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合集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法规汇总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是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和质量的重要法律体系,对于规范和促进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公路工程管理、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和提高社会效益等方面阐述公路工程法律法规的意义。以下是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合集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法规汇总,可供大家参考。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合集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法规汇总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关于公路工程有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路工程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贷款以及其它投资方工建设的公路,包括路基、路面、公路桥涵和隧道,公路渡口及公路防护、热电厂水和附属设施等。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2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规范公路工程标准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提升技术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发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基础,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提出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

(二)材料性能、构造物几何尺寸等统一的技术指标;

(三)重要的试验、检验、评定、信息技术标准;

(四)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统一技术标准;

(五)行业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依法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公路工程建设行业规范、细则、规程、手册、指南、标准图等推荐性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双边、多边国家互认的国际通用标准,推进国内外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转化和运用。

第七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等特殊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提出统一的公路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编制地方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路工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公路工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3

公路建设领域的分包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公路建设领域的现代化,取得了我国公路建设领域的巨大成就,但是公路建设领域也存在着较严重的违法分包问题,从2007年审计署对“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情况的审计结果中可窥见一斑[1]。违法分包问题对公路建设事业产生了不利影响,表现在违法分包项目中往往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安全隐患多、建设资金损失大、扰乱市场秩序、商业贿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1—2]。公路建设中分包的发展促进了研究人员对公路建设领域分包有关问题的研究,比如对分包合同管理[3]、分包商关系管理[4]、分包风险管理[5]、分包安全管理[6]、分包界面管理[7],以及研究如何促进劳务分包市场的发展和如何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等方面[8]由于公路建设领域违法分包活动所产生的严重影响,一些研究人员也对违法分包问题展开了相关研究,但是研究内容尚不是很深入,主要围绕违法分包的界定、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和违法分包的危害性等方面[9—11]。违法分包界定方面,目前的文献主要是以公路建设领域中的某一部法律或法规为依据对违法分包问题进行界定,比如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等。这样研究违法分包从治理违法分包的角度来说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为,我国对公路建设领域的违法分包问题有界定的法律、法规较多,现行的研究并没有横向对比不同法律、法规对违法分包界定的一致性;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时间较早,公路建设却在飞速发展,出现了新的承发包模式,目前的研究没有考虑法律的适应性。因此有必要从法律、法规本身方面分析对公路建设领域分包约束的制度缺陷,并探讨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分包的法律约束体系

公路建设领域,约束分包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简称《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简称《合同法》)。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部和交通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其中,交通部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等。公路工程分包的法律约束体系如图1所示。建设部的部门规章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其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和二十九条;《合同法》的第二百七十二条;《招投标法》的第四十八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八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分包管理办法》的第五至十二条等法律、法规条文对公路工程的合法分包进行了约定。《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的第二百七十二条;《招投标法》的第四十八条和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八条;《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4.1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至十四条等法律、法规条文对公路工程的违法分包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界定。总第426期

二、分包法律约束体系中对违法分包界定

分包法律体现中通过相应的条款直接或间接地给出了违法分包的界定。通过归纳,各法律、法规对违法分包的界定如表1所示,违法分包的形成是由于分包活动中在分包前提、分包内容、分包商能力、分包商行为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存在问题。

三、分包法律约束体系中对违法分包界定的制度缺陷 1.违法分包界定不集中、不明确,条款之间有差异。在报道和研究文献中,违法分包是一个经常被运用的概念,但是,除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集中、清楚、直接地界定了违法分包之外,其他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集中、明确地界定违法分包。各法律、法规对违法分包的界定分散于其关于分包约定和禁止条款中,并没有将违法分包的具体形式进行明确的表述。另外各条款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如表1中的各法律、法规对分包前提和分包内容的表述。

2.未对违法分包进行分类规定。没有区分性地形成违法专业分包和违法劳务分包条款。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分包包括专业和劳务分包两种形式,各法律、法规均未对分包的规定进行分类描述。而实际上,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分包内容是不一样的,专业分包的内容的是专业工程,而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劳务作业。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4

一、公路工程基本法规

公路工程是指为满足交通需求而建设、改建、扩建、维护和管理的道路工程。在我国,公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以确保公路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路的管理主体、建设程序、交通安全、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保障公路的正常运行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2.《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二、公路建设和管理规范

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范,以确保公路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1.《公路工程设计规范》

公路工程设计规范是公路工程设计的依据,其中包括了公路线形、纵横断面、交通标志标线、桥梁隧道、路基路面等方面的设计规范,确保公路的设计满足交通需求和安全要求。

2.《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公路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基本规范,包括了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验收的要求,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三、公路交通安全法规

公路交通安全是公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措施来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公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规,规定了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交通违法和处罚、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种类、设置标准、维护和管理要求,确保公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四、公路收费管理法规

公路收费是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公路收费管理。

1.《公路收费管理办法》

公路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公路收费的管理机构、管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公路收费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2.《公路通行费暂行条例》

公路通行费是公路用户为使用公路而支付的费用,也是公路建设和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公路通行费暂行条例》规定了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范围,确保公路通行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总结起来,公路工程建设和管理涉及的法规相当繁杂,但它们是确保公路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公路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管理和运营,都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公路的质量和安全。公路交通安全和收费管理也是公路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只有充分遵守和执行这些法规,才能保障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5

1、公路工程法律法规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2、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3、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5、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6、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7、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6

一、公路工程招投标的作用

参加招投标是目前施工单位获得公路工程项目的前提条件,因此引起了施工单位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通常来讲,其意义具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每个施工单位都可以公平参与竞争,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合理的招投标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徇私舞弊现象,有利于防止和堵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第三,科学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投标单位为实现中标的目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编制工程预算确定公路工程合理造价,并依据标准的流程参与招投标,中标单位的报价即是该项目最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能够更好的指导工程建设。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工程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存在围标、陪标现象

在实际开展的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一些招标单位的工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比如,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过短,或者媒体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准确等,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增加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标企业的主动性。同时,一些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着陪标、围标现象,这些现象大多是因为公路项目的市场发展不完善,且一些施工单位在企业的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而造成的。有的施工企业为获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在某些施工企业内部形成默契,A单位投标时,B、C单位陪标,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2.公路招投标的评标体系不科学

评标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偏低,导致评标体系构成不合理,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依据严格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这些人员对相关规范的要求掌握不熟练。忽略构建完善的评标体系,且评标指标不健全,不能做到对投标单位的信誉度、技术水平、工程造价、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考量,限制了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对施工单位的正确选择。

3.公路工程相关法律不完善

当前阶段,我国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完善,工程交易的自身运转机制也不是很健全,所以,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把控的力度远远不够,从而导致一些钻漏洞乃至腐败的现象发生。例如: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在网上后,本应在公路工程一栏中公布的项目却被显示在楼房建设项目一栏中,或者只在县级或以下的内部网站中进行半隐藏式、半透明的公布,无论是人为故意造成或是工作的纰漏疏忽都会对参加招标的单位在数量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明显违反了招投标的平等公正与国家规定的原则。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有效对策

1.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不同地区的相应主管部门应加强公路招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严格监督公路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时间规定,以及招投标备案资料和评标活动,对招标工作的时间制定要合理,并且媒体也应该准确及时的时间,减少投标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难度。同时,要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陪标围标等行为,并且对于公路工程招标工作中的举报投诉一定要认真受理,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建立公路工程市场的制度、奖惩制度的市场监管体系等,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对公路建设单位的信用动态管理,强化广大施工单位的诚信意识。

2.优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体系

选择合理的评标专家,确保队伍结构组成合理,严格遵守开展评标工作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以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单位为准则。根据“不低于建设成本”和“最低价中标”原则,综合对施工单位的社会影响力、资质、信誉度等指标考察,做好工作,选择出最佳的施工单位。同时,要健全专家公示制度,及评审公开,注重对评委的考核与管理,保证他们胜任各项工作,以免出现人情标和关系标。并且要合理使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健全的评分标准,优化评定程序,在输入投标单位信息后由系统自动评价和分析,正在做到评价结果公正与客观。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规范招投标的行为操作。同时,增大对公路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招投标范本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学习法规和招投标范本,加强招投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总之,随着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发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研究分析是非常必要的。所以,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优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专业技术素质,从而有效的解决当前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7

一、背景

多年以来,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规定执行,2013年发布的原《管理导则》,对规范和统一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推动技术进步,保证标准制修订质量,支撑大规模公路建设和养护运营起到了保障作用。

在标准化方面,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2018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发布,依法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了准确定位,保持了工程建设标准的属性和管理模式。同时,为规划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蓝图和框架,2017年我部发布了《公路工程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并于2020年发布实施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继出台,标志着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高质量发展转变,由各种交通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注重创新驱动转变。为更好地实现管理和服务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其应用水平,更好的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我部组织并完成了《管理导则》的修订工作。

二、修订意义及特点

一是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战略判断,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的战略目标,对公路工程标准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本次修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对标准的制修订管理也做了相应修订。

二是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法律地位和重要属性。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公路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

三是依法强化强制性标准的管理。《标准化法》将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本次修订牢牢对应《标准化法》和《管理办法》,对于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做出了更为详细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标准管理制度体系。《管理办法》是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总体规定,《标准体系》将综合、基础、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六大板块有机统一,是标准体系框架,《管理导则》是标准管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五是规范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从立项到发布实施的制修订管理全过程。通过有效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体现服务理念,提高标准编制质量。着力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质量和耐久性,促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以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为目标,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进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支撑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六是以推进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据《管理办法》,总结了原《管理导则》施行以来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的经验,继承和完善了原《管理导则》的思路和结构,按照调整和优化的原则,突出各阶段标准质量控制和及时性的原则,明确各参与方责任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程序、流程、环节,标准局部修订,发布和复审等过程的规定。

七是坚持突出标准工作“全链条”管理。根据管理职责和任务要求,完善和强化标准立项、制修订、审查、发布、出版、局部修订和复审等方面全过程管理要求,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时共同遵守的基础标准。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落实法规对标准的要求。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法律地位,体现公路工程行业标准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养护应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养护和绿化工作实施,以及路政管理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相关工作等要求,这样使得对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管理有更加充分的法理依据,使公路工程建设过程必须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以及其他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强化标准编制各参与方责任的落实。一是本次修订明确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参编、主审的工作责任,特别是加强主编、主审在各个主要阶段或环节的管理。其中为保证并逐步提高标准的编制质量,充分发挥主审的作用,加强了主审在各阶段审查中的作用。二是为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加了变更标准主编及主审的相关要求。三是总结经验,修订了标准编写单位和人员资质、参编单位和人员数量相关要求。四是加强重要环节管理,加强了标准编制各阶段审查的相关要求,确保标准编制质量,推进公路工程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立项管理。标准立项章节内容按照一般规定、标准征集、立项申报、申报书评审、立项确定、任务下达、任务书(合同)审查、合同签订流程进行重新分节并完善条文内容,提升了立项的科学性、规范化。为规范标准申报时名称的准确性,增加了标准特征名确定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进度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为提高标准适用性,依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修订了标准编制周期的相关要求,强化了标准编制过程中对于进度滞后及编制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

(五)加大标准的公开力度。依据《标准化法》增加了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应依法向社会公开的规定。

(六)调整了总体布局。修订了标准制修订管理的内容、程序、要求,修订了标准立项、制修订、审查、发布、局部修订和复审等编制过程的规定,以作为管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时共同遵守的基础标准。

(七)调整和优化了各章节结构。本次修订取消了原《管理导则》中标准体系章,增加了基本规定章,将标准复审纳入到标准日常管理中,将原《管理导则》标准的发布根据主体不同调整为标准批准与发布、标准出版与发行两章。优化了征求意见、审查及出版和日常解释等环节管理。一是强化了标准征求意见稿阶段征求意见数量、代表性、期限的相关规定;二是强化了送审稿阶段提高审查质量的相关要求;三是增加了标准出版以及勘误的相关规定;四是调整了标准局部修订和发布的相关要求;五是调整标准复审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强化主编单位作为日常管理主体的相关要求。

四、实施注意事项

(一)加强与上位法和《管理办法》的衔接。一方面应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法律地位,落实《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公路工程行业标准是公路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强与《管理办法》的衔接,对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具体管理提供更加充分的管理依据,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二)与相关规范配套使用。《管理导则》使用过程中应与有关国家标准、《标准体系》、《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导则》等规范配套使用。

(三)加强管理,认真执行《管理导则》要求,防范风险。做好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全过程管理,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推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高质量发展。

(四)精心组织宣贯培训。《管理导则》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的基础标准,需切实有效地做好宣贯培训,让管理人员、编制人员、使用人员准确理解并使用好《管理导则》,对推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质量,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8

现行的道路安全、法规主要由法律—《中华人民共和路交通安全)(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部门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组成。此外,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补充规定。

公程法律法规有,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等等。

公路工程法规有,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等等。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

建筑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解释、监理规范等。

《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9

公路建设基本管理制度

由于公路在政治、经济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对公路建设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一)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如下: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

(4)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5)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6)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项目实施。

(8)竣工验收。

(9)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制度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保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三)公路建设项目的主体资格管理制度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0

法律分析: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公路工程的建设项目要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公路建设单位要合理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法分别签订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1

1.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依法治国方略确定后,作为直接掌握国民经济大动脉的铁道部,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治路、依法行政,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加快铁路现代化建设,促进铁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伴随着依法治路和铁路的跨越式发展,作为主管铁路建设的相关政府部门涉及到越来越多铁路专业方面的法律服务,若我们协会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言献策,处理相关法律事宜,全面推进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进程。

2.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更好地发挥铁道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特色,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及法院的立法和司法改革。首先,对政府部门而言,随着铁道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度的陆续制定和出台,对于参与起草这些法律文件的专家学者来说需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果能在协会中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则可以通过协会了解会员单位的工作实际,广听大家的建议,再形成统一的立法建议或意见,呈报相关部门,以推动立法工作的开展。如此可以在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充分体现会员单位的利益和需求,促进政府部门的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和合理;其次,对法院而言,若协会成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则可以利用行业协会的性质和作用,结合法律规定,形成合理的司法建言,使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更符合铁道工程建设实际,促进法院的公正、公平执法,进而提升法院办理铁道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件水平。

3.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地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法律事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政府的职能应是中立的裁判员,但铁道工程建设领域却存在很大的特殊性。任何一个铁道工程建设项目均投资巨大,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例如青藏铁路建设。铁路建设项目的资金大多来源于国家直接投资,因此政府部门在铁道工程建设领域的参与程度明显大于其它行业,监控与管理在整个项目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协会会员单位的各施工企业与铁道建设主管部门的各种法律事务已明显增多,因此,协会应双向服务,协调关系,充分利用自身的法律及专业知识,办理好政府部门与会员单位涉及的法律事宜,从而共同推动建设任务的完成。

4.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更好地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首先,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使大家能及时了解和学习;其次,协会可结合实际,发挥其职能部门作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再次,可以通过协会对会员单位进行专门的培训工作,使大家深入理解和掌握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从而促使法律法规更有效地贯彻执行。

二、从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的服务职能来讲,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1.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依法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协会中大多数会员单位都已完成公司制改革,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主体,独立行使管理企业的职能,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所面临的法律事务成倍增加,企业的招投标、合同管理、企业改制等等,无不与法律相连,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有时仅凭自身的能力很难得到解决。若协会成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则可以借助协会集中的法律人才优势,拓宽法律知识范围,通过咨询服务,为大家答疑解惑,顺利化解大家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2.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有效地协调各会员单位之间的法律事宜。现在,我们大多数会员单位已脱离铁道部。但是,由于历史和行业的特殊原因,使我们各会员单位经常在业务上出现交叉和交流。在交往中难免出现利益的冲突,甚至产生法律纠纷而对簿公堂。若我们在协会中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则可以协调解决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使我们协会会员单位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也可以为会员单位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支出。

3.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以统一组织会员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日趋完善,各行业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健全,作为我们铁道建设领域来讲,更是如此。时代的发展,对我们法律知识的更新、提高和补充要求越来越迫切,特别是企业中的专职法律顾问,在法律和专业知识方面缺一不可。然而,放眼我们的整个行业领域,关于此方面的法律培训少之又少,很多人面临求学无门的境地。因此,作为协会有必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为大家提供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从而全面提高我们会员单位依法管理的水平。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2

1. 与公路项目有关的法律

1998年1月1日施行的《公路法》是公路项目的基本法律。公路法包括了总则、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篇章,是公路项目的基本法律。

1998年3月1日施行的《建筑法》是建设的基本法律。《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公路项目建筑活动。

20xx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是民事的基本法律。《民法典》中关于民法总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与公路息息相关。

与公路项目相关的法律还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预算法》、《公司法》等法律。

2. 与公路项目有关的行政法规

与公路项目直接相关的行政法规有: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公路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7月1日废止)、2011年7月1日施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2004年11月1日施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

与公路项目相关的行政法规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3. 与公路项目有关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市场管理的文件:2005年3月1日施行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6年2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9〕731号)、《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等。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项目机构管理文件:2001年9月30日公布《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法[2001]583号)(已于2011年10月1日废止)、2008年1月1日施行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11年10月1日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2015年7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2日施行《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交办财审〔2017〕173号)等。

交通运输部关于设计施工造价管理文件:《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36号)已废止、交公路发[2007]358号)已废止、目前使用2015版)、2015年8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施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2005年7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16年11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等。

交通运输部关于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文件:2017年12月1日施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04年10月1日施行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文件: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2017年4月8日施行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5年6月1日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

4. 与公路项目有关的标准与规范

与公路项目有关的标准与规范非常多,总共有100多本。主要可以分为以下9个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一)公路工程类;(二)公路概算预算类;(三)公路路基、路面类;(四)公路桥涵类;(五)公路隧道类;(六)材料、测试类;(七)交通安全类;(八)公路机电类;(九)工民建筑类等,下面列出的是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一)公路工程类: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 年 4 月)(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3)《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4)公路勘测细则》(JTG/T C10)(5)《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9)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JTG/T3310—2019)(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等。

(二)公路概预算类: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3)《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7)《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11 年版)等

(三) 路基路面类:

(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2019)(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8)《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10)《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97)等。

(四) 公路桥涵类:

(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4)《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5)《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6)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7)《装配式公路钢桥制造》(JT/T 728)(8)《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等。

(五)公路隧道类:

(1)《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JTG/T F60)(3)《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模式》(GB/T18567)(4)《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71)(5)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

(六)材料、测试类:

(1)《公路工程常用金属材料与钢结构标准汇编》(2)《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相关标准规范汇编》(3)《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汇编》(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6)《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7)《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8)《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9)《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10)《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11)《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

(七) 交通安全类: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GB5768.8)(2)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5)《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

(八)公路机电类

(1) 《公路通信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GB/T 7262-200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5)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7)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9)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

(九) 工民建筑类: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8)《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等。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姓名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公路工程质量的验收规范都有哪些规定?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4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际需要、社会资源及行业经济状况,制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财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规定及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立项程序要求,有关单位可提出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和交通运输部审核等程序,确定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年度计划下达后,主编单位组织编写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制修订工作按照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大纲、送审稿的审查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由主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征求意见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组织。报批稿由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遵循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适应公路工程技术发展要求;

(二)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涉及的关键技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

(三)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公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四)与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避免矛盾;

(五)标准的条文应严谨明确、文字简炼,标准编写的格式和用语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协会、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管理、科研和检测等单位的意见。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应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根据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出版单位。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版权归交通运输部所有。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后,标准归口管理部门、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化协会等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推动公路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免费向社会公开。鼓励公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15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各位小伙伴,上面这些都是有关于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合集的优质内容,相信以上这些内容中一定有大家在书写过程中所需要的东西,希望它们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书写灵感上的启发。如果喜欢小编这期分享的内容,也请多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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