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保养和维修行为的准则。它涵盖了车辆的日常使用、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报废等环节,旨在确保车辆得到合理使用,降低车辆故障率,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提高车辆安全性能,以及控制车辆维护和修理的成本。此外,该制度通常还涉及车辆调度、分配和管理,以确保车辆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避免浪费和冲突。以下是有关于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规范 (15篇)](http://wimg.puchedu.cn/uploads/2024/08/20240819054200903.jpg)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
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6、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三、车辆保养管理
1、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要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汽修厂进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和更换汽车零配件,并做到提前电话汇报,且将换下的废弃零配件保存,由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单。特殊原因也必须事后补报,以备公司备案核查。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xx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3、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五、车辆用油管理
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1、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使用者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地运营。
3、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
3)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或用指定油卡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加油,一经核实,将给予当车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如遇到特殊情况,应报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余地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六、车辆行驶里程管理
1、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2、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总经理,并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驾驶员工作常规
1、驾驶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考核等,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守保密纪律,不向外泄露学校负责人谈话内容,不借学校及学校负责人名誉谋取私利。
2、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服从调度,出车准点(一般提前5至10分钟等候),服务热情,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上班期间,驾驶员必须在总务处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无出差任务时协助学校完成一些临时分配的工作。
3、驾驶员凭派车单按单上地点、人员出车,并凭派车单结算当月工资、补贴和报销汽油费。出车途中如申请事由(路线、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校长办汇报,否则产生的费用自负。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和答应出车。未经申报批准,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与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严禁私自用车,如有特殊事情需用车也必须到校长办办理申请派车手续。如有违反,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5、驾驶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行车责任书》,遵守《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规则》,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和出车途中,不饮酒;饮酒后不开车,影响正常工作要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杜绝酒后开车或开“英雄”车,开“病车”、盲目超车以及擅自载人或超载等行为。不带病开车、不开疲劳车,如因玩忽职守、不按原则办事,出现人为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或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驾驶员执行任务途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联系。
7、出车后或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须将车辆停在学校规定地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车辆一般不准在单位外过夜,偶遇特殊情况,驾驶员须提前报校长办同意。无故影响学校工作的,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8、驾驶员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的出车状态。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回车后有维护。
9、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驾驶员对车辆保养要求做到“小故障勤动手,大故障早报告”。确需外出修理或添置更换车内设备或零部件,由驾驶员写出书面详细申请,报校长办审核,经校长审批后,将书面申请送校长办备案。修理费经校长办与书面申请核对后签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再由校长签报。车辆需中修、大修,驾驶员要征得校长同意,合理安排,节约资金,保证修理质量。
10、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保险、养路费交纳等有关车辆的必办手续。
11、驾驶员负责经常检查车内消防器材性能,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以免遇到突发事故。
12、遇有下列情况,驾驶员可拒绝出车,并向校长办和用车人说明:
⑴大雨、大雪、大雾造成路面行车危险的。
⑵身体不适的。
⑶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或单程500华里以上未休息恢复体力的。
⑷车辆发生故障尚未未排除的。
⑸其它特殊情况或特定环境下的。
第二部分用车常规
13、原则上所有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方须事先到校长办填写用车申请单,然后再由办公室签发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校长办可先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但当事人事后必须到校长办补填用车申请单、派车单,并交送驾驶员)。用车者不得擅自通知驾驶员出车。
14、学校所有车辆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动,优先保证学校负责人及重要事项用车。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内公务用车一般情况下提前申请预约,校长办在可能情况下调度派车。所有长途用车由用车人申请,报校长签字批准(校长外出时,报常务副校长签字)后,再由校长办开出派车单。财务会计有巨额现金取款、解款任务可申请用车。
15、组织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外出学习、比赛等用车,不论路途远近,组织者必须凭《海门市教育系统外出活动审批表》,经校长签字批准,再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组织者负责师生外出期间的安全。
16、用车范围限制江苏省内使用,原则上出省不派车(上海除外)。
17、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由校长办通知驾驶员。未经校长批准,不得将车辆、钥匙借给其他驾驶员,更不许借给非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外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扣发工资。凡经学校同意外借的,及时收回钥匙、车辆,并负责检查车况,如有损坏及时汇报,不得帮助隐瞒。
18、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由校长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由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费用,交纳油料费和路桥费。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4
为合理控制使用车辆,减少油耗和修理费用,配合酒店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酒店小车专车专用主要保证酒店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处理公务及日常上下班接送或接送有关重要来宾使用。
2.各部门员工正常工作范围内一般性用车不予调派,属下列情况可予申请后调派,如:财务部人员去银行取送款,销售部门人员回访客户、走访市场,部门购买大件物品,及有关部门远距离考察或其它应急情况用车。
3.采购部车辆主要保证酒店日常采购任务及采购部人员接送,其它个人用车不予调派。
4.其它不由酒店调派的车辆,总经办将定期检查所行公里数,以便考核。
二、车辆管理
1.除董事长专车及采购部采购用车外,其余酒店内所有车辆出车由司机每次出车填写出车记录,以便行政部门掌握行车公里数及耗油量,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车,填写用车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如不经批准,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负责。行驶中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司机自负。
2.车辆实行每日入库制度,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及时入库,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私自驾车外出、过夜,夜间临时紧急出车,节假日由总经办人员负责,后报总经理审批。
3.每辆车有专职司机,不允许私自串开或转借,如发现将重罚。司机对车辆要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安全检查,不出带病车,杜绝人为事故发生。司机搞好车辆养护,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总经办人员、纪检及车管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不合格将给予处罚。
4.所有车辆实行百公里耗油考核,每月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情况,并作为司机考核的一项内容,加油由总经办、纪检负责并记录在案,每次应有司机签字确认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加油(长途除外)。
5.修理及保养需经有关人员检查后确认提出请款计划,由专人专管,车辆养护总经办做记录,核定保养期,维修由总经办及财务部检查,车管、总经理签字确认,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维修,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发生,为压缩修理费用提高个人技术,车辆小维修及保养,由酒店车管负责,维修更换的旧件入库交管家部统一保管、处理。
6.所有车辆年检,养路费及保险费等专人负责,由总经办做登记记录及时办理。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5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6
一、公司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公司车辆违章需根据行政办注明的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专职司机和派车人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2、派车人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用,不按派车单执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一律由该派车人员和驾驶员承担。
3、行政办每月月底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书面通报给车辆专职司机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无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50%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公司承担70%,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公司承担50%.
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货、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专车专用。
第10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12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
第15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护应该最少每二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维护一览表》。第16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
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7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8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0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1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2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3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4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5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6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7
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一)所有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派管理,各用车部门需提出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车。
(二)驾驶员由综合处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处考核,支队长同意后,可设兼职驾驶员,兼职驾驶人员发放驾驶津贴的50%。
(三)各兼职驾驶人员服从部门及综合处的双重管理,所有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支队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并作好行车记录,于每月底报综合处。
(四)驾驶人员对车辆的随车物品、清洁卫生负责,加强定期维护保养和行车安全工作,防止人为机械故障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驾驶人员维修、保养车辆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综合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机关事务管理局定点修理厂修理,更换材料要把好质量关,大修车或单件材料500元以上要先造预算。如因长途在外,应电话报告,回来后要及时复查并补齐手续。
(六)未经综合处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用车,更不得私自把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凡上班时间能完成的出车任务,车辆须开回支队指定地点停放。
(七)支队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指无固定收入者)患病住院或因其他特殊困难可申请用车,酌情使用。
(八)驾驶人员在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如遇紧急出车任务,在接到通知30分钟之内赶到支队立即出车,当班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九)综合处作为车辆管理职能部门,将依据交通管理有关法规及总队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对各部门用车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饮酒、违规驾车等行为,将对当事人及用车部门按违反安全规定处理。
二、车辆费用的管理
车辆费用包括车辆的购买、入籍、保险、路桥、养路费、月检、年审、燃油、维修、行驶等。将本着降低费用,减少浪费为目的进行管理。
(一)支队所有车辆的购买及保险、路桥、养路费、燃油等均由综合处统一办理。
(二)因工作需要到主城区外的长途用车,须经支队领导同意后,费用按规定报销。
(三)车辆费用按总队核算标准执行。如因特殊情况超标,须单独造预算,经综合处同意后增加行车费用。对无故超支的费用,综合处将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8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xxxx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xxxx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0
一,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公司内部车辆,井队值班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各井队要求用车单位向调度室申请登记并申报用车事由,车队据此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车辆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门和个人先到调度室真写《小车申请使用单》然后到车队登记,车队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用车人必须在行车记录和加油票上签字认可。
三,内部车辆管理:
1.要求车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表》所设内容认真填写,严密监控内部车辆运营状况。
2.车辆费用结算,由车队依据《内部车辆行驶单》《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所记载内容与司机所带《公司车辆行车记录表》核对无误后并交财务一份,《小车耗费情况登记表》进行挂账。
3.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司机要通知车队,确认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间,车队审核后,才能实施。
4.额定油耗: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油耗指标,按百公里油耗指标执行,月底依据所报油耗,由车队进行综合核算,评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同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不会检修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维修意见。在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末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去维修,无论在定点修理厂或在行途中,经车队同意的`修理或购置的新配件必须交回旧配件。
3.出车在外时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如车要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车辆被盗,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若属于个人原因,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1.车辆开支:车队司机所有不能预算的开支,都要向车队领导汇报,确认其合理性才能实施,事先不汇报,而私自开支的其本人承担全部费用。
2.司机对车队和调度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以向经理反映。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或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六.司机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习驾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由车队解释各部门
七.值班车管理规定:
1.驻井队值班车下派到井队值班,车辆调派使用由井队长负责,车队协助管理,每月由井队考勤考评,月底报车队备案挂账,驻井值班车要服从井队管理,不经井队允许,不得私自开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井队或其它人员驾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不负责任。
2.货物转运,损坏赔偿:
值班车将货物装上车后,开据入库单或,所装一切货物的责任都由司机本人承担,要保证货物安全运送到位,到井场或目的地卸货清点无误后,责任即可免除,如所装货物丢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遇道路翻桨,老乡挡路,天阴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遇阻司机应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4.密切注意车辆性能变差,下降当燃油与润滑油的消耗增多,劲力性下降时向车队汇报,以免造成车辆使用成本增大。
5.对于值班车加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井队长,队长安排人员确认无误时才可加油,井队出具出库单,写明数量,使用人,负责人签字,在将出库单交回车队车队交回财务挂账。
6.值班车应认真填写《井队值班表》和《行车记录表》,井队领导考评后,上交车队,车队将此表交回挂账,每月月底必须将两表交于车队。
7.驻井值班车私自使用井队燃油,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伙同井队人员共同作弊的,井队人员交行政办处理,予以除名处理。
8.车队依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调派所需车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八.工作原则及标准:
1.原则性:坚持执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配车,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科学性:要求熟练掌握公司车辆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见性,计划性,统筹安排,灵活调度。
3.合理性: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一条线路重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灵活性:从公司的实际复兴出发对于紧急要用车的,要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耽误生产。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车牌号负责司机小车07271林生面包车04873李生货车02038张生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执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2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能够及时有效的使用,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一、公车私用一切后果自负,违章、扣分、罚款、第三方事故等。
(使用人必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薄上如实登记后方可执行)
二、公车公用
1、违章:扣分个人承担,罚款个人70%,公司30%
2、事故的发生(考虑此车只有第三方保险,且保险最大额度为10万)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与驾驶人各负50%责任
B、500元以上,除保险保额以外,公司承担80%,各人承担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伤残或死亡),考虑到车辆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实际情况,定于,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4、车辆加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暂定900元/月,行车范围为十堰市市区,周边县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车辆保养与维修由公司承担,根据车况,行车里程,定期执行。
四、若发现以公事名义借用车辆办私事,且未事先申请的,一切后
果由盗用人自行承担,并给予500元罚款。
五、未尽事宜,协商补充,一切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执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安排办公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车辆使用风险,规范驾驶员人员工作标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有关车辆购置、使用、用油、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维修、保险和驾驶员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上下班公司自备交通车、公务车;不包含生产及运输车辆。
第四条车辆分类
1.综合部统一安排的自备交通车、公务车。
2.配属各部门的公务车。
3.公司配置的高层管理人员专用车辆。
三、管理部门
第五条综合部作为公司车辆统一管理部门,总体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使用、用油、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维修、保险和驾驶员管理及与财务部审核各项费用。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里程登记、费用统计、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维修登记等。部门车辆使用、各项费用预算及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接受综合部监督。
第七条综合部驾驶员及各部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车辆管理
四、车辆购置
第八条车辆添置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五、用车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审批原则
1.业务优先原则:公司车辆主要为公司业务运营服务为主,所有车辆的派遣使用必须保证日常业务的需求。
2.客户优先原则:为保证公司形象和业务需要,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所有车辆的派遣必须优先考虑客户的接待工作。
3.紧急事务优先:为保证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车辆的派遣必须优先保证紧急突发的事件用车。
4.车辆合用原则:为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所有车辆派遣遵守车辆合用原则,统一派车。
5.减少长途派车:为降低车辆使用成本,避免和减少可能的事故风险,所有长途派车应尽量减少,3小时以上的车辆派遣,必须保证3人以上数量、并有明确的工作需求申请派车。
第十条申请流程
1.公司公用车辆申请应填写《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由综合部统一派遣车辆。
2.各部门车辆出车前应填写《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3.车辆外借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同意。
第十一条公用车辆派遣
1.市内用车:需提前半日申请,经综合部行政后勤管理审核后统一派车。
2.省内用车(单程在400公里以内):需提前一日申请,经综合部行政后勤经理审核后统一派车。
3.国内用车(单程超过400公里):需提前两日申请,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批后由行政后勤经理统一派车。
第十二条车辆出入
1.公司公用车辆及部门车辆出门须持《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交安保人员登记里程数并记录出厂时间方可出门。车辆返厂前《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由安保人员留存。
2.用车结束返回工厂应由安保人员在《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登记入厂里程表。
3.安保人员每日将《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整理后在次日上午交各部门专人保管。
4.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用车辆不在此范围内,直接放行。
第十三条车辆里程登记
1、各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明细表》的要求登记驾驶人、里程、用车事由、行车记录、费用明细。
2、每月28日前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车辆使用明细表》交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汇总并存档。
六、用油管理
第十四条定点加油管理
1.综合部负责指定加油站的选择与管理,及油卡的统一办理。
2.各部门车辆应遵守指定加油点加油,充值由部门专人负责。
3.尽量避免现金加油,长途出前应检查油箱油量。
第十五条各部门所配车辆油耗定额
1.各部门所配车辆油耗分别为:
2.夏季是指:5、6、7、8、9五个月份,其余视为冬季。
3.综合部负责每月汇总审核、超出部份费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部门车辆长途用油(长途是指非市内用车)不在上述定额里程中。长途出车回厂后根据《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填写的里程结合上述油耗定额,当月由综合部统一补贴至油卡中。
七、车辆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和维修
第十六条日常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
公司公用车辆由综合部负责车辆的日常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部门车辆由各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车辆日常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项目和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标准如下:
1.外观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车身:车身清爽整洁,车窗玻璃光洁明亮。
2.轮胎:轮胎胎体无泥土,轮毂光亮挡泥皮清洁不破损。
3.车引擎盖内:发动机及各配件上、引擎盖内侧面清洁,无明显的积灰和泥土。
4.箱:后备箱物品摆放整齐,车用工具定点放置。
5.垫套:坐垫套系牢固、清洁卫生。
6.垫:地垫整洁,摆放整齐。
第十七条常规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
1.车辆常规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包括:车辆行驶到一定公里数必须要进行的正常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和每三个月需要例行检查二级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流程参照车辆维修流程。
2.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项目及要求(参考附表)。
第十八条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各部门须填写《车辆维修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申请单》,并经指定车辆维修点进行维修检查,按以下标准进行审批:
1.车辆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综合部审批。
2.车辆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须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车辆如果在外出现必须维修需求时,须按照维修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申请流程,进行维修检查,并电话汇报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经审批决定是否维修,回公司后及时补填《车辆维修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申请单》。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维修登记
各部门须根据《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维修登记表》要求填写车辆维修明细,每月28日前将当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维修登记表》交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汇总存档。
八、洗车卡管理
第二十条综合部负责指定洗车点,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费用管理与结算。各部门至综合部车辆管理员处领取洗车卡并登记。
九、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费用项目:车辆费用管理包括保险费用、用油费用、维修费用、车辆饰品购置费用、洗车费用、用车期间的路桥费用、年审费用等相关使用费用。
1.保险费用:综合部负责所有车辆保险供应商的选择评估,相关保险种类选择和购买,以及出现保险索赔问题的处理。
2.用油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在市区内的车辆用油必须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公司采购,尽量减少现金加油、油费综合部统一分配和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维修费用按照车辆维修流程处理,由综合部负责费用控制。
4.车辆饰品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饰品配置和购买按照车辆维修流程处理。
5.洗车费用:由综合部统一购买和放发。
6.路桥费用:车辆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路桥费用,须经过用车人的签字确认后,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报销。
7.年审费用:根据国家规定车辆进行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综合部统一办理和报销。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
1.保险费用由综合部统一报销,报销附保单复印件。
2.用油费用应附定点加油明细方可报销。
3.车辆维修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费用,车辆饰品费用,驾驶员凭借《车辆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维修申请单》、《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车辆维修明细表》客户联,综合部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所有发生的使用期间发生的路桥费用,必须采取一事一报原则,各部门凭填写完整的《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用车申请单》、经用车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所发生的票据,方可报销。所乘人员为客户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须本人签字,出车结束后应及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综合部由行政后勤经理确认。
5.驾驶员的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包括曝光费用、违停拖车费用等。
十、车辆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辆发生事故必须报告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处理流程参照《公务车与交通车应急处理办法》、《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车辆入库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车辆在无任务时一律有序停放在厂内指定位置,严禁公车私用。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综合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可将车辆停放公司以外的停车场所:
1.第二天9:00以前需要用车的。
2.驾驶员17:30以后用车结束的。
3.公司自备交通车。
停放在公司以外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安全放在第一位,如造成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部份驾驶员管理
十二、驾驶员定义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是指:公司专职驾驶员,各部门自行驾驶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须有一年以上实际驾龄,经综合部测试通过并备案后方可驾驶部门车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驾驶人员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三、工作礼仪
第二十八条仪容仪表
1.头发:头发梳理整齐,不掩住耳朵,常理发、勤洗头,禁理光头。
2.脸:每日保持脸部清洁,鼻孔内汗毛不长出鼻孔;不留胡茬,维持脸部良好形象。
3.内衣:内衣穿着整齐,常洗澡、勤换衣,里面的衣服不长出外衣。
4衣服:衣服平整,无油渍,无破损,口袋不外翻。
5裤子:裤子干净整齐,裤脚不卷起,口袋不外翻,拉链拉好,系好皮带。
6鞋:皮鞋清洁光亮;运动鞋系好鞋带,鞋面干净整洁。
第二十九条敬语微笑服务
1.驾驶员应使用以下敬语:“您好,欢迎乘坐我公司的车”、“高兴为您服务”、“我帮您拿”、“请上车”、“您去哪里”、“请勿忘记您的…”
2.与宾客首次见面时,应主动热情,使用敬语,微笑服务。
3.驾驶员应站立车门一侧迎接客人,主动打开车门,并根据客人需要,开放空调或音乐。
4.如遇复杂路面时,应主动提醒客人注意坐好。
5.客人下车时,驾驶员应主动为客人拿下行李。
十四、工作规范
第三十条车辆检查
1.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2.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若车辆发生的故障与每日检查的项目有关,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驾驶员每次长途出差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的冷却、润滑、电系、制动、轮胎等部分。
第三十一条其它规定
1.驾驶员的.手机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畅通。
2.出现紧急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十五、考核管理
第三十二条专职驾驶员的考核以不定期的对车辆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检查的项目包括:车容车貌、车内环境、安全事故、个人仪容仪表、个人的服务质量、各种记录、油耗等
第三部份安全管理处罚
十六、事故分类
第三十三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即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轻微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事故金额3万元以下的非预警性事故。
十七、非事故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四百条下列情况经综合部核实后,每项次罚款100元,款项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1.违反驾驶人资格管理规定的驾驶公车。
2.违反公车有关保险、加油、维修事项管理规定。
3.未经综合部审核和同意,擅自对公车进行改装、加装或添置非原车配置用品。
4.出车里程与行驶记录严重不符的。
5.未经允许公车私用的,将公车借给外单位或个人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的情况综合部核实后,每项次罚款200元,款项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1.违反《公务车与交通车应急处理办法》、《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程序的失职行为。
2.各公司或部门所属公用车辆逾期三个月未按综合部规定时间建立车辆维护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制度或维修服装店店员管理和薪酬制度保养记录。
3.停放在公司以外的车辆,驾驶员保管不善的,造成车辆受损的。
十八、事故费用保险足额理赔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六条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事故责任裁定书》,罚款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
1.发生轻微事故,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时,每次罚款500元。
2.发生轻微事故,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每次罚款200元。
3.发生重大事故,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时,每次罚款1000元,直接辞退。
4.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每次罚款1000元。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驾驶累计扣分超过9分以上的司机,公司取消其车辆专任驾驶员的资格。
十九、事故费用保险未足额理赔类责任处罚
第三十七条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事故责任裁定书》进行责任界定,公司损失费用为事故实际发生费用减去保险等理赔费用,罚款由综合部在当事人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1.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50%处罚。
2.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40%处罚。
3.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30%处罚。
4.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按公司损失费用的20%处罚。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全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确保用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使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三、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车辆油料配给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五、车勤补助及安全奖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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