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建立《综合安全管理制度》是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安全事务,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与组织稳健运营的基础。其必要性在于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提升意识。本制度旨在构建全面覆盖、责任到位的安全防护体系。下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与结构的《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篇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基础框架与责任体系导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单位(或组织,下同)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护单位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单位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以及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相关方(如承包商、访客等)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安全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条安全目标
(一)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控制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率控制在[具体指标]以下。
(四)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实现[其他具体量化指标,如: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下同),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部门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或指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策和部署。
(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二)组织或参与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六)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七)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职责
(一)落实“一岗双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三)组织排查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
(四)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员工职责
(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单位、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调换工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应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需要,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用于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隐患治理、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
(三)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规范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档案,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信息。
(二)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四)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五)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第十四条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并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动火、高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现场监护。
(三)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有序,安全通道畅通。
(四)规范化学危险品等有害物质的购买、储存、使用、废弃处置流程。
(五)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戴和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编制风险清单。
(二)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周期、范围、责任人。
(四)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的原则进行整改。
(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制度
(一)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维护保养。
(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力量签订协议。
(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预案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案例警示教育。
第十八条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告知。
(四)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
(一)单位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各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班组坚持日常巡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设备设施状况、作业行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准备等。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下达整改通知、跟踪落实。
第二十条考核与奖惩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及各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导致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与预防控制导向)
前言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风险管理是安全工作的核心。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辨识、评估、控制和持续改进,构建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降至最低。本制度强调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活动,实现本质安全。
第一部分:风险管理体系
1.1风险管理方针与承诺
本单位承诺,将风险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策略,投入必要的资源,建立并持续改进风险管理体系,致力于创造一个零伤害、零事故的工作环境。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参与风险管理活动。
1.2风险管理组织与职责
高层管理者:负责确立风险管理方针,提供资源保障,监督体系运行。
风险管理(安全)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和日常运行;组织风险评估;监督控制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各业务部门/车间:负责本区域/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初审、控制措施的具体实施与日常检查。
一线员工:负责报告身边的危险源和隐患,遵守风险控制措施,参与风险评估活动。
1.3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遵循“辨识-评估-控制-评审”的闭环流程:
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系统地识别所有潜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工作安全分析(JSA/JHA)、专家咨询、历史事故数据分析、员工反馈等。
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分析已识别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可能性(Likelihood)和严重性(Severity),确定风险等级(Risk Level)。常用方法有:风险矩阵法(L-S矩阵)、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等。风险评估结果需记录存档。
风险控制(Risk Control):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优先顺序,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ALARP)。
评审与持续改进(Review & Continuous Improvement):定期(如每年一次)或在发生变化(如工艺变更、事故发生)后,对风险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部分: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2.1危险源辨识范围
全面覆盖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常规和非常规作业,包括:
物理性危险源:机械能、电能、热能、噪声、振动、辐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化学性危险源: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品、腐蚀品等。
生物性危险源:病原体、生物过敏原等。
行为性危险源:不安全行为、指挥错误、操作失误、心理因素等。
环境性危险源:不良地质、极端天气、作业场所布局不合理、照明通风不良等。
管理性危险源:制度缺失、责任不清、培训不足、应急响应不力等。
2.2风险评估方法
采用半定量的风险矩阵法进行评估:
可能性(L)等级划分:极不可能、不可能、可能、很可能、极可能(对应1-5分)。
严重性(S)等级划分:轻微伤害/损失、一般伤害/损失、严重伤害/损失、重大伤害/损失、灾难性伤害/损失(对应1-5分)。
风险值(R)计算:R = L × S。
风险等级确定:根据风险值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重大风险。
2.3风险清单与数据库
建立并维护单位《危险源与风险清单》,详细记录每个危险源的位置、描述、潜在后果、现有控制措施、风险等级(评估前与评估后)、建议新增/改进的控制措施、责任部门/人、完成时限等信息。
第三部分:风险控制措施
3.1风险控制层级原则(Hierarchy of Controls)
在选择控制措施时,必须优先考虑消除或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消除(Elimination):彻底移除危险源。
替代(Substitution):用低风险的物质、设备或工艺替代高风险的。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s):通过技术手段隔离人员与危险源,如安装防护罩、改进通风系统、自动化改造等。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制定安全程序、操作规程、安全标志、工作许可、限制暴露时间、加强培训与监督等。
个体防护(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在以上措施无法完全消除风险时,为员工提供并确保其正确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为最后一道防线。
3.2重大风险管控
对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必须制定专项管控方案,明确责任人、具体措施、资金来源、完成时限,并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必要时应引入外部专家进行评估和指导。
3.3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MOC)
对于任何可能引入新风险或改变现有风险水平的变更(如工艺、设备、材料、人员、法规、组织结构等变更),必须启动变更管理程序,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实施变更。
第四部分:监测、评审与改进
4.1日常监测与检查
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包括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巡查。
利用技术手段(如传感器、监控系统)对关键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测。
鼓励员工主动进行“行为安全观察(BBS)”,识别并报告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4.2绩效测量与评估
设定关键安全绩效指标(KPIs),如:事故率、未遂事件报告数、隐患整改率、培训完成率、风险评估覆盖率等。
定期(如每月、每季度)收集和分析安全绩效数据,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3事故与未遂事件调查
所有事故和有潜在价值的未遂事件都必须进行调查,重点分析根本原因,特别是风险管理环节的失效之处。
调查结果应用于更新风险评估,改进控制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4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定期开展内部安全审核,系统评价风险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高层管理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回顾体系运行情况、安全绩效、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出持续改进决策。
第五部分:附则
5.1 本制度是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框架,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5.2 本制度由风险管理(安全)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5.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综合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型企业现场操作与应急处置导向)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为规范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操作规程执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及相关辅助区域的作业活动和应急管理。
1.3原则:坚持“预防为主、过程控制、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将安全融入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第二章: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2.1区域划分与标识
生产现场按功能、危险等级进行区域划分(如:生产区、仓储区、危险品区、办公区、安全通道等)。
设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禁止标识。危险区域应有醒目的警示线或护栏。
保持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占用。
2.2设备操作安全
每台设备(尤其是关键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设备旁醒目位置。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持证上岗(如适用)。
严格执行设备开机前检查、运行中监控、停机后清理保养的制度。
设备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门、急停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有效,严禁随意拆卸或屏蔽。
设备维修、保养时,必须执行“挂牌上锁”(LOTO)程序,切断能源,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3物料管理安全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堆放整齐稳固,不超过高度限制。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区域,符合储存要求(如:分类、隔离、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并有清晰标识和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领用、搬运、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了解其危害性,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使用合适的工具。
废弃物(尤其是有害废弃物)应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
2.4作业环境安全
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地面无油污、积水、绊倒物。
噪声、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定期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等特殊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所有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
2.5劳动防护用品(PPE)管理
根据岗位风险评估结果,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安全鞋、呼吸防护器等)。
建立PPE发放、领用、检查、更换、报废台账。
加强对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PPE的监督检查和教育。
第三章:班组安全活动
3.1班前会安全提示:班组长在每日班前会上,必须强调当日工作任务的安全要点、潜在风险及注意事项。
3.2班中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在工作中应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班组长及安全员应进行巡查。
3.3班后安全确认:下班前,应清理作业现场,关闭设备电源、水源、气源,检查确认无火灾等隐患后方可离开。
3.4定期班组安全活动:每周或每月组织班组安全学习、事故案例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准备与响应
4.1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针对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机械伤害、触电、自然灾害等常见或重大风险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报警与通讯、疏散程序与路线、初期火灾扑救、泄漏物控制、伤员急救、警戒与管制、后期处置等。
预案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并在关键位置张贴。
4.2应急设施与物资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泄漏应急处置器材(吸附棉、围堵栏等)、急救药箱、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定期检查、维护、补充应急设施和物资,确保其完好有效。
4.3应急培训与演练
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应急程序、疏散路线、报警方法、灭火器使用、基本急救技能等。
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组织不同场景的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员工的响应能力和部门间的协调性。
演练后进行评估总结,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4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发现事故:任何发现事故或紧急情况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可能的初期处置措施(如切断电源、呼救),并以最快方式报警(内部报警电话/外部119、120等)。报警时说清事故类型、地点、严重程度、联系方式。
启动响应:接到报警后,应急指挥中心(或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调集应急力量和资源。
现场处置:各应急小组(抢险救援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按预案分工,迅速开展行动。
信息发布与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适时向内部员工和外部(如家属、媒体)发布信息。
响应终止与恢复:确认险情已完全排除,次生灾害风险可控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之后开展现场清理、环境监测、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5.1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应急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5.2考核:将现场安全管理表现、应急响应能力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5.3奖惩:对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在隐患排查或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应急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6.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6.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6.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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