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指的是雇佣单位与员工只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而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雇主在员工正式开始工作后,只承认试用期内的员工资格,而不是正式员工资格。这可能会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在试用期期间,员工的一些权益可能得不到正式合同的保障。以下是有关于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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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
一、试用期内提出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根本不想让我走,我提出辞职要求交接,可公司拖着不交接,我可以不交接就直接离开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三、公司没权力扣我一个月的工资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四、想让公司开离职证明,公司说是我自己要终止试用期合同不给开,我是否有权力要求公司开证明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我原来交给这个公司的离职证明可以要回来吗?
你在试用期辞职,是法律赋予你的合法权利。建议与公司好好沟通,讲清楚你辞职的充分理由,争取公司的理解,同意并办理离职手续,支付你的工资。
解除试用期合同,开离职证明的.问题
离职证明的作用与注意事项的阐述
关于离职证明,有的人可能不太了解,但它是真实存在的。在生活当中,离职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事情,但是还是有不少人离职之后,并不会向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至于其中的缘由,绝大多数是因为对它的不了解所致,小编整理了有关的资料,特别…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双方签署本协议如下:
1.甲方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包括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此基础上,双方确认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和解后,乙方自愿放弃包括经济补偿在内的所有其他要求,并承诺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甲方在完成离职手续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3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4。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5。试用期内,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九、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十、乙方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求解聘时,一经核准,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4
甲方:
签定日期:
乙方:
编号: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员工业绩突出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被正式录用,方可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试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项保险。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工厂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工厂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为____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请乙方在____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
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工厂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工厂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工厂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享有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维护工厂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员工业绩突出并对工厂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被正式录用,方可办理各项保险手续,试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项保险。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具有参与工厂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6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7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8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试用期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各项内容。聘用告知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告知了乙方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如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对甲方告知的事项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试用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在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工资。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发放的,据实调整发放时间。试用期内,乙方其他福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可进行双向选择。
如由于乙方主动离职或不能达到甲方工作岗位要求或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除名而工作未达到5个工作日的.,甲方将不予发放工资。
第五条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卫生条件。
第七条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
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八条试用期内,乙方请事假五天以内或病假十天以内者,试用期顺延;乙方请事假超过五天(含)或病假超过十天(含)或旷工二天(含)以上者,此协议自动解除,工资按实际考勤结算。
第九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结算。
第十条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协议,且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与甲方解除协议时,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解除此协议,工资照常发放;如工作未交接清楚或交接期未满而强行离职者,工资暂缓发放或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知晓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第十四条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9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试用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用人单位防范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劳动者防范劳动风险。
一、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
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禁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应是否定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出现。
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此时如果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行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长,而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约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
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3、一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
5、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
(五)试用期工资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是选择性下限,满足二者之一即可;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为强制性的下限。
(六)试用期约定违法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A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3500元。如果该试用期全部履行,则该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4000元(3500元×4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18000元(3000元×6个月)。也就是说该用人单位不但未获得任何益处,还白搭了四个月的试用期工资12000元(3000×4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以如上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此种期限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控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种情形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制定清晰、具体的录用条件,不仅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据,也是降低用工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实体控制
录用条件是应聘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的设定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如果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必须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而且要让劳动者知晓。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录用条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标准,用人单位将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往往面临败诉的风险。
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能力条件以及专业道德条件三方面的内容。资质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术职称或资格、外语水平等硬件要求。对于所有的劳动者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等具有共性的录用条件,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每个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学历要求、技能要求等,应单独设定。
用人单位通常可以
设定如下一些常用的录用条件: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仍在限制范围之内;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未经单位书面许可不按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二)试用期解除的程序控制
1、明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制作《录用条件确认函》,也可以将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一般应采取书面说明的方式。
3、经过工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可见,解雇员工的最终决定权还在用人单位手里。
4、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一点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大不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并送达劳动者,这也意味着试用期评估也应当提前,尽量不要在试用期即将届满时才进行,要预留出充裕的时间。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0
______________化妆品商贸公司,根据以下条款聘用_______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试用期月薪:固定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3、补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餐费补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2)其它补贴(_________________)元正
4、其他补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直属上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入职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7、合同期:由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8、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8.30,每周休息___天。
9、保密:雇员无论在聘用期内,还是在离职以后,都应该对公司的`资料作严格的保密。
10.合约续签:试用学习期为2个月,学期结束后成为正式员工需续签合约,合约期为2年。
11、辞职: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十五天代通知金,获书面批准后须办齐工作、项等移交手续,才能正式离职。
本人籍此机会欢迎阁下加入新美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成为新美家庭的一份子。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1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到完成之日止。任务完成以为标志。具体为:。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
B.身体状况
C.劳动技能
D.工作能力
E.团队精神
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2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当中是有试用期规定的,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用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规定的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做详细介绍。
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更多试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13
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的,那要是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一、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法吗
签订试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划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划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划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商定试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试用期。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假如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正当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背《劳动法》的。
二、劳动合同应当由谁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作为法人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另一方由必须是作为自然人有劳动者个人。两个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两个劳动者之间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劳动者因为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在公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否违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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