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适用于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需要证明留学经历的情况。对于其他用途,如办理签证延期、申请外国大学等,需根据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关于具体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都要需要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 、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 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 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 ,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有哪些用处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
(一)攻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二)访问进修、博士后者及其他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进行修改。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来英留学人员抵英后,须在我驻英使馆教育处办理报到注册登记手续,在完成学业回国时,按照规定,向教育处提交有关材料,申办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驻英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我们特别告诫广大留英学子无需支付费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教育处亦不受理任何通过中介代办的申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有关办理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持有效的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国全日制高等院校攻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留英学生;
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 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英国停留须满6个月以上;
上述人员就读的大学应为列入中英两国政府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之内(有关名单的详细信息查询: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站)
2.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攻读学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照片(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请见模板样式)。
(3)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或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并请将学成回国的入境章及日期标示清楚。
(7)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具体要求是:请按照英文信封的书信格式(收信人信息在信封的右下位置)填写,请用中、英文准确、详细地写明收信人姓名、回邮地址及邮编,并确保回邮地址在3个月内有效。关于邮资,寄往英国境内的信件,请贴First Class邮资;如寄往中国,应贴不低于1.5英镑的英国邮票。有关邮资价格,因常有变化,请注意浏览英国皇家邮政局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4
首先,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之后,要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今,大多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留学人员需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登记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
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目前,中国驻各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均安排固定时间接受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也可邮寄办理。如果邮寄办理,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字样,邮资自付,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国内外地址皆可),并贴好相应面值的邮票。具体可查阅所在国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网站。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已经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领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往办理。
一般而言,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存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在德国大学、科研单位工作、学习或进修半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时间为7至14天。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需向教育处(组)寄、送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登记表》。此表可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留学人员登记表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草表。此表可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回国证明草表
3、德国正规大专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或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注册证明只需提供在读期间任何一个学期的即可,肄业生须提供大专院校的注销学籍证明(Ex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
4、毕(结)业证书(Urkunde)。为确保德国高校文凭的严肃性,并对每个中国留学人员负责,要求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所提供的毕业文凭复印件需经大学考试办公室(Prüfungsamt)盖章认证或德国公证部门公证)。如发现造假行为,后果自负。
5、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及详细地址(德国或中国地址均可),并贴好足资邮票的信封(11cm x 22cm 的标准信封),办好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将放入该信封寄回给留学人员。自2008年2月1日起,不再收取5欧元手续费。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有什么用处?
此证明的用处是:
1)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什么时候申请?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必须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5.具体办理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理方法为:
1)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是已经在使馆教育处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的留学生。若还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请先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均通过邮寄办理。
6.如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报到登记事宜请按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专栏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类留学人员按下列办法办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本人到使馆教育处当面办理,一般通过邮寄办理即可。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将下列材料同时寄到使馆教育处,否则无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填写好的>(如不能在此下载表格,可来信索取。请附贴足邮资、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2)护照复印件(所有有内容页的复印件);
3)国外大学(单位)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或就学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照一张。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对未按报到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登记材料寄出4个星期后,可到教育处网站查询是否已完成报到登记。
7.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在英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应出具学位证书复印件。由于学校授予学位时间晚于回国时间而暂未那到学位证书的学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和论文);
3)访问学者可提供英方导师或学校(单位)出具的留学期限证明;
4)护照正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5)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
6)贴足邮票,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
6)2英镑的工本费(只收Postal Order).注:上述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回国时材料不齐全时,可先回国。待在国内收集齐全后再邮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6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留学生回国后的就业和创业行为。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呼吁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那么,为什么要取消这一制度呢?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并分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于留学生的影响以及其历史与现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作用。该证明主要是为了保障留学生在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过去,由于一些不法商家和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很多留学生在回国后陷入就业和创业困境。因此,出台了这项制度来保护留学生利益。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项制度是否还有必要存在。一方面,该证明需要花费较高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且申请过程繁琐、复杂。另一方面,在现代信息化时代下,各种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留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行为也更加规范化,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被欺诈。因此,有人认为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的。
然而,也有人认为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能会对留学生就业和创业带来一定影响。这些人认为,该证明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欺诈等作用。取消后可能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留学生权益受损等问题。
总的来说,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本文将从历史、现状、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试图给出一些客观的分析和看法。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7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用处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办理证明时要注意的.事项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3. 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4.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5.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6. 在英国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7.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8.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
在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领区内的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业务进修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时间达一(学)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在留学、进修或研究结束回国前,应到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三和周五 09:00―12:00,13:30―17:0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5-4-4(详见到教育室乘车路线)%
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k
三、所需携带材料以下材料
(一)本人直接到教育室办理须持
1、本人的有效护照(若护照更换,亦须出示有留学签证记载的旧护照);
2、本人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以及A4复印件一 份(为方便办理,请务必携带A4复印件);
(二)远离大阪、确实有困难来教育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可以邮寄办理。
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除第(一)款中所需材料的A4复印件 外,还需提供本人来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是自费还是公派留学等),将上述材料一并寄至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再附上写明回信地址和贴足邮票的信封,注意来函中请务必注明本人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教育室收到相关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寄出。
(三)委托别人代办者,除需提供第(二)款所需材料(不含贴邮票的信封)外,还需提供有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者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
(四)已回国的留学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回国前办理此证明者,可以补办。补办方式为委托办理,所需材料同第(三)款。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善保管。
四、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注意事项 ;
1.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学)年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业机构的就职和工作的人员、“研修生”和日本语学校的“就学生”。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之一,是对每位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海外回国留学人员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的凭证,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本人应妥善保管。因不慎遗失需要补发时,除提交原申请办理证明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回国落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个人申请书。
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某些用途上有时效期限,因此留学人员在开具此证明时,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及时开具,以保证其有效使用。一般在回国前一个月办理为宜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
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网址:/chn/jyzn/
教育室对外办公时间:每周周三、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5:00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9
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
凡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系统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另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必提供postal order。小马过河国际教育全国免费电话咨询:4008-123-267!留学交流群 :108088544。 一、英国留学生回国证明怎么办?首先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 读学位者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育组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一个月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
2. 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3. 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证明信原件(需要注明学习起止日期、就读院(系)和专业,是否成功获得学位);
4. 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者,在尚未得到学位证书前,如要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须由就读学校出具考试已通过、提交了论文且论文已通过的证明信原件);
5.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以及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6. 凡在英国取得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学生,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需提供前一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7. 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或 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在入境章处划上“*”号,以明确标识入境地点和入境时间);如果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在办理本科留学证明时,如有机票复印件可提供,若没有可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以代替机票;
8. 有个别学生提交虚假材料,为了保证留学证明办理无误,请申请人填写授权信“Authorised Signature by Applicants”,我们将持申请人的授权信到学校核查学习情况。 9. 在提交的材料中附上一个回邮信封,最好用中号(A4纸的一半),写好回邮地址(英国当地和中国国内地址均可)。寄往中国的信件地址要用中文,写上邮编,开头写“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贴1.35英镑的邮票;寄往英国本地的请注意根据信封大小贴好邮资。重要提示:因教育组离邮局路程较远,加上教育组人手少,不可能安排人员去邮局寄信。请向教育组提供普通平信回邮信封,不要使用 ①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② DHL, ③TNT,④Recorded Delivery,否则将会耽误你的收信时间。
备注:上述所需材料中第3、第4、第5项内容也可在学校开具的一封原件证明信一起说明。
(二) 访问进修或科研工作者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育组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
2. 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3. 访问学者和科研工作者,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学习或研究起止日期和单位以及学习或研究内容);
4. 回国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电子机票确认件 或 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在入境章处划上“*”号,以明确标识入境地点和入境时间); 5. 信封需用中号(A4纸的一半)信封,并写好收信地址(英国当地和中国国内地址均可)。寄往中国的信件地址要用中文,写上邮编,开头写“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贴1.35英镑的邮票;寄往英国本地的请注意根据信封大小使用普通或大号信封邮资(First Large或Second Large)。重要提示:因教育组离邮局路程较远,加上教育组人手少,不可能安排人员去邮局寄信。因此,建议你向教育组提供普通平信回邮信封,不要使用 ①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② DHL, ③TNT,④Recorded Delivery,否则将会耽误你的收信时间。
二、关于英国留学回国证明的`温馨提示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3. 为加快办理回国证明,建议大家使用材料核对清单(使用此清单可优先办理)。
4. 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审核情况,如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个人注册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可以进入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5.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6.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7.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8.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9.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10. 其它具体问题,请大家进一步浏览以下“疑难解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0
普通留学生:
韩国学校发给的学位证(要求提供韩文版,毕业证明不可以)、学习成绩单(韩英文版都可以)和学习期间用过的本人护照(学习期间换发过护照的,需要提供新、旧两本护照)、在韩国留学期间使用过的外国人登录证(注意:预定毕业证明不予办理)。
费用:3000韩元
交换留学生:
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
费用:3000韩元
注意:最早可以在结束学习回国前两周内来办理,过早来办理者,不予办理。
博士后:
需要留学院校或研究单位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学习事实经历证明(不接收博士后工作合同证明,指导教授或研究合作者个人名义开的证明无效)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
费用:3000韩元
注意:
1.只对明确身份为“post-doctoral”者开具博士后留学证明。
2.最早可在结束学习前两周内来办理,来早不予办理。
3、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填写博士后结束日期时,将以校方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事实证明上注明的结束日期为准,故请留学人员促请校方明确注明博士后结束日期。
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此两种身份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即在出国前就由国家或单位明确以访问学者或高级研究学者身份公派出国的留学人员。若申请以这两种身份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国内派出单位的以访问学者或高级研究学者公派出国证明,以及在韩国学习单位或研究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事实经历证明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对于来韩国从事各种工作的人员或交换教授、研究员等,不属留学人员范畴,不给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费用:3000韩元
注意:最早可以在结束学习前两周内来办理,来早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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