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范和指导煤场运作和管理的规则、规定和制度的总称。它通常包括煤场的存储、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煤场的正常运营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以下是有关于煤场管理制度范文和煤场管理章程明细汇总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煤场管理制度1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燃运分场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况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3、职责
分场安全办公室是煤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调查、统计和以分场名义向上报告的归口管理办公室。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关内容分别适用于燃运分场30万千瓦机组和5万千瓦机组的煤场安全管理工作。
4.1.230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50mw机组煤场作业机械有推煤机、龙门抓煤机。
4.1.3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清理煤场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车进煤人工卸车作业;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主要为煤场捅煤篦子作业及清扫火车余煤作业。
4.1.4本制度中煤场人工作业中不包含卸煤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此部分内容在《卸煤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详细规定。
4.2储煤场
4.2.1煤场存,取煤应本着烧旧存新的原则,及时清理边缘地区和底层存煤,防止燃煤长期堆放造成热量损失和自燃现象发生。
4.2.2对进厂煤应及时接卸,并按规定分区堆放。300mw机组启动锅炉燃煤及燃烧后的炉灰必须堆放到指定地点,单独存放。
4.2.330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分层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宽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场机械作业及发生自燃时及时处理;50mw机组煤场存煤时,应存入空位,推煤机应及时推堆运出。严禁在#1、#2篦子上存煤。
4.2.4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道应畅通。
4.2.5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伤人。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形成陡坡的可能。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4.2.6煤场应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6.1针对300mw机组设计煤种长焰煤易自燃的特点,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煤场具体状况,在煤堆底部0.5米以上合理布置测温点,使用煤场测温仪测温,插入深度为距煤堆表面0.4米以上。当温度超过60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温防止煤堆发生自燃。
4.2.6.250mw机组燃用煤为贫瘦煤,煤场专管人员应根据配烧长焰煤等实际生产情况,对煤场存煤进行测温和降温工作。
4.2.7每日设专人对煤场进行检查,发现煤堆自燃,应采取掏出撒开,压实隔绝煤堆或洒水灭火降温,取用等措施予以处理。
4.2.8做好煤场防汛工作。雨季到来之前,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备足防汛用品,设置挡煤墙,且煤场防洪排水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加强煤场巡查,如果煤堆发生煤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以防造成燃煤损失。
4.2.9煤场喷洒水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必须完善,经常检查,能随时投入使用。
4.2.10严禁临时工在煤场区域内点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4.3堆取料机
4.3.1堆取料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它人员严禁操作。
4.3.2堆取料机司机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将机内各设备停用,并将控制电源断开。较长时间离开时,应将司机室门上锁。
4.3.3堆取料机司机启动设备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4.3.4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应注意煤层断面不得过陡,以防煤堆塌下。
4.3.5堆取料机取煤作业时,其它人员不得在斗轮机回转半径内逗留,也不得在大于斗轮回转半径的部位作业,以防塌方。
4.3.6堆取料机堆料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分场35度起始堆料角度的规定,确保煤堆底部距轨道的距离冬季不少于4米,夏季不少于5米。严禁擅自乱堆。
4.4推煤机、装载机
4.4.1推煤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并熟悉设备的规范、性能、掌握运行规程。开车时不准与他人说笑闲谈,严禁开车时抽烟,严禁酒后或疲劳开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4.2推煤机、装载机启动时和运行中各项参数应符合规程要求,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消除。
4.4.3运行中不得随便上下车辆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驾驶人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准离开驾驶室。在发动机运转,推煤机停止行驶的状况下,上下推煤机时严禁沿履带方向行走。
4.4.4推煤机、装载机随车工具和备品应放在工具箱内,防止工作中发生滚动,影响司机操作或损坏设备。
4.4.5纵向坡度超过30度,横向坡度超过25度时,推煤机禁止工作。把煤推向斜坡边时,铲刀不许伸出斜坡边缘,以免滑到坡下。
4.4.6推煤机上下煤堆时,应注意坡度是否太陡,煤堆有无发生坍塌的可能,以防推煤机发生意外情况。在煤堆上工作时,推煤机与煤堆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
4.4.7在煤堆或斜坡上工作时,严禁2挡以上行驶,禁止作急转弯,转向时应小心谨慎,避免造成翻车,下坡时严禁空挡溜放。
4.4.8推煤机在煤场中拖车或牵引重物时,应选用规定规格的钢丝绳和定位销,工作中应有专人进行指挥,无关人员应远离工作现场。重负荷禁止转向。
4.4.9推煤机运行中,禁止修理任何故障或调整任何装置。需要检修时,应停车放下铲刀,如果在铲刀下面工作,必须用垫木将铲刀支牢。禁止在悬挂着的或支撑不牢的铲刀下探身观察或进行工作。
4.4.10堆取料机与推煤机,装载机联合作业时,两机应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两机交叉作业。
4.4.11装载机给启动锅炉上煤时,启动锅炉值班员应在上煤现场认真指挥装载机作业。上煤过程中,启动锅炉值班员和装载机司机应加强指挥和了望,以保证装载机安全正常作业。装载机司机应注意行车安全,防止车辆滑行或侧翻。禁止倒挡上、下取煤坡道。
4.4.12夜间作业时,推煤机,装载机应有良好的照明。
4.5.龙门抓煤机
4.5.1龙门抓煤机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4.5.2龙门抓煤机司机离开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装上夹轨器或放栏风绳、铁鞋等制动物。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5.3无论龙门抓煤机运行与否,无关人员严禁上、下。未经司机同意,其它人员不许进入操作室。
4.5.4刹车部位失灵,机械部分有严重缺陷时,不得使用。
4.5.5龙门抓煤机缺少保安装置,在未采取必要措施前应停止使用。
4.5.6拉合电源开关时应戴好绝缘手套,遇雷雨天气应注意安全操作工作。
5.7.维护、保养、调正、检查或用手转动设备时,应断开司机室总电源,并挂好警示牌。
4.5.8更换钢丝绳时,应将抓斗张开放稳,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
4.5.9夜间运行时,龙门抓煤机应有良好照明。
4.5.10龙门抓煤机运行前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运行中不能依赖终端开关,开闭、升降运行中大、小车不能同时运行。大车行走时小车不应放在大车轨道之外。
4.5.11龙门抓煤机运行中,严禁人员在桥架上行走或逗留。严禁人员在抓斗活动范围内行走和逗留。严禁龙门抓煤机和推煤机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工作。
4.5.12严禁用龙门抓煤机抓斗载运人员和工具。严禁用抓斗起吊其它重物。严禁用抓斗砸煤斗,篦子。
4.5.13在龙门抓煤机桥架上工作时,严禁人为解除任何闭锁装置。桥架上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4.5.14翻车机进行卸车作业时,严禁在一道同时进行龙门抓煤机及人工卸煤、清道等工作。这些工作的进行必须待翻车机卸车作业已完成,一道不再有其他调车工作时方可进行。
4.5.15禁止在同一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人工清扫车底的工作,须待卸煤机械离开车辆后方可进行。
4.630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
4.6.1堆取料机作业时,禁止人员及车辆从悬臂下通过,以防落物伤害。
4.6.2汽车来煤需进入煤场进行人工卸煤作业或自卸作业的车辆应服从煤管人员指挥并在煤场指定地点进行卸煤。卸煤作业完成后人员及车辆应迅速离去,不得在煤场逗留。
4.6.3严禁车辆及人员在斗轮机,推煤机,装载机煤场作业范围内进行卸煤作业或逗留。
4.6.4进入煤场进行人工清理自燃作业的民工每次不得少于两人,按照同去同回,共同作业的原则,根据煤管班长或工作负责人的要求并在其监护和指挥下进行煤场自燃的清理工作。工作中两人间作业距离不得大于5米,每次工作结束后均应认真填写煤场人工灭火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6.5人工对煤场自燃点进行浇水降温处理时,作业人员必须远离自燃点(包括有烟但无明火的自燃点)3米以上,防止作业过程中人员被烧伤、烫伤。
4.6.6人工掏挖煤堆自燃点时,应先用铁锨等工具对自燃点附近煤堆进行探摸并逐步向自燃点掏挖。防止自燃点内部形成较大面积空洞而造成人员伤害。
4.6.7对煤堆内大面积自燃动用(推煤机、装载机等)机械处理或(斗轮机)取用时,应先对自燃煤堆进行详细查看,在用水降温处理并确认无空洞、无明火后方可动用机械翻倒煤堆或取用。禁止不经查看、处理,盲目动用机械对自燃煤堆进行倒堆或取用。
4.750mw机组煤场人工作业
4.7.1工作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1,#2落煤口(篦子周围3米半径内)煤堆高度不超过2.5米。并留有4米的安全通道,通道和篦子应在一个水平面上。从篦子上清理出的煤矸石、木块、草袋等杂物应远离通道3米以上,并定期清理。
4.7.2煤场作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4.7.2.1煤场作业成立作业小组。组长由各运行班翻车机司机担任,成员由推煤机司机,#0、#1、#2、#5皮带值班员组成。
4.7.2.2在煤场作业中作业小组组长接受分场安全专工的调度和指导,在行政管理上接受本班班长的管理和调配,并接受运行办公室的管理。
煤场管理制度2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目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彻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排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要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书: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合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合边沿的问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逻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消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种堆放在指定区域内;负责指挥煤场整理员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5.煤场整理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和卫生清扫;负责煤场平整工作,确保各煤种分类堆放,界面清晰,不超出规定界限;必须掌握关于煤场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要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负责对煤堆场以及人员、设备、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前禁止喝酒;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突发情况有紧急处置权。
(二)对煤场外来作业人员的要求
1.外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在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必须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或安全警示带),确保自身安全后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和酒后上岗;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及时向煤场管理员报告,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卸车作业。
2.车辆驾驶员车辆的停放或排队位置应服从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以保证进出煤场的车辆通畅有序和安全行驶;严禁驾驶员无证、违章作业和酒后、波劳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车辆到达煤场卸煤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会车或转弯时要减速、缓慢通过,驾驶员注意观察煤堆现场安全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作业;装载车或铲车严禁在煤堆过高或过陡的’区域内作业,与煤堆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进入现场的运输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灭火器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进入煤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协调,不得擅自作业,确保装车、卸车和行车时的安全;正在卸装或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驾驶员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以及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装载机、运煤车辆在停放或行驶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夜间作业车辆必须有完好的照明,照明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车辆严禁作业。
(三)储煤场建设规范
储煤场各种煤堆必须插标识牌,并标注各项参数;配备照明设施,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状态;储煤场内必须保证有畅通的环行回路,确保车辆通行无阻。
四、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煤场火灾
为防止煤场发生火灾,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场内防火、煤场内严禁明火,工作需要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对于破碎机运转中的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根据设备、天气、温度等条件做好预防工作,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清理设备周边的煤尘。预防措施:1.煤场内严禁明火;2.工作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3.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
(二)煤堆伞檐
为防止煤场伞檐事故的发生,煤场管理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预防措施:1.煤场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伞檐,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煤场管理人员;2.煤场管理人员在伞檐出现后,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伞檐,如出现处理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或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安全距离外建立挡墙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道路事故
为防止冬季进、出煤场的车辆发生侧滑、追尾等事故,煤场管理员应注意煤场道路情况,在道路两侧应有限速标识,并在道路两侧备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现浮冰,煤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及时处理。预防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配合计量室,控制进、出煤场车辆车距;2.煤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防滑沙,如出现浮冰,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
煤场管理制度3
针对目前部分装运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煤场管理力度,明确责任,确保煤炭产品储、装、运各项环节规范运作,防止跑冒滴漏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运销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1.运煤车辆的管理
凡是进入井口煤场装煤的车辆(外单位及机械站),必须在发煤时间(早9:30—–下午7:00,特殊情况另定),持司磅员所开提煤单,给放煤工或铲车司机验收后,根据提煤单煤炭品种,方可进行装车发煤。若无提煤单装运煤者,对运煤司机按丢煤价值的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措施:凡进入煤场的车辆,必须慢行,防止车辆之间相互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2.铲车、推土机司机的管理
铲车、推土机司机应按时上下班,自觉遵守煤场管理办法,提高服务意识,根据司磅员所开的提煤单煤炭品种,规范有序装煤。若无提煤单装煤者,视为违规装煤,对铲车司机按丢煤价值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若铲车司机验收了司磅员所开提煤单煤炭品种,而不按提煤单煤炭品种进行装煤者,按违规装煤进行处理,按原煤价值5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措施:
2.1.铲车、推土机司机在装运、推掺煤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野蛮装车推掺。
2.2.铲车后面不得有车辆,防止在装运中碰车。
2.3.铲车在清理大块煤时,必须放下溜煤嘴及有人监护,防止仓口落煤伤人及车辆。
3.井口煤场管理员的管理
3.1.井口煤场管理人员要大胆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装运煤车辆按提煤单煤炭品种规定装运煤。若发现有违规装运煤者及时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洗煤厂值班人员汇报。若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3.2.协调运煤车辆有序进行,禁止与装、运煤无关的人员及车辆进入煤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3.核对井口放煤工所记录的翻大块车数是否与实际相符,若不符有权给予核减,并追究放煤工的责任。监督和检查装卸队捡大块、矸石质量,对工作质量不合格者,有权核减工时并进行处罚。
3.4.做好井口落地煤及排矸石登记工作,按时准确提供结算费用票据,如实认真填写用工申请单。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处以50元—-200元罚款。
3.5.按时开启井口煤场钢丝绳,下班时上好锁。
3.6.监磅员做好装运煤台帐登记工作。根据收回的提煤单及装煤吨位及时与司磅员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发煤车数、吨位与实际过磅数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
3.6.1.煤场管理员在进入煤场时,必须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煤场。
3.6.2.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场的.安全工作及装卸队人员的安全,对进入煤场的车辆进行管理。
4.拉运站台煤管理
需上站台煤时,运煤司机实行先开票后装煤(视同销售),必须执行三方票据连锁机制。司磅员开票并记录时间–→井口放煤工验收提煤单—→进沟口站台煤场重车验收及出站台煤场空车验收和登记工作。缺少一个验章司磅员有权拒绝开票,并及时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造成丢煤事故的,要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职工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措施:
4.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慢行,不得开飞车。
4.2.进入煤仓时,要注意观察煤仓下是否有异物,并认真听放煤工的信号。
5.井口放煤工的管理
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大胆进行管理,勇于发现问题,不损公肥私,更不能参与偷煤事件。由于自身工作失误造成丢煤或参与偷煤,一经查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放煤工、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捡、运煤登记工作。若有弄虚作假者,将对有关人员处以50元—-200元罚款。
安全措施:
5.1放煤工进行放煤时要观察车辆的车况是否完好,防止在放煤过程中,因车况出现故障影响生产。
5.2放煤工在处理石头仓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石头下落时伤人。使用撬棍时不得将撬棍对着自已及他人,并配戴手套,防止手滑伤人。
5.3.放煤工在处理大块仓时,站位要固定,工具要适合。
6.机械站司机管理
机械站司机在煤场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煤场各项管理制度,合理进行装、运煤工作,服从洗煤厂的管理。不听从指挥者,洗煤厂有权停止其工作。若有偷煤行为者,一经查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措施:
6.1.机械站司机要经常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完好,防止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故障。
6.2.司机在行驶中相互之间保持车距,防止急停车伤人及车辆受损,严禁开飞车。
7.装卸队人员管理
在井口煤场工作的装卸队人员,要认真进行工作,服从洗煤厂管理。特别在捡大块、矸石过程中,按要求分别将大块、矸石捡干净,并按照指定地点堆放。若不捡干净,视情况除扣除(核减)当天工数外,另罚款50元—100元。若发现有不按提煤单品种而私自装煤者,罚款100元—-500元。
安全措施:
7.1.装卸队人员在煤场作业必须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煤场。
7.2.装卸队人员在捡大块、矸石时要相互提醒注意来往车辆的运行,防止车辆伤人,造成交通事故。
7.3.装卸队人员在煤场工作必须听从洗煤厂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捡铁器、木块等物。
8.进入煤场人员管理
为了加强碱沟煤矿煤场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特制定碱沟煤矿进入煤场管理办法。
8.1.碱沟煤矿煤场已列入碱沟煤矿重点要害场所,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进入煤场。
8.2.凡进入煤场的人员必须持“煤场准入证”,否则不得入内,违者罚款100元。
8.3.凡进入煤场的外来车辆,必须由煤场管理人员负责登记,问清事由方可进入煤场,否则按私闯矿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处理,视情节罚款500元—-1000元。
8.4.进入煤场采样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出示相关证明进行登记,并在洗煤厂跟班领导、煤场管理员的带领下进行采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采样,违者罚款1000元。
8.5.煤场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抓好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科区安排的工作。
煤场管理制度4
一、现场管理
(一)存煤管理
1、煤场进煤由煤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指定地点卸车,不同种类的煤炭分区域存煤。
2、运煤车辆在煤堆上卸车时,必须在距离煤堆上部边缘2米以外。
3、卸车作业必须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得在煤堆上面和煤堆下部地面同时卸煤。
4、车辆在煤堆上卸煤及装载机在煤堆上进行清理作业时,煤堆下部地面区域必须停止一切作业,人员、设备必须撤离。
5、磨煤过程中必须分类加工,磨好的混煤分类堆放,转煤过程中根据要求配装。
6、各批次煤炭必须有序存放,磨煤过程中遵循先进先磨的原则,防止煤炭因存放时间长而起火。
(二)用电管理
煤场磨煤采用电动磨煤机磨煤,磨煤机功率较大,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程:
1、启动前,检查粉煤机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行的杂物和易燃品等,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常。
2、启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必须做到监督粉煤机,有人送电。
3、启动及粉煤过程中在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定期检查电源电缆接头或接线柱接触是否良好,接头和接线是否有烧伤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立即检查和更换。
5、停运超过7天,再次启动时须由气化厂电气车间人员现场检查看护。
(三)车辆管理
1、四期煤场车辆出入登记。进出煤场的车辆必须在值班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号,进出时间,事由。
2、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内必须减速行驶,最高速度不许超过5km/h。
3、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后听从煤场管理员指挥,按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停车、卸车。严禁乱卸、乱挤或不服从管理,否则计入黑名单以后不得进入煤场。
4、非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必须停靠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乱行或超速行驶。
5、外来车辆不得在四期煤场过夜。除煤场转煤车外,煤场运煤车辆,及社会客、货车均不得在煤场过夜。
(四)监控管理
为加强四期煤场安全保卫工作,四期煤场门口已安装监控设备,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包括以几个方面:
1、监控设备的安全由四期煤场煤管员负责,摄像头全天24小时录像,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出现停电等特殊情况时,煤管员须当即向业务科办公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2、监控录像的查看要有业务科、经营管理科、综合办三方人员同时在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或删除。
3、监控录像实行定期删除制度,由于监控设备存储空间有限,规定监控记录一个月删除一次,删除时要求业务科、经营管理科、综合办三方人员同时在场,并现场签字。
4、每周五下午对监控记录进行查看,查看过程由业务科牵头组织,经营管理科、综合办全力配合参加,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业务科存档备查。
5、检查范围包括监控记录、一周进煤、转煤、库存登记情况;煤场值班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危险品存放情况;煤场围墙情况。
二、煤炭管理
(一)煤炭进出管理
1、进场煤炭
煤管员接上级领导通知进煤,运煤车辆首先到气化厂煤场磅房过磅,拿重磅单进四期煤场,煤管员核对过磅时间,登记车号、毛重、进场时间相关信息后,引导车辆进场卸车,煤管员监督卸车过程,确认煤炭无掺杂使假等问题后,在毛重榜单上签字盖章,司机拿毛重磅单去气化厂煤场回皮,取过进煤磅单回四期煤,煤管员登记净吨数。
进煤磅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交供应部,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留煤场,第四联交生产部,第五联司机留存。
2、出场煤炭
煤管员接上级领导通知转煤,安排转煤车辆,按领导要求进行配煤装车,装车后加贴封条,登记时间、车号后出四期煤场。到气化厂过磅、卸车、回皮后,拿转煤磅单回四期煤场,登记净重吨数。
转煤磅单一式五联,第一联交供应部,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留煤场,第四联交生产部,第五联司机留存。
(二)盘点及报表管理
1、煤管员对进煤、转煤量进行登记,每日进出煤结束后,计算进煤、转煤总量及库存并做好记录。
1、每日进煤、转煤磅单于次日上午8:00前转交经营管理科,由经营管理科登记记录,建立煤炭进出统计报表。
2、四期煤场煤管员每日向业务科上报当日进煤、转煤数量及车数,业务科独立建立煤炭进出统计报表。
3、每周五由业务科、经营管理科共同核对煤场库存,核对的内容包括业务科统计表、经营管理科报表、煤场现场报表,发现不一致的最终以仪表车间磅单为准,有误的地方及时更正,保证三个统计报表一致。
4、每月25日下午4时盘点煤场煤炭库存,盘点过程由业务科与经营管理科配合进行,盘点库存与报表库存进行对比,分析盈亏并做盘点报告,盘点参与人员报告上签字。盘点后将盘点结果通报气化厂。
三、人员管理
(一)员工设置及岗位职责
四期煤场设煤管员2人,12小时工作制,分8:00—20:00,20:00—次日8:00两班。其岗位职责如下:
1、煤管员对煤场管理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和落实煤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现场煤炭装运、存放、场地整理及装载机械、设备的调度指挥。
3、煤质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场煤炭的目测验收,据当车实际煤炭情况,经过对比核实,确认无换煤、掺假后方可卸车。若发现换煤、掺假情况,及时向业务科、部门领导汇报,现场研究后处理。
4、引导车辆装卸,合理存放,实现存煤定置化,磨煤转煤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减少煤炭存放时间。
5、参与煤场监控录像的查验及月末盘点工作。
6、监督次块的粉碎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7、严格查验进出场车辆的手续,对进出煤场车辆进行登记。
8、负责煤场的保卫工作,对煤场物品负责。
9、煤管员认真维护煤场的装运秩序、安全和卫生。
(二)劳动纪律
1、煤管员严格请消假制度,认真执行请消假手续。
2、按时上下班,无故不上班人员,按旷工处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3、值班时间不得干与本岗无关的工作,班中不得干私活。
4、每月的奖励工资与当月的出勤、迟到、早退、工作业绩挂钩。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物资供应部制订出台,解释权归物资供应部。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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