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范配电房使用、管理、维护和安全防护的准则和规定。它旨在确保配电房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因配电房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该制度通常包括配电房的使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应急预案等内容。实施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配电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以下是有关于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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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二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坚持警惕。
(3)取得**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景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经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第二十二条: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确定、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工人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坚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贴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气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气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坚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及时调整线路负荷,坚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坚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导线压接处,必须坚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贴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气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电气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坚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坚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对油漆库(房)、喷漆车间(房)、液化气瓶组站、多粉尘车间等易燃、易爆环境,所有的电气设施均采用防爆型,且电气线路必须穿管密封敷设。
第五十一条: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适宜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气设备及元件,电气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气设施。
第五十四条: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电气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气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景,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职责。
第五十九条:对新建或技术改善项目中的电气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异常是电气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对发现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委会,安委会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
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器工作人员用掌握触电解救法
三、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代替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豪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李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活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四、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路上头且需拴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回到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保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为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柄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改造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由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的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线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他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他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终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多股软铜线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六、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空作业时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面停留或经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3、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跑郑方法。
4、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5、人在导线或磁瓶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他纺织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6、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七、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把柄的工具监护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4、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坚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5、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八、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坚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4、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5、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坚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旋。
8、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9、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10、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2、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13、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14、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坚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15、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18、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19、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20、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21、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2、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贴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3、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异常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24、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25、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26、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27、触电急救:
九、脱离电源的方法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3、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十、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l、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厂长职责制,年度内无职责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xx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xx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制度
l、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xx元。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4
一、工作票填写规定
1.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票中计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这四项不准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动也不得超过三处,且改动后的字迹应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规程’等笼统词句,而要确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内容和任务栏内的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
4.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必须写清写明详细间隔和地点,不准含糊其词。
5.工作票上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与工作结束时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签名必须亲笔,不准代签。
二、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进行登记;
2.审查工作票的内容是否和现场运行方式相符;
3.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装设现场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已装接地线栏在接地线装好之前不得填写);
5.审查操作票正确后,布置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
6.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装设接地线’一栏及’应挂标示牌和应设遮拦’);
7.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却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的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然后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基本程序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清扫整理现场后撤离。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操作试验、有无遗留物件、工作场地卫生等。
3.检修交底记录。双方经现场检查认为无问题后,检修负责人应先口头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修试情况、修试结果和遗留缺陷,然后在变电所设备检修记录薄上(一次设备大、小修记录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做好详细明确的结论性记录。
4.工作终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后验收签章,做出评价结论,然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上时间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并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四、口头或电话命令工作票的要求:
因某种紧急或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到现场时,可以用口头或电话发布检修工作命令,变电所工作许可人应逐条将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其内容包括:
1.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姓名;
2.工作内容;
3.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和检修人员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姓名,口头或电话命令发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拿,一份留在配电室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工作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检修内容当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移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以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进行统一标识,定期由运行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并确认是否完好。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组织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4.1.3风电场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漏电保护器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漏电保护器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中的要求:
4.2.1工作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2.2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2.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4.2.5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2.6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2.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2.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2.9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4.2.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2.1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2.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4.2.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2.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2.1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2.1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4.2.1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4.2.18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2.19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2.20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2.21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2.22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2.23配电箱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4.2.2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3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全监督
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安全员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6
各级管理职责
1、分管领导职责:
①贯彻执行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对配电运行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
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批准、修改、制定配电运行工作规章制度。
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配电工作,根据生产及安全需要调配运行操作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④经常深入配电运行一线,接触操作人员了解情况,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分管部门负责人职责:
①督促处理重大异常情况,组织实施消除主要设备重大缺陷的技术措施。
②定期深入基层,了解配电运行管理实施情况、设备健康状况等。总结经验,提出整意见。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法规、岗位制度及各种设备运行规程。
2、熟练掌握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方法,清楚电气设备性能、工作原理及工作注意事项。
3、能够分析运行情况,发现并排除运行故障,对运行设备进行维护。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
4、定期检查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安全工器具是否良好,使用有无超期,并做好定期预防性试验。
5、按时交接班,按交接班的要求,检查供电设备,填写交接记录。
6、巡视检查供电设备,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保证正常供电,填写运行记录。
7、根据上级的通知单停、供电,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私自停、供电。
8、协助供电及节电部门填报有关报表。
9、熟悉配电室设备工作原理、性能、用途及各路电线的送电范围,了解继电保护装置与自动装置原理,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值班人员因故暂时离开岗位,应向中心主任请假,批准后找到带班人员才能离岗。
11、配电室值班带班人员除完成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外,还要做到认真记录好考勤(包括第二天留下来零修人员的考勤),要求准确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分管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倒闸操作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工程师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发令全过程和听令报告时都要做好记录。
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如变压器需要停电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3、倒闸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①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②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③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④检查负荷分配。
⑤装拆接地线。
⑥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
⑦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⑧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⑨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进行复查。
⑩倒闸操作应由两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或主管负责报告,弄清楚后再操作。
5、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下列名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①事故处理。
②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③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电房仅有的一组接地线。但上述操作均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
7、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要注明(或盖章)“已执行”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3个月。
配电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须熟悉配电盘上各刀闸开关的功能及所控制的用电线路。
二、断电时,应先断开各使用电线路开关,再断总开关,送电时,应先闭合总开关,再逐一闭合各分支使用电线路开关。
三、在刀闸开关的操作上应注意:闭合时要完全闭合到位,断开时也要完全断开到位。
四、需断开变压器高压端电源时,在断开配电室全部负荷开关后,先断开连接变压器高压端中间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再断开处于下风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最后断开处于上风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变压器供恢复电时.在断开配电室全部负荷开关后,其余操作程序刚好相反,即先闭合处于上风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再闭合处于下风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最后闭合处于中间位置的高压跌落开关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保证变配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变配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三、内容
(一)高压系统
1、观察双回路高压进线电压是否正常,如偏差超过允许范围,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及供电局用电监察。
2、观察高压进线电流、指示灯、声音是否正常,如发现比正常值偏大或有异常现象,要快速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及电器修理厂(委托维护单位)
3、观察直流屏电池电压、浮充电流是否正常,检查电池水是否在指定位置以内,如发现电池水不够,要及时补足。
4、巡视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二)变压器系统
1、巡视变压器运行温度,高、低压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如发现与平时运行温度、电流有异,要及时了解,分析原因,作出正确应急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及通知委托维护单位来修理。
2、检查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三)低压配电系统
1、巡视各变电柜、馈电柜、联络柜、电容柜,观察各控制回路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功率因数、指示灯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并做好记录。
2、检查并清洁各电柜表面积尘。
3、检查环境卫生及防鼠设施,确保防鼠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四)燃油系统
每周巡查一次燃油系统,记录储油罐及各日用油箱油位,总控制柜及现场控制柜的控制状态,各电气开关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其中第一、二项每二小时巡查一次,第三项每4小时巡查一次,将结果填写在《电站运行记录表》上。
四、相关记录:
《电站运行记录表》、GD/E-QE-001-010-01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8
物业辖区配电房(室)管理制度
1.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及值班,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非工程技术部人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许可才能进入。
2.停送电由值班技工进行操作,非值班技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做好值班记录。
3.当班技工应按规定对配电装置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程技术部部长。
4.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志牌。
5.配电房(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由工程技术部部长书面同意后进行。
6.严禁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接规定使用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等。
7.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须经工程技术部部长同意,重大改变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8.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应配挂温度计,室温宜控制在35摄氏度以下。
9.配电房(室)每周清扫一次,保持房(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0.配电房(室)内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11.配电房(室)内应悬挂或备有低压系统图,二次线路图。
12.配电房(室)内应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9
1、配电房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技术人员负责管理,送停电由机电人员负责完成,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建立巡查制度和运行记录,每班巡查一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3、每班巡查内容之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据,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房内有否异味;
4、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c以下;
5、供电回路操作开关的’标志要显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要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绝不能动;
6、应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模拟盘一致,不能随便更改设备和接线运行方式及各种无关的整定值;
7、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电业系统的有关配电的各规程;
9、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0、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要加强对设备的特巡,当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按时做好记录;
11、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2、配电房应悬挂’低压配电系统图’及’安全操作规程’;
13、配电房内的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维修人员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贯彻《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物业自发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供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资格:
1、负责自发电系统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工证,必须熟悉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和供配电设备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措施。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自发电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在对供配电设施设备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二、安全要点: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2、发电机房、储油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3、发电机平时置于手动待机状态,蓄电池置于断电状态。
4、发电机运行时,应有值班维修工专门值守。
5、发电机检查时须将发电机第一出线开关掷于停止/断开档,未经操作票审批,严禁合闸送电,以避免意外伤害。
6、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灭火器。
7、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8、未经工程主管同意,非值班维修工不得进行发电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
9、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值班维修工负责打扫。
三、安全巡查
1、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每周一次检查,作好《发电机房巡查记录》,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和登记到值班记录表中去;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必要时(维保期内必须)并通知该设备分包方。
2、蓄电池须每周进行电压测试,电压低于24V须充电,作好巡查记录。
3、发电机油箱内至少储备1/2体积的油量。
4、每月起动机组至少运转检查15分钟,确保机组能正常投入。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起动和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发电机房的管理。
三、内容
1、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作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4、发电机半月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起动状态。
5、发电机一旦起动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查,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7、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8、加强防火各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四、相关记录:
《发电机组运行情况记录表》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主管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二、柴油机组平时应置于良好的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状态,冷却水应满足运行要求,邮箱内应蓄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室内应配备应急照明。
三、柴油机组的开关及按钮,非值班技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机房内严禁抽烟、点火,室内应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五、机房内不能堆放任何杂物,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
六、每两个星期启动柴油机空载试机一次(15~20分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技工班负责清扫,达到卫生、整洁、无积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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