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监督清单是一份列有政府工作及政治机构履职情况的清单,旨在确保政府的公正、透明和负责任。它通常包含着政府部门的职责、权力行使范围、政策目标、承诺等具体项目,并针对这些项目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措施和指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 强化政治监督工作清单汇编](https://wimg.puchedu.cn/uploads/2023/09/20230905061637687.png)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1
“我作为党委书记,对辖区内林地被毁的违法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回去后马上整改。”近日,百色市田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洞靖镇、巴别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此前,该市田阳区洞靖镇、巴别乡辖区内存在林地林木大面积被毁问题被中央环保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百色市纪委监委督促田阳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5名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立案,4名干部被谈话提醒,并督促开展以案促改。
中央环保督查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百色市纪委监委将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跟进监督列入第二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建议清单,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整改。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2-年以来,百色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监督工作首位,锚定监督重点,列出政治监督清单,提高政治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政治监督工作深入化实效化。
20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致辞,对广西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和独特作用作出重要指示。“这是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相关监督检查室要高度重视,付诸行动,确保总书记的重要致辞精神落实落地。”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作出批示。
上级有部署,下面有行动。百色市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辞精神情况列入第一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建议清单,明确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辞精神及对广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强化监督,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看是否及时组织传达致辞精神,是否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是否结合实际工作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对致辞提出的重大举措、重点项目是否相应细化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台账管理,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动致辞精神落细落实。
据百色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第一季度的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辞精神情况外,还包含“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情况、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等12项监督重点,第二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包含“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情况、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有效衔接的情况”等10项监督重点,每一项重点都要列明若干具体的监督内容。
当前,疫情防控来不得半点松懈怠惰。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季度清单。针对边境疫情防控压力大的问题,先后6次组织检查组到靖西、那坡等边境县(市)开展冬春季期间、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发现并要求立行立改问题21个,督促边境县(市)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织密织牢边境防控网,疫情防控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成效持续巩固。
“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就党史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百色市随即把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纳入第二季度清单跟进监督。”百色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每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紧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有效提升政治监督的精准性、时效性,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据统计,今年以来,百色市纪委监委已组成6个专项督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和24个市直单位,围绕9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各派驻(出)机构相应对监督部门开展检查,共检查136个单位,发现并反馈问题205个,收集意见建议49条,做到了12个县(市、区)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全覆盖。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2
一、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并协助党总支抓好组织实施:2、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总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3、制定《20xx年度绛县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靠前抓好部署落实,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3严明财经纪律,严查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问题。4、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5、大力抓好我局纪律建设,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提升党纪约束力;6、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履职监督执纪问责。
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同时,对本单位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四、加强对作风建设。
认真执行县纪委作风建设监督考核办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贵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严格按要求进行明察暗访,每季度督查问责一次以上.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协助党总支协调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总支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3、坚持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发展,及时教育挽救干部。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基本职责。及时处置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自查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
六、深化“三个转变”,强化自身建设。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实现纪检工作由“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的转身。
七、开展警示教育。
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要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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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xx]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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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监督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新时代,政治监督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作用,必须注重创新,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国家的法制及社会稳定。以下是政治监督的重点工作清单。
一、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工作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反腐倡廉工作是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要加大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发现、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倡导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反腐斗争。
二、加强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督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重点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解决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保障公民行政权利。
三、深入落实群众监督机制
群众监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要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重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处理群众诉求,并加强公共监督制度的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落实法律规定,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石。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执行法律制度,着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要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坚守法治理念,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强对媒体的监督
媒体是国家的信息传媒工具。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媒体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同时,要重视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信息的需求。
在这些工作中,政治监督的目标是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只有注重创新,落实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才能够切实保障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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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目标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二、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学院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作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党建工作组织员对承担的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一)学院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的责任。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会同行政研究
决定单位重要事项,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从严治党工作,加强谋划党建工作。
3.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向学校党委报告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全面听取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报告,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理论武装,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学院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加强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6.做好领导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7.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做好联系群众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8.履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二)学院党委书记责任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
2.每年不少于1次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制度措施,确保从
严治党有效落实。3.每年向校党委报告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本人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全面听取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报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促进班子成员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治校办学能力。
5.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党支部年度量化考核,提升党内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坚持开展支部委员、预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师生的思想稳定和安全稳定;
8.认真执行联系科室制度、联系支部制度、听课制度等,定期深入教学、科研等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听取师生意见、建议。
9.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
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0.每年带头如实向校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党员行政正职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党政分工合作,保证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执行党委分配的工作任务。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共同加强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师生的思想稳定和安全稳定。
4.带头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遵循学院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学院党委副书记责任
学院党委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对所分管的学工办、团委、工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结合实际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主动听取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研究安排分管科室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4.协助学院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保密等工作,共同加强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自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循规守纪、执行决策,认真落实联系群众等制度,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学校有关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主动接受校纪委、群众等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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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xx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7
XXX〔20xx〕号中共XXXXXX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8
为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和我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按照总行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列责任清单。
一、落实管党责任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四对接”。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作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3.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本行党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由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党小组严肃问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作为、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评议考核中群众普遍反映较差的党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处理;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员工思想混乱、业务滑坡、风险蔓延、问题频发,甚至发生案件的党小组长,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钻研党建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
课”、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结合县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党员每年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深入落实总行党委“两个从严”要求,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办贷管贷、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无例外、承诺必兑现、签字即认责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范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坚决服从并按分工积极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将个人意见凌驾于党支部意见之上;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不准对党支部已形成决议评头论足;不准对外发表与党支部不一致的意见;不准泄露党支部拟研究事项及议事过程;不准泄露党支部成员对研究事项的意见。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请示报告等制度,着力解决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优化工作作风
1.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管党治行水平。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带头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2.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分行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实、抓严、抓常作风建设。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五、从严推进反腐倡廉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和负责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行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重点工作。
2.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行务公开、办贷公开、首问负责、贷审回避等制度落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
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建立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加强监督。
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先进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把中央和总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学习至少1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报告。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或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分析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9
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校党委主体责任、各党总支(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措施。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关于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我校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并做好开展监督检查。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3.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督促推动全校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通过纪委委员列席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学校新一轮机构调整、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受到不实反映、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为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三、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5.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协助党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教师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周末常态提醒+节日重点提醒”,紧盯薄弱环节,结合典型案例,对全校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守住重要节点,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6.强化压力传导,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预警提醒。督促全校各部门在新一轮机构调整后,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办公用房、公务差旅、公务用车等方面执行纪律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源头防范问题发生。
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7.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针对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出台,对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违纪违规行为开展问责追究,以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8.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纪律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使监督从严、常在、常态,更加聚焦、精准、有力。通过监督保障制度执行,推动全校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查漏补缺,督促更紧扎牢制度“笼子”。启动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
9.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加强对全校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六、严格自身监督制约
10.自觉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每年向校党委汇报1次工作情况。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
11.坚持对标找差,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政治和业务培训相融合,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相结合,不断提升能力素质。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过细落实安全防控要求。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上级要求年内完成纪检监察内网建设工作。
12.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不懈怠,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政治监督清单六项清单内容10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三、坚持思想建党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严明党的纪律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10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xx]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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