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是建筑物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本方案旨在明确消防施工的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下面就一起来详细看看有关消防施工方案的内容吧。
消防施工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处室的作用,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1、抓好各科室、各班级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各科室、各班级及食堂宿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科室、各班级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科室、各班级要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任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周查记录。
3、加强学校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4、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
学校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9月组织七年级新生进行了宿舍内防火逃生应急演练并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教学楼防火逃生应急演练。
10月利用安全教育课及学生大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月各教学班组织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各单位根据所学知识自查消防隐患。
12月针对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地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1月2月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各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1、校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秋冬两季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学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站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各科室、班级,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与合作单位要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消防施工方案2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它设置原则
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或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5-4-1的规定。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5-4-2的规定。
表5-5-4-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而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主要由于现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置或初期火灾发生地点的附近既无灭火器,又无临时消防用水。实际上,初期发现火情,进行扑救所需的用水量并不大,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首先就应该保证施工现场有临时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证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合,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是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的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3的要求: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4的规定: 3.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以这些施工现场的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应整体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及在建工程的建筑规模,来确定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计取标准。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5的规定:
表5-5-4-5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1)管网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竖管是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的干管,消防竖管在检修或接长时,应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确保有一根消防竖管正常工作。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当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时,水平管网也应设置成环状。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②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
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保证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利用水泵接合器向临时管网内供水,实施扑救。所以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3)室内消火栓快速接口及消防软管设置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作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来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够合理,结合施工现场特点,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只设接口,不设水带、水枪,是综合考虑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管理性和经济性要求,但要做好保护措施。综合考虑,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建工程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②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③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4)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配置要求
为确保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设置即可以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又可以减少消防水带和水枪的配置,便于维护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配置要求
①对于在建高层建筑来说,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一般不能满足灭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压来保证供水。为实现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给水,可在其底层或首层设置贮水池并配备加压水泵。
②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为保证中转水池无补水的最不利情况下,其水量可满足两支消防水枪(进水口径50毫米,喷嘴口径19毫米)同时工作不少于15min要求,楼层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
③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越大,对水泵扬程、给水管的材质及接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应的投入费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过小,则需要增多楼层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数量,一样不够经济合理,且设施越多、系统风险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四)其它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m,不足24m,且体积不足30000m的在建工程,可不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此情况下,应通过加压水泵,增大室外临时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以满足在建工程火灾扑救的要求。
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四、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临时应急浇筑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如下:
(一)临时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二)临时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五、临时消防用电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为避免火灾发生时,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使用的消火栓泵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的情况,所以要求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消防施工方案3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四、切实强化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消防施工方案4
为扎实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火灾防控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我处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普通公路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督查范围
普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统筹做好汛期及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我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成员由市公路处质量安全管理科、工程科、养护科等部门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管理科,张生任办公室主任,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xxx
三、开展检查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到临时用电的项目,现场电气防火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
(二)公路处结合工作实际,将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原则,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点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此期间,交通运输委将适时组织抽查,请各单位做好备查准备。
四、检查重点
(一)宿舍、办公用房等活动板房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装配式活动板房板材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二)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
(三)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每间宿舍是否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宿舍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宿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使用电热器等违章电器以及存放燃易爆物品等现象。
(四)在职工宿舍、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六)是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并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公路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管理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好夏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果断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参建单位要利用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重要性,普及火灾自救和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凡是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敷衍了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检查组将立即责令其停工,严格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行为记入诚信体系管理档案。
消防施工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排查各种火灾隐患,保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xx型05xx工程”,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决定自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全局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无火灾隐患存在,无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杜绝火灾隐患,局成立城管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1.局办公室、督查科:负责对局大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督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区各专项办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市容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区户外广告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负责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3.各执法大(中)队: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内外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环卫处(所):负责对单位办公场所、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及停车场等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负责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及存在火灾隐患垃圾的安全处理工作,防范火灾发生。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
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
5.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情况;
6.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7.各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方式:
1.6月18日至6月24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消防安全排查,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6月24日下班前报局督查科。
2.由局办公室和督查科组成检查小组,从6月25日至6月31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含派驻机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各专项办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的,由局督查科现场发出督查意见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自查和检查要做到“四有四清”,“四有”即有记录、有图片、有通报、有整改,“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一个盲区、不漏一处隐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方案6月19日下班前报局办公室、督查科)。
2.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强加检查和指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跟踪问效。要在局系统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消防施工方案6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周边地区火灾事故教训,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逃生技能,提高我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决定自20__年3月开始至8月底在全县开展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管理到位;员工本人及组织他人进行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能力普遍提高;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主要对象 。
1.宾馆、旅馆、酒店、歌舞娱乐、美容美发、足浴、网吧、、酒吧、茶室、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除外);
3.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及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园区的集体宿舍;
5.人员密集的商务办公建筑、劳动密集型可燃材料生产(加工)车间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6.“多合一”建筑。
(二)主要内容 。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长度、耐火极限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在营业或使用时保持畅通;
2.防火门、防火卷帘设置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启闭装置完整好用;
3.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应急照明照度、照明时间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大型、重要场所是否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4.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视频报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涉及安全疏散的出口、通道、设备等是否有明显的警示及使用标识;
6.营业时由于防盗等原因必须关闭的安全出口门,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
7.是否设置逃生防烟面罩、空气呼吸器或其它辅助疏散设施;
8.消防给水、防排烟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完整,能正常使用;
9.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员工、从业人员安全疏散知识培训教育、每日的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疏散自查、每季一次的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执法检查、考核总结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
2.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标准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3.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抽查工作,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点,并向社会公告。
(二)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3月11日至5月底)。
1.4月15日之前:全县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在消防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防火门等设施处张贴或悬挂提示及警示性消防安全标志。全县所有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2.4月16日至5月15日:行业管理部门对下属和职能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畅通、有效,消防安全警示、禁止、使用标志标线是否设置到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等。大型商场、室内市场、超市和公共娱乐场所逐步推广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审核和新验收的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必须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疏散装置。
3.5月底前,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完成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取得上岗资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以切实增强其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底)。
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经贸、教育、规划建设、
文化、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要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强制入轨,满足逃生需要。对消防安全疏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在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产停业或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四)考核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考核。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遗留和解决不足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回头看”和补课,确保整治取得实效。8月下旬,县里将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县里成立由经贸、公安、文化、建设、教育、旅游、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将整治对象明确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对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督促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依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基层消防机构纷纷反映在相关规定的具体适用上遇到一些问题,分别有:
(一)关于备案。当前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有如下一些问题反映出来:
1.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交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范围。对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时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否认定为106号令中规定的规划许可证明。
2关于施工许可在申报备案中的必要性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按《消防法》和106号令,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七个工作日内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有些小型的场所,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如何备案?
(二)关于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资料。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106号令规定的申报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中不包括相关的图纸,不利于验收和备案抽查。
(三)关于新规定施行后业务的衔接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5月1日《消防法》修订后实施前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工程,若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中备案时没有抽中,如何处理。
(四)关于建筑物(或场所)整体和局部申报业务的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指出,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仍未能明确建筑物作为整体申报消防手续和局部的场所申报的关系。实践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内分设的一些小场所不审验将会由于备案未抽中而留下隐患。
(五)关于自动消防设施单独申报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部分内部装修工程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可否单独申报消防手续。
(六)关于单体建筑的判定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地下室与首层及二、三层的楼层商铺为连体的建筑,上面住宅分为若干栋,总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此类建筑是否属于单体建筑,是否需要申报?执法实践中这类建筑设计类型经常出现。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从我省各地调研的情况看,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主观上的理解和学习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性解释等客观原因。具体主要体现在:
(一)法律条文理解应用不准确
《消防法》修订执行后,部分消防监督员对新法学习了解不够,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导致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问题也反映出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水平不够高、执法能力不够。比如窗口受理方面的审核把关的问题,虽然现有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解释,现有的业务系统在不断的更新完善中,但是有些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也导致了在建设工程消防 行政许可和备案业务受理、办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对法律法规规定理解贯彻上的偏差和不足。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释和细化
新《消防法》和配套规章作为上位法,在条文上比较概括,有些术语和工作操作程序还有待细化;在审核验收和备案的工作要求等方面,还缺少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对有些场所和建设工程还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和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三、解决新消防法律法规适用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根据这些问题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结合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拟提出如下的解决建议:
(一)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通过执法大轮训、研发推广执法培训操作演示系统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动新消防法律法规的工作要求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要结合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更具体明确的执法操作指引和工作规范,细化、量化执法工作要求,有效整合公安内网和互联网消防监督工作平台,不断强化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实现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三)领会法律法规精神,准确把握执法标准。结合在省内调研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笔者拟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上述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建议。
1.关于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问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因此对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时,应不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对于不同时期的建设工程,建议做如下处理:对5月1日后新建或者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须持县级以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对5月1日前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需要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单位可持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文件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2.关于重复申报备案的问题。为防止故意重复申报备案逃避被抽中,以及防止虚假备案对监督管理工作的干扰,建议明确:同一建设工程使用同一名称或者不同名称多次在网上申报备案的,当其中一次被备案系统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依法对该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其它重复申报的按虚假备案处理。多次在网上申报备案且均未被抽中的备案项目,保留其中一次完整的备案记录,其余按虚假备案处理。
3.关于申报消防设计备案涉及施工许可的问题。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依法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外,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其中,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施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关于备案抽查逾期不提供规定材料的处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建议:对于建设单位逾期不提供规定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告备案抽查结果。
5.关于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检验的问题。建议明确:建设单位申请进行消防竣工验收或者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前,对选用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检验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合格的见证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的抽封样工作。
建议推广《广东消防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供的“广东消防防火材料检验信息服务平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可登陆,并便捷验证建设单位申报的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6.关于申请消防验收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议明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和工程竣工图纸等。
7.关于消防技术标准适用的问题。为强化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防止出现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建议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应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对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批准。
8.关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中涉及自动消防设施的问题。为防止审验的片面性,建议明确:自动消防设施不应单独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应纳入土建工程或内部装修工程一起申报。
9.关于“单体建筑”的判定问题。建议明确:地上建筑物任一楼层相连为一整体,其他楼层建筑形式分为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视为一个完整的“单体建筑”。适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单体建筑”的规定。
消防施工方案7
一、工程概况
同邦国际城7、8#楼消防工程消防工程,xx楼共xx层(地下x层。地上x层)。xx楼消防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上述系统分别分布在xx楼的地下x层。地上x层-x层。xx楼高度为M。系统中的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控制中心均设在xx楼楼内)。
本工程建设单位:xxx
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xx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消防改造工程施工蓝图;
2、现行的国标、消防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规范》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验规范》
(5)《室内消火栓系统检验规程》
三、施工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防排烟系统线路敷设;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不包括地下室及一层的预埋预下);
(6)泵房、水箱间安装;
(7)泵房、水箱间动力配电;
(8)室内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以及土石方工程量、电气预埋电线管工程量。消防广播。通讯系统;
四、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进行图纸会审、组织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有效的组织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安全文明作业和施工。
(3)按施工图纸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细则,编制技术措施、工艺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劳动力的准备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各工种人员分批进场,并且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工种培训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达到良好的操作技能。(见人员配置表、劳动力计划表)
3、机械设备的准备
对所有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使用前,都要集中维修和保养,以保持完好的状态,建立统一的机械设备台帐,集中管理机械统筹进场,安装、使用、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
消防施工方案8
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现行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明确了消防责任的主体,对建筑工程消防的设计、审核等许可进行了改革,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促进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1.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时展的客观要求。尤其是《消防法》修订后所做出的多处重大调整和修改,对我国的消防事业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消防法》在强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的前提下,重点突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后监督,相应弱化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事前行政审批职能,并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的生产使用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但从当前的施行情况来看,由于《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条文尚缺乏更具体明确的解释和指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适用上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比较突出。由于《消防法》施行不久,各地对新修改条文的执行尚处于摸索实践阶段,如果不及时对这些问题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将会对执法工作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消防法》施行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尝试探索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改进措施。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依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基层消防机构纷纷反映在相关规定的具体适用上遇到一些问题,分别有:
1.1关于备案
当前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有如下一些问题反映出来
(1)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交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范围。对于部分已建成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时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否认定为119号令中规定的规划许可证明。
(2)建设单位针对同一工程重复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的处理。目前,基层消防部门反映,有部分社会单位在网上对同一建设工程多次备案,有些是因为第一次备案被抽查到,而场所本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以当事人采用加后缀等方式进行第二次备案;有些单位是因为备案信息不准确或不齐全被管理人员删除后,进行第二次备案;还有的单位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重复备案(有些被抽查中,有些没有被抽到),如何处理。
(3)关于施工许可在申报备案中的必要性问题。有基层消防机构反映,按《消防法》和119号令,建设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七个工作日内申报消防设计备案,但有些小型的场所,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如何备案?
(4)关于逾期不提供备案抽查要求的资料的处理。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当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不齐全时,消防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但对建设单位逾期不补齐资料的,消防部门应当如何处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
1.2关于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检验
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被抽查到的,应提供装修、装饰材料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而该工程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由于结果是在消防网上办事大厅中予以公告的,未能告知装修材料抽样送检事宜。备案的内部装修工程,装修材料如何送检?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或者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往往难以验证其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1.3关于审核验收的标准
有的基层消防机构认为,119号令第9条、18条等处均有明确表示,对消防设计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审核。是否意味着消防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只要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进行审验把关就可以了。
1.4关于自动消防设施单独申报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部分内部装修工程增设的自动消防设施可否单独申报消防手续。
1.5关于新规定施行后业务的衔接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提出,对于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订后实施前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核,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工程,若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中备案时没有抽中,如何处理。
1.6关于建筑物(或场所)整体和局部申报业务的问题
有基层消防机构指出,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仍未能明确建筑物作为整体申报消防手续和局部的场所申报的关系。实践中,有些大型建筑物内分设的一些小场所不审验将会由于备案未抽中而留下隐患。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运行所面临的挑战
2.1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虽然细化了新消防法确立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但很多规定过于原则、概括,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紧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性法规及规范:一是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规范。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的范围、防火性能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是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2消防审验权的范围仍需进一步厘清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3、14条虽然对消防审验的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建筑总面积的界定。建筑总面积的范围是一个建筑,还是使用功能相同的多个建筑的面积,改建、扩建、用途变更的建筑总面积如何计算?二是装修工程审验范围的确定。装修工程审核验收的范围是否和建设工程审核验收范围一致,装修工程面积算法适用建筑总面积还是装修的实际面积?三是在设有需审验的人员密集场所而转化为特殊建设工程情形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是一并进行审验,但实践中一些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在工程竣工后才确定,或者在装修设计中方能确定,还有一些建筑物在使用中部分用途变更为人员密集场所,假定该建筑物原属备案项目,但因其存在人员密集场所而转化为特殊建设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其进行一并审验等等。
消防施工方案9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扎实做好防火控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年x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后勤〔x〕8号)、x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x年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消安〔x〕0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1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方案>方案>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
(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
(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施工方案10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0月31日经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现在,我受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就规定的有关情况作一说明: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经过
我市1999年曾制定《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进行过修改。该条例为我市的建设工程防火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建设工程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省分别于2009年、2010年修订了消防法律法规,我市的条例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行政处罚等许多方面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同时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我市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还面临许多新挑战,存在消防设计审核的内容有待细化、建设单位提供检测报告的适用性有待加强、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有待解决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等相衔接,有必要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新规定,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是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立法项目。2012年8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会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召开了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12年9月,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防火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形成《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分总则、消防设计和施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法律责任、附则。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至关重要。规定根据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对我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施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求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为了加强现场的防火管理,规定还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明火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关于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通过现代通讯网络将各建筑物内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有助于在监控中心内对所有联网建筑物的火灾报警情况进行实施监测、对消防设施进行集中管理。为此,规定要求“自动消防设施不得无故停止使用”,“鼓励、引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消防器材进入家庭,将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为此,规定还“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按户配置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鼓励其他建筑的建设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为了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的机构和人员的规范,规定还对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规范,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意见负责”。
(三)关于消防设计审核。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是消防管理的重要内容。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的基础上,对审核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中,要求“主要审核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其他特殊场所的设置楼层(部位)、室内燃料系统安装、动力站房设置等内容”。在建筑构造设计中,要求“主要审核防火分区、墙体构造、防火分隔、建筑防爆等内容”。规定还对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计、消防给水设计、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电气设计等审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消防设计审核中,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明确的”以及“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综合保护工程等建设工程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等情形,《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提出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改进方案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的参考依据”。
消防施工方案11
为了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按期交工,根据公司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整个工期及工程质量做出的布置确保工程顺利按期完工,使广大职工在施工中,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特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同志的主任的消防治安领导委员会,组织消防治安工作。并设专职的消防保卫干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2、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每50人以上的施工队设专<兼>职消防治安员一名,并设立以下三个小组。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治保会安全领导小组。
(3)义务消防队组织。
3、建立每晚干部消防治安值班,坚守岗位,记录清楚。
4、值班巡逻由8名护场人员担任。
5、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上墙。
6、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预案、台帐、记录清楚以备查阅。
7、消防保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总结本月消防治安情况,布置落实下月的.消防治安工作。
8、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务实会,分析前15天的消防治安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后15天的工作,并对工人加强消防治安知识教育,提高工人时刻纠违章,处处查隐患的自觉性。
二、消防治安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的任务
1、全面领导负责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公司<施工现场消防、治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并布置检查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
2、定期召开分析会议,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治理隐患问题,根据现场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消防保卫工作。
3、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组织护场人员,各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提示消防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施工现场消防治安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每月向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措施或建议,追查处理各种违章案件和事故。
5、配合生产、质检、安全、技术等部门搞好隐患预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搞好联防,消防配合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秩序。
6、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实习,提高队员消防意识,做到平时遇火能救的自强能力,具备“三知”“三能”“三会”,即<知任务、知本工种危险部位、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警。
7、每月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消防、治安法规知识等安全教育和分别对重点工种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备查询。
8、每年对安全,重点工种进行两次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三、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现场实行出门条制,严格登记把关,检查以项目经理“一支笔”签字放行各类材料出场,安全实行挂牌出入证管理。
2、计划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检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注册登记,严禁使用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外包队人员配齐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
3、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清楚和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治安、消防常识,达到制度明确,做好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4、对设在现场的配电室、重点料具库部位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漏洞。
5、对工程要害部位及成品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的原则,实行定人、定点、定岗位管理,签订责任书,一管到底。
6、建立健全治安防火档案,搞好资料积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处理并整理存档检查。
7、该工程留出入口四个,围墙保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高度,护场人员2小时值班巡逻。办公室,临时仓库的门窗要牢固,现场不准留宿闲杂人员、家属、小孩一律不准在现场居住。
8、施工现场严禁打假斗殴,禁止聚众赌博,严禁偷看黄色录像和黄色的书刊,外包队必须按指定地点和房间居住,不准乱住和随意隔挡。
9、主动与甲方基建部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他们对现场保卫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保卫工作。
10、处理不了的现场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遇有外宾参观录像,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通知现场保卫人员,否则不准入场,上级检查团也必须接受门卫检查,严格遵守现场门卫制度。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职工,做到人人纠违章,处处查隐患,隐患不过夜,防患于未然。
2、每月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法规常识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每年进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考核2次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
3、每月对电工、电气焊工、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等进行对口教育半天,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4、现场严禁支搭易燃材料。乙炔瓶不准进入楼内存放,用随进,不用立即运走。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和易燃物品,现场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煤炉房等专项固定工作区,要有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防火负责人名单。现场易燃材料要分类码放,定期检查,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5、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典钨灯、热水器等器具。必用时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设专人管理,专项专用。
6、加强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由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统一签发现场审批不得超过一天期限,当天使用当天审批。电器焊必须持证上岗,有用火证。具有消防器材和灭火用水并专人看火。焊前焊后检查无着火危险后方可下班。
7、施工现场要设吸烟室,专人负责,配有标志、烟头箱、备水桶等。施工现场杜绝违章吸烟,违者罚款。
8、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和高层建筑,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9、现场周围设地下消防栓座,楼内设消防栓管座循环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水袋、水龙头和水桶等灭火器具。结构施工阶段每100㎡备1只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每10㎡备一只灭火器材,但不能少于四只。地下消防栓处有红灯示警。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明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器材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并随施工进行及时增配调整。
10、保证施工现场消防环形通道,回车地每天畅通无阻。地下消防栓周围3米内无杂物。水泵房专人值班,保证每天消防用水。现场消防用水临电线路应接在总配电箱的上端,确保泵房用电常通。
11、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重点部位挂牌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严格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12、义务消防对每月学习训练各一次,时间为一天,每季度总结评比一次,做到“三知”“三会”“三能”。随施工进度和季节变化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13、在施工工程楼内不准住人,不准设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半成品。
14、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1)木工间:封闭管理,不准用易燃物品围挡,要求挂牌,专人管,有防火制度,由不少于4只消防器材和备水,有消防安全书面交底和防火协议书。非本工种不许操作。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活完场清,废料回收,不准与砂轮机同时操作。
(2)木料场:专人管,专人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距不小于3米,有两组以上消防器材,禁火标志醒目,周围无火源火点。
(3)料库:专人管理,有防火制度,禁止标志提醒,每库配备灭火器材4只料库不准住人,材料,工具分类按规定码放。易燃危险品单库分保管。领退手续齐全,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严禁使用照明灯,门窗齐全坚固,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闲杂人员入内。
15、消防工伤要纳入生产管理,与施工生产“五同时”。
16、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利制止一切违章违纪,实施处罚直至停工。
消防施工方案12
一、加强“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五大”活动领导小组,县副县长候选人、县公安局长杨建忠任组长,教育、安监、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收集各部门“五大”活动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制定并落实不同阶段工作推进措施,撰写、报送“五大”活动工作材料和编发工作信息,统计“五大”活动相关数据,统筹组织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五大”活动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县、乡划分两级排查整治网格,由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联合相关部门逐个网格、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同时,量化乡镇网格的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具体排查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分片包干。
2、发动重点行业系统自查。“七城会”期间,教育、民政、卫生、住建、交通、经贸委、文化、广电、旅游等9家重点行业系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3、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受理中心,明确受理中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公告等长效机制,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工作良性发展,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扎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与公告工作。“七城会”前,重大火灾隐患要整改销案。
5、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有1到2个消防管理“明白人”和建设消防设施“明白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通过县消防大队组织的达标验收;组织已达标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逐步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和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健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签订和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情况,并把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七城会”前,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必须签订维保协议。对签订虚假协议和不按协议落实维护保养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依法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口,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推动建设、安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突出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高度重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确保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全部应用系统,社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全部建立,网上执法案卷质量全面提高。2011年10月底前和2012年10月底前,公安派出所协助公安消防大队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录入,同时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登记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对消防监督执法动态进行跟踪。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9、大力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精神,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手机报等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县公安局联合县委宣传部、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安监7部门开展《纲要》宣贯活动,推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0、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宣传部门工作范畴,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建党90周年、“七城会”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固定专题栏目,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在主流媒体上公布、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1、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各级党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在社区聘任消防宣传员,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利用假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农村推广订立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开展消防安全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围绕“七城会”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2、扎实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分批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
13、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建立培训台账。在11月底之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1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严格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1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对所有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负责消防工作的乡镇长由县消防大队登记,报请市消防支队进行培训。并在今年底,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40%;2012年,全面完成培训任务。同时,积极依托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1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17、谋划《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贯工作。县政府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8、深化全员执勤岗位练兵和创建“铁军中队”活动。按照《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打造消防铁军”比武竞赛方案》及《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全员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攻坚组队员的复训、考核、集训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省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创建达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构建“人才队伍、灭火救援、信息通信、执勤训练、装备保障、精神培育”六大铁军中队建设体系。借鉴共青城“铁军中队”创建达标试点经验。
19、深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县公安消防大(中)队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年内,完成1次以上典型灾害事故实战拉动演练,并邀请县有关领导参观;中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10次。抓好石油化工场所实战测试演练活动,对辖区石油化工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掌握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和物资分布情况,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测试演练。
22、加大训练设施建设力度。10月前,消防大队要按100%的比例完成攻坚组器材装备配备任务。年内,消防大队要按照简便适用的原则,配齐百米梯次进攻操、攻坚技巧、救助技术综合操、消防障碍科目等训练科目必备的独木桥、地笼、结绳架、枞林、高障、低障、五步桩、锤箱等训练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是下半年消防工作重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健全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建立专版、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在全县形成开展“五大”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消防施工方案13
为了加强员工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消防意识,体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灌输群防,群治的意识,项目部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消防演习。
演习时间:
20xx年4月3日
演习地点:
二期生活区
参加人员:
全体应急小组成员及受教育班组
演习负责人:
xx
一、 演习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普及防火知识,做好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项目的财产和工人的人身安全。增强工人的消防意识和提高员工在火灾现场的疏散/逃生的能力 。
二、 方针与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三、 演习策划:
本次演习是为有效地提高员工防火及逃生意识,加强冬季防火安全管理,切实做到群防,群治的良好防火措施而进行的消防演习。
为使演习更加逼真﹐真正检验广大工人的安全意识﹐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为 20xx年xx日中午12点
1. 火灾危险分析
在今年,工人生活区多次出现火灾,作为主要住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故今年的防火治火重点在工人宿舍生活区。
主要火灾隐患:
1)私拉乱接引起电线起火;
2)明火引起火灾;
3)厨房液化气引起的火灾。
2. 消防资源分析
生活区内手提式4kg ABC干粉灭火器30个、消防火栓7个(当前5个),系统和报警装置及消防车接力串联供水装置。消防通道1条。
3. 演习过程拟定
本次演习确定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是人员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后勤保障三个场景。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全厂进行人员疏散﹑后勤保障演练﹐二是在二期厂前面做灭火战斗演练。
4. 演习领导小组名单:
演习中为有效的发挥领导作用,组成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事故现场抢险组:
组长:
组员:
事故现场疏散组:
组长:
组员:
事故现场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事故现场通讯组:
组长:
组员:
事故现场保护组:
组长:
组员:现场执勤保安
5. 疏散方案:
1) 疏散路线:二层楼梯通道分开作为两部分,另外年轻人采用逃生杆。
2) 疏散注意事项:
识别火情,远离火情方向疏散
老弱妇孺从两侧疏散下楼,注意勿挤撞,按顺序下楼;
年轻人可以从逃生杆逃生。
在疏散过程中如有员工受伤,请及时联系项目部。
四、 演习准备:
为了确保这次演习的顺利,将在演习前完成如下准备工人:
1. 对项目内的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明确义务消防队的职能。
2. 就演习方案与各班组主管开会全面介绍﹑了解演习的整个流程。包括:演习过程中管理人员名单、名单人员的职责范围、员工疏散路线、疏散时工作人员安排的位置、疏散时可能出现的情况、疏散后集合的地点、员工到达地点后要清点人数、如果在疏散时有员工受伤应该怎样处理等等。并按照流程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3. 各部门主管根据演习方案编排人员制定相关演习行动方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包括:参与人员名单、人员职责、注意事项等。
4. 规划好紧急疏散后集合的地点;
五、 准备好演习过程中会需要用到的’物品:
废木方、油漆桶4个、密目网、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个、对讲机8台、扩音喇叭一个,消火栓1个,消防水带30米。
六、 演习开始:
在经过策划和和准备工作完成后,将于x月x日12点进行本年度综合消防演习。
1. 接警与通知
假设:
1)火情密目网着火;
2)木方着火。 前台接到通知,立即通过广播通知全厂员工火灾楼层并发出紧急疏散通告。
2. 人员疏散
各楼层主管听到广播后立即安排疏散,使员工迅速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至少要有2-4人负责疏散秩序,每层楼至少安排2人负责制楼梯的疏散秩序。启用紧急逃生杆。
疏散出来的员工在警戒组的指引下到达预先指定的位置集合,由各楼主管安排人员进行清点人数,并上报项目部。
通讯组上报火灾情况。
警戒组在员工疏散完后由两边楼梯起禁止闲杂人进入。
3. 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
由xx对灭火器使用进行简短讲解后,将放在铁桶内的废纸皮淋上小量的化学物品后点燃,然后在员工中抽个别员工出来进行灭火器使用演练。使员工认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抢险组紧急启动预案。
4. 后勤保障 在演习过程中,预计可能会发生其他状况,演习时由项目部: 组成后勤救护小组,防止有员工在演习过程受伤或晕迷。
启动紧急抢救组。
日班保安要负责好演习过程中厂区内的安全,防止有小偷乘机盗窃公司财物。
消防施工方案14
一、大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问题的提出
1.活动形式多样,安全问题被忽视。以我国传统节日“春节”、“五一”、“十一”三个法定长假为例,为了搞好庆祝活动,全国上可谓是不亦乐乎。各种娱乐、旅游接待、探亲访友、商品促销、公益演出等活动多之又多,一来造成了人员流动量的增加;二来,一些商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渲染气氛,都会举办一些诸如大型文艺演出、艺术展演、焰火晚会等活动,这些活动人员集中、物质集中、消防安全问题难度大。还有的活动负责人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差,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因此,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势在必行。
2.活动期间人员密集、流动量大。如我市每年的正月十五焰火会、以及各种重大节日庆典,大家都会纷纷涌上街头,举行各种庆典仪式,特别是礼花更是不可缺少的节目,在这些规模宏大、人员众多的大型活动中,无疑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各种致灾因素增多,安全系数低。由于活动期间,规模大、人数多,与其相关的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娱乐场所和交通运输等产业在享受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部分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状态,用火用电量猛增,甚至还出现违章用电现象。特别是一些本来就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更是“雪上加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人身安全。而且大部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同样增加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势必导致人员拥挤、踩踏,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做好大型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之重点
为了确保各类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和圆满结束,根据笔者执勤保卫工作经验,就如何做好执勤保卫工作浅谈以下几点观点: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恪守职责,消除隐患。为了使各项消防保卫工作走在前面,本着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在每次大型群众性活动筹备工作的筹备阶段,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针对举办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和特点,派出有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筹备委员会,并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参与活动的安全保卫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筹备和组织工作的消防安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活动组织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相应的人力、物力,做好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活动举办中的执勤保卫任务。具体来讲,消防部门在活动举办前对举办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活动举办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经检查或整改合格后实施安全许可;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者要落实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2.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现场监护,检查到位。消防部门加强监督是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办集会、烟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下列内容:(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二)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三)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同时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对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当日制作并送达《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送达,并依法予以处罚。这就以法”律的形式在内容和程序上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做出了规定。因此,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检查到位。首先是对活动所涉及的重点工程和场所,消防监督人员在审核规划选址时,要了解工程属性、规模和地点,同时要掌握工程的设计单位和设计进度等情况,及早对设计方案进行具体研究指导,提出并督促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在工程进入实际设计后,要根据现有的规范和工程的特殊要求,会同举办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商讨研究,制定相应的建筑工程防火技术措施,以便在抓好消防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能充分利用工程竣工前的宝贵时间,在隐蔽工程封闭之前,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为了做好举办场所竣工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就要结合本次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保卫特点和实际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活动场馆、配套使用场所的消防保卫工作规格要求,从消防组织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防火档案的建立,以及情况信息反馈等方面逐条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其次是高度重视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机构对涉会场所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逐一排查所有涉会场所,掌握存在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采取定点、定人、定目标等方式,督促各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不能在限期内消除隐患的,坚决不允许场所使用,杜绝任何形式的带病作业。再次是做好活动期间的执勤备战,落实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必要时部署兵力深入到重要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3.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加强巡查,死看死守。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制度,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活动举办期间,单位要加强巡查,对危险部位尤其要抽派专人进行昼夜监控。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领导和活动组委会,要采取果断措施,不能让危及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在此期间,消防部门要认真督促参与活动场所的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加大消防巡查频次,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隐患,逐个排查摸底,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和防范,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举办。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对降低要求,随意批准举办活动而发生火灾事故,或不认真检查,敷衍了事,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制定预案,协同配合,深化演练,齐抓共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消防部门孤军奋战,难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需要广泛发动有关职能部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消防部门要在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方法的同时,主动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了解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达成对消防监督工作的共识。对各场所、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公函的形式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他们掌握这些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整改,在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由于举办活动的场馆、住地等场所数量多,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易出现突发事件。从消防检查到安全落实,从现场执勤到灭火作战,从通信联络到后勤保障,需要动用大量警力和车辆,为做到组织指挥准确无误,灵活有效,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工作方案十分关键。战训和防火部门要及早动手,从全局的角度,紧紧围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的比赛、表演、开闭幕式,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类型、特点和重点保卫目标、对象及任务,反复制定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场所消防保卫工作总体方案, 要及时着手制定各活动场馆、人员住地及人员疏散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补充修改,绘制出详细的警力部署图,做到方案周全,组织严密,统筹安排兵力,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参战的部队要加强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开展贴近实战的“六熟悉”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营救被困人员、第一时间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施工方案15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一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
7.企业积累的施工经验、资源条件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全力主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推行IS09001:20xx标准化管理。
3.拫据广州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4.结合项目部管理架构以及施工班组的实际素质, 推行以人为本原则, 组建工地临时消防小队及消防指挥、管理体系。
5.树立目标, 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法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为原则。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夏威夷小镇
2.工程地点: 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湛上村,站前街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3.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31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979.75平方米。共有5栋住宅楼,1个商业楼及换热站和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耐火能级为一级,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分裂标准为丙类;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4.周边环境:本工程北靠五一街,西靠站前路,南靠如意苑小区。
5.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总体平面布置。在工地北侧设置生活区、办公用房共三栋。生活区均搭设二层,办公用房均搭设在首层,在生活区和办公楼之间设置卫生间、浴室。主出入口大门边设置门卫室。6楼西侧设置木工加工及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及堆放场地及水泵房。在1楼东侧设置总配电箱。1塔吊设在1楼南侧、2塔吊设在2楼南侧、3塔吊设在3楼北侧、4塔吊设在4楼东侧。北侧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槽及沉淀池。
四、目的要求
1.为了进一步加強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主体工作, 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实现“零死亡”安全目标, 减少各类工伤事故, 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维护本工程的正常运作而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2.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建立有效可行的项目部到各施工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各层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推进本工程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情况分析
1.根据现场临设情况, 预计本工地消防重点为工人宿舍、伙房、办公室、仑库、木工栅、钢筋制作区、机具器械维修栅、施工及生活临电设施。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 特将重点危险区提名上案, 加强责任管理。
2.建筑工地使用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焊花喷溅容易发生火灾。
3.木工作业区由因气侯干澡, 锯末、刨花得作业下脚料遍地, 加之操作人员偶然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 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工人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火灾。
六、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工程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的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工地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木工班10人、钢筋班10人、瓦工班10人。
3.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 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记要。
七、工地生活临设消防措施
1.现场设立8处消火栓, 每处配水龙带2盘, 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用显标志。仑库、伙房、工人宿舍区设固定消防水池。生活区、办公区、木工栅、铁工栅、维修栅、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 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掩干粉灭火器, 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朋显标志。
2.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手续, 开具用火证, 准备可行的措施, 清理周围易燃物, 并派专人看火, 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3.工地临时用电布设要按“临电施工方案” 及规范要求严格施工, 必具备上岗证的, 经验、技术过关的’人员安装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电器设备, 分配线路选择、铺设、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措施均应遵照JGJ-46-88规范执行。
4.生活区用电必须配备专业电工管理,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严禁使用花线接驳电源, 严禁使用不规范保险丝, 杜绝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不规范的电器设备。
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 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干5m, 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干10m。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木工栅内刨花、锯末及费料随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生活区、工地内不得随意乱堆杂物, 易燃易爆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出入库时采取完善的审批、登记手续。
八、工地生活临设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防火档案
1.施工现场消防保安责任制度, 记录归挡, 随时掌握人员底数, 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2.使用并管理好生活区消防设施台帐, 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通过本文消防施工方案的实施,可以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将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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