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制定的,用于管理学生出勤情况的制度。这个制度通常包括对上课、自习、活动等场合的到场情况进行记录、监督和考核,旨在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提高教学效率。以下是有关于学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范文和学校学生考勤管理规程汇总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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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1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2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联系家长后,开具出门条,由家长接手方可离开学校。
3、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4、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德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进行处理。
5、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学校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6、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7、每个班设立网格化记录本,每天由班主任通过晨检午查对学生进行点名,并认真及时记录,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素质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早上点名时间:8:00,下午1:00,午睡时下午2:00进行点名)
8、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9、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3
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九、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内,应说明情况,班主任签字同意后,送分团委书记处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
十、学生请假七天以上(含七天),应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后,交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并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学生每学期旷课1/3以上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十二、每月学习部考勤汇总后,在团学周报上公布。旷课人员全院通报批评。
十三、课堂考勤由学生会学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4
为加强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培训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员守则
1、每个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服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按时报到,交验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要求交齐办证所需的.费用、照片等。
3、准备好学习用品(包括笔记本、笔、操作规程等)。
4、按指定位置坐好,前后对齐。
5、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
6、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缺课2天以上(包括2天)不予结业。
7、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坐姿端正,着装整齐,不敞胸露怀,不趴桌、不躺卧,不随便讲话,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不得干扰正常的授课秩序。
8、上课注意听讲,认真思考,作好笔记(每天笔记不得少于5篇)。
9、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严禁班中喝酒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10、教室内严禁吸烟,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
11、结业实行闭卷考试,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
12、课间课下严禁擅自动用电教设备,违者罚款50元。
13、损坏教学设备的学员,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考勤管理
1、班主任对培训班学员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
2、学员持有关证件(本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按时报到,班主任按要求做好学员入学资格查验,填写《学员登记簿》。
3、冒名顶替安排培训,每人次罚顶替者及该单位责任人各100元。
4、按学员登记簿建立学员考勤台帐,班主任每天点名不得少于2次,培训班原则上不准假,特殊情况凭假条向培训中心主任请假。
5、学员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间退每节罚款20元,累计缺课7学时者,按缺勤1天处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无故旷课,旷课半天者罚款50元并不予报工,旷课1天以上(含1天),罚款100元,并取消本期学习班结业资格。
6、培训班学员由培训中心统一报工。班主任要准确记录学员的出勤情况,培训班结业后如实报给学员所在单位及工资部门。
三、奖惩制度
1、学员违反《考场规则》罚款20元;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按考试不及格处理,并罚款50元,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2、培训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元,补考不及格再罚100元。补考两次不及格者待岗学习,直至合格。
3、成绩优异者(95分以上)向矿里推荐,与矿评优选先挂钩。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5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实习、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校(院)门诊部或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本班辅导员处请假。请病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对于学生缺勤的学时计算:上课、见习、实习按实际学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一天按五学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六、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七、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周向本班辅导员报送一次考勤表,辅导员每月向系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系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加强班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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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班级管理工作水平,实现班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对各班费的收支作出如下规定:
1、班费是班级成员向班集体交纳的用于班级公益支出的费用。班费应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合理支出,严禁将班费挪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6
一、学生(含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要求进行书面检讨,并经批准后才准予注册。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社会调查、实习、军训、劳动、政治学习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的为全勤。
(二)学生自上课预备铃响二十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者,为迟到。
(三)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为早退。
(四)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者,为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4、开学未如期注册而未请假者;
5、冒仿家长签名请假者;
6、伪造假证明请假者;
7、学生上课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实习时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规定的出勤时间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允许进入教室上课,但按旷课记入考勤;
9、学生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一节;
(五)经学校批准,已经办理免听、免修手续的,不记入考勤范围。
(六)学生要按时参加规定时间内的学习与活动,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辅导员一天内批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2)请假1天以上、1周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3)请假1周(含)以上,须主管校领导批准;
(4)凡遇考试需请假者,须经教务科批准,并办好缓考手续,否则按擅自缺考处理;
(5)外出教学活动期间(如实习等)请假,须经领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同意,获准后才能离岗,并报学生科备案;
(6)学生请假获准后,将《学生请假审批条》交纪律委员,再由纪律委员向任课老师出示;
(7)重大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请假者,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再经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8)纪律委员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应该做好考勤人员的临时变动安排,以确保考勤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事假及其办理手续。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的,须有家长证明或电话联系。学生请事假时,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面注明家长真实联系电话,提供家长有关证明,填写学校学生科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审批条》,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方准离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审批手续一般不得事后补办。
3、病假及其办理手续。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可以请病假:
(1)请病假一周以内的,应当有医院病历证明;请病假一周以上的应当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而需要休学的,按《广州城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3)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向辅导员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获准后,免上体育课。一个学期内都不能上体育课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带有关证明送教务科审批;
(4)学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请假者,或者请假期满因事因病需要续假者,应当电话告知辅导员,回校后提供家长证明或者有关证明方可补假。不准由其他学生代请假。
三、考勤采取记录的方式。记录内容分全勤、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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