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所2024重点工作内容 (11篇)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是指卫生监督所(通常是一个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上半年(通常是6个月的时间)的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这份报告通常会概述所监督的事项,已完成的任务,成功和挑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等。具体的内容可能会因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范围而有所不同。以下是有关于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所2024重点工作内容 (11篇)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2

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顿、加强处罚力度。

上半年,我所突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了烧烤行业整顿、无证餐饮业普查、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学校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所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共立案6起,结案6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3万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行政处罚立案率100%。新农合骗保调查不良病例,我们抽取了十六个不良病例,破获了五起农合骗保案件,追回国家农合基金20xx1.51元。

二、信息办证工作。

规范管理,确保报告工作质量。半年来,信息办证科坚持在每个业户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录入系统,由本机构审核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重新上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更新、补充、修正相关信息。定期进行经常性监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国家级网络信息直报2584件,其中被监督单位公共场所670件;包括商店卫生监督98件;饭店卫生监督373件;理发店卫生监督85件;宾馆卫生监督4;旅店卫生监督34件;招待所卫生监督1件;公共浴室卫生监督22件;美容店卫生监督12件;音乐厅监督11件;游艺厅监督9件;生活饮用水8件;学校卫生监督30件;放射卫生监督17件;以及经常性监督2337件,填报经常性监督报告卡2337份。

三、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xx】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xx】98号)和卫生部医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工作需要,彰武县卫生监督所将于20xx年初在全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从而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综合能力,力争业务指标达到优秀,保障指标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达标。强化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为软环境建设保驾护航,半年里,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新农合定点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科对274家农村级卫生室进行了校验及新农和定点验收,制作了196份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验收合格的卫生室上报给卫生局。此次活动我们卫生监督所出动392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611人次。

五、应急工作。

应市卫生局邀请,为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管理及应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彰武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了阜新市卫生局组织的“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能训练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练兵活动,我所三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并取得集体第二名和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大练兵提高我卫生监督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整顿工作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餐饮服务监管重要环节,更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不可分,根据阜新市卫生局文件(阜卫发【20xx】61号)《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机构卫生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半年对所辖区内的10家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44人次,车辆10台次。重点检查选址、布局、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销售记录,对未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了抽检(样品送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大肠菌群检验),抽检单位如下:彰武县新利洁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金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彰武县永洁餐具清洗店、彰武县哈尔套镇丽华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哈尔套镇喜客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东六镇鑫乐康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四合城乡建楠餐具清洗消毒店,各单位抽检5套消毒餐饮具,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七、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全面实施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制度,拓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1、我所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游泳馆四种行业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已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的173家单位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2、饮水卫生工作

上半年重点对市政自来水进行监督检查,所长亲自带队到自来水公司对其消毒车间、化验室进行检查。督促自来水公司购买二氧化氯测试仪,现已经到位并使用。同时协商自来水公司领导建立水质监测网并把自来水公司月检报告以及卫生监督所末梢月检结果,通过卫生监督网站进行公示。

八、医政及传染病监督工作:

1、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依据市所文件要求,我所于4月份开展了辖区内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认真履行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打非专项工作

为巩固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20xx年4月,我科室接到群众举报,平安乡平安村、梨树村有人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当即在向县卫生局领导汇报此事的同时,所领导组织医疗卫生监督科监督员,由副所长张陆军带队前往平安乡调查监督处理,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董某、李某等无证行医“黑诊所”,没收药品、器械40余种、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保证了当地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九、联合县教委对学校督导检查

应卫生局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邀请,会同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疾控中心共同参加了由卫生局、教委共同举办的“食品安全进校园”培训班。全面布置检查内容及要求。并将“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联合检查评分表”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讲解。会后,我们紧锣密鼓,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3月30日,对县内两所中学、一所九年制学校的食堂、商店(包括周边商店)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3

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上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抓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控监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主线,重点开展了相关行业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扎实做好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县城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整治无证行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卫生违法案件,全县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自3月份以来,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405家,其中美容美发104家、住宿54家、300㎡以上商场(书店)7家、游泳场所1家、沐浴场所4家、网吧12家、候车室2家、就餐场所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211家(3月份开始要求面积大于150㎡),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98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对405家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进行了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20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2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处罚的24家,对拒不改进的一家大型歌厅给予罚款处罚:。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达到发证要求的公共场所,督促其申请并取得卫生许可;对未达到要求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共发放卫生许可证340份。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6月10日止,所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我们将实现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二、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及药店非法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家,药店15家,查处无证行医的7(无证牙科1家)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2家。对7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张贴了取缔通告向社会公示,查处率100%;对2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医行为,并处以了罚款。

(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医院管理年工作考核,开展了医院依法执业执法检查,规范了医院依法执业行为。

(三)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33家医疗机构、70家学校和托幼机构、22个乡镇政府、开展了两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对县城一百多家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结合省卫生厅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三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员素质。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结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开展的“全省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活动,稽查股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独立完成省卫生厅公布的14部法律法规的5000道题目答题,同时,组织监督员到执法现场开展规范操作演练,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6月9日,11名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考试,6月13日至15日,还将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的知识抢答赛和技能竞赛。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为指导乡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实现其工作目标,积极协助卫生局制定了《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卫生局宜卫函[20xx]49号《关于明确乡镇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通知》文,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59名、卫生监督信息员269名,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了指导和督查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了。

六、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上半年开展了三次宣传周活动,一次是4月23日28日的“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利用电视新闻报道4次,公益广告展出6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深入企业宣传12次,现场咨询2次,接受咨询人数3000余人,举办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425人,出动宣传人员27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4次,悬挂横幅46条;二次是5月13日至5月19日的“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发出手机短信500条,制作展板2块,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业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三次是6月11日至6月20日的“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星火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有13个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陈列展板32块、宣传法律法规、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等。28个单位出动28部宣传车,通过广播在县城各街道、车站、公园、市场和22个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报道。各大中型超市、餐饮单位及学校在其场所和周边显著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6月12日至20日,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蔬菜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宜章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生活饮用水综合合格率100%,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4

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审办卫生许可证824件,办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344本,审办医师执业注册105件,补办医师执业证书2件,受理医疗机构设置2件,其他事项35件,代办护土执业证1012本。受理群众咨询多人次。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上半年,对43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3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25家,其中a级达5家,b级8家,c级12家,量化分级管理达58.13%。并对去年进行量化分级制度等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授牌。此外,积极做好美发美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消毒剂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卫监督》[]4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半年来,对市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监督监测,共出动车辆6台次,采集水样10份,经检验城区自来水公司10份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市自来水公司半年监测8次,共抽样53份,合格53份,合格率100%。乡镇集中式供水丰、枯水期进行抽样,共监测13家,抽检水样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80.7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6家,合格12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75%。对城区和乡镇水厂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20人次,出动车辆10辆次,共检查城区和乡镇水厂10家;学校自备水2家;二次供水3家。经检查没有发现供水单位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类消毒剂和超范围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全市有二氧化氯消毒水质的供水厂6家,水中余氯和残留量均符合相应限值要求,使用漂白粉消毒的2家水厂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对此出具监督意见书限其整改正确使用投,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自治区卫生厅《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xx〕8号)及有关文件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5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条,张贴小标语30多条,张贴宣传画共30张(其中:公交车8张、长途汽车站4张、火车站2张,广场6张,其他地点10张),深入企业宣传35次,出动车辆7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人共35人次,半年来,已对全市上规模的8家厂矿企业及23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分别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调查,结果:检查的8家厂矿企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因各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健康检查。2、对符合条件的53名放射工人员发放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和开展年度《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工作。全市36家,需要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有28家,现向我所提出申请校验有22家,对符合要求的2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上半年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至今为止,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未发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五)、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1、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监测和报告、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执法。今年我所共召开3次会议,培训了35名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38所小学、托幼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2家医疗机构、公共场所56家,共126个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反复多次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7份,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打赢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手足口病防控攻坚战做出贡献。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认真开展对全市的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签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行医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了各类机构、单位、个人45家,出动监督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5

根据县卫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遵守监督程序和规范,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真正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放心,为维持正常的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卫生监督

1.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汇兑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有力的净化我乡的食品市场。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从卫生许可证办理、发放、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等工作抓起,持证上岗,有证经营。

3.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力度。

二、医疗服务监督

1.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各种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严禁无执业护士开展输液业务,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6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所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圆满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28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96家,公共场所许可132家。在受理许可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从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体检,软件资料和现场审核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程序,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整改意见书,整改达标后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上半年共对11家违反卫生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已结案5家。并完成了未结案案件8起。

三、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开展卫监1号行动

元月6日至2月12日,我所对辖区内各经营单位进行了节前卫生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公共用品、生活饮用水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生活饮用水消毒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4家检测的公共用品用具均不合格以及14家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体检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2月10日至12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了再次督查,重点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4家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了复查督促,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搞好内外环境卫生,防止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

2、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3月底至5月初,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五一”黄金周活动,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含餐饮服务的大型宾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三证管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包括就餐环境),部分微小气候的达标情况,消毒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30家,抽检餐饮具和公用物品757份,合格607份,合格率80%,抽检食用植物油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要求立即整改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同时对就餐场所和消费场所的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检查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强化自身管理,落实好卫生管理措施。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公共用品消毒质量监测,使各类传染病得到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从而保障了我县消费环境健康安全。

同时结合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完成了1家a级、5家b级、19家c级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审。

3、开展卫监2号行动(职业卫生督查)

卫监2号行动以每年的职业卫生宣传周为启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15家厂矿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未建档和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厂矿企业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多次组织和陪同由市、县领导参加的对我县应流集团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的现场督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在开展卫生督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企业食堂的公用餐(饮)具的消毒效果和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公用餐(饮)具250份,合格117份,合格率46.8%;抽检的食用植物油15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均未超标。

4、学校卫生督查

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4月1日至4月1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学校的手足口病和甲流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晨检记录、培训记录和桶装饮用水的验收、登记、发放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学校均能确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学校食堂的公用餐(饮)具消毒效果及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了餐(饮)具225份,合格143份,合格率63.56%;抽检食用植物油12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未超标。

5、生活饮用水督查

我所于5月份先后对辖区的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以及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同时对上述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抽检,其结果:共抽取14份水样,合格11份,合格率78.57%。

6、临床用血专项督查

根据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六安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通报》的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经查:各单位都能够做到规范安全用血,临床用血

均能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指定血库采购,无私采、私供现象。各单位在输血前都能够较好的执行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并能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的运输、储存都能按照要求专人运输,专人保管,输血前均与受血者签定《输血知情同意书》并开展输血前九项指标检查。本次检查成分输血率达到90%以上符合要求。在督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用血现象。

7、消毒产品的卫生督查

根据省厅卫监秘号文件要求,我所于3月22日、25日和26日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环境卫生、工艺流程、车间布局、标签标示、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方面。

8、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检查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皮肤类传染病传播与流行,6月份我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消毒、保洁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及化妆品使用、索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9、重大接待卫生督查

4月20至22日,我县迎来了黄芽茶文化节和首次旅游节的隆重召开,为做好两节期间会议接待工作,确保会议期间食宿卫生安全,为游客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宿环境。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别对白马尖大别山庄、南岳山庄、山城宾馆、老茶人商务会所、迎驾山庄、新元大酒店进行了一次卫生执法检查,就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采购、专间(凉菜间)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餐(饮)具消毒质量监测、就餐场所和住宿场所部分微小气候检测工作,共抽检餐饮具219份,合格185份,合格率84.5%,公用物品56份,合格56份,合格率100%,食用植物油6份,全部合格,同时对接待单位的就餐环境和住宿环境进行了微小气候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接待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整改方案。检查同时对接待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接待工作(要求菜单实行备案制),确保与会人员吃的放心、住的安心、行的省心、游的欢心。

10、高考期间住宿与饮水安全保障

为加强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住宿、饮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6月3日对高考接待宾馆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督查同时,对接待单位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督查使广大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了认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了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但是结合实际工作来看,我们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开展好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病监督的执法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7

上半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工作,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医疗服务监督

按照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卫生监督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除日常监督外,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整治违法医疗广告、坚决查处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6月1日,已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9户次,针对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改正21户(次),对非医师行医、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10家(一般程序)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10家(结案7家),共处罚金28500元;警告4户(次)。

2.公共场所监督

结合今年我市“创卫”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争取了具有专业清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到我市开展专业清洗工作,并协调了具有卫生学检测评价资质的贵州省疾控中心、贵阳市疾控中心到我市对公共场所中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和卫生学评价。目前已有2家使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单位开展了专业清洗和卫生学评价。截止5月31日,我所共抽查各类公共场所17户,对存在问题的16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户问题较严重的洗浴场所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元。

3.职业卫生监督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行为。今年5月4日至15日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技术报告、档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共检查了15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目前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有12家,开展诊断工作的机构有2家。检查中普遍存在主检医师资质欠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对所有被检查单位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其中1家违法行为较严重的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0元。

4.放射卫生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校验工作。上半年以来市所共抽查放射诊疗单位15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医院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检查中主要存在问题有: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少数医疗机构的x射线机房面积偏小或没有换气扇,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未规范使用;医院在与放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我所对14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其中9家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3000元。

5.学校卫生监督

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现已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2家,其中小学7家,中学9家,托幼机构6家。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6.传染病防治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控制医源性感染)、医疗废物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已检查医疗机构11家,疾病控制机构4家,立案5件,结案4件(1家正在处理中),共处罚金10000元。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责令整改。

7.生活饮用水监督

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市政供水的监督管理。上半年检查市政水厂2家,重点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等,对出厂水进行了水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合格。

8.扎实推进“创卫”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所长联席会议。会议对今年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并下发了《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目前,四个县区都按照通知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创卫工作。

9.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各县(特区、区)卫生监督所对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检查指导,有培训考核。

(2)卫生监督工作站能按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能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建立了监督档案。

(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基本能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10.卫生监督稽查信息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信息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省卫生监督局报送各类工作信息16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6条。凉都六盘水网站采用发布信息8条,省卫生监督局网站采用发布信息1条。

(2)卫生监督员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今年继续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4月29日,组织各县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和市所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6月4-5日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业务培训班,特邀方正公司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共培训30名卫生监督员;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96名卫生监督员开展了网络培训平台学习。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8名卫生监督员完成了半年平台学习任务。

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贵州省卫生监督信息化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5家卫生监督机构均完成了系统硬件平台的安装部署及通电建设工作,本月内将完成卫生信息专网接入工作。

(二)卫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在巩固2014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松劲、不懈怠、不停顿,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8个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执法。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情况如下:立案273件(其中六枝特区43件、盘县133件、水城县14件、钟山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23件);结案263件(其中六枝特区41件、盘县131件、水城县14件、钟山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17件);罚没款总额924442元(其中六枝特区39112元、盘县602900元、水城县38240元、钟山区151690元、市卫生监督所92500元)。

(三)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1.2015年3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我所选派驻村干部到水城县玉舍镇甘塘村进行为期2年时间的驻村帮扶工作。

2.积极帮助村民解决饮水困难。今年4月份,我所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支两委,在玉舍森林公园处找到一处水质清澈、水量较大的取水点。又积极向本村企业家何希康争取到了96000元引水资金进行饮水工程建设。目前引水工程已到收尾阶段。

3.协助配合县地税局打报告申请扶贫资金支持,以最大限度解决人畜饮水工程的资金缺口。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自觉遵守纪律的观念,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卫生监督行业风正源清。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年初,根据单位工作职能,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重点计划安排,制定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同时,为确保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效开展,对每项监督检查工作,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目标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和保证。

(二)强化责任,任务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抓,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干部职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我所把开展卫生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利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平安凉都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类卫生相关法规和常识等。

(四)多措并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采取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探索出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激发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从而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队伍形象。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对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

三、亮点工作突出情况

在我所的有力指导和钟山区卫生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上半年钟山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社区、媒体等部门共150余人组成联合行动组,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主要清查红岩社区、明湖社区、杉树林社区、荷泉社区、马鞍社区、场坝菜园路牙科一条街、田湾菜场、公园路等区域。截止目前,钟山区卫生监督所累计查处无证行医110起,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全部进行了取缔,其中涉及牙科11家,没收销毁牙床27张。立案14件,结案12件,共罚款5.34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00万余元。通过多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市中心城区非法行医行为,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面大,监督人员数量少,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尤其县区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二)卫生监督员年龄结构老化,干部流动不畅,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开展滞后的县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学校集中式供水及涉水产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三)结合市卫计委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五)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加大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其放射诊疗行为,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或受检者的身体健康。

(八)结合创卫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处罚力度,重点是加大对“四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认真及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8

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卫生监督一队在局领导的统一正确领导及全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卫生监管与执法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存在的不足,为下半年的工作给予帮助,加以改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队负责城关镇竹溪河以南及水坪、县河、新洲、兵营、天宝、桃源、向坝共7个半乡镇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任务,以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56户,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b级4家,其余的全部为c级,从业人员653人。

2、公共场所114家,b级2家,其余的全部为c级,从业人员331人。

3、乡以上中心学校及托幼机构22家,均发放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4、目前正在执业的162家,上半年参与审查发放新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审查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地址1家。

二、主要成绩

(一)、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为抓手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本到位。一是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元旦”、1“春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学生高中考”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公共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并选派骨干卫生监督员蹬守接待单位,进行全程监控。半年来份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25余台次,保障活动20余天,有效保障了人们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二是继续巩固“省级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先进县”荣誉称号,我队以创建促工作,以工作抓创建,从2-5月份,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活动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10余户次,督促2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卫生环境和卫生设施配套整改,使一批餐饮单位卫生环境和卫生管理得到了明显提高,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大了对大型工地食堂进行整治,我队在5月份对谷竹高速

31、32合同段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1人。

(二)、以餐饮具消毒为抓手,积极推进餐饮具和公共卫生用具消毒工作。

半年共对101家经营单位开展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共监测消毒样品463份,合格441份,合格率95.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2家85份,合格80份,合格率94.1%。对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了责令改正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卫生许可审批程序,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上半年,我队根据监督局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做到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半年来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16件(次),经审核,共核发各类许可证件111个,其中《餐饮服务许可证》94个,新发73个,延续21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6个;《放射诊疗许可证》1个;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540人。

(四)、加强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有力。我队组建1个工作专班,在春秋季开学后及时督导全县22所乡以上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午检、教室宿舍消毒、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对305省道附近85家医疗机构的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次,有效防范了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的传播流行。

(五)、加强饮用水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

1-6月,一队对3家已发放《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小型水厂1次/季检测,共抽检水样7份,合格4份,合格率57.1%,对不合格的水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六)、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为中心的医疗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加大力度督办小型医疗机构落实标准化建设,根据工作安排,我队组建1个检查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查处违

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通过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基本达标的111家,达标率68.5%,对暂未达标的单位下达了暂缓校验通知书。

(七)、以放射诊疗安全为切入点的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推进。5月1日对整改到位的竹溪仁和医院发放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对兵营乡卫生院放射诊疗整改不到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经验做法

1、加强了队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011年一队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在年初对每位监督员下达了职责分工,队室由队长负责,每名人员各负其责,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有责任。严格按照局里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绩效工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半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一是通过监督局办公室在新闻网络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和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利用特定宣传日扩大宣传声势,搭建卫生法律法规宣教平台,三是坚持宣传教育与卫生监督检查相结合,使卫生法律法规走进社区、扎根乡村、深入农户。特别是卫生监督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利用走村串户的机会,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起到了既是一名卫生监督员,又是一名卫生法制宣传员的作用。

3、严格执法程序,杜绝了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发生。一是强化局、队两级管理责任,完善行政处罚合议、卫生许可审批、案件审查等实施办法,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时间,使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在行政处罚上继续实行五级审核制和一案一评制,坚持案件受理、立案报告、处罚合议、处罚审批、事先告知、重大处罚听证等相关程序,严格使用卫生部统一执法文书,按规定依法送达,及时办理行政强制执行,确保执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4、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来共受理涉及餐饮食品、饮用水、医疗服务群众当面投诉或网上留言6起,及时核查6起,查处率100%,政府网站留言回复率100%。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全年工作,我队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餐饮食品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消极懈怠思想,案件查处力度不大;二是受地域经济条件和部门配合协调的限制,部分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还存在监管死角,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基本空白;三是科学管理、统筹安排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时高时低,在监督过程中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不够及时,卫生监督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质量不是很高。五是培训学习力度有待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督执法文书书写和独立执法办案能力不强。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2012年我队将认真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开展未达标的31家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收尾工作和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2、继续抓好以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整体推进,平衡发展。

3、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4、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杜绝传染病疫情在我县爆发流行。

5、加强队室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要是每一名监督员均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

6、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网络直报工作。

2012年6月12日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9

酉阳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卫生监督执法半年工作小结

2012年上半年,我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执法监管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139号)文件要求,我所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立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目前,由市卫生局统一采购的执法车辆已经到位并投入使用,办公及快速检测设备已制定采购方案上报县采购办,报请县政府分管县

1长批准,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设计、地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场地已平整。场地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经上报,下一步进入施工准备阶段。该项目得到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县卫生局的大力支持。4月25日,县卫生局局长石胜河陪同市监督局副局长张绍江一行对我县房屋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根据《酉阳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酉阳自治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我所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三好一满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纠纷、公开卫生监督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办公制度、卫生稽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完善惩防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等系列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人民日报》近期刊发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满怀信心迎接党的十八大》、《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贯彻好》三篇评论员文章。要求全体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踏踏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卫生工作。

三、加强人才引进

目前,我所仍空编5名。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

2建设,充实卫生监督力量,我所继续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向卫生局申请公开招考大学生4名。4月份取得县编办关于用编的批复,将于9月份进行公开招考。

四、加强旅游营销工作

为扎实推进“旅游营销推广年”工作,我所积极开展了旅游营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半年来成功接待来自湖南、湖北、贵州以及主城和周边区县卫生监督部门的参观访问及考察,完成旅游接待274人次。

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的通知》(渝卫监督„2011‟192号),我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制度,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

于4月26日召开2012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会,对全县38个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参会人员共计82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规范》。

(三)加强工作督导

5月17日至5月22日,我所抽调卫生监督人员12人参加了由县卫生局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督导工

3作。此次督导范围涵盖全县38个乡镇,内容包括:工作计划方案、领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基础性本底资料、与被协管对象对应的各种资料等。督导结果:1.有工作计划和领导组织机构的乡(镇)有28个,占76.3%。2.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查应报告信息183条,实报162条,报告率为88.5%。一季度38个乡镇应报季报38份,实报24份,报告率63.2%。在实报的24份中,迟报11份,迟报率45.8%。3.其他协管辅助资料:查38个乡镇有工作图片、工作简报、协管培训和宣传等协管佐证资料的乡镇18个,占47.4%。

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加强卫生许可管理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责任制,公开行政许可程序、内容,严格依法行使许可职责,保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半年来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0家(其中美容美发业13家,住宿业7家),进行各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共计230人(其中美容美发业50人,住宿业40人,洗浴业10人,茶座8人)。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根据全市2012年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全面应用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全县半年应建档数737个,实建档737个,上报国家平台信息卡数373个,监

4督覆盖率过半。

(三)加强消毒产品监管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值“3.8妇女节”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我所按照渝卫监【2012】10号文件精神,于2月25日—3月16日认真开展了一次性卫生用品、纸质餐饮具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我所出动卫生监督员40人次,负责对县城重百超市、新兴商场、大洋购物中心、万家福超市4家超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各乡镇卫生院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52人次,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型超市和便民店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共检查卫生巾(纸)、卫生湿巾、湿巾、纸质餐饮具13类65个品种。

(四)开展春季传染病检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学校传染病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儿童身心健康,我所于3月7日至3月15日对县城、龙潭14所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我所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工作职能,各乡镇卫生协管员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开展了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共检查中学15所,小学22所,村小3所,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教育中心、2所幼儿园。

(五)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执法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印发“卫监飓风”2号—2012年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

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2年4月25日至4月31日,我所组织监督人员63人次对管辖范围内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并与县疾控中心一起对所有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餐饮具集中监督抽检,所抽检餐具中除麻旺镇净之源消毒中心的一份筷子的大肠菌群检查结果为阳性,其他所有抽检样品均符合gb14934-94>,未检测出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抽检样品70件,合格69件,合格率9

8、6%。妥善处理投诉事件1起。

(六)加强学校饮用水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整治1.加强学校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学校自备水卫生设施状况,水质是否净化处理,水池(水箱)是否定期清洗,水质是否消毒;是否落实管理人员及值班制度等。5月31日,市卫生局法监处周中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处处长陈嘉明一行对我县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对我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整治

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检查27家,学校自备水25家,学校桶装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21所,下达现场监督意见书73份,现场监督采样41件,抽检覆盖率大100%,有力保障了我县生活饮用水安全。

(七)加强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2012年重庆市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我所对酉阳县的放射诊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覆盖率要达到了100%。调查了解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等情况,并完成了部分乡镇卫生院放射工作单位自查信息卡的填报。

(八)加强医疗废物及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对全县38个乡镇卫生院及县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臵监督检查;2012年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与县疾控中心一起对全县38个乡镇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工作进行了抽样监测,抽检单位覆盖率达100%,抽检样品400件,样品目前正在检测过程中。

(九)打击非法行医

拟定《酉阳自治县非法行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批政府审批后实施。及时处理一起县卫生局转发重庆市长公开信箱(酉阳信箱„2012‟108号)在泔溪镇进行的非法行医投诉案件。未发现所投诉的非法行医人员。与泔溪镇安办一起对该镇牙科游摊进行了清理整顿。

七、重大活动安全保障

(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

2012年春节期间,我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投入监督人力70余人次,车辆20余台

7次,下达现场监督意见书24份,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期间的公共安全保障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一是提前介入,精心部署。二是加强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落实餐具、用具洗涤消毒工作,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每天双岗,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二)中高考安全保障

6月1日起,我所组织4名卫生监督员,对酉一中、酉二中两所考点及周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务室等区域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及考生定点住宿卫生条件等。重点检查了县自来水厂、龙潭自来水厂、酉一中学校的二次供水点及赵庄宾馆、时代酒店、京华宾馆等指定住宿地的卫生安全情况。对不合格单位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并要求限期整改,务必在考前达到标准。且要求相关单位要有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并做好定期巡查、全面消毒,确保中高考安全。

(三)半年来,我所还顺利完成“5.1”小黄金假期、全市旅游工作会、市委书记张德江视察酉阳等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杜绝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八、加强卫生法制宣传

(一)开展饮用水宣传周活动

8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监督【2012】69号)文件精神,我所于5月22日组织开展了以“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我所组织人员在桃花源广场、商业区、学校及少许乡镇水厂、场镇和中心校等地,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点,分发宣传知识小册700册、传单1000份等资料进行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标准及安全知识;对群众关于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释回答;受理群众举报事件并听取反馈意见等。现场咨询150余人次,活动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关心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热烈气氛。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

我所本着以人为本,维护劳动者生体健康权益为目的,于5月28日开展了以主题为“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宣传活动。活动主要以在街道设臵宣传咨询台的形式进行,我所综合科共抽调卫生监督员4人,在商业步行区,悬挂横幅标语5付,发放职业病宣传小册、健康知识书籍等资料3000册,介绍了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解答提出的有关问题,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关心自身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

(三)“5.12”国际护士节宣传

5.11—5.12日,我所参加了卫生局组织的“5.12”国际护士节广场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出动宣传人员6人次,制作

9宣传板报5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抽调5人参加了“5.12”庆祝大会文艺演出。

九、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区县卫生监督执法目标任务书的通知》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酉阳卫„2012‟45号)要求,我所今年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信息工作报送方案,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的管理。截止目前,我所已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投递信息稿件8篇、论文1篇,被录用信息稿件1篇、论文1篇。向县卫生局投递稿件18篇,被录用12篇。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0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内涵,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适时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自去年12月1日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后,市所积极探索职能调整后机构管理及运行机制,加强与编办及人力社保局的联系,积极争取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对卫生监督机构的重新设置和人员配备给予大力支持。在市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编办发文,同意市所增加内设机构1个,增加后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法制稽查科;增加单位领导职数1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同时,对市所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4月份,全所进行了内设机构的调整,并开展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全市11个县区也于今年5月上旬全部完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对原有内设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注重内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科学化管理水平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梳理行政管理制度11项,业务管理制度10多项。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盘点及人员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并专门设立了仪器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提高了仪器使用的效率。加强“96301”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对原有《市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使投诉举报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在以卫生监督员为主要骨干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强化科学办事流程,提出“整风、提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并着力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使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提升,行风作风切实得到改进。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工作能力

为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上半年制订下发了《市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计划》,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系统培训,截止6月30日,共组织4期卫生执法知识业务培训。分别邀请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申屠杭、孙亮科长等授课,市所全体卫生监督员和县区部分卫生监督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宣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47人,其中县区参加人数为202人。建立卫生监督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卫生监督员个人档案,并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市本级监督员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本级、层级稽查。6月份开展了对全市14个县区行政处罚、着装风纪等专项内容的层级稽查。通过开展稽查工作,提高了全市卫生监督稽查水平,强化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自律意识。

强化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

继续强化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市向省局、市局、各类媒体报送信息稿件1000余篇,在各类报刊上发表90余篇,摄制并在省电视台《卫生监督在线》栏目中播出4期。门户网站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响应“数字卫生”信息化的号召,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做好卫生行政处罚系统的软件开发、系统演示、基础数据提供等前期工作。该系统6月份试运行,为7月1日正式运行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以市局打造智慧健康工程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许可、现场监督、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逐步建成现场监督执法电子系统。目前,学校卫生管理软件议标工作已完成。

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结合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市所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分两批赴台州市椒江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大家参观了一江山岛纪念馆,瞻仰了解放一江山岛革命烈士陵园,登上了素有“东方明珠”之称的大陈岛,感受了革命前辈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此次“红色之旅”,使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洗礼,更激发了爱岗敬业、敢于创新、勇于奋斗的工作精神。

二、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围绕今年国家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计划,继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救治与培训中心建设。制定下发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企业落后产能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宁波人才市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营造了全体劳动者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市本级共出动宣传人员12人次,宣传车次6车次,现场接受咨询60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规范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积极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受理及有关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上半年,市所共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4次,为7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完成第一阶段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指导鄞州区完成重点调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以及余姚市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5月,配合国家和省厅对鄞州区“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进行复核。

统筹兼顾,有序开展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完成我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情况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浙江省也被选择作为试点地区。省卫生厅下发了《浙江省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杭州市、市及台州市为本次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层层落实。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科室严格对5家试点医院进行摸底调查和分析,组织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按时完成了监测网试点单位及设备基本信息的网上录入工。该项工作已完成并按时于4月底前上报省卫生厅。开展放射诊疗机构许可校验工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目前已完成对市局发证的市鄞州第二医院校验工作。

突出重点,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积极配合市局,以“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为载体,对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供应室等在内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截止6月15日,对市属的市第一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该9家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及时介入开展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敦促托幼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晨检测体温、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严格责任追究制等。同时对全市麻疹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347人次,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6家,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78家,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并对149家麻疹接种场所及1350家学校幼托机构进行了麻疹防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检查2984家医疗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共4223人次数。上半年对4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采样,对今年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生产企业给予了提示和延续申请的指导,并要求未开展生产的企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全市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开展了无缝化收集二期推广工作,被指定作为卫生部医疗废物监督试点,实现医疗废物监督科学化、工作常态化、效果可量化的工作目标。

依法监管,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根据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抽检;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抽检;大型商场空气抽检;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等。并及时召开全市公共场所分管所长及业务骨干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和培训。1-6月份市本级共监督检查246户次,其中住宿77户次,游泳场所78户次,二次供水50户次,洗浴场所38户次,商场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732人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1起。加大洗浴场所卫生状况调研,对市四区20家洗浴桑拿场所随机进行了监督监测。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保平安专项行动,由原来对游泳池季节性监管改变为现在的常态监督,以加大对游泳场所的全年监管力度。创新游泳场馆设施设置。针对多数单位浸脚池和拖鞋消毒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共性问题,提出通过“s”形分隔栏的形式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而彻底解决了困绕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该创新模式已在全市游泳场馆全面得到推广。

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

2-3月份,在全大市集中组织开展了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等为重点的“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929所,监督覆盖率100%。4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于5月组织开展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学生健康管理及

教学

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等为重点的“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我市校园的卫生安全健康。全市共检查学校745所,占辖区学校数的%,其中农村学校406所,占辖区内农村学校数的%,占辖区学校数的%,县城学校107所,占辖区学校数的%,城市学校232所,占辖区学校数的%。此外,开展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检查工作,包括学校等六类重点场所。完善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自开始我市开展了学校卫生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两年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将在全市推广。上半年完成了对印制的3本学校卫生管理台账的修改,准备下发到各县区卫生监督所。

加强指导,保障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质量

开展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和检测。市本级完成了对6家水厂及8家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28次。对5家水厂现场快速检测10次,对8家二次供水单位现场快速检测16次。4-5月份完成对自来水总公司、南郊水厂、江东水厂、慈城水厂4家单位的年检工作。对6家水厂水源防护、水质净化消毒工艺处理情况、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身检测情况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月市本级共采集水样209份,其中水源水5份,合格5份,合格率100%;出厂水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管网末梢水175份,合格172份,合格率%。二次供水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对我市各地上报的15家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a级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核。

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方面,完成对15家新发卫生许可批件、7家换发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企业现场审核。6月份,对全市已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5家生产涉水产品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并采集了5种给水管材样品送省疾控检验。对取得省卫生厅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有无搬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生产车间有无挪为他用,生产车间是否符合卫生部《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规定,有无生产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原辅材料索证记录是否完整等。本次共检查了40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67种品牌的涉水产品,对5家单位发放了整改意见。

集中力量,着力开展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

市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全面完成。根据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22日至4月19日,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卫生监督骨干会同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我市直属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级医院依法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局长组成反馈组,向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的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医院在三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到位;对于三个月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以说明并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个月后,应该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开始对医院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开始记分。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全面展开。每个县、区抽查至少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性质严重的问题,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目前已完成对五个县、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抽查。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抽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具体的记分管理部门和职责,依法开展记分管理工作。

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根据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通过专项行动,遏制游医、假医等“黑诊所”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回潮现象、大幅度减少非法采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目前,我市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方案已在起草过程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我市针对辖区内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进行严格查处取缔,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以及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在此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作用,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今年3月,我市公安、计生及卫生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探讨了打击“两非”的有关问题,并对今年的打非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创新思路,探索中小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我市在、三个区开展了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试点工作。上半年,认真总结了各试点单位在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试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我市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工作方案。并计划在6月底前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

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1—6月份,市本级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件,其中1件简易程序,6件一般程序,涉及消毒产品1件、涉水产品1件,公共场所4件,职业卫生1件,罚没款金额12400元。全市1—6月卫生行政处罚数据正在统计之中。为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办案水平,加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规范化,上半年,市本级按照《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组成稽查小组对各地已办结的上半年案卷进行抽查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切实提高各地的案卷质量。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强化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卫生监督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开展应急培训,至少选择一项主题开展应急演练,并对培训和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计划10月底至11月初完成总结上报工作。做好打击“医托”工作,重点做好雇佣医托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做好政府出台“医托”整治管理办法的参谋工作。全面组织开展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工作,要求公示率达70%。

开展对饮用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纳入国家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量化分级的有关文件要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迎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我市今年15家生活饮用水a级单位的复核工作。市本级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网络。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市售涉水产品监督检查。检查我市取得省卫生厅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涉水产品50%以上,检查市售的涉水产品,由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配合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检查卫生部审批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涉水产品50%以上。对市售涉水产品重点检查内容是有无生产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

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诊断和鉴定规范化工作。我市要结合省厅创建活动要求,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职业病防治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职业卫生队伍建设。我市将结合三年一期的职业卫生骨干培训,继续积极梳理好人员组成以及做好相关业务培训。

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和餐具抽检力度,协助卫生局行政窗口加快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现场审核及卫生监督合格证发放工作,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紧落实各项措施,并和食药、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

根据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以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的监督检查,并指导县、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全市学校卫生档案管理推广工作,同时开展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按计划分阶段开展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对全市量化分级工作作好指导和复核。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卫生监督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市卫生监督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1

今年以来,__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201_年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1601家,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871户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0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次,保障人数6739人;受理农村家宴申报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36850人次;检测各类食品61件,合格60件,合格率98.4%;抽检公用餐具140件,合格率100%。

(一)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接“年夜饭”2900桌,就餐人数32000人;培训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2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52人,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2人次,车辆2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6户,下发《现场卫生监督整改告知书》26份。通过开展培训、督促自查、现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是“五一”期间食品保障工作。节前,集中卫生监督力量对全县的大中型酒店以及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一是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巡回监督指导,二是落实乡镇卫生协查员负责辖区餐饮单位的督查工作。五一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查员13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13户。发放《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告知书》300份。

三是重大活动保障。截止5月底,我所共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起,保障人数6739人,如“两会”、“201_中国湖州国际生态旅游节”等,通过节前检查、节中驻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我所于201_年7月开始至201_年4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人次,重点对递铺、孝丰、梅溪、高禹为重点的307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0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110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使用的奶制品进行逐产品、逐批次的彻底清查,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乳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中未发现我县餐饮单位供应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

二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77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小餐饮单位36家。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和白酒,供顾客使用的进口葡萄酒有详细的中文说明;但个别餐饮单位所采购的葡萄酒索证资料不全,对此,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馒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__报》、中国电信ECP短息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从201_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我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的单位82户,并参与食安委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1次,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馒头”。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学校58家、幼儿园24家、托儿所28家,其中A级学校食堂12家、B级食堂45家、C级食堂53家。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复评工作。会同教育局从201_年11月至201_年3月期间,对201_年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工作进行了复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回访督查。

二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9日开始,组织开展了201_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布置孝丰、高禹、梅溪分所及乡镇卫生协查员院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春季开学期间,共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115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主要有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期间,共责令限期整改12家,并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学校食堂“1+1”管理工作。目前A级和B级食堂已实施“1+1”,今年将重点完成C级食堂的“1+1”管理。通过“1+1”管理模式的实施,各类学校食堂设施、功能间布局、内部操作流程、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台账、消毒记录等软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对新、改、扩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来,县卫生监督所已对9所申报新、改、扩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按规范流程要求设计施工,做到指导和验收同步,提高了监管和施工效率。

同时做好201_年高考三项考试保障,通过开展考前试点检查、回访和考中驻点保障等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的学生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__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卫〔201_〕81号),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印刷了专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检查表格、台帐、承诺书、标签等资料。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主450人。

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餐饮单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告》张贴、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等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5人次,张贴《公告》1252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宣传资料张贴的餐饮服务单位418家,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126家。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传染病监管

共检查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按工作计划分别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医院消毒工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了督导。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阶段分别实施。为更好地规范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收集等工作,全县组织统一向省卫生监督局征订了医疗机构医疗暂存制度版画184套,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大小警示标识568块。制订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方案,部署自查,现有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行动,对6户原非法行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再次行医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打非”联络室工作制度,与治安大队和梅溪派出所加强了联系沟通,并印刷了1000份打非宣传资料,通过警务广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积极应对投诉举报,受理6起举报,均予以了查处,其中3起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2起经核实不属行医行为,另一起现正立案查处中。上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结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42207.5元,到位罚款31900元,合计74107.5元。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管

共对__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采集样品24份,所采样品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的操作间以及从业人员的更衣室等相关设施不太规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5月中旬会同县疾控中心对3家区级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以及3家社会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表面拭物、物体表面拭物、紫外线强度等55个项目进行监测,经项目检验结果中紫外线辐射强度符合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案与标准》,其他均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职业卫生监督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健康监护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职业病危害企业320家,截止5月底已在网上申报210家,其中,已审核210家,通过年度审核备案16家。75家企业的1850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观察对象34名,职业禁忌症22名,疑似职业病人3名。对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均按规定调离作业岗位。100家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共计检测岗位458个,合格岗位324个,合格率70.74%。对26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户档资料进行了梳理补充,并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向各地卫生监督协查员布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走访宣传企业32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帖宣传画38张,10家企业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市县合作,三部门联动,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活动,湖州在线、__电视台、__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全程报道。

二是按照《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确定17家企业作为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201_年4月8日,专门召开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会议,专题布置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相关工作及评分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已先后召开4次行业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四是利用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在线的平台,拍摄宣传片,宣传并介绍__县转椅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撰写卫生监督信息,省卫生监督信息25篇、市卫生监督信息15篇。

(三)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28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36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2、石英砂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家,已开展监督检查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7家(其中3家企业自动关闭),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

3.竹凉席压布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6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6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6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2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其中4家停产关闭)目前,2家整改提升企业正按卫生整治要求,积极进行治理。

共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当场处罚3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计10万元。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5月份,共采集水样141份,其中水源水11份、出厂水11份、管网未梢水119,合格128份,合格率98.46%(水源水不作评价)。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转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车辆4台,检查经营单位60户,其中宾馆57户、大型商场2户、长途汽车站1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7户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自三月份开始分为4个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和公共用品的规范使用,上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体检从业人员340人。

二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年检复核工作。共对全县13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复核,其中新证(当年度的)523家,到期换证316的家,年检复核512家。

三是继续开展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同时根据要求对全县的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摸底,研究部署上述行业30%量化分级的名单。

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大中型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均悬挂宣传新细则的大型横幅。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张贴《公告》、备案公示、签订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和使用台帐,完善索证索票资料。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和餐饮服务、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放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放置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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