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的管理制度怎么写 (5篇)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是指在管理理论的基础上,为了维持和加强手机店的运营能力,促进手机店的发展,而对手机店员工、商品、服务、财务、售后等各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它对于提升手机店的整体形象,增强员工凝聚力,提高运营效率,保证顾客满意度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以下是有关于手机店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怎么写 (5篇)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1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3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景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掉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信息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修改、传播不健康网页、资料,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资料,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职责。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教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团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提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教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经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请多不利,给学校的管理、学生的家庭和心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职责。

各学校要对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制学校学生睡觉期间等重点时间段的手机管理。要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落实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不一样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职责,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学校定期开展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排查整顿,促进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引导。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伤害,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控制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的氛围。要结合不一样年龄段学生实际,经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签名倡议、板报广播、学校网站、案例教学、专家讲座、家教论坛、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集中开展远离网络游戏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学习使用手机的健康知识并养成良好的习惯。要组织学生经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礼貌公约》,树立网络职责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学生增强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登录入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等的自觉性。对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情景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

(三)凝聚家校合力,当好孩子榜样。

各学校要将加强中小学生携带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经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引领,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网上不当消费行为。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当好孩子的榜样。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异常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师在校使用手机的行为,做好表率作用,为人师表,更好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四)规范办学行为,合理使用网络。

各学校加强处理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靠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沉迷手机给青少年儿童带来不利的影响,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力求实效,引导家长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加强陪伴,疏导孩子使用手机。

(二)强化效果,规范管理。各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将严格管控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使得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各学校要经过发文件、实施动员、落实举措、检查督导,促进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使学校将提升学生媒介素养作为长效机制来执行。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3

基本事务

1、上班时统一佩戴工作牌(要求上交相片,马上制作),穿店内样衣营业。(可选择库存较多的款式作为样衣穿着)

2、随时保持店内外卫生情况(店内地面放包装袋的.促销手段除外),随时对店内服装进行整理摆放(做到清洁整齐,美观大方,便于选购)。

3、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

4、顾客进入商店,营业员必须主动招呼客人。顾客离开时,说声“慢走”或“有空再来”等告别语。

5、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店员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6、工作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如没扣眼,断线,线头过多,破洞等),能自行修复的可以自行修复。若确实不能修复的严重问题产品,需隔离放置,由公司统一处理。

5、注意辩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自行承担、

6、店内有顾客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私人电话,上班绝对不允许玩手机短信,QQ短信聊天、

7、收银差错时,应及时改正,并说明原因,无理由差错(数额多与少同等计赔)。

8、填写报表每卖出1条裤子都要在报表内准确记录。当日下班时,总结报表内当日总销售额,各人销售额及男裤与女裤各自的总销售额。

9、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注意切断音响灯光电源,关好门窗,杜绝隐患,确保商店及货品安全。

店长工作职责

1、店长在每天xx点之前到银行上交前一日门店销售现金,并兑换第二天备用零钱

2、店长要对店铺的行势进行分析,并同员工共同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每天店内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3、店长需协助上级人员共同制定每月的销售目标。并依此制定店内每周每日的销售目标,严格同营业员一起完成每日销售目标。对于未能完成当日销售计划的,需要及时找出原因并调整工作方法。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4

考勤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不允许代打卡或签到

☆用餐,休息必须登记,时间由店长或领班统一安排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处理私事,会见亲友

卖场纪律

☆上班时间按规定穿着工装,工鞋

☆不得在卖场上嬉笑打闹,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聚众聊天,倚靠货架,进食

☆不得将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

☆销售空闲时员工应及时整理货品,保证卖场/货仓清洁

工作态度

☆不得发表虚假言论,损害公司或他人声誉

☆配合服从公司人员的巡店督察

☆认真完成店长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注重团队精神,配合协作,不得推诿工作

财务制度

☆非收银员/店长严禁未经允许擅自开启电脑及收银柜

☆严禁向外透露公司营业额和操作规程

☆严禁任何未经允许的打折让利行为

☆严禁挪用营业额或店铺备用金作他用

☆严禁钱账不符,货账不符的交接班行为

☆员工离岗时必须主动提请店长检查背包

☆店长有责任每日检察员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符现象发生,可以进行警告或者1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巡店督导或市场人员将就以上规定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现象发生,可以进行20—50元每人/次的罚款处理。

行为规范

1、每天准时上班(提前15—30分钟,按公司规定的仪容仪表要求到店铺报到)

2、每天每次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依情节严重者可考虑解雇,并不做任何补偿。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5元,2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记旷工。(备注:店铺所有员工罚款充当店铺员工基金备用)旷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日三天当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结算工资,不作任何补偿。

4、员工要满三个月方可辞职,如未满三个月辞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1个月,则半月工资和押金不退,当赔偿店损失。

5、10月1日以后,所有员工不准辞职,如有特殊情况。扣一个月工资。

6、员工要服从上级或公司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员工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写申请征得店长的同意。如是病假申请,必须在半个小时前通知店长,不可委托全人传达,回店铺应提交病历单证明,否则,视为矿工。

8、员工换班必须向店长申请,同意后方生效,每月换班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9、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货场内:闲聚、一起聊天、嬉戏、吵闹或高谈阔论。

10、员工在货场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照镜子、哼歌、讲粗话、修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11、员工任何时间不能在公司范围内吸烟,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12、员工无论在任何场合,都应维护好公司名誉,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除因公事外、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携带手机。公司电话不做私人用途,员工若有特殊情况,应征得店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14、公司电脑只做公事用途,严禁私自使用。

15、上班时间不能与亲友聊天,若有亲友来访,应征得店长同意后,酌情给予几分钟时间,关店时,如有朋友来访,应请其在店外等候。

16、未经允许不可带走店内任何物品。否则,视为偷窃行为,严重者送到警方处理,并立即开除不做任可补偿。

17、卖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摄及采访,如有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交于店长处理。

18、所有饮品使用后要及时清理卫生,保持干净的工作环境。

19、员工要爱护店铺财产,爱惜店内设施和营业物资,员工丢失或损坏店铺物品须照价赔偿。穿着店铺的制服不能在公众场合抽烟、讲粗话或亲热行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制服若有损坏、丢失应立即重新购买。

20、当班收银员不能携带现金上岗,否则没收现金收缴充当员工基金。

21、同事任何时间离开店铺,包括:下班、重新来店铺、进仓等,必须主动接受店长检查,店长必须认真严格负责检查。

22、店长/店铺负责人请假或换班,必须向老板申请,批准后方可生效。

2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当时立即登记在排班表上,且应在月底做考勤表上统一上报。

24、店长有权随时检查员工口袋或衣柜。

25、所有同事在上班时间里未经看场允许不能接听私人电话。

26、员工要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营业额秘密及一切营运文件的资料、信息、决不向外界透露。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不作任何补偿。

入职规定:

1、试用期:店长试用期为三个月;收银员为二个月,店员一个月。

担保规定:

1、保证金:店铺入职人员,须交付服装保证金人民币300元,半个月工资押金。该项在员工离职后,不计利息返还;未满1年的离职按工衣吊牌价6折,满一年后赠送。

2、店铺之店长、收银员入职时,应提供担保证明及其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员工待遇:

1、每天上班8小时,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10个小时,超过按每小时3元计。

2、每月保底工资元,加1%提成,完成当月任务提成2%,超过20%的超出部份按2.5%提成,超过30%的超出部份按3%超过50%的超出部份按4%提成,地[地[全勤奖每月30元。

3、每月评出销售第1名奖100元,第2名50元,最佳进步奖30元。

4、工作满一周年的,表现良好,业绩突出,过年加一个月的底薪工资。工资在过年后一个月后发放。

5、为了奖励员工,凡在今年内完成个人销售达xx万元的,全部按2.5%提成,达万的全部按2、7%提成,达万元的全部按3%。(注:以前已提成的冲减,其他帮助完成不计)。

6、每人每月休假二天(星期六、日、节假日不得休息更不得请假)

手机店的管理制度5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制度,着工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面具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擦口红,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自觉维护公司(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公司(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公司(店)内部是非。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上班时间手机、bp机关闭或调到震动档,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店)的利益。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公司(店)内技术

19、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20、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21、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2、每周三上午10∶00~11∶00各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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