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9篇)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一系列规定和准则,它们规定了农村地区如何运作和管理,包括农业、土地、水资源、环境保护、社区发展、公共设施、治安、消防等多个方面。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农村地区的秩序、安全、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它们通常由政府机构、村委会或其他农村管理组织制定和执行。以下是有关于农村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9篇)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2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的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3

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负责书屋设施和出版物的保管、维护和有效利用。

3、做好出版物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

4、严格遵守书屋开放时间,保持书屋整洁。

5、热情接待村民,主动为读者服务;引导村民看书学习,经常组织读书活动。

6、严格执行书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丢失或损坏出版物的赔偿问题。

7、随时了解村民读者的学习需求和收获,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反馈信息。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书屋工作人员应热爱图书室事业,树力“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室容整洁。

二、书屋负责人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杂志必须加盖公盖,图书要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做好上架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证交押金20元。

五、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借书证遗矢,应及时向书屋声明作废。

六、借书证每证只限借文学类、综合类图书1-2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期刊、科普类图书每次限借2-3册,借期为半个月。

七、村民借书要办理借书证,对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遗矢,按原价5-10倍赔偿。

八、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失、损坏,按原价1至5倍赔偿。

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制度

一、不准带书包和私人杂志、报纸进入农家书屋

二、期刊、资料、报纸只供在农家书屋阅览,概不外借,不得携带出室外。

三、自由取阅杂志时要讲文明,一次只取一本,看后放回原处。

四、进入农家书屋须衣着整齐,穿背心、拖鞋、响底鞋者谢绝入室。农家书屋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

五、农家书屋内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不吃东西。

六、凡撕破、涂写、剪裁、撕毁杂志者一经发现,按本馆《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处理。

七、对偷取杂志、报纸者严格处理,除行为罚款外,报村委会通报。

八、进入农家书屋后,手机请调至震动,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4

一、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地位和作用

农家书屋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作用至关重要。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农家书屋工程主要任务、目标的具体实现和落实。只有农家书屋管理员对工作充满热情,发挥智慧,付出汗水,才可能让农家书屋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没有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有效工作,农家书屋工程的美好愿望就不可能实现。

《农家书屋工程运作示意图》(如下)有助于说明农家书屋管理员具体的地位与作用。农家书屋上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支持,下连缺乏文化产品、渴望各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它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农民群众的纽带,是提升新时代农民文化素养的课堂,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而这个作用的发挥关键就在农家书屋管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在整个农家书屋工程中承担着非常光荣的任务,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1.农家书屋的实际管理者

农家书屋建成后,每一本书、每一份报纸和杂志都要通过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手送到农民读者手中。农家书屋工程要解决的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是通过农家书屋管理员这一环节来最终实现的。农家书屋管理员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农民群众文化关怀的最终传递者。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工作质量、热情和水平都直接影响着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农家书屋功效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农家书屋工程主要任务、目标的具体实现和落实。

2.农家书屋的具体维护者

农家书屋管理员是农家书屋得以延续并健康发展的具体维护者。农家书屋启动后,能否维持下去,能否长久运行,能否持续发挥功效,一个重要因素是农家书屋管理员的维护。要保证农家书屋的延续,就必须制订出可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就必须为农民读者做好各项服务,就必须对农民读者的相关要求给予及时反馈。从保护好农家书屋的图书、报刊、书架、桌椅等各类硬件,到保证借阅时间、方便借阅,按时收回图书,都是一项反复而长久的工作。离开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主动服务、长久坚持与积极奉献,农家书屋就不可能维持下去。只有一个个农家书屋发展起来,整个农家书屋工程才可能延续发展。

3.农家书屋服务农民的执行者

农家书屋除具备基本的借阅功能外,还可以提供一些与农家书屋功能相关的更广泛、更深入的服务,这就主要有赖于农家书屋管理员的积极热情与主动创新意识。农家书屋管理员在完成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可以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主动开展诸如推荐介绍图书信息,组织建立阅读小组,不定期召开读书会,组织农业技术、文化知识、医疗保健等农民群众需要的讲座,组织放映各类影视作品,帮助农民上网,为村民代购图书,向上级部门、出版单位反馈农民的需要等延伸服务。这些新颖、活泼、时尚又实用的活动,既可增强农家书屋的活力、吸引力与凝聚力,又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与价值。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就离不开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创新。一个优秀的农家书屋管理员,一定是一个热情服务者,一个主动创新者。

二、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就目前情况看,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可主要概括为管理、服务与创新三个方面。

1.管理

做好农家书屋的各项管理工作是书屋得以正常运转的前提与基础。农家书屋管理的主要对象可分为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场所与配套设施及接收、服务各运行环节。基本要求是保证农家书屋正常运营,保证农家书屋发挥功效。

第一,管理好各类出版物。主要是做好出版物接收、分类、编目、上架、借阅、收回、保存等工作,对书屋的各类出版物做到接收清楚、分类明确、摆放规范、标记醒目、记录完整、存取方便。保证不丢失、不损坏。真正方便村民阅读,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书屋中各类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的作用。为方便管理,管理员最好备有一枚刻有“××村农家书屋藏书”的印章,在接收图书时盖到每一本书上。同时,可预备几个登记本,对图书的库存、损坏赔偿等进行登记。

第二,管理好农家书屋的配套设施及场所。要管理和维护好书架、桌椅、电脑、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到对各类设施设备都有登记并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它们完好无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各类安全防灾工作,努力为村民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阅读环境。

第三,制定好各服务环节的管理制度。为保证各项服务的规范、有序,就必须制订出相应的服务管理制度,比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村民借阅制度。管理员要根据上级关于农家书屋工程的有关政策与要求,结合本地经济条件、文化程度、村民阅读习惯、居住特点等,制订符合本地、本村情况的具体管理细则,以增强管理细则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对书屋的管理与维护。

2.服务

管理好农家书屋的目的是为了向农民提供服务。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服务对象是所在村子的每一位村民。为农民群众服务是农家书屋最基本的功能,也是农家书屋管理员最根本的任务。

管理员首先要做好借阅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主要包括保证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服务态度,方便村民来农家书屋阅读和外借阅读。其次要做好信息服务,当好村民的阅读参谋。管理员要熟悉书屋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在村民借阅时给予帮助与指导,力争多给村民提供阅读信息。还要做好宣传服务,鼓动村民阅读。农家书屋开张了,要及时向村民宣传;书屋来了新书要及时告知村民;还可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向村民介绍他们需要的书籍,提供更多的信息。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家书屋的读书活动,让农民多读书、读好书,提高图书的借阅率。

3.创新

在做好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农家书屋管理员还应该开动脑筋,多想办法,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农家书屋为平台,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延伸服务。

农家书屋不仅是村民家门口的图书馆,而且是村民身边的信息交流站,是农村的文化生活园地,是塑造新型农民的文化课堂和培训基地。因此,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任务绝不仅仅是管好书屋,更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结合书屋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激发村民的读书热情,培养他们的读书习惯,为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就必须结合本乡本村的自然条件、产业状况和民情民意开展工作。下面提供一些思路。

(1)把农家书屋作为村素质教育基地,利用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有选择地推荐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让孩子们在假期里也能通过读书增长知识。把农家书屋延伸到服务教育、服务学生上,从娃娃抓起,真正体现农家书屋是农村的文化阵地、农民的精神家园。

(2)在居住相对集中、交通方便的村,农家书屋还可以与当地的新华书店联手办“农家书店”,由当地的新华书店根据村民需要,定期向“农家书店”配书,

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比例的代销费用。这样做既可解决农民买书难的问题,农家书屋也可有一定的收入,同时还能扩大新华书店农村销售网点的覆盖面。

三、农家书屋管理员的素质要求

农家书屋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农家书屋管理员是这一工程中非常关键、格外重要的一个岗位。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可大体概括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策划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1.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对农家书屋管理员最基本的要求。要做到爱岗敬业,农家书屋管理员就要了解农家书屋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熟悉农家书屋工程运作体系;充分认识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地位与作用,真正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此外还要清楚认识,农家书屋管理员这个岗位的性质主要是公益性服务。许多管理员都是兼职,多数情况下都是没有额外补助或收入的。这就要求管理员自觉培养奉献意识,发扬奉献精神。只有热爱家乡、热爱乡亲,有志于努力改变家乡面貌,充满热情,乐于为家乡、为村民多做贡献的人,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

2.善于沟通与组织

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善于表达、交流与沟通。管理员要向村民宣传书屋,向读者介绍书籍、提供信息、解答问题,向村领导及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向文化出版单位反馈信息、提出要求、建立联系等,所有这些都要求管理员具备一定的沟通与交流能力。此外,要充分发挥书屋的功能,为村民开展深层次服务,如组织读书会、读书竞赛、集体放映、举办讲座等,还要求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策划能力。

3.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

农家书屋管理员要做好工作,仅具备爱岗敬业与奉献精神还不能保证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农家书屋管理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或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其次要具备与书屋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出版物的基本知识、图书分类与管理的相关知识、农家书屋基本服务的相关知识、农村工作和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相关知识等。对于农家书屋的配套设施,管理员要能熟练运用,如应熟练使用影碟机、电视机、录音机等音像设备,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学会上网。

管理员如果感觉自己在哪些方面有不足,应主动学习,自觉提高,可向村委会提出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文化学习。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5

在农家书屋正式开放之前,农家书屋管理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做好对图书及其他出版物的管理工作。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农家书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才会有生命力,才能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书屋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要做好图书接收工作,清点、核对图书、报刊及光盘的总数,建立图书接收登记册;二要做好图书分类工作,把图书分成几个大的类型,了解每类图书的数量;三要做好图书编号工作,给每本图书编号,建立图书分类登记本;四要做好图书上架工作,根据类型及编号排列好图书;五要做好图书保管工作,掌握图书及其他出版物的保管要求。

一、图书接收

当图书及其他出版物送达书屋时,管理员应要求村里派一名村干部或相关人员,一同作为接收人员做好图书接收工作。

1.清点和登记

管理员要亲自清点图书、期刊和报纸以及光盘,并将准确数据登记下来。为方便工作,可以准备一本图书接收登记册,登记下列事项:接收日期、赠送单位、图书或音像的数量、图书接收人员姓名等。接收登记册也可以设计成表格形式。

在清点、登记之后,还应对接收的图书逐一加盖书屋的藏书章或标记章,以便于日后的管理、借阅。

2.制作和保存图书清单

相关单位在为农家书屋赠送图书的时候,一般会配有图书清单,清单上开列有所赠送图书的书名、价格等内容。管理员除了要根据清单核对总数外,还要将图书清单保存好。最好建立图书接收登记册,将清单贴在本上。如果没有图书清单,图书接收人员可以自制。

二、农家书屋图书分类法

1.六大类型

在了解图书的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管理员应对全部图书进行分类。由于农家书屋图书数量不多、种类有限,并且内容相对集中,本着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建议分为六大类:政经类、科技类、生活类、文化类、少儿类、综合类。

政经类主要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总论、政治、法律、军事、经济类图书。科技类主要包括自然科学总论、数理科学和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农业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安全科学等图书。生活类主要包括医药卫生以及生活常识类图书。文化类主要包括文教、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历史地理类图书。少儿类主要包括各类型图书中少儿读物类图书。综合类主要包括丛书、百科全书、词典、年鉴等图书,或无法确定类别的其他内容的图书。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编辑的《农家书屋工程推荐书目专刊》中,是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22类图书对所推荐图书进行分类的。为便于管理员使用,现将农家书屋分类法的六大类与中图法的22类对照如下表:

2.按类分拣

在分类时,图书的书名、前言、内容简介、目录所提供的信息都可以帮助管理员了解图书的内容,判断图书的类型。管理员还可以参考图书版权页上标注的图书类别来判断图书类型。

判断了图书的类型,就可以将同一类型的书放在一起。接收的全部图书通过逐一判断类型、分拣放置,为下一步的整理做好准备。归类时可以在书脊处贴上标签,注明图书的类型、编号等,以便于日后的管理。如果接收时没有来得及加盖藏书章,应在按类分拣时给图书加盖藏书章。

这里提供一个便于分类管理的小窍门供管理员参考:管理员在图书书脊处贴标签时,可以采用不同颜色的标签。例如政经类图书侧面贴红色标签、科技类图书贴黄色标签。

三、图书编号

图书分类之后,还需要对各类图书中的每本图书进行编号,并把图书编号记录在图书书脊的标签上。这样做一是为了掌握每类书的数量,二是便于图书的上架排列。

为了便于借阅、查找,管理员还应该准备一个图书分类登记本,把各类图书的编号及相关信息填在图书分类登记本上。

1.编号

编号的基本格式是:类型名称+图书序号。如某书屋有100种科技图书,管理员可以将这100种图书编为:科技类1,科技类2,科技类3……科技类100。在编号时,内容相近的图书应尽量集中编在一起。例如,科技类中,作物种植、栽培等图书的编号应集中在一起,家禽、家畜等养殖类图书的编号应集中在一起。

2.登记

图书分类登记本应按图书的六大类型分为几个部分。管理员在填写图书分类登记本时,应将图书按类型分别记录在图书分类登记本的各个部分。登记的图书信息应包括:图书的书名、图书编号、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和册数。备注栏目可以用来记录图书的损坏或丢失等情况。管理员在准备登记本时,要注意在本上给各类图书登记预留空间,为以后增添的图书预留空间。

四、图书上架

分类并贴完标识后,要及时将图书上架。农家书屋图书陈列与摆放很重要。为便于查找,按照图书分类,应将书架分为六个区域。在每一区域或书架上方要清楚地标明类型名称。在同一区域的书架上,将图书按编号顺序依次摆放。同一书架上按编号顺序由高到低;同一格层里按照编号顺序从左至右。摆放既要方便查找,也要整齐美观。

管理员可根据书屋面积、格局等实际情况,精心安排书架位置、图书摆放顺序,使上架的图书达到最便于查找的效果。

五、图书保管

保证图书存放完好,是管理员应尽的职责。图书保管工作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防火。书屋内一定要禁止吸烟。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电路、电源开关,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下班时要关闭电源。书屋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要放在便于拿到的位置,同时一定要学会使用。

防潮。书屋内要注意保持通风、干燥,防止图书受潮。对受潮的图书,要一页一页地晾开、吹干,防止发霉。要注意受潮图书只能阴干,不能曝晒。

防虫。管理员应在每层书架空处适时摆放一点除虫粉、樟脑丸,防止书页生虫蛀坏图书。要充分提高书刊利用率。

防尘。管理员要注意保持书架、报刊柜架的整洁。还要注意打扫书屋,保持室内卫生,及时清洁桌、凳、书架的灰尘和污渍。

此外,管理员还要及时把图书归类上架,定期清点图书,防止散乱、丢失;要维护好书屋内的基本设施;离开时要注意锁好门窗,做好书屋安全工作。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6

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本村党员认真学习,使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三、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自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已建远教站点的村要充分发挥远教站点的作用,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促学等方法,增强学习效果。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有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我小结。

五、党支部应做到:

1、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

3、进行学习考评。采取书面问答、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4、做好学习记录。村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党员学习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在册。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

(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应当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程序,确定筹资方式、规模和用途,控制筹资成本和风险。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管。通过接受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及时入账,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员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等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社会资本合作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

严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

第四章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资产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等核算工作,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无形资产权属及价值,纳入账内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发生产权转移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大宗资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对外投资或进行集体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等情形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和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等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应当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做好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各种支出,应当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

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公积公益金;

(三)向成员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积公益金按组织章程确定计提比例。

第二十九条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六章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庄撤并的,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不得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应当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采集、存储、管理和运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要求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8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农村管理规章制度9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定期排查处置机制和特定排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排查为每周开展一到二次排查,特定排查为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特殊情况发生后迅速进行的排查。

2、隐患排查工作要仔细、全面,对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后提出处置意见,迅速报市道交办、公安交警部门和乡政府处理,在隐患未整治前要加强监控,防止危险程度加大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3、要把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人员、车辆、管理等相关要素列入排查范围,避免疏漏引发交通事故。

4、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5、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对应该排查而未开展排查、虽然开展了排查而未发现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信息采集上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等道路交通基本要素的变化情况,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管理成效,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月底前定时将各村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新增车辆、新增驾驶员、新增道路等)变化情况收集汇总后上报石板交警中队。

2、收集上报的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详细,以备核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

3、对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秩序混乱信息、道路安全隐患信息、涉路涉车违法犯罪信息等要在获知准确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以便及时处置。

4、对每月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数据应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前分别报市道交办和石板交警中队。

5、对上级党委、政府、简阳市道交办、公安交警等部门交办核查了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信息,要迅速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赶场制度

为加强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遏制场镇逢场天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辖区逢场日,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专职交通管理员应参与赶场。

2、赶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①、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街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查纠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查纠摩托车、载客车载人超员;查纠无证驾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和车辆乱停放。

③、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赶场时间为逢场日7:00-10:00。

4、赶场过程中要敢于管事,善于管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收集违法证据、纠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后方可放行。

5、遇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故意阻挠管理的行为、处置难度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的情况,要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公安交警队联系,请他们出面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1、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的的分析研究会,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体系。交管办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为具体责任人,建立村社交管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为直接责任人。通过完善三级责任体系,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各类交管矛盾纠纷信息。

3、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交管和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各村社要将排查情况每月向乡镇交管办书面报告,交管办也要每月向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报告,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4、实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制度。对因交通安全管理和车管服务等工作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专项排查,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

5、建立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和回访制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交管、车管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6、做好排查登记存档。望水乡交管办要对本辖区排查出的交管、车管、事故等矛盾纠纷情况,及时逐一如实登记,落实专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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