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工会组织对其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规定了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财务收支范围、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方法、财务监督检查等内容,是工会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依据。
财务管理制度是工会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有关于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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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査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査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2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公司工会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写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2)购买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发票应注明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工会主席审核签名。
(3)商家出具的发票合法,内容完整。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支出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员工群众性活动等。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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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年一次接受同级经审委的审查。定期公布账目,向“职代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代表和会员监督。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员工活动费。用于组织员工开展集体活动。如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员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员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员工教育所需资料、酬金;工会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员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员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为基层工会配发的图书费等。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巾帼建功”优秀女工;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等奖励;建家活动费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员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工会会员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岗位工资标准0.5%交纳会费,各单位工会足额上缴至公司工会财务,所缴会员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开展活动,公司工会凭发票报销。
2、经费上缴。各单位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及时上缴公司工会。
四、专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难补助费。根据公司工会《员工住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审批程序给予补助。慰问伤、病员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工会的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六、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
2、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3
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
2、各项经济业务全部通过本单位财会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等统一核算。
3、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4、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6、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基层工会日记总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7、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8、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9、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10、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11、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12、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13、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14、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4
1、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2、一切财务收支必须首先经过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据以记账。对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工作要分人交叉进行。
3、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时应做到:凡涉及财产和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负责日常收支核算和审核工作,编报本级工会各期财务报表、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确保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7、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财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地方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8、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法定手续,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5
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景,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供给;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职责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向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团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团体决审批制度。未经团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职责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关于工会会员资格和会籍处理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在职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成为我校工会会员。与我校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部门工会同意,校工会审批,可参照会员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入会程序
(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入会申请书;
(二)本人所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所在部门工会;
(三)部门工会研究并报校工会批准后,成为我校工会会员,填发会员证。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校工会和部门工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三)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组织给予维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各类教育、文体等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和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注问题的讨论。
第五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加民主管理;
(三)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学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院的团结,搞好互助互济,积极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工会研究后,报校工会批准。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的生活和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后,不再享受会员的一切待遇。
第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会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严重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并被中止政治权利;
(二)违反工会章程,不执行工会决议;
(三)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取消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并提出意见,部门工会研究后,报校工会批准备案,并自宣布之日起中止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会员转会
(一)凡新调入我校教职员工,在所属部门工会办理申请入会手续或凭“会员关系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
(二)调(转)入学院的.会员,要建立新的会员档案,并将原档案及转会介绍信、会费交纳情况一并装入会员新档案,纳入校工会会员管理程序;
(三)会员调离学院时,由校工会开据会员转会证明;
(四)会员在学院内部调动,由新工作单位部门工会报校工会,不需要再办理申请手续;
(五)聘期已满的合同人员,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六)转入或转出会员资料的变更,都要在会员档案中给予变更记载。
第九条会费交纳
(一)交纳对象:全体在职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每月交费额度计算到角。
第十条会员活动管理
(一)校工会应组织会员积极投入学院中心和重点工作,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
(二)工会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以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由部门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负责;
(三)会员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参加校工会和部门工会指导开展的各类文体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会籍管理
会员会籍主要包括《入会申请书》、《工会会员登记表》、会员证、会籍变更等会员档案材料,校工会和各部门工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其它未涉及事宜,遵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会员会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zz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9
维护职能
1、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1)确保每位会员都享有《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力,确保会员对学校的知情权、参与权、民主监督权。
(2)工会主席参加学校行政例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享有同级党政副职待遇。
(3)学校成立民主调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权力与义务。
2、确保会员物质利益
(1)学校工会积极维护好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业务学习、进修的权益。
(2)工会女工委员应积极维护学校女教师及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关心婚假、产假中女教师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对学校14周岁以下教工子女的关心、慰问。
(3)工会能依据《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的报酬等要求,监督学校杜绝违反《劳动法》事件的出现。
(4)成立民主调解小组,配合学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5)建立帮困体制,筹集帮困金,为困难教职员工献爱心。
(6)为教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建立“五必访”制度,即:婚、丧、病假、产假、住院;对长病假、待退休的教职员工及时给予关心。
(7)建立保险制度,做好教职员工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特种重病保险、女教师特种重病保险及教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
参与职能
1、完善教代会制度
(1)贯彻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的教代会制度,落实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解决必须依靠教代会的制度。
(2)组织召开好每年二次的教代会,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教代会的操作及教代会的评估工作。
(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充分履行教代会所赋予的民主参政、民主议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体现了教师的主人翁精神。
(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师的提案,认真对待、审议、及时解答、督促落实,以确保提案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5)学校教代会对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评优、推荐后备干部等工作都严格按民主程序进行。
2、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1)落实《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学校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学校的管理、发展和稳定为目的“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党组织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为第一执行人;工会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
(3)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并积极落实、执行。做好校务公开栏的公开工作;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务公开的汇报。
教育职能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工会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职工素质工程”的活动,配合学校在教师中开展各种业务技能的活动竞赛。
2、“学习型”班组的创建活动
(1)工会每年年初制定校“学习型”班组的计划,提交各班组讨论、落实,并进行申报。
(2)工会不定期的检查,学期结束时进行小结,在评选出校先进班组的基础上,申报教卫系统的“学习型”班组。
(3)工会平时积极宣传教师中的闪亮点,鼓励先进、弘扬教师中的优秀品行。通过年级组的墙报、板报、橱窗等展示媒体,以鼓励教师学先进、当先进,弘扬崇高的师德模范形象,营造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集体和个人。
3、文化宣传工作
(1)积极配合党、政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2)抓好师德建设,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并列入所有考核的一票否决制度。
(3)工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中,做到时间保证、场地保证、器材保证、人员保证的制度,锻炼教师身体。
(4)工会积极组织好教师每年暑期的休息休养旅游活动,确保每学期的春秋游活动,通过旅游来了解祖国山河的美丽,以期陶冶教师的情操
(5)工会积极安排好即将退休教师的旅游活动,每年为即将退休的’教师举行盛大、隆重的欢送会。
4、确保完成义务献血的工作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1、健全的工会组织
(1)工会每月召开工会委员、工会组长的例会,进行工作的协商和安排,进行理论学习,以发挥工会一班人的作用。
(2)工会及时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及会员会籍的登记工作。
2、完善工会财务管理
(1)在工会经费使用中,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来执行。报销必须有2人签字才有效,活动经费需有经审委员审定后才能支付。
(2)做好2%的经费拨交工作
(3)每季度的工会财务按时填写、上交财务报表。
3、日常工作
(1)按时做好工会的资料整理与归档、保存工作。
(2)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必须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会议及培训。
(3)工会认真填写好各种报表及其有关材料,准时上交。
管理好退管会
1、组织落实
(1)工会确保专人负责学校退管会工作。
(2)及时做好全体退休教职员工的登记工作。
(3)积极协助退休网络小组的活动。
(4)定期召开由学校、工会、退管会、退休组长参加的退休工作会议。
2、活动落实
(1)每年制定退管工作计划,年底做好小结。
(2)确保学校退管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
(3)确保退休教师元旦、春节的“送温暖”、暑期“送清凉”、教师节、敬老节的活动及旅游活动。
(4)组织安排退休教师的返校“回娘家”活动,做好70岁教师的慰问活动。
3、为退休教职工办事实、办好事
(1)督促学校确保退休教职工共享费的发放。
(2)每年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
(3)及时对生病、住院、家庭有困难及发生突发事件教师的关心。
(4)认真做好退休教师的来访、信访工作。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10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市总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各项经费正常开支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市总机关财务活动在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和主席的领导下,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下,由办公室、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定期报告
财务部按月向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主要领导报送财务报表(资产负责表和收支月报表)。每季度按时向主席办公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在半年及年终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财务情况。
三、办公费管理
(一)办公费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经费开支。
(二)机关日常办公的水电、通讯、邮政业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机关学习报刊资料费,由办公室定期征求收集需求意见,拟定订阅购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订阅购买。
(四)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印刷原则上在各部室内部和机关文印室进行,若需在外打印的,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打印、印刷。特殊文件复印须经办公室批准,要严格控制复印数量,不得突破批准限额。不属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图片一律不准复印。机关打印、印刷费的支付,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结账。
(五)批量购置办公用品,按年初预算标准,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组织3人以上参与购买。购回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实行领用登记制度,办公用品的购领情况实行半年公示一次。未经批准,任何部室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
(六)购置少量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本着物有所值、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节约使用。办公室征求收集有关办公用品购置意见,提出需购物品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2人以上参与购买,凭据和实物必须相符,发票要写明品名、数量、金额,有经办人、审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报销。
四、差旅费管理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按财政现行规定执行。
(二)干部职工出差后的报销,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报销。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的,须按相关规定并经主要领导同意。
(三)出差返回后7日内报账。
(四)省内外出培训学习和考察,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有会议通知和领导的批准意见方可报销。
五、公务接待管理
(一)接待用餐标准。接待市、厅级领导以上每人每餐180元以内;接待县处级领导每人每餐100元以内;接待县(区)总工会领导干部每人每餐80元以内;接待来总工会办理公务的干部每人每餐50元以内。接待用酒,根据不同级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中餐原则上不上酒,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二)陪客人员。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县(区)党政领导、及省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其他相关部门领导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干部陪同;接待县(区)总工会领导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室干部陪同;接待县(区)工会的工作人员由相关部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陪同。在接待中,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避免出现“客少主人多”的现象。
(三)接待工作纪律。
⑴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原则上在市总工会定点餐馆按照接待标准安排用餐,费用由办公室定期统一结算。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的行为。
⑵接待工作须先请示分管领导,按规定标准进行接待。凡违反规定自行安排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⑶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桌数、人数、提高标准,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办理。接待来宾原则上不得结算住宿费,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⑷对上级领导或来宾是否赠送礼品,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领导提出,经请示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安排,统一由办公室办理。礼品以本地土特产为主,经费原则上控制在300元左右,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安排赠送礼品。
⑸接待工作不得安排在娱乐场所消费。
(四)接待用酒实行统一采购领用制度,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共同派人参与购买,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台账。
六、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管理。
⑴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发放油票、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加油的,由乘车人员签字证实后按规定报销。
⑵过路(桥)费、汽车保险费、停车费和洗车费据实报销。车辆修理应由驾驶员报送修理项目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修。5000元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5000-10000元报主要领导批准,10000元以上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修理中发现新的修理项目,驾驶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增修项目手续,否则其费用不得结算。车辆外出,发现故障,应就地修理,回单位后补办相关手续,票据由乘车人员签字证实按规定报销。没有乘车人又急需修理的,由驾驶员电话请示办公室负责人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修理,回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后报销。
⑶严禁用本单位车辆的油票、油卡给外单位或私人车辆加油,违反者按本次加油费用2倍予以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二)车辆维修和保养。
⑴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⑵驾驶员对自己的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及时排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
七、大宗设备购置及基建费
大宗设备的购置及基建项目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会同相关部室拟定计划,拟出预算方案,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八、工资及福利费管理
(一)工资及工资性津贴、补贴、奖金的`调整、变动由办公室按政策核定后,交财务部执行。
(二)职工福利费的开支,由机关工会和办公室共同讨论,提出意见,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开支。
(三)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住院,由分管机关工会和老干工作的领导牵头安排慰问,慰问费用控制在500元以内。
九、机关费用支出报销审批
(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年度预算内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没有预算的,须提交追加预算,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经经审委主任审核,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二)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1)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购置物品的还要有验收(保管)人签字;(2)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复核;(3)呈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报销。
(三)报销审批时间:每周二和周五为报销审批办理日。
(四)因履行公务确需借款的,由借款人申请,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并在公务履行完毕后7日内结清借款,逾期不能结清的要说明原因,无理不还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回。
(五)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12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一般员工火车硬卧120元/天30元/天30元/天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150元/天40元/天40元/天总经理助理飞机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销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
(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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