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总结汇报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责任到人、权责清晰、纪律严明、问责严厉的管理制度。它要求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工作中明确职责,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1

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三重一大 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熟悉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落实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进步熟悉,不断进步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的自觉性。 三重一大 制度的建立为我们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据,但如何真正做到依法办事,需要我们在思想上不断进步对 三重一大 制度重要性的熟悉,自觉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使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为此,公司从 三重一大 制度的制订开始,就不断组织学习 三重一大 有关规定,加深理解,同一思想,进步熟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决策意识。 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制度,一把手是关键,是重要的推动者和落实者,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充分熟悉到推行落实和规范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能够深刻熟悉到贯彻 三重一大 制度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促进决策的科学正确。因此,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相互监视,共同推进 三重一大 制度的落实,较好地发挥在 三重一大 规范操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按照 三重一大 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纵,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使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成为我公司的自觉行为。 

二、严格程序,抓好落实,确保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的科学正确。 

1、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 一是内容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题目;研究制定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19项决策内容范围,均由党政领导或主管部分提出议题,主管部分拟订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重点突出。如公司年度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都需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决策。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未定策,不广泛征求意见未定策,不经过集体研究未定策,确保了决策的***化和科学化。 

2、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研究 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策、纪委监视制度,凡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都能够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进行。 

3、坚持重要项目安排集体讨论 在 重要项目安排 操纵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投资立项事先向团体公司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视检查。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2

xx镇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谋划,形成有效管理制度。

1、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由党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小组。定人定责,并将机构向部门、社区、村委进行有效延伸,扩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

2、形成决策制度。根据区委文件精神,建立并下发了《xx镇“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予以重新修订并遵照执行。同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如失地农民安置、办公大楼翻新、道路硬化亮化、各级部门考核、专项经费划拨等均经过镇党委、政府审慎讨论研究后决定。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资料、走出去观摩学习、带回来消化对照等方式,进行制度宣传,使广大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

二、明确目标,强化执行,推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1、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集体研究、广泛讨论、民主决策。xx镇采取“结构化”决策模式,条块运作,纠正决策时容易“先入为主”的偏差。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首先进行认真调研,形成初步意见,再征询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遵循“一事一立、一事一议”原则,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最后再提交镇党委办公会议讨论、票决。

3、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程序严格、监督到位原则。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审核手续,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层层签批,由项目的分管人员、主管领导及“一把手”分别审核签批,并实行财务帐目联签制度,道道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及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坚持定期审计与抽查审计相结合的原则,逐项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4、严格招投标制度。在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活动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公平交易。一是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二是严格把好交易过程的“五个关”,即把好报名审核关、接标关、开标关、评标关、定标关。三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强化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阳光”交易。

三、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健全决策评议机制。

1、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

2、健全评价制度。邀请纪委、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符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载明决策实施情况评价的相关信息及可能提出的调整建议及理由,报镇党委政府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3、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行政处分或停职处理。

xx镇在过去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xx镇实现“经济强镇、文化名镇、人居优镇、文明新镇”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xx镇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xx建设的双引擎,带动xx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资产公司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教监厅函[2012]5号)精神,我们在学校全资公司、控股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南京农业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党发[2011]69号),对资产公司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资产公司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制度建设和完善、公司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中,都明确了直属支书记、总经理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资产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结合实际,制订诸如《南京农业大学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对外投资管理规定》、《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派出规定(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利润分配办法(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运营评价及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参考指标体系(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议事规则》(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试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试行)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为认真规范学校投资企业行为,加强学校企业规范化工作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和建立对投资企业的考核奖惩机制提供了积极地保障。进一步了规范学校对产业的监督管理体制和对外投资程序,保障了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安全性。

  二、提高公司决策事项公开,增强民主透明程度

  根据公司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可行性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专家、相关部门、相关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单位。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对凡是涉及需要职工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作例会。每周由总经理召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职能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和通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涉及到工程、审计、人事、重要机构引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方案形成后及时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如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公司人员公开招聘、机构增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事项通过网站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抓程序规范,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科学梳理,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公司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公司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公司年度经济考核目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工程项目招标、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超过规定的费用支出;公司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员工招聘、提拔、奖惩;对所投资公司的重要机构的入驻、支持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公司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重大决策的执行的集体决定。涉及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党发[2011]69号)的精神进行,由财务部编制详细预算,经审核后,报校经管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年度经济考核目标的制定由投资部根据前一年收入及本年度预算收入制订本年度考核目标,然后与其负责人协商,确定目标,报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

  2、重要岗位人事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方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公司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察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今年,公司考察、提拔了2名干部,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年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在媒体发布信息,公开招聘了2批共3名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按领导班子集体开会研究讨论决定招聘名额、发布信息、筛选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程序进行。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对于派驻参股人员安排,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重大项目集体决定。一是对所有新上项目均根据发展规划,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投资部提出项目立项报告,报董事会进行项目立项审批。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变更、单项综合金额超过规定的采购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总经理办公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数额超出权限除外)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在公司项目启动经费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形成方案。二是在大额项目款项支付上,也坚持集体决策。投资部根据目项进展情况提出付款计划,由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四、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全体公司员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公司议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学校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4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现就我局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重大决策方面

第一,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其次,定期召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就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抓好企业生产、新续建项目建设等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加以认真落实。一是对于生产企业,主要通过深入下去走访调研的形式,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诸如招商引资投入生产的企业继续完善相关手续问题、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转型升级、提质增收的问题等。二是对于新续建项目,采取机关干部职工全员服务的办法,按照项目的实施,将机关干部职工分成若干小组,专门提供服务,特别是重大项目如京宁热电、福瑞医疗科技园、华为云计算等新续建项目,成立专门推进小组,进入厂区或建设工地,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建设发展主要矛盾和问题,促进项目如期建设、如期投产、如期入规。三是不论是生产企业运行,还是新续建项目的推进,我局按照周安排、日督促、月调度的形式,确保服务到位、人员到位、抓出效果。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

近年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配置股室负责人。对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推荐先进个人或后备干部都要通过全体干部职工测评,各科室拿出基础意见,党委会根据平时考评掌握的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近年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使得对于重要干部任免和干部考核评优等方面没有出现不同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方面

对于重大项目的安排,始终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后上报区分管领导确定。重大项目一般分为两方面,一是政府要求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迎接自治区和市委政府产业观摩会时企业宣传栏的制作、观摩会场地的整理建设、景观墙和美化亮化;电力设施改造过程中涉及拆迁补偿费用、企业排污或污水处理补贴等。二是单位内部购置大宗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车辆管理。重大项目的安排都要通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请政府批准,按规定程序实施。特别是单位内部办公设备或固定资产购置,先征求各科室意见建议,确定需购置的设备及用品后报局务会研究确定后,提出申请报区采购办办理相关手续进行。

(四)大额资金使用方面

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报批制度。凡1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或支出,都要经局务会议研究。万元以上资金都要报政府批准后方可支出使用。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一类是涉及政府兑现给企业优惠政策:如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优惠政策兑现、专项资金补贴,此类资金直接通过财政支付。另一类单位内部大额资金使用也要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对方,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支付效能,也堵塞了进账出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二、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都要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党委也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执行情况,并向党委会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同时主动接受上级组织和党内外监督,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没有按照决策程序作出的决定或者擅自改变党委集体决定,对党委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今后打算

我局虽然在“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规定和要求仍然差距不小,主要是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决策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决策程序和步骤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具体落实工作的各个节点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事项的范围和重点,继续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督和指导,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5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检查的通知》xx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

  已经建立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包括资金额度)界定恰当和清楚;决策程序规范,明确了决策方式;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制度便于操作;制度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xx县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试行)》对单位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办公用品类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以上六项工作均明确了副职领导分管。决策时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决策没出现重大失误,有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制度有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过程能保证有效制约;监督结果能落实责任追究。

  四、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五、整改措施

  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6

“三重一大”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团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它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机制和可靠保证,对于推进企业班子建设、开展基层民主集中制度、有效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有着重要作用。

一、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利于推进企业班子建设。

企业是否和谐,首先就要看领导班子是否和谐,这是由领导班子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干群和职工之间关系的和谐是基础,领导班子的和谐是关键

领导班子的和谐并不是领导班子没有矛盾、不允许产生矛盾,也不是班子内部仅有一种声音、一种意见,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和谐

领导班子的和谐,是不一样意见充分讨论甚至思想交锋但又构成一致意见和决议的和谐

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提议,引导和集中大家的意见,构成决议和决定,这样的领导班子必然是一个心境舒畅、生动活泼、充满活力的领导班子,也必然是一个和谐的领导班子

没有领导班子的和谐,肯定就没有干群关系的和谐

没有干群关系的和谐,也就没有群众基础的和谐

如何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和群众基础,应当说党员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团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效结合

经过民主科学决策的实践,促进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民主意识,改善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促进企业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和决策本事的整体提高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是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重一大”问题执行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是否健康顺利,仅有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寓于”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中,构成一套比较完善的“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企业领导班子的带头模范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真正用制度规范和约束“三重一大”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贯彻实施“三重一大”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七大提出,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方法是实现民主的多种形式

可是,现实生活中党员民主权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主要表此刻一些基层单位党内民主渠道不畅通,党员对党内事物参与程度低,党员主体地位得不到有效尊重,党员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的权利尚未得到很好落实等

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资料,也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前提

应当建立健全更加广泛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党员对党的事物的参与、决定与管理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观点,把重大问题决策资料、程序和结果向党员和职工群众公开,主动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保证职工群众对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提高党组织参与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的质量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本身就是对民主集中制在党政决策上的实践,是进一步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团体讨论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尤其是对关系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利益以及事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团体讨论决定。这是一个集思广益的过程,更是减少引发党群矛盾和减少决策失误的有效手段,还是提高管理效率的正确途径。根据我局党支部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的管理机制,规范了党支部和行政会议决策范围,制定了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坚持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构成团体科学决策。

三、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经营管理者的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手中的权力对于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在”三重一大”问题上独断专行,不依靠团体的智慧,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势必加大经营风险

各级党委要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重大政治职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异常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要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凡违反“三重一大”或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出现工作失职,导致主管或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职责人予以问责

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了党组织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有利于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这也是对企业领导干部最有力、有效的监督和爱护

总之,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方针的具体体现。“三重一大”作为企业管理重要资料,也是加强企业党风建设重中之重。它不仅仅能够减少矛盾,并且还能够有效地解决矛盾,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关键,经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断取得辉煌的业绩,从而坚持企业永久的生命力。各级领导干部异常是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工作。

坚持“三重一大”问题团体决策,有效克服和解决企业现行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弊端,明确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职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充分发挥团体的智慧和力量,有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使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准确性,这样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要求,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重庆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规范学院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学院发展、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学院重要规章制度;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院级以上重大表彰,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学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决策机制

(七)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八)学院党委会会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主要包括: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党的建设的事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学院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

等重要事项;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

要事项。

2.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

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

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

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学院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选拔任用(或研究提名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事项;

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制定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推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

3.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

4.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6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体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8.其他需要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应由党委会会议对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2.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4.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5.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6.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7.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8.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9.其他应由党委会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九)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

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学院所属机构、单位,以及管理、咨询类组织的设置、调整

等重要事项;

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度捐贈等重要事项。具体包括学院掌握的教学经费、业务管理费、发展基金以及学校根据预算下达给学院的经费项目(不包括学院教师负责的科研教学课题资金),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学院领导班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管理; (说明: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额资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基建修缮

等重要事项;

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源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

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

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

2.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

教师引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

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

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

3.事关学生培养的重要事项。

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

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

4.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5.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6.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7.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

项。

8.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形成决议或决定,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2.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

3.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党委提名的学院所属机构、 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任免决定。

6.其他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

四、基本程序

(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免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纪委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十一)“三重一大” 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十二)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十三)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井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

(十四)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五、保障机制

(十五)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十六)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重庆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大校〔2012〕420号)《重庆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重大委〔20xx〕7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十七)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和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凡“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十八)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考核评估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考核和职务推荐任免的重要依据。

(十九)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的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分审批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二十)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8

按照《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街道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街道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街道机关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明确决策范围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包括讨论决定街道机关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定级;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等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方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编制、工资、奖金及负责人的任免。二是重大项目安排,包括讨论决定街道(社区)年度实事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以及税收、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三是重要工作内容,包括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与服务、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原则、措施和规划;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属地化管理工作等。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研究、决定预算内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单项工作或项目。

(三)完善制度建设

街道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街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街道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年完善修改和制定了《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东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公服资金管理办法》、《东坡街道办事处请休假管理办法》、《青羊区东坡街道办事处年招商引企(资)奖励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四)加强监督力度

一是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述职内容之一。二是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三是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沟通制度。四是是“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由街道纪工委负责检查、督办、落实、提醒。执行情况包括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及决策形成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民主透明度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部门、干部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部门。对凡是涉及需要干部和群众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委扩大会议的召开。由领导班子和科以上干部参加,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街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干部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计生政策、单位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政策等事项通过街道政务外网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能力

一是凡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内容都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报党工委书记确定,上级要求讨论的问题必须列入议题;未经准备和没有处理意见的提案一般不列入议题。会前要就议题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而事项又不很紧迫,可暂缓列入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可先召开专题会议酝酿研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明确由有关工委成员或科室进行必要的准备。

二是开会时间、会议议题、目的和要求一般要提前3天通知,以利于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是讨论问题时,每个工委成员要立足全局,积极发表意见,尤其是出现意见分歧时,既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又要阐明自己的观点。会议要有决议,不能议而不决;一次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分别议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干部任免和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析意见向区委报告。

四是会后要及时将宜于传达的决定、决议事项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抓好贯彻落实。要按规范要求记录,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应详细记录个人意见,注意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9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公司对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情景进行了自查。公司领导班子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团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建设情景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11年“三重一大”团体决策执行情景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资料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资料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构成了一套资料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2、补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合置业公司实际,我公司于去年6月初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流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各部门对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规定的三大项决策事项资料的51个子项进行细化,构建置业公司系统的决策事项分级授权体系,体系明确了哪些事项是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哪些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决定,哪些由分管领导决定,哪些事项机关部门就能够决定,哪些事项各二级公司自我就能够拍板,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目前已经拟定了200多项决策事项。我们计划在完成总公司授权体系制定后,下属各二级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细化量化,为全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资料。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资料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景,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二、“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情景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团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进取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提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终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经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提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团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景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经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团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提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景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团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团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贴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景,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必须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到达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当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构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团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刻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职责追究制度。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实用报告10

根据学校纪委的要求,学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学院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院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院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院聘任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院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明确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专业教学和公共课教学的关系;教学过程管理与教学目标实现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关系。

(5)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限制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6)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院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院领导班子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聘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具体分配工作由院长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1)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院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院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购置u盘、硬盘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攻读学位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学生实习实践环节的费用支出、学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打印;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硕士点建设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例如硕士点申报,新专业申报、重大科研课题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由院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酬谢教职工“年饭”、联谊活动;调出职工的一定范围的欢送餐,欢送毕业生餐费;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院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将5名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学院领导班子中,进一步改善了班子的结构,加强了学院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院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同样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20xx年,在新校区搬迁过程中,学院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对大宗物品采购、实验室建设、装修等项目采取集体调研、集体论证、竞标等方式。同时,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聘请懂技术的教师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管理规范。

20xx年4月,为适应新校区运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经学院领导班子多次会议研究,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报请学校领导批准,通过招标、源头采购等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所购64台笔记本电脑的质量,受到教职工的好评。

这一制度的落实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责任的落实,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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