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的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怎么写(8篇)

工装的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作服、制服等相关服装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包括服装的采购、保管、发放、穿着、清洗和报废等环节的规定,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出等。它旨在规范员工着装,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企业文化,同时也可以降低企业成本。以下是有关于工装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工装的管理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怎么写(8篇)

工装的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XXXX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工装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一章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装的管理制度3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中国.郑州小香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工装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装的管理制度4

1.0目的:

完善内部管理,以较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2.0适用范围:

公司实施工装管理所涵盖的部门和个人。

3.0内容:

3.1公司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工装,工装属公司公物之一,全体员工请自觉爱护公司公物。

3.2员工上班应按规定着工装,工装必须整齐、清洁。

3.3下班后,不得着工装离开小区以外的区域(除因公或特殊批准外)。

3.4工装不得私自调换、赠送、转让。

3.5工装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和破损,均按价赔偿,并根据其行为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3.6员工工装按工种的’不同,规定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去酒店洗衣房换洗工装。

工程部、护卫部:15张/人月

其它部门:10张/人月

3.7洗衣票的领取每月各部门按规定到公司综合事务部领取。

3.8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洗涤干净、无破损完好的交回综合事务部。

4.0工装管理流程:

入职时领取

职员日常自行保管

离职时退还

4.1工装领取和退还均在综合事务部办理。

4.2员工着装管理监督:

4.2.1公司领导对全体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2综合事务部定期对各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2.3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职员工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工装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工装的管理制度6

服装(工装、工作服)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工装的管理制度7

1、目的和目标

1.1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cmk≥1.6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标准与术语

3.1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03(idtiso/ts16949:2002)、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4、过程指标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职责

5.1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工作程序

6.1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选型、采购

6.2.1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6.7.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用部门处同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

6.9设备的日常维修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操作者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以电话或口头方式),设备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主管审批后,交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且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正常使用

6.10备件、易损件管理

6.10.1技术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编制《备件、易损件清单》,确定最低库存量,将清单交库房;

6.10.2库房管理备件和易损件,当库存量少于最低库指标时,提出采购计划交采购部采购。

6.11设备、工装的标识

6.11.1设备、工装在验收正式交付生产使用部门后,技术部负责进行分类编号,填写《设备台账》、《工装模具台帐》,标出重点、一般设备,作为设备数量及变化情况的总台账;

6.11.2制定设备(工装)统一编号标牌,并固定在商标附近的明显处,对重点设备还应有“重点”字样;

6.11.3设备(工装)台账及标牌,不得涂改或丢失,设备(工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挪换或交替;

6.11.4对工装及工具,应按图纸要求给予编号标识,并根据实际所处情况予以状态标识(在用、维修、报废)。

6.12设备资料

6.12.1设备的备件及图纸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12.2设备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7、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7.1相关的文件

7.1.1设备、工装管理制度7.1.2工装计划保养规定

7.1.3新设计工装验证制度7.1.4设备、工装事故管理条例

7.2相关的记录

7.2.1设备、工装需求清单7.2.2设备、工装请购单

7.2.3设备、工装进厂验收单7.2.4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

7.2.5设备、工装调试记录7.2.6备件、易损件清单

7.2.7设备台帐7.2.8工装模具台帐

7.2.9特殊、重点、一般设备明细表

7.2.10闲置设备台帐

7.2.11设备点检表7.2.12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

7.2.13设备故障分析处理单7.2.14设备能力调查记录

7.2.15设备能力测定原始记录7.2.16预测、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

7.2.17设备故障登记台帐7.2.18设备故障统计分析

7.2.19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

7.2.20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7.2.21设备报废审批单

7.2.22设备事故报告单7.2.23设备维修申请单

7.2.24工装更改申请单7.2.25工装状况卡

工装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此项制度。

第二章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垃圾分类项目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包含片区经理、宣导人员、清运人员以及现场的巡检人员。

第三章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员工工装和工牌的.统一采购、配发和管理。

(二)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对现场员工的工牌和工装进行管理,并对现场员工在工作期间着装及佩戴工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片区经理在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员工(宣导人员、清运人员)的规范着装直接进行管理,并对后续出现的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章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按照要求穿着工装,佩戴工牌。

2.员工着工装需平展、整洁、无异味,工牌佩戴应显露在衣服之外,同时工牌内需添加个人照片,做到人证如一。

3.换装要求每年由综合部根据季节变换下发通知,统一更换着装。

(二)工装管理规定

1.需配备工装和工牌的员工,由所属部门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综合部核实情况后安排制作。

2.员工工装及工牌采购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支付,但出现员工工作未满两年提出离职时,则按照公司工装折旧规定,按比例在离职员工工资中扣清应支付工装的费用。

3.任何人不得将工装和工牌转借给非公司人员。擅自转借他人,对公司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着装及工牌检查考核规定

1.部门负责人和指定人员以及各片区经理对现场员工规范着装和佩戴工牌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进行不定期抽查。

2.凡公司发放有工装及工牌的员工,上班时间需按要求穿着工装和佩戴工牌,如发现违规,每项扣除当月绩效分3分,该片片区经理对此负有管理责任,扣除当月绩效分3分,运营部每月月底将绩效分数变动情况统一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

3.如有甲方检查发现公司现场员工出现未按要求穿着工装、佩戴工牌的情况,给公司实际造成负面影响的,一次负激励30元,该片片区经理负直接管理责任,一次负激励30元,运营部每月月底核算后统一将数据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

第五章附则

(一)本制度相关条款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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