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是指用于规范项目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项目部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项目部经营发展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办法、措施的总称。其目的是提高项目部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部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以下是有关于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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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1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人员经办的每一笔业务,督促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特制定财务人员考核条例。
一、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漏填单位或个人名称、日期、项目、计量单位、业务内容的每项扣1分。
2、漏填、错填数量或金额及金额大小写不相符的原始凭证不准入账,应重新开具违者扣10分。
3、付款凭证无负责人签字,坚决不准入账,违者追究当事人10-50%的罚款。
4、不按《财务手续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5、对外取得原始凭证丢失,应向原单位取得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原单位证明,则需本单位共同出差人写出书面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如无人能证明,则不能入账报销违者扣5分。
6、销货退回时,要填写红字发票,并办理退回产品的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7、报销凭证中只能用发票联报销,不能用其他联代替违者扣2分。
8、发票、收据要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发票、收据要加盖“作废”章或写“作废”字样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毁。如出现发票、收据丢失或撕毁,每份罚款100元(增值税发票除外)。
9、增值税发票要有专人保管,存放于保险柜中,如有作废,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有丢失及时报案,声明作废,以免出现意外违者除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处罚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凭证不准涂改、刀刮、皮擦、违者追究责任人等额罚款。
11、不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及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每笔扣10分。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凭证编号、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张数等内容的每项扣1分。
2、记账凭证漏填或错填数量、金额的每项扣2分。
3、记账凭证的摘要简单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终结转利润的凭证为,其他所有记账凭证没有原始凭证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账的原始凭证,不及时审核、记账、打印记账凭证,粘贴原始凭证的`扣5分。
6、记账凭证的附件粘贴错误,张冠李戴的扣5分。
7、记账凭证不按期装订成册,及时归档的扣5分。
8、记账凭证装订不整齐,凭证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9、记账凭证装订线封签处不盖装订人章的扣1分。
三、账簿
1、年度终了,不按规定设置、打印账簿及时归档的扣5分。
2、账簿装订不整齐,账簿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3、不按记账凭证日期、顺序登记账簿的扣1分。
4、错记账户张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规定时间对账(每月对账时间不能超过次月5日),对账后不及时调账(包括单位与银行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扣5分。
6、账实、账证、账表、账账不符每项扣1分。
7、会计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报表
1、不按规定日期报表扣2分。
2、漏填或错填报表日期、单位名称、报表项目及栏次每项扣1分。
3、报表印章不全的每个扣1分。
4、报表字迹潦草,纸面不整洁每个扣1分。
5、年度终了,不及时装订报表及归档的扣5分。
6、报表装订不整齐,报表封面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每项扣1分。
7、报表数据与账面数不符,而未作附注说明的扣5分。
五、实物操作
1、出纳人员不每天清点现金,造成盈亏的,追究出纳员等额之罚款。
2、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存货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处理扣20-80分。
5、保管不当出现库存现金失窃或丢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未经批准不得转借银行账户,违者,追究当事人等额之罚款。
7、不按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每次扣20分。
8、存货不按规定计提跌价准备的每次扣10分。
9、购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没有呈批手续的扣20分。
10、处置报废财产当月不错财务处理的扣5分。
1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摊销费的扣5分。
12、未设立档案目录、发票领购簿或登记不清楚、不整洁的扣5分
13、会计档案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毁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进行清查、盘点,造成账实不符的扣5分。
15、当天发生的业务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办事必须请假并填写外出事项登记簿、出发时间、事由、返回时间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执行并扣3分。
2、严禁非财务人员操作电脑。
3、对打印机缺乏爱护保养的违者扣5分
为进一步健全委派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指遵纪守法、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思想觉悟,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及质量,包括专业理论和单位会计制度建设方面;”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绩”指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派驻单位的评价,奖惩情况。
二、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具体标准如下:
①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贿、不挥霍、不浪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为违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时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以及、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现一次差错扣二分。
③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熟悉财会知识,胜任财会工作,账目清楚,数据准确,按时记账、结账、报账,为领导提供好决策依据的得十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项扣二分。
④自觉钻研财会专业理论,制定好本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则、会计岗位责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好,按时上下班,无旷工,得十分,累计迟到早退达五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1分。
⑥按时参加会计培训,遵守会计例会制度,全年无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好单位内部及与外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得二十分,对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专项检查及年度审计中,无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得十分,否则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为优秀,六十分以上者为称职,不达六十分为不称职。
四、考核兑现:
1.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2.考核不称职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调离财会岗位。
3.考核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撤销会计职务等处罚,直至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xx)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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