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措施

“三重一大”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在“三重一大”中,决策、执行、监督是三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只有通过科学决策、严格监督,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下是有关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的内容。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1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暴露的重大资产损失、腐败问题等大多与决策管理合规性不强有关。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有力助手,在促进公司有效治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内部控制水平方面,内部审计应该当仁不让。实践中,无论从重要性原则判断,还是基于风险导向分析,都应将“三重一大”作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通过“三重一大”审计延伸至对企业战略管理、经营管理、重点项目推进等事关企业发展命脉重大事项的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层次站位,不断树立威信,提升审计工作价值,使内部审计成为国有企业健康运营的坚强支撑者和有力护航者。

一、“三重一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项未上班子会讨论决策

根据“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企业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但实践中,经常出现“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一是有意规避。规避集体决策,领导自己拍板决定或由分管领导和一把手商量后决定,直接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规定。二是授权下放。将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专业委员会或分管领导,形式上符合授权管理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三是忽略遗漏。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因管理精细化不足或疏忽,对重大事项通过业务条线决定和传签的方式进行审批。

(二)事项决策未遵守规定流程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包括:“三重一大”会议前期必备管理程序的履行、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决策、报请主管部门或国资监管部门等外部监管机构审批(如需要)。凡不满足上述流程,或每个流程中的相关部分不符合既定规则的,该“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就不符合相关规定。通常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未经主管部门或国资监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将国有资产或股权作为激励或奖励进行分配,或决定企业合并、分立、转让、改制、合作等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的行为,违规发放薪酬、补贴等。

二是集体决策前的必备流程。包括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处置等未经有效资产评估流程,重大项目未经项目可研评估,项目缺少专家委员会专业意见,干部提拔未经酝酿、民主推荐、评议、考察、公示等干部管理流程,涉及职工利益事项未通过工会、职代会或其他渠道听取职工意见等。

三是“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流程不规范或与规程不符。包括到会人员不满足应参会人员的2/3以上、会议材料不完整、发言顺序倒置、未记录每位参会领导意见建议、列席会议人员参与讨论和决策、缺乏会议纪要等。

(三)事项议而不决或久拖不决

“三重一大”上会讨论后,一般会得以通过或补充材料后通过,但实际中也有特殊情况:少数议题因各种原因,会议讨论后没有明确通过或不通过,之后便没了下文,半途终止;有的议题会后反复修改、反复上会,最终却不了了之。

(四)决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企业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后的跟踪督办机制,存在部分事项决策后执行不到位或执行走样,甚至未落实的情况,这不但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推进,也严重影响“三重一大”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三重一大”审计思路与方法

目前,有关内部审计机构对“三重一大”的审计侧重于获取“三重一大”决策统计表,或根据班子决策会议纪要,从正面审查印证会议决策过程的有效性,但上述方式只能重点检查“三重一大”上会决策不遵守程序及决策后没有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于“三重一大”未上会决策及议题久拖不决或议而不决等问题则难以查证,从而产生较大审计风险。对此,综合运用事项追踪法、流程穿行法和跟踪比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事项追踪法

通过追踪属于“三重一大”议题的事项,检查是否上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属于企业管理行为,凡是管理行为,过程均有迹可循。同样,“三重一大”从产生到最后审批,均会在企业内部留下管理痕迹,以此为切入点,可梳理出审计期间企业存在的“三重一大”事项。

首先,获取企业有关经营管理文档记录。一方面要获取公司层面的资料,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战略执行报告、月度或季度经营管理会议纪要和会议资料;另一方面要获取业务资料,即公司内部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纪要和会议资料、分管领导组织的专题会议纪要和会议资料、相关部门重点工作跟踪管理资料、部门工作会议纪要。通过上述资料文档的检查,可从中查找和梳理有关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清单。

其次,通过访谈梳理“三重一大”事项。从对企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访谈中获取审计期间企业发生的重大管理事项信息,通过整理,将审计期间企业内部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梳理出来,形成访谈层面的“三重一大”清单。

最后,对比发现未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对照检查企业“三重一大”有关议题台账或会议纪要,未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便能浮出水面。这种“撒网—拉网”式的检查方式,在实践中十分有效。

(二)流程穿行法

对于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可根据不同类型议题的要求,对照检查决策流程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主要方法如下:

一是获取或通过会议纪要整理形成“三重一大”上会事项清单,然后按照议题类型进行分类,具体可依照是否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批、是否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是否需履行会前必备程序等确定分类的维度。

二是编制“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穿行测试表,将“三重一大”决策所需流程或关键要件通过表单的形式体现出来,形成审计测试工具

三是根据上会的“三重一大”体量,采取全面检查或重点分类抽查的方式,提取需要检查的议题事项,严格对照审计测试工具,逐项对上会议题进行检查,从而确定“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三)跟踪比对法

对上会讨论决策后的议题,应根据会议纪要内容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严肃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督办机制,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人定期跟踪反馈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是否有对工作落实情况的关闭确认流程,决策落实情况是否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二是针对会议纪要明确同意的决策事项,检查责任部门是否纳入部门重点工作予以安排,是否有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应的时间计划表,事项最终落实情况是否与决策要求一致。如果落实情况有偏差或不一致,是否重新履行会议决策审批流程。

三是会议纪要说明需要补充资料的,检查后续是否补充相应资料并重新上会审批,审批后是否实际落实。审计中,需要特别关注会议当场审批的事项,要持续跟踪该事项的后续管理情况,如议题上会讨论后,后续没有资料显示再次上会审批,这种情况需要通过访谈相关人员或查阅资料,了解具体原因,审查是否存在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终止或后续故意绕开集体决策流程等情况,并将其录入审计底稿;如议题多次上会仍未形成最终决策,甚至不了了之,这种情况需深入访谈议题提报部门和参会领导,查阅每次会议纪要和上会材料,确认具体原因,审查是否存在上会资料不满足决策条件,班子分歧较大、意见难以统一或领导怕担责、不敢决策等问题,并予以准确记录。运用跟踪比对法,能重点解决“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存在的第三类、第四类问题。

三、深入开展“三重一大”审计的建议

(一)持续提升内部审计业务定位

通过“三重一大”审计,深入研究和分析企业战略管理和重大决策事项,是内部审计发挥高层次战略支撑作用的良好平台和切入点,也是企业内部审计从传统财务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提升至战略审计的重要途径。因此,除经济责任审计把“三重一大”作为审计重点之外,将“三重一大”审计纳入战略管理审计或作为审计专项单独定期开展,对于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强化内部审计对企业战略的支撑地位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积极争取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

“三重一大”审计通常事关公司战略核心,需获取公司重要的数据、文档、纪要、项目背景信息,涉及众多决策资料乃至商业秘密,必须得到管理层的支持。同时,“三重一大”审计涉及的部分审计判断和审计建议,也需要和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特别是对于决策事项存在的潜在风险要进行充分揭示并引起足够关注,因此,获取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

(三)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重一大”审计涉及两方面知识,一方面是国资监管要求、行业发展信息、项目投资与管理知识,另一方面是对公司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控制管理原理与方法的了解和熟悉。同时,由于“三重一大”审计过程中,需要与公司高层进行大量的交流,审计人员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与信息,顺利完成审计项目。因此,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持续增强上述业务知识、持续培养沟通交流技能,为深入有效开展“三重一大”审计工作提供人力支撑。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2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005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三重一大”往往被作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和切入点,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掌握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并深入部分州直部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现状开展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找问题、查原因、提对策上下功夫。现就调研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并针对如何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提出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分析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共同发力下,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日益规范有序,集体决策意识、权力主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有明显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不断提升,对规范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运行,预防和遏制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决策制度的强制性、决策执行的追责力、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能力等方面依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议事决策制度机制缺乏刚性约束

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当部门遇到一些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作出处理的决策事项时,个别部门一把手违规作出决策,个人说了算,存在极大的决策风险。同时,相关决策制度机制未落实到位。如,20xx年,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着重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意见》下发后,引起普遍关注,在全州各级各部门都掀起了学习宣传《意见》的热潮。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行落实力度不够,对部门公职人员履职的规范作用尚未完全得到体现。二是部门制定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过程中,照抄照搬的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少,制度条款原则性多,缺少详细的内容、具体标准、执行力度和督促落实的具体措施。导致各项制度操作性不强,执行起来有难度,甚至很多制度仅仅“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无法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成为装扮门面、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部门尚未建立行之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制度建设滞后,议事决策无章可循。

(二)议事决策程序规范性和严谨性不够

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部门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时,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重大决策应当在会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上会提交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把关,充分论证;会中充分讨论,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临时动议和随意盲目决策,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准备酝酿不充分,提交议事决策程序简化等问题。“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前普遍缺乏调研论证,通常按“科室提出—分管领导把关—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提交,“个别酝酿”的要求尚未得到体现。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在讨论时才知晓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甚至有的部门存在临时提交、议题不成熟提交的情况,使决策事项议而不深,集体决策程序成了走过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得不到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也大打了折扣。

(三)对决策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追责措施

当前,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着力点偏重于对权力运行的决策环节,对会议所作出的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缺乏监督意识和有效的监督措施,由此便出现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到位,部门工作推进不力。二是只有分管领导才掌握决策的执行情况,其他班子成员甚至主要领导不了解决策的执行情况,影响了领导班子对工作的整体把握。三是由于特定条件的变化以及由于决策前期调研论证不到位等因素,致使部分决策作出后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作出调整,而这种临时性的调整往往由分管领导作出,而未提交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出现决策决定和决策执行脱节的现象。

(四)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方式单一,监督纵深度不够

纪检组派驻以后,对部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但依然存在监督纵深度不够,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监督的内容方面,重视会议决策监督,对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和决策后执行情况的监督不够;决策监督的过程中偏重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的监督,而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监督重视不够。监督措施方面,主要以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和监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的其他会议为抓手进行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监督实效性体现不够。

二、存在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当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内容的不确定性

在《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中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中,仅仅提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对“三重一大”的范围、内容没有明确界定,具体到不同的单位和部门,由于其性质、规模、体制、职能、文化方面等存在较大差异,列为“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必然有所不同,导致部门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一方面,导致了一些可以由领导或责任科室决定的事项却提交会议讨论决策,降低了决策效率,集体决策程序成为部分领导干部不担责、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该提交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却不提交集体讨论决策,而由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成为部分领导干部规避 “三重一大”事项走集体决策程序,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上形成“暗箱操作”的制度漏洞。

(二)决策制度规定的不完整性

现阶段,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仅限于对决策阶段即会议研究阶段的规定,而对决策事项的提出和论证以及决策后的执行和监督实施、责任追究等缺少相关配套制度,更多则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议事规则”等形式进行规范,缺乏具有更高效力的党内法规的调整和规范以及对违规责任追究的明确规定。对纪检监察部门“三重一大”的监督职能,更多是从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层面进行规定,而对会议决策前和会议决策后的监督则缺少制度保障,尚未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实现主体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的高度是决定“三重一大”制度能否执行到位的关键因素。目前状况来看,各级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内涵的认识和把握都有极大的提升,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此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三重一大”的内涵认识不清、对决策程序不明、纪律意识淡薄,这种情况在乡(镇)更为突出。

(四)纪检监察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的能力素质仍有差距

纪检监察工作既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从履行监督职能的角度讲,又是一项涉及业务比较综合和广泛的工作,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有更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就目前来看,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还是有较大的差距。一是从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进人渠道来看,立足于执纪、办案的工作特殊性,对人才的需求更多是从法律、管理等方面考虑,而缺少经济、金融等综合领域的专业人才。在开展日常监督和巡察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其他部门的力量来进行。而这种暂时的抽调人员则因缺乏纪检监察的工作经验和知识,缺少相应的岗位锻炼,而导致监督和巡察的方向性和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二是从派驻监督的特殊性来看,派驻机构往往被称为“贴身监督”,发挥着纪检监察机关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探头”作用。派驻监督的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是关键。但就从目前的情况看,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对监督部门行业知识和相关政策规定掌握不透,在开展派驻监督过程中,往往只能对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深入监督,而对自己不熟悉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系统掌握程度不够、认识模糊,不能理直气壮地对监督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定性,缺乏监督的“底气”。

三、 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和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让每一个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以细化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建立分项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监管措施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相对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领导班子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规范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确保权力沿着民主、公开、规范的轨道正常运行。特别应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予以明确和细化,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力以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中出现不良后果等问题制定具体的追责办法。

(三)加大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日常跟踪监督和定期检查通报。进一步畅通干部群众参与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集体决策作出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派驻纪检组应加强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力促每一件决策事项落到实处。

(四)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特别作为派驻纪检组来说,不仅需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还需要有系统丰富的政策法律知识;不仅需要掌握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同时要掌握所监督部门的业务知识。这就需要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善于监督的“底气”,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一要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切实增强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业务知识,提高监督和办案水平。三要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深入了解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五)建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应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以及保护性免责措施,以约束、激励和保护并重的制度保障,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增强监督执纪的“硬气”,解决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不敢干事、不会干事等问题。特别是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线队伍”,直面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执纪的职能职责,履职风险高,思想顾虑大,急需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予以相应的履职保障。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3

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枝纪发[2015]2号)要求,市科技局党组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制度落实的薄弱环节,巩固纠正“四风”,解决“三难”,整治“为官不为”等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养成“三严三实”优良作风.现将我局自查自纠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

  局党组把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局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一)落实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每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实施“一岗双责”,规定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主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局党组与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发了《2013—2017年枝江市科技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今年来,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听取1次二级单位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开展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局党组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先后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许志华同志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等,组织全体干职工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教育片,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做到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二是请市政府科技副市长、局党组书记上党课,市纪委领导做专题讲座2场,对党员干部的典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源头防控.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和公共开支管理,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认真执行《市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扣分细则》,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要求,按月进行岗位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了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落实各项决策.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促进了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确保公开、透明.

  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正风肃纪,严格查处存在的问题.

  (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局党组多次组织学习了***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并制定了科技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并从工作作风、会风、文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学习,让全体教职工深刻领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实质内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从我做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彻底杜绝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二)多措并举,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领导干部作表率,带头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当好勤俭节约的表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规定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三是加大了改革创新的力度.对照“八项规定要求”,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遏制形式主义.

  (三)加强学习教育,牢筑思想防线.一是认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活动.我办立足自身建设,旨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督促和引导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通过领导讲学、观看影片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力度.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科技局党支部上专题辅导课2次,集中交流2次,举办专题学习专栏2期,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共12篇,使每位党员的党性都得到了高度锤炼.二是扎实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开展,“一把手”亲自作辅导,讲党课,先后作了题为《守规矩强责任提素质》、《干净做人廉洁从业》的专题廉政党课,购买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廉政资料分发大家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到枝江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禁区、参观警示教育展、观看《微信疑云》、《本色》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一)实行“四严”管理.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耗材支出.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下班前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坚决杜绝了馈赠纪念品行为.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不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不存在公款送礼现象.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四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度假和办私事等.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进车库.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和支出审批手续,坚持按规定程序、按规定标准、按支出科目列报相关费用.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滥发乱发奖金,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

  四、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活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科技局党支部始终坚持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出发,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相关规定,团结协作,清廉务实.对重大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拥护,积极作为,从不阳奉阴违、有禁不止.结合实际,培养“为官愿为”的自觉性,大力弘扬“六种风气”,把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作为评判一个好干部的标准,让全体干部职工个个争当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二)严明组织纪律,打造务实高效干部队伍.一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将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干部人事调整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为民办事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对重点岗位和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加强约束,开展警示教育,没有出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切实解决“三难”、“为官不为”问题,严格考勤制度,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和旷工.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办,每一项工作明晰相关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邀请服务对象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工作纪律松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办事、敷衍塞责、办事推拖等行为.打造出一支高效廉洁的科技队伍.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4

2011年7月,冷水江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进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12年8月,冷水江市纪委对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查看了相关单位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询问了参与决策的负责人,对决策事项进行跟追了解,向党政正职发放《冷水江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调查问卷》35份,回收32份。调查中,85%的单位制定、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但在执行中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问题

1、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不一,标准把握不一

由于上级对“三重一大”涉及的范围、内容没有明确界定,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资金”的理解和判断不一样,因而执行程度各异。如对“大额资金”的界定,被调查对象中50%认为是5000元以上,29%认为应该是10000万元,其他人员则各有其他表述。

2、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

各单位制定的制度照抄上级的居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少,且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如各单位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的决策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程序流程,但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却缺少详细的操作办法。

3、配套措施还不完整,决策效果无法得到保证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有机配合,但目前,大部分单位在事项的启动、公示或保密管理、公平公正的执行、决策结果的评估和失误追究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还不完整,因而决策的效果无法得到保证。

三、对策建议

1、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意识

应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决策的自觉性,坚决克服单凭个人经验和主观意愿、以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方式进行决策的现象。

2、逐级出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

应自上而下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将“三重一大”的范围和标准、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和方法等决策要素加以固化。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的范围和标准。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事关单位人员重大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纳入“重大事项”范畴;将单位人员调入调出、中层干部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市管干部的推荐等纳入“重要干部的任免”范畴;根据单位性质、规模和相应情况,界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或标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权限和责任,分别采取局党委(党组)会、局长(行政一把手)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问题,原则上事先都要经过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三是决策程序和方法要进一步规范。遇到“三重一大”事项时,相关问题的解决应该由业务股室提出初步方案,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后,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有关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实施。在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时,要对会议必须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

4、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要探索建立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考核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硬指标,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或改变“三重一大”问题的,或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委(党组)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应坚决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5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6

根据省邮政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监察函〔20xx〕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自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法和步骤,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确保自查工作有计划进行。

  (二)明确重点,对照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XX年度重要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分类进行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

  从自查总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在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格局,同业务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落实、促检查、严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以落实执行。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我们坚持每年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局风廉政责任书》,突出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双重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同时,还完善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坚持“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每月一次党组会议”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换工作意见,共同商量决策,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案、人事任免和奖惩,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四是推进党务公开。XX年以来,根据区纪委党廉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二级目录,制作党务公开宣传栏,公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人事任免、党建制度、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等内容,推行制度上墙、打造阳光党务,建设良好的党内外沟通渠道,为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提供政治保障。五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每年定期汇报廉政情况,包括执行领导干部用车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是坚持民主评议干部。我们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在每年的职代会上公布。

  二、需改进的方面

  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我局科学化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新会邮政“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7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xx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xx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xx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xx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为落实好《实施办法》,学院积极构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保障体系,在学院决策层面制定了《郑州大学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郑州大学xx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在执行层面建立健全《xx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xx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xx学院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规定》、《xx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具体规定,使学院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有章可循,为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明确目标,措施到点,提升决策科学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头等大事来抓,学院采取“五把握四坚持”搞好民主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一)认真把握好五个关口

  1、把握好调查研究关口。为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学院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时,在对以往行之有效的集体决策制度和方式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采取“走下去”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座谈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严密工作措施,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充实内容,确保方案的合理可行。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做出相关规定。

  2、把握好决策内容关口。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涉及“三重一大”问题需要决策的内容和要求,并对决策内容进行严格的细化和界定,形成不同层级的权限标准:对涉及长远发展规划、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干部管理、干部奖惩等重要内容,利益调配、劳动保护、教职员工福利等内容,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专项奖励等重大事项,明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可操作性。

  3、把握好决策程序关口。xx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严格的决策程序。每项议题事项决策均应按议题确定、酝酿准备、会议人数、研究讨论、会议表决、记录存档、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每一个过程都确定相关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该怎么做,做什么,如何去做。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形式,有明确权限和责任,并分别采取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对主要领导出现意见分歧或与会成员分歧较大的事情,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相同会议复议。

  4、把握好配套制度关口。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更加规范,决策事项更好地落到实处,xx学院健全五项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的前两天,把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加表决的人员了解情况,做到“有备而决”。二是建立决策事项信息反馈制度。由决策事项负责人及时向有关会议反馈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抓好监督落实和纠正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三是决策事项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列出一些经过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将其落实情况公开通报,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全程监督制度。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性质,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进行现场监督。五是档案记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表决后,严格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员签手续,并存档备案。

  5、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xx学院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议题方案的提出、议题的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议题的实施过程等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握好责任追究关口。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做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影响及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决议决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控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开好“五会”进行民主决策(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党总支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对学院改革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全体班子成员讨论形成拟定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对有关干部人事调整、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由党总支会进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的具体工作由书记办公会进行研究。对学院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期发展规划》等重要材料印发到全院教职员工进行讨论,同时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能够改进的及时修改,不具备条件事项,向教职工代表做出解释和说明。

  (2)坚持干部人事任免集体研究,建立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上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了《xx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对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等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起了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宣传动员、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极大地激发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坚持重大项目安排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我院对重大项目安排严格管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都要经过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研究讨论后制定实施方案。

  (4)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院长办公会审批。资金是学院发展的血脉,大额资金支出更应该慎之又慎,学院每年的《经费指标分配方案》均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规定经费管理的审批权限,基本程序。

  四、深化完善监督制度,全面覆盖,整合力量,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具体体现,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学院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三重一大”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职能作用。

  (1)制定“四员一站”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加大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的同时,学院总支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四员一站”制度(在党支部设立纪检监察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立纪检员,行政监察员,在党小组设立党风信息员,在教研室设立群众监督员)。广大“四大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学院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教师代表,通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为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力,实行“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3)健全评价制度。邀请退休干部、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符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情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建议及理由,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4)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纪律处分。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针对学院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xx学院在过去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实现建设高水平的xx学院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xx学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学院建设的双引擎,带动xx学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8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

  已经建立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包括资金额度)界定恰当和清楚;决策程序规范,明确了决策方式;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制度便于操作;制度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xx县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试行)》对单位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办公用品类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以上六项工作均明确了副职领导分管。决策时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决策没出现重大失误,有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制度有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过程能保证有效制约;监督结果能落实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五、整改措施

  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9

根据《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状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状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

  接到文件后,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透过文件传阅、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强化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状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状况的自查活动,并就相关资料进行督促指导。

  (二)强化协调督导。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召开了执行状况自查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自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多次赴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和了解状况,透过深入细致地自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实状况。

  (三)强化措施落实。为切实将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将根据自查摸底的状况,个性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构建长效机制。

  二、全面梳理,狠抓制度建设

  结合自查状况来看,我公司已于2014年制定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16项重大决策事项、12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和7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明确了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进一步明确了15项界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颁布后,为了便于操作、实施,公司还于2015年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逐步构成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围绕着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科学决策等事项,制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办法》、《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从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角度出发,制定、完善了《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分支机构当地雇员招聘管理指导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

  (三)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根据公司近年来承担的各类仓储建设项目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招投标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相继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集中采购工作办法》等。用方面。从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狠抓贯彻落实

  公司领导班子对关系到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能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透过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在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群众决策;对涉及职工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都做到了提交职代会讨论透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对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按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职责明确的原则,抓好落实。2014至今,公司共召开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题项目分析会等15余次。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均按投资管理办法和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在编制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框架投资计划等项目上均在开展了可行性研究并获得批准后,按程序报批获得了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批复,相关过程记录和存档资料完备。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严格遵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总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规范了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中坚持工作原则、严格任用条件、规范任用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选拔过程坚持群众决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公司重要干部选任工作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2015年以来组织完成重大人事任免事项15人次,选拔出的领导干部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公司所有已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招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招标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招标管理权限,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充分利用物资采购中心的招标平台组织进行。物资采购上实行一类物资集中,二类物资监督,三类物资备案的方式组织进行,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统分结合。透过这些方式,到达了规格统一、规模采购、规范运作、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目标。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境内资金方面,严格按照总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行集中管理。境外资金方面,遵照公司要求由15公司透过15银行、15银行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境内、外非指定银行账户实行限额管理,其中境内户口每日余额不超过15万元,境外户口每日余额不15万美元。对于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经营性资金调动方面,均经有关程序审批后,严格按照授权管理制度执行。透过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控制风险,保证“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大力加强“三重一大”风险识别和监督检查。持续建立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惩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等制度流程,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公司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据相关监督规定,透过领导班子述职议廉、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干部考核、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四、监督检查,狠抓职责追究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重要资料,坚持带头执行,从不擅自改变决策,并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状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有效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公司党委把“三重一大”群众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基层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检查中,公司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对班子及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理解群众监督。公司设置了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建立了信访举报记录;所有新任职干部面向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等,确保公司“三重一大”行为置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中。

  五、加以改善,狠抓总结提高

  透过本次自查活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状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资料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自觉理解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理解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基层单位执行状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10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宁纪发[20**]30号)的要求,我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近三年以来,我单位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我协会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协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科协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协会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县科协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等,并明确了“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在制度中,明确了程序和表决形式,便于操作。

  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在“三重一大”制度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我协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抓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对凡是涉及需要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科协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科普重大活动、院士工作站建设,科普示范基地评定等事项通过科协网站、橱窗、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我协会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研究讨论县科协年度计划工作部署;制定本部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干部员工的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机关科室设置干部的聘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作;按权限管理的所属企业的干部任免;机关办公设备的添置,重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讨论协会“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安排;固定资产清理拍卖;房屋的建造和整修;机关公务出国考察的安排与人员确定。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我协会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大决策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协会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协会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科普示范基地评审、资金补助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

  2、重要干部的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政工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党组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去年,我协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三年来,我单位调入1名中层干部,1名保留中层正职干部借用到县其他部门,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近三年来,县科协无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及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调拨,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1、“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规范;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单位将及时整理“三重一大”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及时归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修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11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年工作部署,集团公司党组成立5个巡视组,于2016年3月10日至4月20日对辽宁、江苏、广西、重庆、云南等省(区、市)共20个邮政企业单位的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为期40天的巡视。5月18日至20日巡视组向20个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意见,共反馈巡视发现主要问题230个,并提出整改要求。

  此轮巡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突出政治巡视的定位,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组织座谈、深入基层、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有关单位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按照集团党组要求,将中央巡视组巡视集团公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对被巡视单位“四风”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巡视发现,被巡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淡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四风”问题整治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等情况。

  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明确要求巡视反馈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定性要准确、态度要鲜明,要严肃指出问题,不遮遮掩掩。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照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并于2个月内上报党组(党委)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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