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外来人员管理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本文旨在提供几份详尽的《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以便为社区服务计划提供参考。

篇一:《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社区居住、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指非本社区户籍人员)。

第三条 外来人员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登记管理

第五条 外来人员到达本社区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第六条 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二)在本社区的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三)在本社区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如有);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对外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居住证明。

第八条 外来人员在本社区居住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社区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外来人员变更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信息的,应当及时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外来人员离开本社区的,应当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章 权益保障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在本社区享有以下权益:

(一)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依法享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权益;

(三)依法享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权益;

(四)依法享有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的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十二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积极为外来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政策宣传;

(二)协助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

(三)协调解决劳动纠纷、住房纠纷等问题;

(四)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信息;

(五)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六)其他服务。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社区居委会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 目的

为规范社区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保障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社区内居住、工作或临时停留的非本社区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

3. 管理原则

外来人员管理遵循“依法管理、服务为先、平等对待、保障权益”的原则。

4. 管理机构

社区设立外来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外来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中心由社区主任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登记与信息管理

5. 登记

5. 1 外来人员应在到达本社区后24小时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6. 2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来本社区事由、预计居住时间等。

7. 3 管理中心应认真核对外来人员提交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信息变更

8. 1 外来人员在本社区期间,如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如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9. 2 管理中心应及时更新外来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7. 信息安全

10. 1 管理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外来人员信息的安全。

11. 2 严禁泄露、篡改、买卖外来人员信息。

第三部分:居住管理

8. 居住要求

12. 1 外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的各项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3. 2 外来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14. 3 外来人员应与邻里和睦相处,不得制造矛盾纠纷。

9. 房屋租赁

15. 1 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员的房东,应到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6. 2 房东应督促承租人遵守本制度及相关规定。

17. 3 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

第四部分:服务与保障

10. 服务内容

18. 1 管理中心应为外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

19. 2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外来人员的业余生活,促进外来人员融入社区。

20. 3 积极协调解决外来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1. 权益保障

21. 1 外来人员在本社区享有与本社区居民同等的合法权益。

22. 2 依法保障外来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

23. 3 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

第五部分:责任追究

12. 外来人员责任

24. 1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管理中心可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5. 2 外来人员给社区居民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 房东责任

26. 1 房东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管理中心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27. 2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的,管理中心可处以罚款。

14. 管理中心责任

28. 1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

15. 解释权

本制度由社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16.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前言

为加强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稳定,保障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社区居住、工作、访问、旅游等所有非本社区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

2.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管理、服务为先、安全有序、保障权益”的原则。

3.管理机构:社区设立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站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组成。

二、 登记管理

1.主动申报:外来人员到达本社区后,应在24小时内主动到服务站进行登记。

2.信息采集:

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居住信息:详细居住地址、房屋性质(自购、租赁、借住等)、入住时间等。

工作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有)。

来访事由:探亲、访友、旅游、务工、经商等。

同行人员:如有同行人员,需提供同行人员的相关信息。

3.证件核验:外来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4.信息更新:外来人员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服务站更新信息。

5.离开注销:外来人员离开本社区时,应到服务站办理注销手续。

三、 居住管理

1.合法居住:外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安全居住:

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不得在居住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合租人员应注意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3.文明居住:

遵守社区公约,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邻里之间和睦相处,避免噪音扰民。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房屋租赁管理:

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员的房东,应到服务站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东有义务督促承租人遵守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并协助服务站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

四、 服务保障

1.政策咨询:服务站为外来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2.生活服务:协助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就业、社保、子女教育等相关事宜。

3.纠纷调解:协助调解外来人员与社区居民、房东之间的矛盾纠纷。

4.权益保障: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5.社区融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

五、 法律责任

1.外来人员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时登记、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管理等,由服务站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房东责任:

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由服务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不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发生治安案件或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服务站责任: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则

1. 本制度由社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纲

1.1 制度目的

为规范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社区内居住、工作、生活或进行临时活动的非本社区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

1.3 基本原则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服务为先:树立服务意识,为外来人员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

平等对待: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歧视、不排斥。

共同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外来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外来人员管理。

1.4 管理机构及职责

社区居委会:负责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外来人员服务站: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信息采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社区居委会和外来人员服务站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报送等工作。

社区民警:负责指导、监督社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登记与信息管理

2.1 登记要求

主动申报:外来人员应在到达本社区24小时内,主动到外来人员服务站或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实名登记:外来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分类登记:根据外来人员在本社区的居住、工作情况,分别进行居住登记、就业登记或临时登记。

携带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等)

2.2 信息采集内容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居住信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姓名、房屋地址、居住类型(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单位宿舍等)、入住时间等。

就业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类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其他信息:来本社区事由、预计停留时间、随行人员情况等。

2.3 信息变更与注销

信息变更:外来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外来人员服务站或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变更。

离开注销:外来人员离开本社区的,应及时到外来人员服务站或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办理注销手续。

2.4 信息安全管理

专人负责:外来人员服务站应指定专人负责外来人员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非法使用外来人员信息。

定期核查:定期对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居住管理

3.1 居住规范

合法居住:外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居住: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文明居住: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不扰民。

3.2 房屋租赁管理

出租人责任:

出租房屋给外来人员的,应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并及时向外来人员服务站报送承租人信息。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督促承租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规定。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承租人责任:

主动向出租人和外来人员服务站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

4.1 服务内容

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解答外来人员在居住、就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证件办理:协助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

社会保障:协助外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

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纠纷调解:协助调解外来人员与社区居民、房东、用人单位等之间的矛盾纠纷。

社区融入: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

4.2 权益保障

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居住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参与社区事务权等。

平等对待:外来人员在享受社区公共服务、参与社区事务等方面享有与本社区居民同等的权利。

投诉举报:外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5.1 监督检查

社区居委会、外来人员服务站、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社区民警应定期对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5.2 责任追究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外来人员服务站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出租人: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或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外来人员管理职责的,由社区居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建议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6.1 解释权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6.2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制定目的

为规范社区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保障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社区内居住、工作、学习、访问或进行其他活动的非本社区户籍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

3. 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分类管理:根据外来人员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共同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外来人员管理。

4. 职责分工

社区党组织:领导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社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外来人员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服务窗口”):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信息采集、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日常服务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社区做好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安全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

社区民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信息登记与管理

5. 登记要求

及时登记:外来人员应在到达本社区后24小时内,主动到服务窗口或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进行登记。

如实申报:外来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居住信息、就业信息等相关信息。

证件齐全:外来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6. 信息采集

服务窗口应采集以下外来人员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

居住信息:居住类型(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单位宿舍、工地宿舍、寄宿等)、房屋地址、入住时间、房屋出租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就业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职业、职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随行人员信息: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与本人关系等。

其他信息:来本社区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

7. 信息变更与注销

信息变更:外来人员的个人信息、居住信息、就业信息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服务窗口或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信息注销:外来人员离开本社区的,应及时到服务窗口或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办理注销手续。

8. 信息保护

专人管理:服务窗口应指定专人负责外来人员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外来人员信息。

安全存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来人员信息数据的安全。

第三章:居住管理

9. 居住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服务窗口应定期组织开展外来人员居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居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0. 房屋租赁

出租人义务:

查验承租人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

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督促承租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规定。

配合社区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承租人义务:

向出租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

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11. 环境卫生

外来人员应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保持居住场所的干净整洁。

不得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

12. 公共服务

服务窗口应为外来人员提供以下公共服务:

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解答外来人员在居住、就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证件办理:协助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就业登记等相关证件。

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

社会保障:协助外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

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子女教育:协助外来人员解决子女入学、转学等问题。

医疗卫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引导外来人员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13. 权益保障

依法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

居住权: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居住权益。

劳动权:保障外来人员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

受教育权:保障外来人员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权益。

社会保障权:保障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权益。

参与社区事务权:保障外来人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权利。

其他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

14. 社区融入

社区应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外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外来人员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

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外来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社区自治等活动。

宣传社区文化:弘扬社区优秀文化,增强外来人员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15. 监督检查

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服务窗口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开展外来人员信息核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外来人员的投诉举报。

16. 责任追究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服务窗口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房屋出租人: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协助管理责任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建议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17. 解释权

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18.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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