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如何发放、管理和监督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它涵盖了文件发放的流程、审核机制、存档方式,以及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等方方面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关于公司文件管理的规则和方法指南。以下是有关于公司发文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文件信息依赖存储介质的不同可将文件分为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按性质种类区分:行政类〈有关规章制度、事项决策、通知、会议纪要等〉,业务类〈有关业务合同、客户函件等经营事项〉,人事类〈有关人员招聘、安排、奖惩等〉,技术类〈有关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文件等〉,其它类〈不宜归入上述各类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CAD图、效果图、预结算文件、财务帐套、资产配套的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领导或各部门订阅的办公文件外)均由办公室文秘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办公室文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办公室文秘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文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员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文秘分送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阅批后分送相关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多个公司或部门会办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与各公司、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文秘应在接到文件的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员工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文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办公室文秘,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

6.按照阅文范围,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在集团办公室、集团人事、各分公司办公室,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如若确属工作合作关系、可发送工作联系单。2.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工作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时应分别向集团办公室、各分公司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拟定发文。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集团办公室、集团人事部、各分公司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组织机构变动或人事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行政、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7)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集团各单位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效果图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不违反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4.文稿拟好后,拟搞人应填发文申请单,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

5.办公室应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相关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号送办公室打印;

11.文件打印初稿,应由拟稿人校对,并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办公室文秘分发并检查发文的落实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文件抵达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填写文件借阅单,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办公室主任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各公司办公室文秘负责归档:

(1)政府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公司及部门各种会议记录;

(4)公司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等;

(5)有保存价值的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材料等;

(7)政府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作日志和公司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第十五条文件的时效性

是指文件内容在一定时间阶段是有效的,超过这个时间段,该文件上记载的信息则是无效的,只供备查使用。超过时效性且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进入文件的销毁管理程序。第十六条文件销毁流程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纸张),办公室应定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申请销毁手续,认真填写文件资料销毁申请表,对无价值文件进行销毁,并登记造册。第十七条文件销毁要求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档案管理员和资料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共同监督下销毁。对销毁的档案,必须化为纸浆或焚毁,不准出卖和作它用。参与销毁文档的员工要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材料。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行管文件发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类文件建设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管文件,是指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制度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制度中的行管文件分为通知、规定、办法、制度四种文件。

(一)通知是指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在本公司通知用于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二)规定指针对某一具体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要求;在本公司规定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内部的范围

(三)办法指针对某一项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办法可以包含规定,但规定不能包含办法,规定及办法可以是临时性的,如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在本公司办法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制度指长期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标准或行为准则。制度可以包含办法,但办法不能包含制度。在本公司制度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行管文件正式发布前需经过:起草、审核、会签、合法性审查、修订、审批等程序。

第二章起草

一、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通过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体现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向科学、规范、高效转变。

三、行管文件撰写人应按如下规范起草文件送审稿:

(一)行管文件抬头标题下方应填写送审稿抬头信息;

(二)行管文件编号规则为:公司及部门字母简写-年号-XG/文件序号-文件版本修订号。

(三)字体规定:

3、文件正文:宋体黑色五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4、文件页眉:左上角统一高0.5厘米企业LOGO,右侧行管文件编号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5、文件页脚: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四、行管文件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明确、具体、无歧义,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具有可操作性。

五、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行管文件,由相应职能委员会或部门负责起草或修订。起草或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起草委员会或部门组织。尤其有关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应当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再写入文件条款。

第三章审核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附样表一)提交给所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提交给所在委员会组长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一)是否与有关规定、办法、制度相协调衔接;

(二)是否目的明确,各条款切实可行;

(三)是否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意见;

(四)对送审稿无异议且符合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五)对送审稿有异议或不符合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六)部门起草的送审稿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撰写人需将送审稿送至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将所有会签人姓名填入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中的审核人一栏;

二、二级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核意见;撰写人应按照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对行管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送交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直至通过。

三、通过审核的行管文件,由撰写人或审核人送交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可在部门内部直接发布。

第四章审批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发文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在通过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通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委员会主任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一)对送审稿无异议且送审稿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二)对送审稿有异议或送审稿不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于相关人员对主要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或没有征求主要相关人员审核意见的,提出补办意见;

(四)有关内容涉及重大事宜的,需通过审议会研究审批的,应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审议会决定审批意见或将送审稿发送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再次征求意见。

二、审批人经审阅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批意见;撰写人应按照审批意见,对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按本制度第三章及本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直至通过才可发布。

第五章发文

一、对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通过审核及法务合法性审查后,可在该部门内部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通过审批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将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填写完

二、发文可直接用送审稿格式发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也可选用红色文头发文格式发布,红色文头格式规范如下(详见附样表六):

(一)红色文头:公司全称黑体红色小初号字加粗。

(二)发文号:红头文头标题下方居中,黑体黑色五号字,格式:XX(XXXX)XXX号

1、格式中,XX为发文部门规范简称;

2、格式中,(XXXX)为所发文件的年份号。

3、格式中,XXX号为年度该部门所发文件的流水号,其中-1XX为通知流水号,-2XX为制度

流水号,-3XX为办法流水号,-4XX为规定流水号

(三)文件正文:宋体黑色四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四)发文纸张一般采用A4纸;面页设置:上页边距2.0CM、下页边距1.5CM、左页边距2.0CM、右页边距1.5CM。电子发文统一以PDF文件格式发送。

三、发文部门或发文委员会要指定专人做好文件归档工作,对于电子文档应分年度建立文件夹,并按所发文件的文件编号建立电子文档;对于所有发放文件应保存一份书面文档,于每个年度结束时按顺序装订存档。

四、行管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馈执行效果。

五、行管文件发布后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第六章修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对相关规定、办法、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实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二、相应人员接到修改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修改,修改后按本制度第三章、第四章条款提交审核、审批。

三、修改后的送审稿,须发布部门更新发布日期、版本、修订号等信息,并注明废止所替代的原文件名称、版本、修订号及发布日期。

第七章废止

一、规定、办法、制度发布注明废止的文件为废止文件,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二、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发布的规定可由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自行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三、办法、制度在公司实际运营中超过两年以上未执行的,由起草部门或委员会向行政办提出申请废止,行政办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意见后决定是否废止,如废止通过发布通知予以废止。

第八章附则

一、公司各委员会、各部门行管文件建设程序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格式可参照本制度附样表二、三、四、五、六,由各委员会、各部门内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二、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在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废止。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3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资料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状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资料、部门、名称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4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第三十三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5

为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文所指的文件是指:

1、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内部人员发出的正式文件,如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人事任免以及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团体等发出的正式文件等;

2、以各管理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

二、公文种类及编号

1、公司内部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⑴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安排;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⑵通知:适用于公司转发上级政府部门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各部门执行的事项;

⑶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⑷报告: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等;

⑸请示: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⑹批复:适用于上级部门答复下级请示事项;

⑺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1-问题;

⑻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⑼决议:适用于公司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

⑽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明确和规范各项具体工作。

2、文件编号

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定)、制度、办法、通知等文,由综合办以公司红头文统一编号下发,具体文件编号:XXXX[年份]序号。

⑵公司一般性的文件下发,以文件类别划分,如:人事、通知、通报、决定等,全部由综合办统一编文号,如XXXX(通知)[年份]序号、XXXX(通报)[年份]序号。

⑶生产办如需对内下发文件的,全部到综合办编号存档,其余部门无发文权限。如其他部门确需下发通知等文,全部以厂部或与综合办联合下发。

⑷简易(单)的通知、要求等文,无需编号,可以直接下发。

三、文件的签署与盖章

1、各部门均无对外发文权限,对外发文只能以公司名义;

2、以公司红头发布的.文件应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签署;收文部门必须签字,以便存档;

3、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应盖公司公章;以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应盖本部门印章。若因特殊情况需盖公司公章,应经分管经理同意。

4、公司综合办负责对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编号及管理。文件正式发布前应与分管经理取得一致意见,并有分管经理书面或邮件批准。

四、文件的发放与归档和销毁

1、未经相应权限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文件,一律不准发放;所有发放文件,应存档保留;

2、以公司名义发放文件由综合办登记和归档,各部门发文由发文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登记和归档。归档部门应存有所发文件的电子版本和盖有印章的纸质版。

3、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公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五、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收发文的管理,提高文件的利用效率,进而提高公司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规章制度、请示、指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工作,报告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公司所收发文件由综合部行政科统一签收、发放、传递、保管和立卷归档。行政科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收文和发文管理工作。收发文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文登记表和发文登记表。行政科必须按照准确、及时、安全、统一的原则做好公司的收发文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文办理

第四条发文,发文办理是指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首先要拟稿,稿子写好后要送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报请有关领导人签发,签发后送印,印制好校对后发出。发文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工作程序:

1、拟稿:拟稿是指把领导人或公司的发文意图条理化、显物化,是发文处理的关键程序之一。公司公文、日常业务和事务性的文件由各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要求内容要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

2、核稿:核稿是指由拟稿部门负责人对拟好的文稿进行审查、核对、修改,为签发做好准备。

3、会签:凡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有关事宜,需给有关部门会签。有关部门会签后送综合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公文格式是否正确等。

4、签发:工程部、总工办的一般事务性公文送分管领导签发。其他文件如重要请示、报告、制度及办法等一律送总经理签发。

5、发文登记:此时的发文登记是指对待发文稿进行复核,重点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并对待发文稿进行编注发文字号、设计版面格式等。

6、缮印:缮印是指按已签发的文稿进行缮写或打印,并由相关人员负责校对。

7、用印:用印是指综合部对已缮印号的公文进行盖章。

8、发文登记:发文登记是指由综合部行政人员将待发公文登记造册,以备存查。

9、分发:分发是指由综合部行政人员把用过印并已登记过的公文通过适当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来人签收等)传递给收文单位。

10、注发:注发是指由综合部行政人员对发文办理结果予以注明。如谁经手,发了一份什么文件,经由什么渠道发出等。

11、存档:在发文办理流程结束后,综合部行政人员按照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所发公文进行存档(应包含底稿、正文两份,及有关电子文档,并定期将电子档备份到专门的硬盘)。

第三章收文办理

第六条收文是指外部机关送达公司的公务文书和材料,包括文件、电报、其他文字资料等。收文办理是指对来自公司外部的文件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工程管理类收文暂按工程部有关规定办理,行政科定期对工程部的收文进行备份存档。收文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签收:签收是指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表示收到。收到来文,首先要看清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然后清点,核实来文数量、封皮编号与投递是否相符,检查文件装封是否破散,密封条是否被拆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注时。

2、收文登记:收文登记是指对收进的公文进行注册、编写收文号等。将收到的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文件标题、份数、等逐项进行登记。

3、拟办:在收文登记后,由综合部行政人员送综合部负责人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综合部应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送请主要领导人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4、批办:批办是指主要领导人对收文的办理写出指示性意见。

5、分办: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按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理。

6、传阅:需要传阅的文件,要按批示意见传阅。传阅中,应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各部门间安排主管部门先看。领导同志阅文后要签字、注时。如有阅批意见,要按领导同志的意见,做好补办工作。文件传阅前,要认真登记,阅完后进行检查,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

7、承办:承办是指按照领导人的批办意见,由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具体承担收文的办理。承办部门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文—4—

件,主办单位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8、催办:催办是指根据领导人的批办意见,由行政科督促承办部门尽快上报办理结果。

9、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应在《收文登记簿》或公文处理单上注结,注明办理日期,并简要写明办理结果。

第四章公文管理(立卷归档)

第七条无论是收文还是发文,都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已发出的`公文,要把定稿、存本管理好,以备查考或归档;收进办结的公文,也要妥善保管,以备随时调用。

公文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制定立卷类目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立卷类目表。

2、归卷:按立卷类目表上规定的项目准备卷夹或橱柜,并随时把已办完的公文归到相应的文件夹或类目里面。

3、调用:对已经归卷的任何一份公文要能随时调出,以便为公司工作服务。

4、立卷:按公文立卷的有关规定把已归入卷夹的公文立成合乎规范的公文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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