预留印章的管理:在银行开立结算户的预留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和合同章,必须严格保管,任何出借必须有出借人、借出日期、借出用途、归还日期、经手人的签字登记。

3、资金的审批制度

为严肃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须建立一套健全资金审批制度。

A:对于公司内部之间资金调拨,包括帐户之间调拨和提取等,由财务经理签字方可办理;

B:属公司经常性支出二万元以下的(如正常货款、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工资等),属公司非经常性支出壹仟元以下的(如交际接待、非材料成本物资购置或其它杂项支出等),总经理签名报帐;

C:超出经常性支出二万或非经常性支出壹仟元,须经董事长同意方可支付;交财务经理审查备案,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4、报销款的管理

A、公司部门以及门店报销必须走正规的报销流程,填写好的报销单必须附带完成的支付发票,发票上没有明细的在背面添加明细用途并由两人以上签字。小额费用报销单需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由会计打款并归档;大额费用报销需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转呈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由董事长签字生效,交由会计打款并归档。

B、货款由门店店长收银员签字的收货单据经会计审核后交由财务经理签字确认,转交总经理审批董事长签字,会计打款并归档。收据单上未有门店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批,由门店签字确认的后期查出错账由门店承担责任。

5、工资的支出

工资表由人事部根据门店以及部门提交考勤记录做出,交由会计审核,由财务经理审批签字交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工资表出现问题,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责任由该环节操作部门承担。对于工资表造假的,一经发现责任人立马开除处理。

6、会计每天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按序号、帐户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算当日收、付总额及余额,定期同银行对帐单核对余额,月末应将各帐户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核对总帐与日记帐余额,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7、会计应当天编制银行及现金余额表,于次日上午上班时,交财务经理,以便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三)借支管理规定

1、借支原则

凡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办理借支,其它一律不予借支。

2、借支手续规定

(1)凡借支均须本人填写借款单,写明部门/门店、时间、金额、原因,有附件的并加上附件,如计划单、申请单、催缴单等报财务部审核。

(2)借支需经财务部并按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办理借支。

(3)办事员借支在办理公务后必须在三天内向财务部提供费用使用发票,不得拖延,否则财务部予以追查。

(4)借支款报销形式属于冲账,财务需做好冲账登记并归档。

3、借支种类及审批权限

(1)采购借款

凡采购借款,须附有采购计划单或申购单,注明采购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等。审批权限为:采购材料在xx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采购材料在xx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部门周转金借款。因工作需要,部门需周转金的,如水电费租金缴纳等,由部门申请,报财务部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

应收款一般均由加盟部产生,加盟商的分阶段付款等。

(一)应收帐款的计算

1、应收帐款必须以双方所签订协议为基准进行计算。

(1)核对加盟商签名式样。

(2)核对加盟商名称。

(3)核对协议条件,包括限额、优惠、付款期限等。

2、应收帐款月结

(1)会计部门每月应准确结出加盟商余款情况及金额。

(2)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报加盟部、总经理、董事长和加盟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编制帐龄分析,突出重点欠帐商户,重点处理。

(4)必要时向客户发出月结单。

(二)结帐收款

1、招商部和营运部应配合财务部通知加盟商付款。

2、用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加盟商打款。

3、备齐结帐所需的结算单据,发票。

4、加盟商付款(现金或支票)后,将结帐单据、发票给客户。

5、将收款情况向负责人汇报。

第二部分收银管理制度

一、收银员职责

餐厅收银员职责

1、提前到岗,做好营业前收款的一切准备工作。

2、小心操作和使用电脑收银机、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3、负责点菜单打价,按公司规定售价,及时、快速、准确地计价。

4、埋单进机,准确打印各项收费帐单,及时快捷收妥客人应付款项,在收款中做到快而准,做到不错收、漏收,对各种钞票、卡、活动券必须验明真假,对签单结帐者,必须有依据。

5、熟悉收款业务,掌握结帐的方法和程序(如菜点、饮料价格和现金、信用卡、扫码支付、签单等方法)。

6、每日或每市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店长汇报。

7、备用周转金必须天天核对,不得白条抵库,一切营业收入现金不准坐支,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将营业收入借出或支付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

8、每日或每市收入的现款,票据必须与帐单核对相符,将入厨单与帐单存根整理钉好,填写营业日报表,一并交会计核实。

9、每日夜市收市由店长/店助清机,收银员将现金、优惠卡/券、帐单汇总锁入保险箱。次日须按时将夜市收款钱箱从保险柜取出,到银行转存。

10、注意个人仪容整洁和搞好区域卫生。

二、餐厅结帐程序

餐厅结帐程序是规范客人、服务员、收银员在结帐环节有所遵循的业务工作程序

(一)标准:

1、确保帐单金额与客人所用食品、饮料价格相符。

2、客人付现金应当面点清,验真;银行卡、扫码支付需等结账单打出才能让顾客离开,以免顾客尚未输入支付密码或是余额不足。

(二)程序:

1、现金结帐程序

(1)当客人要求结帐时,服务员迅速到收款台取来客人的帐单,取帐单时服务员应在帐单上签字。并快速核对一下,将其放在帐夹或小托盘上送交客人,并让客人核对。

(2)客人付帐单有疑问时,要负责耐心解释。

(3)提前询问顾客有无店内优惠券或是储值卡,以免造成反结账。并询问客人结账方式。

(4)客人要求现金支付,由服务员带客人至吧台,由收银员收款找零,并致谢。

2、银行卡、扫码结帐程序

(1)客人示意结帐时,服务员应迅速到收款台取来客人的帐单,取帐单时应在帐单上签名,快速核对并将其放在帐夹或小托盘送交客人并跟客人核对所点产品。

(2)提前询问顾客有无店内优惠券或是储值卡,以免造成反结账。并询问客人结账方式。

(3)客人要求扫码支付的,可以扫桌边码进行支付,并等待顾客结账完成,致谢。如有优惠券/储值卡的需带到吧台结账。

(4)客人要求刷卡结账的,带客人至吧台由收银员刷卡结账,并小票让顾客签字,致谢。

3、签单免单程序

(1)公司人员、公司客户(类似准加盟商考察)到门店用餐产生消费要求签单的,收银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签单的,报至店长,按照签单结算。

(2)签单一定是在结账单上由公司部门人员签字并附带事由,并由店长签字。

(3)因为解决客诉等需要做免单处理的,必须报至店长,做免单结算并结账单上有店长收银员签字并写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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