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范文(10篇)

股东合作协议书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为股东之间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各方都能够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从而促进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以下是有关于股东合作协议书的重要性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范文(10篇)

股东合作协议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河南省猛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销售。公司住所拟设在郑州市____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合作共赢。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__个,分别为:

甲方:____

乙方: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元。

甲方出资___元,占注册资金的___%,全部以货币出资。乙方出资__元,占注册资金的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2、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八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各股东预先交付____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____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____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股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

一、股东信息

股东一: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可继续添加股东信息,格式同上)

二、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三、合作目的与宗旨

股东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并经营公司。

通过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共同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出资方式与金额

股东各方的出资方式、金额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一: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二: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出资,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以下可继续添加股东出资信息,格式同上)

股东各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出资款项/实物等交付至公司,并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

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

查阅公司账簿和财务资料;

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项;

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不得抽逃出资;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公司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七、股东会议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决议实行一股一票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股东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股东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股东各方各执______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东一(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二(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3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公司合同;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合同;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日期和地点;

会议期限;

事由及议题;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的财务;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支付清算费用;

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

清偿公司债务;

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合作协议书4

甲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乙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共同投资设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称: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xxx*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万元。

4、公司住所:xxxxx。

5、法定代表人:xxx。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占股比例

1、甲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第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担任。

2、公司监事由股东共同委任。

3、公司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任,对财务支出均有决策权。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xxxxx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见清单附录)。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甲乙双方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

股东合作协议书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现就设立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经营范围:

二、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方式

1、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设立

1、各股东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2、股东的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4、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

1、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项指涉及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外担保、重

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营销策略;

2)、对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合同作出决议;

3)、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任;

4)、其他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由丙方担任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乙方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据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乙两方共同委派会计,由丙方委派出纳,共同管理公司的财务;

4、甲乙双方同意按月结算经营所得,公司财务人员应定期向股东会提交结算的相关财务资料。

五、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

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公司的章程为准,如公司章程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股东合作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经四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月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中型中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50%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丙方占%的股份,丁方占%股份。

三、投资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资,甲方投资元()、乙方%投资元()、丙方%投资元()、丁方%投资元()共计投资:元()。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投资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四方共同协作,尽量做到每人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七、四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

甲方:签字(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章)

丙方:签字(章)

丁方:签字(章)

备注:医院股份合作制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各股份合作投资人保管一份___年__月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7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住址: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元,占股权的___,为控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元,占股权的___,为参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占股权的___,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乙方,丙方_____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KTV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KTV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KTV,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

KTV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KTV,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________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

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股东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

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_____委员会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作股东各执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__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押金________元整)的形式入股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持有的技术,负责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乙方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成立,现有经营场地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平方影视基地正在建设),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________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甲方技术入股后百分之________的股份并享有月薪________元人民币底薪及规定的提成待遇。

第四条: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公司每月净利润)分红。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甲方在协议期内若因特殊原因离职需提前三个月告之乙方,乙方同意后将退还甲方押金1万元协议解除

2、甲方无权转让其干股协议到期后双方合作愉快方可续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10

甲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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