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房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发电机房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制度体系。发电机房是负责提供电力的重要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有关于发电机房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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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房管理制度1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8、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2
1、房环境要求,温度:21°c±2°c湿度:50%±10%
2、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3、除本机房维护、值班及管理人员外,未经车间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坚持进机房换鞋或穿鞋套。
5、凡需进入机房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向本局工建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对网络系统及其他数据修改、升级等工作直接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
6、机房值班人员负责工程施工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各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本系统施工、试验等人员的监管。大班长、值班人员负责对机房内土建等工程的监管。
7、凡需与运行设备进行互连时,必须有我机房技术人员或在我技术人员监管之下进行操作。
8、外单位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机房的电源设备和通信设施。
9、施工完毕后及时整理现场,不留隐患。
10、设备或机架旁应有防静电措施,以免损坏电路板。
11、机房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水,机房内不得乱放其他物品。
12、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机房内灭火装置应放在指定位置,定期检查。机房内各项告警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会使用灭火装置。
14、车间对机房管理列入日常巡视范围,并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3
1、机房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
3、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4、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亲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5、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保养,对供电线路和设备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7、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外堆放物品。
8、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作用,发现火灾险情应及时报告当班值长。
9、发生火情时,听从指挥,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10、经常检查主控室、继保室及配电室设备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1、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2、自觉遵守变电站运行规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13、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14、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4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5
一、本制度的制订是为了能长久、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学校现有计算机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一参加培训的在职教职工、上计算机课的学生、选修课学生、参加竞赛的学生应在指定时间上机。
三、上机制度:
1、上机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凭上机卡上机,上机时应按规定操作。
2、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
3、进入机房,不得任意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4、上机前,应预先阅读上机手册、预习上机时相关的操作和理论知识,明确该次上机的操作目的和要求。
5、上机时,注意上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变换指定的座位;操作应服从指导。
6、上机时,注意爱护计算机以及机房内的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各种物件。
7、上机过程中,如有物品损坏,应及时与机房管理员或教师联系处理。
8、下机时,应主动、认真、如实地填写上机登记卡,如有疑问应主动提出解决。
9、上机完毕,应主动把各项物品放回原处,不得任意携带机房内的物品。
10、若有违反上述情况的,具体按《计算机机房违则处理制度》执行。
四、管理制度:
1、熟悉机房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
2、及时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
3、机房内各种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并归类造册,能及时地提供教学使用。
4、及时备份重要的软件系统或数据二份,定期做好卫生工作,外出时做好内务安排工作。
5、机房内各项物品原则上不外借。
6、教学人员因教学或竞赛等情况确需使用磁盘的,在同意并确定磁盘无病毒及其它问题后方可带入使用。
7、每天上机完毕,应及时加好锁,做好机房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卫工作,必要时请与校保卫处联系解决。
8、管理人员根据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应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
9、该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学校定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
五、卫生制度
1、机房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和定期大扫的制度。
2、由各上机班级和学生轮流打扫卫生。
六、该制度的解释权在计算机中心。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6
县司法局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心机房,保证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使用,结合本局网络结构和运行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1、管理目标是保证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2、机房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3、机房钥匙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4、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若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5、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适可,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机房。
6、消防物品要放在制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设备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7、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
8、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广域网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网管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9、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10、网管人员要对数据流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除尘滤布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管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施修改。
1、网管人员对各种网络设备的使用须按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
2、经常对硬件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3、所有贵重设备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外借或由非专业人员单独操作。
4、中心机房的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5、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心机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网管人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7、中心机房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由网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时常检查和维护。
1、软件要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与备份,备份至少保持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温度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存中。
2、应用软件、应用数据应根据运行频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和数据应存放在磁介质库存中。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质上备份以外,网管员应自己进行备份,以防应用程序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4、为了便于对系统软件进行应用和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使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便维护人员查阅。其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机房。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网管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压滤机,滤布厂家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网管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和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网管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要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由网管人员负责保管,备份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备。
1、中心机房安全是关系到行业安全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各个业务系统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中心机房自检每年进行一次,且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
县司法局考勤制度第一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第二条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中途因事离岗,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值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工作人员去向牌上标明。第三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年休假由个人提出申请、组织安排,当年休完。各部门要把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局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经局务会讨论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计划进行年休,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特殊原因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最多可分两次休假。但工作人员所请病事假超过年休假天数时,则不能再休年休假。第四条无论请病事假及时间长短,一律要有请假条,不得口头请假,更不得带假。如遇特殊紧急情况(1天以内),可以向值班领导口头请假。口头请假的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工对待。第五条病事假时间,以批准的时间为准,假满回单位后,滤布要主动向准假领导及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续假,应重写假条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第六条请销假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及考勤簿,严格考勤管理。第七条由局分管领导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若发现考勤与出勤情况不符,对相关人员视为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一天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在年终奖励工资中扣发。经抽查,若出现考勤与出勤情况不符累计三次以上,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对待。第八条全年病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20%;病事假累计在31至4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50%;病事假累计在41至6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80%;病事假在60天以上,不得享受年终奖励工资。第九条因请病事假未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参加集体劳动的(因公不能参加人员除外),每次扣发奖励工资30元,在年终奖励工资中代扣。第十条准假范围及权限
(一)请病事假3天以内(包括3天),工业滤布局机关工作人员经股、室负责人加注意见后由值周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基层司法助理员准假后由所长向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领导汇报)。
(二)请病事假3天以上5天以内(包括5天),局机关工作人员经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由值周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后(基层司法助理员要经所在乡镇领导同意),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三)请病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包括10天),经所在部门及局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基层司法助理员要经所在乡镇领导同意),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四)请病事假10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基层司法助理员同时要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第十一条请假基本程序:
(一)由工作人员本人写出《请假条》,按第10条准假范围及权限请假;
(二)副科级以上领导请假须按县委有关文件和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办理;
(三)经批准的《请假条》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由各部门妥善保存;
(四)假满后主动销假。第十二条各部门对当月考勤统计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务于下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报送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第十三条全局工作人员考勤统计由局办公室负责,按月统计公布,作为个人出勤年终考核依据。第十四条因请假等事宜在年终奖励工资中扣发的金额,做为奖励基金,用于年终表彰奖励。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7
第一条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第三条建立义务消防队,抓好组织落实、扑救火灾预案落实。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第四条配置和维护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第五条配备和维护好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
21、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六条严格供电线路、配电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24、机房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严禁非专业电工在机房接线施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7、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铁钉上或用金属丝捆起;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9、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第七条落实通信机房的防强电、防煤气侵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第八条严格机房装修和通信大楼内的安全管理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条通信机房实行防火区域分隔,楼内电缆竖井、孔洞必须按照省公司有关要求封堵。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第十条认真整改火灾隐患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加强机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第十二条制定安全补救火灾预案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三条奖惩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附则
65、本制度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二章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机房环境
第八条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六章机房安全
第三十条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七章机房值班执勤
第四十一条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9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平安爱护管理方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
二、机房管理人员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意教学需要。
三、上机人员必需听从机房管理人员和老师的指导管理,必需在管理人员和老师指定的位置上机操作,不得任凭更换座位。
四、在每一个机器位置建立登记册,整体机房建立一套完整登记册,便于对机房的’监督管理,保证公用设备不丢失,运行良好,并便于追查事故缘由。爱惜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需照价赔偿。
五、上机人员必需协作机房的卫生保洁工作,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写乱画,不得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等入内,严禁吸烟。
六、保持机房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内打闹玩耍。
七、上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便拨弄、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和私设密码。
八、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一切人员玩嬉戏、上网谈天、登陆不健康网站。
九、上机期间发觉任何特别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有义务和责任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准时处理。
十、上课或活动结束,按老师要求对机器作适当整理,关闭机器,将键盘、鼠标、凳子归位复原,有秩序离开,管理人员准时检查机房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户、电灯,关闭机房。
十一、加强平安教育,留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10
物业区域设备机房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1.上墙文件、图
1.1设备房管理制度。
1.2设备系统图
1.2.1符合实际。
1.2.2变电房:一次模拟图。
1.2.3配房:配电系统图。
1.2.4水泵房:给、排水系统图。
1.2.5监控机房:报警装置系统图。
1.3电梯突发事故处理过程。
2.质量记录
2.1设备卡。
2.1.1设备上悬挂。
2.2设备房进出登记记录。
2.2.1墙上悬挂。
2.3设备房巡视记录。
2.3.1墙上悬挂。
3.标识
3.1设备房名称。
3.2警示标志
3.2.1“机房重地,非请勿入”。
3.2.2“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3.2.3禁烟标志。
3.3设备外表油漆颜色
3.3.1生活水泵:绿色、银白色。
3.3.2消防泵:红色。
3.4管道外表颜色
3.4.1上水管:绿色、银白色。
3.4.2消防管:红色。
3.4.3排污管:黑色。
3.4.4煤气管:黄色。
3.5设备房颜色
3.5.1机座:黄色。
3.6液体流向标志:白色。
3.7设备标识
3.7.1设备名称标志。
3.7.2设备登记号标志。
3.7.3设备内部编号。
3.8设备状态标志
3.8.1“开”。
3.8.2“关”。
3.8.3“检修”。
3.8.4“保养”。
3.9设备房附属装置名称标志。
4.设备房附属装置配备
4.1消防器材
4.1.1灭火机:每年检验合格。指定安放。
4.1.2黄沙桶。指定安放。
4.2照明器材
4.2.1室内照明: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2.2照明开关: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2.3应急照明:断电工作时间大于30分钟。完好无损,固定牢靠。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置应急照明装置。
4.3温湿度表:指示正确,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4去湿机、空调机、换气扇:完好无损,功能良好。
4.5变配电器材
4.5.1高压电笔: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2接地线: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3开关操作手柄: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5.4移动警示牌: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5.5绝缘地毯: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6绝缘手套: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7绝缘靴: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8绝缘棒: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7电梯器材
4.7.1松闸板手: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7.2盘车轮: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5.设备房的安全
5.1进出设备房,应随手关门。
5.2无人值班的.设备房,应上锁。
5.3设备房的门应向外开。
5.4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机房,须经管理部经理或设备主管同意,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进入变配电房须做好“进出登记”手续。
5.5变配电设备房应有防雨、雪侵入的可能,及防止小动物钻入的保护措施。
5.6设备房建筑完好,无开裂、渗漏。
6.设备房的环境
6.1地坪、墙面、顶干净。
6.2无杂物堆放。
6.3通风良好。保持环境温度在0℃~40℃,相对温度(25℃时)低于80%。
7.设备
7.1设备完好
7.1.1外表清洁,无尘、油污。
7.1.2表层油漆完好,无脱落。
7.1.3固定牢固,无松动。
7.1.4水系统设备无“滴、冒、跑、漏”现象。
7.2设备安全保护
7.2.1设备接地、接零可靠、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ω。
7.2.2可触及的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措施。
7.2.3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装防虫网。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11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专业主管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自始自终有专人监视并做好灭火准备。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4、部门、班组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培训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配合保安部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工程部经理。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截断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12
物业所辖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因各楼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是楼宇动力保障的重要场所,也是最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所辖物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设备机房主要包括:变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
一、明确各物业服务点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行管楼项目部、西活服务点分别以负责两处的物业管理员为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其他单位所辖服务点均由各楼秩序维护分队长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所有设备机房及各楼宇通向屋顶天台的门均需上锁,门锁钥匙统一由各服务点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设置钥匙放置区域,供紧急事件发生时,操作人员能够随时拿到钥匙,打开房门;对于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值班人员可领取一套机房钥匙,自行保管,各自承担当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对于不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楼宇屋顶平台,所有人员进入均需要在该楼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借用钥匙,并登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遗失钥匙须立即向公共物业管理部主管报告。
三、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的人员,需经工程技术部主管同意,由各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或其指定人员陪同进入,同时在《重点部位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凡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指定人员陪同,到相应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该楼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四、单位所辖各设备机房的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员值班制度、值班员交接班管理制度、设备养护计划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执行并张贴在各个设备机房内。机房内定期卫生清洁,由工程技术部主管牵头,保洁部安排人员完成,保洁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负责。
五、机房内的机器设备由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除须检查或意外紧急事故,未经工程部主管同意,不得随意拆卸任何设备零件,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等。
六、任何人不得在值班机房和楼顶平台会客,带入亲朋好友。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设备机房。
七、各服务点重点部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部位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当的处理突发事件。
八、《设备机房出入登记表》附后。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13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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