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的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的管理规则和流程,用于指导急诊科内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各方面行为,以确保急诊科的高效、安全和有序运转。它包括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评估标准,涵盖了急诊科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患者分诊、抢救流程、人员配置、物资管理、医患沟通等。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急诊科可以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提高患者的满意度,降低医疗风险。以下是有关于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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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1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就诊制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须有专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3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能力,密切配合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门进行抢险,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执行院前(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核心,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设,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接纳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如:暴雨、洪水、台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火灾、车船飞机事故、矿山塌陷、爆炸、毒气泄漏、武装暴力等人为灾害。
(四)急救过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力量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增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6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对急诊科的管理制度7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1、收费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价格法》。
3、负责对门诊收费室、医保收费室、入出院处三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做好三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立项、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整工作,监督实施价格决策,配合当地价格部门开展价格检查,协助解决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
5、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制度,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履行收费公示义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坚持急诊和转诊负责制,积极开展危急病人抢救。
3.实行门诊登记,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并逐步推行门诊病历制。
4.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做好上墙图表的填写和管理。
5.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各项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的财务接受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在乡卫生院设置总账,村卫生室建立分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周转使用率。
2.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3.村卫生室账务应做到:账目清楚、收款付款有凭证、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定期核算,定期在卫生室内公开账务。
4.公开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药品、处方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一系列政令、法规,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卫生材料一律由乡卫生院直接划拨;乡村医生不得私自外购药品。
3.坚持“计划用药、合理使用”的原则,每月10日—15日上交一次处方,实行处方换药制。
4.村卫生室必须建立药品入库核对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数量及入库日期,并做好库存药品的保管,防止药品在储存过程中霉坏变质,过期失效。
5.看病必须有处方,处方必须用钢笔写,不得涂改。
6.处方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品名、剂型、剂量、用法、用量、医生签名及药价。
7.一般不能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
村卫生室防疫、妇幼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控制其发生和流行,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疫源地处理、地方病的监测、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工作。
2.按程序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时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表、卡、册。
3.掌握辖区孕产妇和0—7岁儿童基本情况。
5.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格检查、登记、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表、卡。
村卫生室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凡卫生室使用的注射器针头、输液瓶、胶管及其它检查治疗器械,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注射器、针头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压舌板、体温计等做到一人一次消毒。
3.浸泡各种治疗器械(止血钳、剪刀、镊子等)的消毒液7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消毒液必须在瓶上贴有标签,注明换液者姓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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