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考核的意义在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提升。作风建设是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态度、行为和风格,是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职业道德的体现。作风建设考核可以帮助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确保他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和作风考核量化指标模板合集,可供大家参考。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 作风考核量化指标模板合集](https://wimg.puchedu.cn/uploads/2023/09/20230913054334933.png)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
一、工作纪律方面
1. 准时上下班率:衡量一个单位或个人是否按时上下班,能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 迟到早退次数:记录一个单位或个人迟到早退的次数,反映其对工作纪律的认识和遵守情况。
3. 出勤率:统计一个单位或个人的出勤情况,包括请假、旷工等情况,反映其对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工作效率方面
1. 任务完成率:衡量一个单位或个人能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反映其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2. 工作量:记录一个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工作量,包括文字、文件、报告等,反映其工作能力和工作量的分配合理性。
3. 任务质量评价:通过对单位或个人完成的任务进行评价,综合考虑任务的准确度、完整度、创新性等指标,反映其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
三、服务态度方面
1. 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反映其服务态度和专业素养。
2. 投诉处理率:记录单位或个人接到的投诉数量和处理情况,反映其对用户反馈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服务守时率:衡量单位或个人是否能按时提供服务,反映其对用户时间的尊重和服务效率。
四、团队合作方面
1. 协作能力评估:通过对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了解其合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 团队贡献度:衡量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团队中的贡献程度,包括工作分配、协助他人等,反映其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3. 互助合作评价:记录单位或个人在团队中互相帮助和合作的情况,反映其团队合作的积极性和效果。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2
(一)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必须坚持高层谋划、高端整合、高位推进,着力加强全局谋划和顶层设计,以系统的观点统筹、改革的精神推进、工程的方法实施、制度的链条加固,把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教育资源、制度资源、监督资源与管理资源、科技手段加以整合运用和集成创新,对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各方面、各层次、各功能、各要素统筹兼顾,采用最切实的策略、最经济的路径、最管用的机制,对江苏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作出整体规划和分期部署。建议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在原领导小组下设机关作风推进和评估委员会、廉政风险综合协调委员会。作风建设推进和评估委员会主要发挥“指示器”的作用,负责对机关作风推进和评估平台建设、评估信息收集和数字化处理(包括评估、评级、预警)、作风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指导;廉政风险综合协调委员会则发挥“制动器”的作用,负责及时处理和评估预警信息达到一定标准的廉政风险,通过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职能,将机关作风建设中的问题杜绝于萌芽之中。同时,建议在省级机关成立抓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与委员会对接,抽调作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成立独立的执行机构,从制度层面赋予其督查、考核等多项职能。
(二)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动员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议出台《江苏省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意见》,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制度设计和落实,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关键。比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让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深入人心,成为鲜明导向。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真正落地生根。
(三)着力研究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是把握党政机关作风运行规律,突出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既要在宏观上注重从思想上定标、在行为上立规,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又要从微观上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注重制度建设的法治性、权威性。二是建立落实“三严三实”的教育制度。“三严三实”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把“三严三实”教育纳入干部日常作风教育管理体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将“三严三实”的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使之成为价值追求、行为规范。三是创新制度保障机制。把作风建设制度变成会说话的权力约束工具。对过时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要清理,宽泛化的、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要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干部任用、民主议事决策等一系列权力约束制度,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从体制上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重拳出击、严肃惩处,架起“高压线”。四是注重将作风建设制度纳入法制化程序。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使之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常态化运行,并吸收公众参与监督和管理,让制度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途经,是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防止“四风”反弹的重要手段。一是完善作风督查网络。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健全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强化暗访抽查,增加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二是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内部监督与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管用实在的监督机制。三是突出监督治理,以整风肃纪保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刚性。在省级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重大节日、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列入督查范围。四是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发出整改建议书,督促整改作风问题。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五)将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状况纳入党政机关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考核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务实作风导向体现在政绩考核、干部选拔和行政问责的全过程。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查办、通报作风方面典型案件情况作为查办案件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把机关绩效管理作为深化改革、推进为民服务、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全面掌握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把干部作风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程序和有效手段,树立鲜明导向。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开展社会评价综合分析,扩大群众参与,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体现科学性和公信力。
(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工具创新,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实践证明,责任制是保持工作状态、推进工作非常有效的方法,也是保证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的重要工具。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根据党的作风建设职责,在不同层级的公务员中建立作风建设责任制,将机关作风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一把手”工程。领导干部要率先作出榜样,普通干部才会自觉跟上。要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将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常态化运行状况作为地方主要党政领导政绩、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机关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坚决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3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现状分析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不仅仅包括前期的责任分解、中期的责任落实和后期的责任追究,还包括后置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系统中具有“把关”“问责”等重要作用。目前,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考核周期明确。二是考核内容明确。三是考核程序严谨。四是考核方式多样。五是考核办法合理。六是考核结果运用得当。虽然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但责任制落实并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年终考核,轻日常监督与管理;二是年终考核方式不够科学规范;三是考核评价实施过程及结果确定的合理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考核评价工作“走过场”,被考评单位和个人参与热情不高,以及利用廉政评价这一路径检验反思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等问题的出现。因此,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就成为当前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构建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1、统筹兼顾,突出考核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妥善解决考核评价工作针对性不强、指标权重偏差等问题。一方面,妥善解决考核评价指标的量化问题。另一方面,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一是设置逆向考评指标。在精选正向考评指标的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群众最不满意的现象、中央明令禁止的行为、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设置若干逆向考评指标进行扣分,从中发现每个被考评对象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设置个性考评指标。区别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设置一些能够体现岗位特点的考评指标,检验其落实情况。三是设置“两极”考评指标。让考评主体写出责任制执行“最好者”和“最差者”,从中发现典型,抓两头带中间。
2、注重实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效用 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环节,单一重视哪一方面,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功用,达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效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相互协作,达到日常监督为考核评价提供准确信息、考核评价为日常监督提供需注意的重点问题的效果。尝试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网上考评系统,实行责任制工作网上考评、公开排名、过程督查,减少年底扎堆考核的压力,改变以往考核时间跨度大、方式单一、效果滞后等问题,有效促进责任制工作的日常落实并贯穿全年。
3、科学实施,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考核评价的实施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考核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准确。因此,在实施过程必须设计符合考评原则要的考核程序。年初,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量化分值输入考评系统,各个被考评单位按照任务表要求,在相应时限内将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有关图片和文字等资料通过考评系统报送,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计分,并将各单位得分情况实时排名;审核不通过的,向报送单位反馈,要求其重新报送或该项不予计分。年底,将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测评结果与考评系统得分进行综合,再考虑“一票否决”事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等因素,可得出各单位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终考评结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制度体系
考评制度是否严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能否开展好的重要保障。制定严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考评方式、考评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构建等重要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明确动静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明确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评价结果的公开和运用等方面内容。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它将提供考核评价的标准,是考评结果量化的基础,因此,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是考核评价工作是否科学有效的关键。考评指标的构建必须坚持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与产出指标相结合,肯定性指标与否定性指标相结合,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这些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包括目标任务评价指标和民主测评指标。
(四)科学实施考核评价
1、考评准备
(1)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要包括考核评价实施机构组成(人员及分组情况)、考核对象名单及分类、考核方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赋分比重及计算方式、考核结果如何公开与运用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考评方案由考核评价实施机构制定,供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审核工作组使用。同时根据考评方案拟定考核评价通知,印发至被考评单位。
(2)组成考核评价审核工作组 为了保障考核评分的公开公正,考评系统审核工作组除明确专人负责外,还抽调部分被考核单位纪检专责参与审核评分。定期对各单位报送资料与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邀请监督员参与监督。
(3)考评预告 将各单位报送的具体工作情况在系统内被考核单位之间公开,便于互相学习和监督。同时,公布相关的考评时间、考评方式、内容、举报电话等有关信息。
2、考评实施
(1)评价主体:包括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和员工代表。(2)评价方法:利用网上考核评价系统和网上测评平台进行。(3)实施机构:公司各级纪检组(纪委)。
3、考评结果的确定、反馈及归档
(1)考评工作小组评价 综合分析后提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初步评价等次。
(2)反馈考评结果 公司纪检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考核评价结果,结果反馈可以通过书面或面谈形式进行。
(3)归档考核评价工作资料 考核评价工作全部结束后,审核工作组将有关资料按要求整理,交公司纪检组统一归档,作为复查和考评结果运用依据。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能否被科学合理地使用,关系到考核评价本身的意义和价值。考核结果的使用应是考核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
1、实行考评结果“一票否决”制 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廉政评价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公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根据《地区》,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以提高机关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目的,通过考评实现各级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两个率先”奋斗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考评单位效能工作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原则;三是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评单位积极配合。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实行分级考评制。一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评。二是各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下属部门进行考评。
三、考评对象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直各部门、单位、驻库各垂管单位。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实行100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内容:
《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附后。
五、考评方法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以日常督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受理群众投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等为考评的重要手段。其中,日常督查、明察暗访、民-主评议以检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作为扣分依据。
(一)日常督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委、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县领导重要批示,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按照自治区、地区及县有关规定,对县各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二)明察暗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民-主评议。由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对各办事窗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四)受理投诉。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受理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投诉,并进行查处。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乡(镇)、排名第1位的农牧场、排名第1位的街道办事处及排名前15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考评排名后2位的乡(镇)、排名最后1位的农牧场、排名最后1位的街道办事处及排名后10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分管领导对这些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向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经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上报、。
(四)垂直管理单位的考评结果除运用上述考评办法外,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考评纪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三)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
(四)不准对考评工作人员打击报复。
本办法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5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又先后出台15个与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相关的文件通知,涵盖从“舌尖”到“车轮”、从月饼贺卡到烟花爆竹的多个方面。中央对各项规定的细致和坦率,对自身要求的真诚和坚定,引起强烈的反响。新一代领导集体为什么在执政初始就急迫地提出加强作风建设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层面的原因,也有社会层面的原因;既有民心层面的原因,也有党建自身层面的原因。党员干部肩负着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任,更应以身作则,加强作风建设,真正起到表率作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落实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科学正确地评价,形成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现状的准确认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员干部作风,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密切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考察的现状分析
(一)主要问题
一是评价指标难细化。调研中基层普遍反映,虽然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仍只是一些方向性、原则性的描述,还没有细化的具体标准,比较抽象和笼统。干部的品德很难界定,如果指标设置过于宽泛,必然涉及法纪的范畴;如果指标设置过于细化,又容易束缚干部的言行。
二是考察工作难深入。由于党员干部作风的复杂性、隐蔽性、可变性,导致其考实考准很难,仅用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传统考察方法更难。目前,各地在党员干部作风考察方式上可谓煞费苦心,但又不可避免地步入“烦琐哲学”的怪圈,考察程序虽然看似严谨了,但操作起来却费神费事了。如何通过切实可行的方法既准确考察党员干部的作风,又不过于烦琐费事,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三是考察结果难应用。从实践探索看,目前党员干部作风的考察尚处于起步阶段,受考察指标、考察手段等多种因素影响,考察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还值得商榷,很难运用。如何将日常考察、定期考察和专项考察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形成对党员干部作风的总体评价,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模式。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员干部作风考评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虽然各地在党员干部作风考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的甚至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整个社会对此项工作仍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从现实的情况看,社会对党员干部作风考评的探索实践也是态度各异,质疑较多,不利于此项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党员干部作风考评执行主体不明确。由于作风的特殊性,对作风考察的执行主体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目前作风考察探索试点阶段,执行主体的建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考察质量和作风考评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构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内在联系、客观化、可观测化的指标组成,指标体系的建立可以为评价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全面、科学、规范的依据。将科学规范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到党员干部管理中,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有利于设置科学、体系严密、运行有效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干部作风建设进入一个自行健康运转的良性轨道。
二是为科学评价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依据。评价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现状,需要将作风建设由虚转实,化无形于有形。建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使作风建设更加具体化、可测化和可操作化。有利于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从思想观点、行为规范、习惯养成等各个层面,将作风建设落于实处,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从工作机制上保证群众评价真正发挥作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并以量化的直观形式表现出来,把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与组织评价、自我评价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从作风看立场,凭实绩论德才,以德才用干部,开辟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新途径。同时,评估的过程也是各级机关单位的管理过程和结果公开的过程,有利于加快推进民主行政进程,保障群众充分参与,为公众参与对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评价和监督开辟现实的途径,凝聚改革与发展的智慧和动力。
三、建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路径设计
(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的原则
对党员干部作风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关键在于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提炼具体的表现形式,即找出党员干部作风表现的途径及影响其进程的主要因素,必须要有一个科学性的指标体系,又力求体现一定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1.综合性。党员干部作风是一个广泛、综合、系统的范畴,它包括工作、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情况必须体现这种综合性与系统性,所选择的各个指标之间,必须要形成一个有机、有序的联系,从全方位反映党员干部作风的进展情况。
2.可操作性。指标的本质在于给具体的事物以明确的规定性。度量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指标体系,应尽量简单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用尽量少的指标反映尽量多的内容,便于收集和考核。
3.科学性。为全面准确反映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采用指标尽可能全面,具有典型代表性,又力求精炼,同时,指标的选择既符合中央有关指导性文件的精神,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以科学评价和正确衡量党员干部作风的实际情况。
4.可行性。在借鉴相关学者在相关领域研究的基础上,在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干部的情况,使得同一指标体系普遍适用于不同类别的干部,每个评价对象都能得到客观全面评价。
(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依据前述的指标的建立原则,在现有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目前已有部分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的研究及社会发展情况,本文采用理论分析、经验选择和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初步设计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1)。指标体系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
1.思想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思想作风建设是理想信念和政治思想的体现,是整个作风建设的基础,思想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理想信念和政治思想是思想作风2个二级指标。其中,理想信念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坚定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政治思想体现为领导干部观察、处理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态度和方法。根据二级指标内容,思想作风的三级指标细化为:一是理想信念方面,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二是政治思想方面,思想上是否与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是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是否加强道德修养,淡泊名利、廉洁奉公。
2.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学风建设是党员干部在求知目的、治学态度、认识方法上,长期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心理素质、价值取向和思维特征,是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实效的综合反映和外在体现。学习态度和方法实效是学风建设的2个二级指标。其中,学习态度是指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学习态度,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来认识对待。方法实效是指党员干部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从工作实际出发,把学习到的理论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学风的三级指标细化为:一是学习态度方面,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干部学习培训及考核;参加专题报告会、主题教育等集体活动并且出勤率不低于90%。二是方法实效方面,党员干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现实问题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扎实业务能力。
3.工作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工作作风建设是整个作风建设的重心所在,作风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做好工作,实现工作目标,取得预期成就。工作作风包括群众意识、规范管理、廉洁从政、工作效能4个二级指标。其中,群众意识是指领导干部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管理是指建章立制并严格按制度办事。廉洁从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工作效能主要指党员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成效。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工作作风的三级指标细化为:一是群众意识方面,党员干部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无形式主义与官僚作风行为;遵守联系基层相关制度,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严肃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有关规定。二是规范管理方面,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按章办事,无违反规定、公权私用等行为;严格遵守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三是廉洁从政方面,是否积极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能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监督制度;是否秉公用权,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四是工作效能方面,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真抓实干,工作成绩突出;坚持用开拓进取的精神指导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4.生活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生活作风建设是整个作风建设的外围保障。在很多场合,老百姓就是把干部的生活作风等同于干部的作风。党员干部作风考评不能落下生活作风考评,尽管生活作风不完全在组织管理的范围内。生活作风包括操守品行和生活方式2个二级指标。其中,操守品行是指一个人的品德、人格、情操、气节等。生活方式是指个人日常生活中的爱好、习惯等。根据二级指标内容,生活作风的三级指标细化为:一是操守品行方面,不参与会所活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消费娱乐活动;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是否做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作风正派。二是生活方式方面,是否具有健康、积极向上的业余爱好;做到办事节俭、不铺张浪费;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上不大操大办。
本文以思想作风建设的指标体系为关键,以工作作风建设的指标体系为核心,以学风建设的指标体系为重点,以生活作风建设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分析和探索。但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通过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而详实地考察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作风现状,系统构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自我运转系统,推动党员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6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衡阳市纪检工作会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密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纳入各级班子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教育,防范于未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追究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公司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公司尤其是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责任规定
(一)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率先垂范,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提拔使用、生产经营等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纳众言,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规定办事,不许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5.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抓好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绩效考核和员工评议制度,接受员工监督,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廉政、勤政的检查。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集团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7.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企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负责管好党委成员所属各部门(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了解案件查处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抓好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车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分析分管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四)公司纪委(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公司纪委(监察室)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和检查责任。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
2.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检查、监督。
3.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组 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加强对干部任免使用、基础设施建设、钱物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防止
在用人、工程、设备招投标、工程和设备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问题。
7.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8.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车间)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车间)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严格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树立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
四.检查、考核
1.成立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室),主任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2.党委和纪委要定期研究、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公司各党支部负责人至少每半年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所在本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苗头要及时报告。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本细则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管理人员,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本细则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创建文明部室(车间)、评先表彰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和考核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8.公司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公司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一)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所管辖部门(车间)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2.对本部门(车间)由于失察、失职、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很坏的;
3.对暴露的问题或暴露的违纪案件,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对违纪违法人员袒护、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属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要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7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有重要职责。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增强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也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性的先决条件。
1.1提高广大干部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明确自己对责任范围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了解责任考核的具体要求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使每个领导干部感到身上有压力,如履薄冰,认真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意识。
1.2提高对实行“一岗双责”的认识。要针对党内一些同志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的思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教育,使之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领导岗位职责的内在要求。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个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才能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1.3提高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认识。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党委,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属于纪委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决不越俎代庖,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同时,要搞好工作衔接,把握节奏和时机,防止出现监督的真空和断层。
2.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落实。目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一些配套措施不够健全,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内容还不够具体和明确,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及时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2.1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内容
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和具体工作程序,对重要环节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增强责任制可操作性和约束效力。每年落实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细则,要注意明确监督检查的具体形式,考核的方法、步骤及考评机构等。建立倒查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的规定,注意总结责任追究的案例,明确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标准。
2.2建立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光有纵向考核,体现一级抓一级是不够的,还应该把责任制横向延伸。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每年结合中心工作把反腐败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责任制工作考核机制。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部门的同时,还要明确分管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校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考核工作,向学校党政“一把手”汇报考核情况。
2.3建立廉政约谈提醒制度
把廉政谈话作为有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校院两级班子的党政主要领导及其成员都要定期向自己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以便及时检查了解他们抓党风廉政工作的情况,督促其自觉地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对谈话对象要明确提出廉政勤政的具体要求,对存在的苗头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指出的要指出,该批评的要批评,做到有苗头问题及时进行敲警钟,打预防针。纪委负责同志也要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有关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通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责任人,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廉政约谈,督促其及时整改。
3.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才能使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严格责任考核制度,是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学校党委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这种监督检查无论从时间上或者空间上都应该是全时段和全方位的监督。此外,还应重视工会、教代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以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等等。把这些监督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这是抓好责任考核的重要保证。
3.2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带头作用
各级“党政一把手,即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要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的实效,必须从“第一把手”做起。“一把手”是党政一班人的“班长”,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主导作用,“一把手”重视抓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就能有效地提高整个班子的监督检查水平。因此,“一把手”要认真做到两个负责,一是负好直接领导对象的责任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二是发挥好“一把手”的带头作用,自觉地将落实责任制情况置于领导班子集体和上级领导的监督之下。“一把手”要在领导班子内切实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发扬民主作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应当做到直点其事,直言其过,当面锣对面鼓,真正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一把手”在班子中,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扶正祛邪,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得罪人,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直言不讳。在日常工作当中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切实为广大干部树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榜样。
3.3认真进行责任考核
认真抓好责任考核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因此除了对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外,还要注意做好几个结合: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各项业务考核相结合,即看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的实绩,也看党风廉政工作的成效,又看责任制落实的情况,保证“一岗双责”的真正实现。二是通过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和对专项工作考核进行综合分析,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做出客观评价。三是把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工作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把执行责任制情况作为对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条件。四是把部门自查与学校的检查考核相结合,使各单位了解自己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保证检查考核的合理性和严肃性。
4.严格责任追究,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制定的再全面、再具体也是一纸空文,如何实行责任追究?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4.1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检查考核,认真分析评价
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检查考核,认真分析评价,党政领导支持,是实行责任制追究的重要前提,明确责任内容,这是检查考核的前提,如果责任不清,那么就无法进行检查考核。虽然党风廉政责任制中明确了责任制内容,但还是比较原则抽象的,这就需要把责任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出比较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样才更便于检查和考核。只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和认真的分析,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才能为实施奖励和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此外,要实施责任追究,仅靠纪检监察组织的职权是不够的,还必须取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重视和支持。
4.2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关键。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倒查追究那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直接违纪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工作不力必究。责任追究不能搞法外施恩,也不能搞下不为例,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该给处分的给以处分,该追究责任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严格防止失之过宽的好人主义,这样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8
无欲则刚,只有廉洁才能秉公办事,秉公办事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廉洁奉公最主要的收益就是赢得民心。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干部的形象,同时也关系着人心向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彻底的、完善的政治任务,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总抓手”。实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其作用在于通过责任激励和制约机制,促使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落实党风建设的作用
(一)责任警醒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旨目的就是责任,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细化责任,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模范带头、廉洁自律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从而更自觉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能够对党员干部起到责任警醒作用,一起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惩戒教育的作用。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结果,能够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严格责任追究,能够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一方面可以严格对所负责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对问题责任人积极惩治,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三)标本兼治的作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又是一项源头治本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调动和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党风建设的对策
(一)增强核心意识,做到拥护更坚决。党务工作者要始终做到思想上认同、行动上一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十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政治上坚决服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做到规定的“四个服从”,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诋毁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声誉、破坏党的团结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二)明确责任分解,强化目标管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责任分解是基础,也是责任考核和追究的前提。实现责任的有效分解,首先要明确责任目标,根据林场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把责任主体的目标和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确定反腐倡廉的责任目标,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其次做好责任分解,根据责任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再次做到责任到人,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一个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证有效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林场党支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林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追究。首先制定完善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大对考核的程序、标准进行严格的规范;其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林场的具体情况,细化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责任,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再次明确政策界限,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既要分清主次领导的责任,还要分清主动查处和掩盖问题的界限,在责任追究的具体形式上,要坚持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相结合、经济处罚和提醒诫勉相统一的原则,保证责任追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9
今年以来,成都市纪委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查办案件等重点工作入手,初步探索出一条正风反腐的法治之路。
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
针对当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尚未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防止复发反弹压力较大的特点,成都市纪委始终坚持把深化作风建设放在显要位置,用法治思维,着眼“常、长”二字,着力构建四大“长效机制”。
作风建设教育引导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作风建设工作,紧盯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提醒教育,发现和挖掘“正风肃纪”活动中涌现的邹光荣、马天清等一批基层优秀,典型抓好正面典型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和教育片、参观法纪警示教育基地等措施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抓好反面警示教育。
作风建设督查长效机制。综合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政风行风满意度调查等情况,针对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多频次、快节奏,重点检查节点化、常态化,社会监督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对“四风”问题现行就查、露头就打。1至10月,全市共查处“四风”案件2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0人,问责处理6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69起。
作风建设源头防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经费预算、管理使用等制度,规范资金审批、报销审核、账务处理行为。完善办公用房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
作风建设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托党风政风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对考核结果偏低、群众满意度偏低的25个地区和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当前,成都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查办案件为关键
今年以来,成都市纪委严格规范定性量纪自由裁量权、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快查快结等惩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腐败现象展现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对问题线索逐项排查,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立案数连续两年成倍增长,查处地厅级干部13件,县(处)级干部168件。
实行违法案件快查快移。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对腐败个案,只要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已经查清,并有证据表明其已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查办个案时间较以前缩短30%,最短3天移送,提高办案效率。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执行办案规定,切实做到办案程序、办案措施、取证手续“三合法”,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结果零申诉的“三零纪录”。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摄制《悔恨》、《权戒》等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一案四报告”制度,在国企、金融、国土、建设等腐败“重灾区”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能。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0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衡阳市纪检工作会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密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纳入各级班子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教育,防范于未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追究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抓好公司副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公司尤其是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责任规定
(一)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率先垂范,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干部提拔使用、生产经营等重要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纳众言,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规定办事,不许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5.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抓好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绩效考核和员工评议制度,接受员工监督,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廉政、勤政的检查。
6.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法律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集团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7.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企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负责管好党委成员所属各部门(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了解案件查处情况,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三)党委成员、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抓好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部门(车间)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车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分析分管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四)公司纪委(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公司纪委(监察室)是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组织、协调和检查责任。
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
2.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检查、监督。
3.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6.加强对干部任免使用、基础设施建设、钱物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防止
在用人、工程、设备招投标、工程和设备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问题。
7.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8.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车间)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车间)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车间)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了解、掌握本部门(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应及时批评、教育、报告,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
4.抓好本部门(车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
5.严格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树立服务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
四.检查、考核
1.成立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监察室),主任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担任。
2.党委和纪委要定期研究、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公司各党支部负责人至少每半年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所在本部门(车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违纪、违规苗头要及时报告。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本细则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管理人员,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本细则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创建文明部室(车间)、评先表彰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和考核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8.公司班子成员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9.公司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五.责任追究
(一)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所管辖部门(车间)的党员、干部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2.对本部门(车间)由于失察、失职、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很坏的;
3.对暴露的问题或暴露的违纪案件,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对违纪违法人员袒护、包庇的;
4.授意、指使下属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对违反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1
一是少讲“问题”的客观归因。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就是要多一些“问题意识”,多一些“底线思维”。大家分析认为,任何问题的爆发都有一个萌芽、发酵以致结成恶果的变化发展过程,倘若不能发现在早、解决在小,就会像人体的恶性肿瘤一样无药可救。多一些“问题意识”,就是多一份清醒和自觉,就是多一份责任和担当。大家表示,要“从最小处着手,向最好处努力”,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创先争优的行动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将作风建设列入支部“三重一大”内容,结合半年、年终总结,全员开展述职述学述廉评议,并与奖惩兑现挂钩。
二是摒弃“矫情”的说教方式。理论学习、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来不得半点虚情假意。改进学习、引领风气,要勤学为基、善思为要、活用为重。明要务,把提高素质、清廉为民放在支部第一位职责抓实效;重实际,把对上与对下负责一致作为经常工作抓好落实;打基础,从改进文风、会风入手抓成习惯。坚持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制度,完善区、街人防联学联议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结合人防进社区开展“提升自己、引领群众”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不搞“变味”的迎来送往。通过迎来送往讨好上级、浪得虚名,实际上是一种政治投机。在迎考、接待上,不搞排场,不摆阔气,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多一些“泥土味”,少一点“烟酒气”,力求靠扎实工作、朴实作风、诚实作为赢得群众认可、获得上级重视。人防办党员干部下基层、进社区、到企业不在外就餐,上级和友邻单位来人在本办食堂接待。
四是严控“讨巧”的救济补助。违反制度规定的福利、补贴,很可能因“讨巧”个人而滑向腐败。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违纪的事不但不能做,连想也很危险”;规范管理,约束领导干部不能因为是“爱心行动”,就脱离了制度规范;集体决策,明确机关即使为群众办实事、送温暖,也要政由正出。
五是取消“弹性”的考评措施。完善、刚性的考核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必要手段。以科学的考核指标真实反映一岗双责的价值取向;以量化的考核指标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方式;以奖惩分明的考核结果督促党员干部廉洁勤政。通过党员干部与党组织签订“廉洁自律合同”,接受监督考核,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打工”尽责。认真做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有事工作。
六是变革“模糊”的管理方式。好中求快,是人防向民防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补齐短板,解决人防干部结构的突出矛盾,抓好一线队伍“打全场”,发挥二线作用“守好门”;强化问责,全员全程负责到具体事,问责到具体人,遏制不执行、虚执行、迟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创新机制,改变工作敷衍、推托矛盾的现象,做到规范而不僵化、出新而不出轨。严格落实“十一个一律”规定,切实落实“12345”工单办理责任制,7500个应急救援包公开公正发放进家庭,做好夏季人防工事为群众纳凉开放工作。
七是排除“应景”的扶贫帮困。扶贫帮困是体察民情,解决困难群众疾苦,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一种举措。纠正流于形式的“送温暖”,防止出车费、招待费花得比送得多;尊重困难群众的心理感受,不能让群众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抓好对党员干部道德和信仰的教育弘扬、提倡,大力宣传营造助人为乐、关心群众的风尚和环境。党支部挂钩联系梅山中兴路社区,在职在岗6名党员干部帮扶4个困难家庭,力争在“四解四促”成果交流展示中提供新鲜经验。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2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2012年以来,北京印刷学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中心工作,按照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注重预防、严查违纪的工作思路,以“权力有边、运行有轨、监督有方、考核有据”为工作目标,以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两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系统性、务实性、操作性、规范性相结合,全力构建学校惩防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持续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
扎实开展“三个体系”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是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的科学解决方案。按照上级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纪委牵头,协调各责任单位,切实开展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清理确认涉权事项、科学配置各类职权、分解细化工作流程、分解落实防控责任等工作,制定了《北京印刷学院涉及廉政重要工作事项权力运行一览》(以下简称《权力运行一览》),力求做到“权力有边、运行有轨、监督有方、考核有据”。
1.完善制度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力求权力有边
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惩防制度体系是明晰各类、各项权力,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制度是权力的依据,制度之“笼”细密了,清理确认涉权事项,明晰责任单位的权力边界才有依据。目前,学校基本上完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4大类、24小类、130余项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后,新制定和完善了一批校、院两级民主决策制度,包括常委会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 校长办公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关于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实施办法;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议事规则等制度。另外,根据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修订完善了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制度,制度之“笼”进一步编实编密。在修订完善制度的同时,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强调分权制约、程序制约,限定规范个人裁量权。《权力运行一览》梳理了校、院两级科学民主决策、干部人事、财务、教育收费及奖助学金发放、基建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校企和国有资产、招生、科研、学术评审、校内专项建设等11大类39项权力,明晰了相关单位的权责,理清了权力边界。
学校注重通过顶层设计科学配置权力。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委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力的界限。根据校级领导干部学科背景,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并适时调整,学校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党政正职均不担任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职务。学校规范各类领导小组权力,本着精简机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及其他教学、科研、人事等各类小组进行了梳理,形成《学校各类领导机构的组成原则和框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明确权力要素,规范权力流程,力求运行有轨
学校对《权力运行一览》涵盖的39项权力进行了细致分解,梳理出规范权力运行的12项要素,主要包括职权名称、职权内容、制度依据、关键环节、监督指标、监督制约机制、工作流程图、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防控措施、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等,每项权力的所有要素具备内在逻辑性。职权内容和制度依据是从内涵和外延的角度,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图是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风险防控措施和公开内容及形式等是从内控和外控的角度,每项权力的各项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一页内集中显示,力求权力结构完整、脉络清晰,流程内合理分权,同一流程内各环节相互制约,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权力运行一览》明确了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民主决策权的运行流程;明确了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流程,建立了“重心下移、分权管理、责权利统一”的二级决策机制;明确了组织、人事、招生、科研、教务、计财、资产、基建、后勤等主要职能部门的权力流程。此外,特别规范了校办企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权及人、财、物的管理制度,规定各校办企业应成立核心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核心组集体讨论决定。企业各类工作人员聘用考核;各类财务经费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内控机制;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都必须依据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权力运行一览》规范了权力运行轨迹,强调动态管理,各责任单位须定期对12项权力要素的内容进行修订和更新。
3.拓展监督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力求监督有方
学校重视拓展监督渠道,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之外,注重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学校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派和无党派为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二级单位党政领导、未担任领导职务的教授等在校院两级民主决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干部任用、物资设备采购、基建(修缮)招标、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评审评优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分类整理,呈报校领导,反馈给相关职能处室,作为各部门改进工作的参考。民主测评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学校设计了《教学、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表》,其中14项内容均为教学、教辅单位涉及廉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在年终考核时由单位全体教职工填写,这是学校加强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民主测评结果是评价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学校全面客观掌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在《权力运行一览》中,39项权力明确了监督制约机制,涵盖校、处两个层面,组织监督、民主监督两个角度,部门内部不同岗位的内控监督和协同部门的外部监督两个途径。
晒权是民主监督的基础,强化信息公开就是晒权。学校注重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针对性地确定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方式,以公开促公正。同时,《权力运行一览》以文件、网站、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使学校涉及廉政重要工作事项的权力底数清楚、流程明确、责任到人、风险可控,便于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确保了权力在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另外,各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学校信息化办公平台,对招生、人员招聘、物资采购、干部选拔、科研立项等涉及廉政重要工作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自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三个体系”建设以来,晒权力清单、晒责任单位、晒制度依据、晒权力运行流程、晒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学校涉及廉政的重要工作事项权力基本做到事前信息公开、事中过程公开、事后结果公开。
创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责任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1.制定指标体系,创新考核办法,力求考核有据
为客观评估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考核有据”,近年来,学校借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模式,结合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学校机关职能处室、教学教辅单位两套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在制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注意区分机关职能处室和教学、教辅单位两者工作性质和侧重点的不同,做到内容务实,操作性强。前者侧重部门规范化管理、执行上级政策、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等,共形成5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36个主要观测点。后者侧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部门科学民主决策、部门规范化管理、部门信息公开等,共形成8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44个主要观测点。每个观测点都是具体详实的工作内容,同时强调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的发展变化做到及时修订完善。这两套考核指标体系一改传统考核缺乏量化指标、对不同性质单位不加区分一概而论的缺点和不足。
2. 注重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提高考核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科学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是责任制落实的前提,及时调整和完善任务分工是责任制运行的关键。每年初,根据学校领导班子分管范围的调整,学校及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文件,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主管领导。每年末,学校要求各二级单位以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自查自评,学校组成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依据指标体系检查各个观测点工作的支撑材料,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检单位,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3
为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晋中市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我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一、 组织领导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监测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原则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方法
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分两项考核:一是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30%。二是效能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70%。
(一) 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
被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查到并被通报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制度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监督网络建设及监督情况、处理群众投诉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情况。
2、考评办法
对照考评标准自评,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考评和局效能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评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4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加强我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指示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要坚持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局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与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五条各单位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局党政一把手和下属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负责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
(二)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自评,按规定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在职责范围内实施责任追究。
第七条各单位一把手和各部门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组织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法规、决议及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政纪、法制和反腐保廉教育;
(二)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抓好落实;
(三)负责听取所属单位、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对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重要的件要亲自阅批、督办,多方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对违纪行为及时给予查处,并报告上级部门;
(五)率先垂范,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主要领导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分管单位、部门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教育;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好分管单位、部门的预防工作,完成主要领导布置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工作,严格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九条各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下属单位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于每年年终进行,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或与工作目标考核、干部考核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组织、纪委。
第十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与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的述职报告。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其他违反本实施细则,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15
1.责任警醒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旨目的就是责任,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细化责任,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模范带头、廉洁自律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从而更自觉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能够对党员干部起到责任警醒作用,一起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2.惩戒教育的作用。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结果,能够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严格责任追究,能够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一方面可以严格对所负责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对问题责任人积极惩治,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3.标本兼治的作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又是一项源头治本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调动和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的对策思考
1.明确责任分解,强化目标管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责任分解是基础,也是责任考核和追究的前提。如果责任分解不能细化,那么就直接影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因此一定实现责任的有效分解。首先,明确责任目标。要根据港口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把责任主体的目标和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确定反腐倡廉的责任目标,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其次,做好责任分解。根据责任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再次,做到责任到人。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主管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一个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严格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为了保证公司更好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追究。首先,制定完善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大对考核的程序、标准进行严格的规范;其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细化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责任,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再次,明确政策界限。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既要分清主次领导的责任,还要分清主动查处和掩盖问题的界限,在责任追究的具体形式上,要坚持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相结合、经济处罚和提醒诫勉相统一的原则,保证责任追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强化制度建设,力促责任落实。党的十以来,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健全制度建设。首先,优化权力运作监督机制。要对公司干部进行逐一摸排清理,强化领导干部个人的相关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出境的审批管理工作,对权力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网络;其次,完善责任分解制度。通过具体责任的细化和分解,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了解和明确自身的工作,一方面提升工作的整体效率,另一方面保证责任的清晰明确;再次,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重点对党员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员工来访、与干部员工谈心、征集员工意见、党员承诺践诺和党代表直接联系普通盐工等工作进行规范,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4.优化考核方法,明确工作方向。检查考核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证领导干部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方式。保证考核方法的多样性,对优化领导干部工作方向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做到三结合。其一,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考核干部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对理论层面进行考核,同时也要对实际工作进行考核;其二,做到质量与数量的有机统一,不能光看数量,而应该重视质量;其三,做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既然重视重点对象的考核,又要做到全面考核;其次,优化考核办法。考核要在党委统一的领导下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人员参加,不断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的合理性和时效性;再次,优化奖惩措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坚决兑现奖励,对于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定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出现问题的,一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朋友们,这些就是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的全部内容了,这些精选范文都出自优秀人才之手,一定会对大家的书写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希望这期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小编也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本站,以便后续更快捷地在站内搜索到需要的内容。
本内容由qingfa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63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