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一种管理规范。该制度包括了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的规定。以下是有关于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如下:

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危险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3、在码头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每次装卸危险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若需更换管线或静电接地点应重新办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4、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5、不得指使、强令工作人员违章操作。

6、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8、配备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管。

9、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11、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12、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3、按照安全检查项目实施日常检查,确保现场监装监卸及时到位。

4、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险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5、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

6、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露。

7、装卸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根据码头装卸能力及货运计划合理调度船舶。

9、对进入港区船舶及车辆实施规范管理、道口封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10、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持证上岗。

2、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区内吸烟。

7、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8、危险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物。

9、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装卸完毕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1、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2、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对输送系统进行仔

细检查,严防泄漏。

二、危险品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装卸区域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警戒线及警戒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3、码头应按海事机构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

4、船与码头、现场作业人员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讯设备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6、码头消防、吊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7、码头结构采用不燃性材料,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保证通航畅通。

8、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9、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泊位区域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源。

10、严禁船舶靠泊码头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码头。

11、危险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温、大风、雷电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14、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工具。

15、码头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和单独静电接地。

16、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设备、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7、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二)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清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4、装卸危险品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码头、车辆层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时,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不得超过48小时。

6、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7、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三)载运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舶,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火星熄灭器船舶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气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吸烟。

4、危险化学品装卸结束后,应封船及时离开码头。

5、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6、危化品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7、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8、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作业。

9、危化品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严格按装卸危化品类别载运。

(四)危化品船船员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证书证件。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知识。

3、必须掌握所载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载运危化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危化品装载车辆要求

1、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严禁装载性质相抵触。

3、建立严格出入登记制度,车牌号、驾驶员、装卸货物名称、数量及出入时间应如实记载。

4、严禁未经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验审合格的危化品车辆载运;

5、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专用消防、事故抢修及专用分体安全防护器材。

6、运输车辆和罐体是否喷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运输车辆必须带好火星熄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

区内修车。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9、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六)危险物品储存要求

1、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依安全库存量原则不得超量储存。

2、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得入内。

3、储存现场需悬挂《规范技术说明书》。

4、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5、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6、危险品的堆放应按标示分区存放,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7、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3、堆场巡视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天气炎热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状态。

2、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责任制

1、经理是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经营、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及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

3、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在经营工作中,应全面了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5、认真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领导抓好本企业所经营的危化品安全技术知识学习。

6、在经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7、认真遵守和学习国家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遵守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9、在经营工作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员、经理汇报解决。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业。

1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13、认真贯彻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

14、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5、采购物资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16、产品销售时,应提供物品的相关安全信息资料。危险性能较大的产品还需当面交代注意事项。

17、必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没有上述证件,必须停止销售。

18、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19、不得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0、不向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单位销售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1、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资质单位承办危险化学品,对运输人员必须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储运要求。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

22、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销售方有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3、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4、销售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采购方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向无许可证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

25、委托有资质认证的企业进行运输,通过公路运输的,托运人员应向目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

26、与仓储和运输方的协议中应包括意外事故的安全处理内容。

27、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9、不得销售包装物、容器没有定点标志的危险化学品。

30、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1、未经批准,不得销售民用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发货场所安全,特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验证对方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危化品经营活动。

二、发货时,公司发货员必须现场检查对方装货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在夏季、冬季或下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发货,确保安全。夏季高温、雨季发货时,应检查车辆是否具备防晒器具及防雨油布等。车辆有否配备灭火机。装货完毕,发货员应检查车辆装货高度及困扎是否牢靠,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运行。

三、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公司不得销售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化品。

四、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类项及有效期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无证或过期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提取安措经费,用于各类隐患及时整治治理,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将安全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安措专项基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治理,消防灭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三、安全专项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务制度,保障专款专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及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我公司经营的都是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业务和掌握安全知识。为了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有关安全经营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1、企业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理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取证上岗。

2、企业员工要参加行业或总汇举办的安全知识学习班,特别是新职员的安全培训。学习内容为: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有关防火、灭火知识。

(5)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企业每季度安排研究总结安全经营工作,落实有关安全经营的法规和标准,对新增加经营的危险化学物品,要详细了解该物品的危险特性和防护措施。

4、不定期的组织如,黑扳报、漫画栏、安全录像、参观交流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建立安全经营考核制度,用经济奖惩手段促使所有员工对安全经营的重视,对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安全经营活动中麻木不仁、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员工进行经济惩处直至开除。

为了确保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以及本公司办公和发货区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办公区域由于房屋结构和照明、电脑线路老化、由于员工安全意识薄弱,易发生电气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在发货区域,对提货单位车辆检查不力,不按危化品运输规范进行,违章装卸作业易发生事故。

三、公司应按季度、重大节假日开展大检查,对隐患进行检查。

四、对查出的隐患,公司应拨款进行治理整改;对小隐患立即解决。对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作出计划,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公司每年应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作为安全治理费用,确保安全。

为了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市局精神,特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在有关安全培训教育会议上,广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发生事故的严重危害性知识。

二、如果经营这类危化品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员工的责任心。

三、根据这几类危险化学品风险大,市局颁发了交纳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为此,公司积极维护社会风险,按规定交纳危化品风险抵押金。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妥然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使事态继续扩大,避免更大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

二、应急小组主要任务是加速处理在危化品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步骤进行,彻底解决事态的扩大,减少损失。如果发生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如发生突发性事故,按照事故类别,请打应急救援电话。火灾119,抢劫110,救护120等。

四、应急领导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知识和交流情况、小结等。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种会议安全培训时,将发生各类事故的严重性及报刊上托副经登载的事故案例及时向员工宣传。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二、针对本公司所经营危化品性质,会发生何类事故,怎样预防。如何落实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三、如果在经营活动中,如在办公室,发货时发生了事故。如工伤、交通火灾、中毒、爆炸等,必须先抢救人员,然后派人员将现场保护好,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四、发生事故时立即打电话报警。如110、119、120等。

五、按照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公司领导及时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将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调查清楚(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事故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六、在三天之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劳动保护,加强职业及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定期召开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上,将职业卫生这一专业性知识向员工进行演讲。使员工都知道“职业卫生”的概念,使大家都重视职业卫生。

二、公司在经营危化品发货过程中,对员工应发放针对性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

三、防护用品应制定不同岗位性质,定时定量发放。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所购防护用品。

四、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身体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员工,立即去医院治疗。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五、发货员在生产厂家仓库发货时,应对厂方发货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检测数据了解,不得在超标情况下发货。确保身体健康。

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朮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安全技朮说明书、无安全标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

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著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6、在提货进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

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瞒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需告知承运人;

9、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货物运达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0、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样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船、飞机。

1、危险化学品销售前,必须首先查看、确认客户的危险化学品购买资质,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购买资质。

2、必须按公司统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记录并按时上报和归档备查。

3、对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公司实施定点定人的销售开单审核管理,严禁非定点和非指定人员的销售开单。

4、被指定从事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开单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危险品销售开单后,应当向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用户自提、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爆炸品的相关规定。

6、严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5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不得用同一车辆装运互为禁忌的物料。

3.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使用危化品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废弃物处理

5.1禁止在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

5.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消防措施

6.1应根据危化品特性和仓库、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存放化学品种类、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储存、使用危化品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建筑内应根据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1.1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某有限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管理。

3.名词定义

3.1危险化学品:是指凡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害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3.2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1)管道的加压站、计量站、阀室、放空设施、储罐、装卸栈桥、装卸场、分输站、减压站等站场;

2)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3)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散乱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4)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4.相关文件

4.1《危险化学品目录》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作业内容

5.1职责

5.1.1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1.2危险化学品管理规使用单位。

5.2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5.2.1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CCJS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5.2.2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5.2.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生产课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5.2.4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3危化品的存放

5.3.1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5.3.2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5.3.3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5.3.4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3.5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5.3.6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3.7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4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5.4.1厂内车俩运输

1)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6)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5.4.2厂内管道运输

1)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永久明显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损毁或不清的,管道所属单位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

2)管道所属部门管道巡护列入日常巡检内容之中,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情形或隐患,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及安环部门。

3)管道所属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4)管道所属单位应对安全风险较大区段和场所进行重点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5)禁止下列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

①擅自开启、关闭危险化学品管道阀门;

②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硬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附属设施;

③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识;

④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⑤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放置重物;

⑥利用架空管道、管架桥等悬挂其他非相关标牌或搭建构筑物。

6)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7)在埋设危险化学品管道附近5米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①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其它根系深达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②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

5.5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5.5.1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5.5.2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5.5.3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5.5.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5.5.5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5.5.6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5.5.7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5.5.8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5.5.9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5.5.10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

5.5.1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定期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5.5.12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5.5.13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5.5.14生产出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在包装、桶身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

5.5.15生产危险化学品可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管道静电跨接及导除静电的设施。

5.6危化品出库入库管理

5.6.1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6.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5.6.3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

5.6.4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

5.6.5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时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5.6.6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5.6.7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5.6.8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

5.6.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

5.6.10检验合格的危险化学品需入库,依据相应合格检验报告,经仓库确认,主管部门签字,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5.6.11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表》。

5.7报废处理

5.7.1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5.7.2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安环课负责联系有资质厂商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环课,由安环课联系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6.附件

6.1公司内危险化学品一览表

6.2厂区危险化学品存放位置图

本内容由xiaozhe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139147.html

(0)
xiaozhenxiaozhen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