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室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规则和规范的总称,主要用于管理器材室及其中的器材和设备。这些规则和规范涉及器材的采购、存储、使用、保养、报废等各个方面,旨在保证器材室的高效运行和充分利用其中的器材。实施器材室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器材的使用效率,降低浪费和损坏率,并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必要的支持。以下是有关于器材室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器材室管理制度内容 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本](http://wimg.puchedu.cn/uploads/2024/03/20240318022057487.jpg)
器材室管理制度1
1、体育系办公室应按学校要求做好体育资产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器材保管员应严格执行体育器材室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器材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3、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以及课外活动、群体工作所需借用的体育器材,一律从体育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
4、上课时,任课教师提前到岗,在器材室登记所借器材品种及数量,由体育委员签名领出,下课时由体育委员交还,经器材保管员清点后,注销登记。
5、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图书借阅证到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所借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归还,星期五下午借出器材可延至下星期一早上9:30分前归还。如超时归还影响正常教学,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
6、为了保证比赛和运动队的训练,贵重与精致器材不得借用。如正式比赛用的篮、足、排球、金属横杆、金属标枪、木制比赛标枪等,如确实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7、为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器材室投掷类器材一律不得借用,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应由相关教师(班主任)办理借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体育教师、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所借体育器材不得丢失和更换。若丢失和更换,一律原价赔偿。平时上课、训练遗失器材,由班(队)集体平分原价赔偿。
9、在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中,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要及时填写报损单,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10、易耗器材应在器材室存放,由器材保管员负责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序,贵重器材由体育系办公室负责保管。
11、室外固定器械,体育系办公室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维修。
12、学期结束时,器材保管员要对器材室所有器材进行清查和盘库,将结果登记在《体育器材清查单》和《体育器材盘库单》中,经体育系办公室核查后,对保管室予以封存。
13、器材保管员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丢失或更换,按所丢失或更换器材的购买价格,予以个人赔偿。
14、学校体育器材专供在校师生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使用,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准借给私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5、器材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器材室管理制度2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大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器材室管理制度3
一、登记造册制度
1、建立总务处体育器材财产帐和体育器材明细帐。
2、财产帐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和保管,明细帐由器材室负责登记保管。
3、凡新添器材,先由总务处验货登记,后交器材室登记保管。
4、二册均应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出借制度
1、凡体育器材出借,一律办理出借归还手续。
2、本校师生借用器材,需经体育器材管理教师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需经总务处批准。
3、借用器材若不及时归还,由批准老师负责追回。
三、赔偿制度
1、凡属器材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2、赔偿金额由总务处核定,并由财务开具有关收款票据;同时,总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妥财产帐户核销手续。
3、凡借用单位或个人不执行赔偿的,出借批准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损制度
1、器材室每学期整理器材一次,认真填写好报损单,报总务处核批。
2.总务处根据器材室报损单,从严审核,严把报损核批关。
3、凡经总务处核批同意的报损器材,器材室方可从帐册中注销,器材管理人与核批人分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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