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基石。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不仅能明确员工的权利与义务,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预防劳动纠纷。因此,建立健全的员工规章管理制度至关重要。《社区服务计划》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旨在鼓励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提升企业形象,实现企业与社区的和谐发展。本文将精选若干《员工规章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阐述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为企业提供参考借鉴,助力企业规范管理,促进发展。
篇一:《员工规章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所有员工均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 招聘管理
第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条 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第三条 招聘流程:
(一) 招聘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二) 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招聘需求申请表》,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招聘计划。
(三) 招聘渠道选择: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如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人才市场等。
(四) 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 面试: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参与。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
(六) 笔试:部分岗位需要进行笔试,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七)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
(八) 体检:拟录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九) 录用通知:人力资源部向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十) 入职手续办理:新员工凭《录用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 劳动报酬;
(五) 社会保险;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七)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 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公司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十三条 薪酬构成: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
第十四条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价值确定。
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确定。
第十七条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资发放:公司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
(一)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二) 住房公积金。
(三) 带薪年假。
(四) 节日福利。
(五) 健康体检。
(六) 其他福利。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员工表现,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二十二条 加班: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 休息日:公司安排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 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带薪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确定。
第二十六条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二十七条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二十八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产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以享受丧假。丧假天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
第三十二条 考勤方式:公司采用指纹打卡、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十三条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者早退,应当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
第三十四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三十五条 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记录进行管理和统计。
第三十六条 考勤结果:考勤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行为规范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 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秘密。
第三十九条 员工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十一条 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四十二条 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第四十三条 员工应当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四十四条 员工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三) 泄露公司秘密的行为。
(四) 扰乱公司秩序的行为。
(五)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六)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奖惩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奖励种类: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嘉奖、晋升、加薪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十九条 奖惩程序:
(一) 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 处罚: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罚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条 员工对奖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八章 离职管理
第五十一条 员工离职,应当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二条 离职手续包括:
(一) 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二) 与部门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
(三) 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四) 归还公司财物。
(五) 结清工资和福利。
(六) 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五十三条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视为旷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当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员工规章管理制度》(侧重安全生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都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 换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作业安全许可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六)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公司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整改、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第二十条 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安全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二十四条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公司应当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分析等环节。
第二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员工规章管理制度》(侧重员工绩效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公平、公正、客观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客观、量化、可操作;
(三)注重结果,兼顾过程;
(四)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第二章 绩效考核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二)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三)审核绩效考核结果;
(四)处理绩效考核申诉;
(五)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一)制定绩效考核制度;
(二)组织绩效考核培训;
(三)收集绩效考核数据;
(四)分析绩效考核结果;
(五)跟踪绩效改进情况。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包括:
(一)制定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
(二)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三)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
(四)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第三章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九条 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关键绩效指标(KPI)和行为指标。
第十条 关键绩效指标(KPI):是衡量员工工作业绩的关键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第十一条 行为指标:是衡量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合作等方面的指标。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
(二)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三)可衡量、可实现、可考核;
(四)注重结果,兼顾过程;
(五)具有挑战性,能够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 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有所不同,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应当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设定。
第四章 绩效考核流程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周期:公司实行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流程:
(一)制定绩效考核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制定绩效考核计划。
(二)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与员工共同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三)收集绩效考核数据: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员工的绩效考核数据。
(四)进行绩效评估: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绩效考核数据,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五)进行绩效沟通: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肯定员工的优点,指出员工的不足,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六)审核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七)应用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晋升、培训、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绩效考核等级与应用
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十八条 绩效考核等级的含义:
(一)优秀:员工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色,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良好:员工基本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业绩较好,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合格:员工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业绩一般,表现正常,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不合格:员工未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业绩较差,表现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薪酬调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二)晋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的员工进行晋升。
(三)培训: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为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
(四)奖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六章 绩效考核申诉
第二十条 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受理员工的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委员会应当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四:《员工规章管理制度》(侧重保密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行政人员、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则:
(一) 谁主管、谁负责;
(二) 预防为主、重点保护;
(三) 既要保密、又要发展;
(四) 依法管理、责任追究。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一旦泄露会损害公司在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权益的信息。具体包括:
(一) 尚未公开的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投资意向等;
(二) 未公开的财务数据、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等;
(三) 未公开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等;
(四) 未公开的客户名单、销售渠道、市场营销方案等;
(五) 未公开的人事档案、薪酬数据、绩效考核结果等;
(六) 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七) 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一) 绝密级: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 机密级: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 秘密级: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部门的保密范围和密级,并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 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 保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
(二) 制定公司保密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 审批公司保密范围和密级;
(四)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五) 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
(六) 调查处理泄密事件;
(七) 奖励保密工作有功人员;
(八) 其他与保密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十条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 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二) 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 负责公司保密文件的管理;
(四) 负责公司保密设备的管理;
(五) 负责公司保密宣传教育;
(六) 负责处理泄密事件;
(七) 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文件产生部门或人员应当根据文件内容,确定文件的密级,并在文件上做出相应的标识。
第十二条 涉密文件的管理:
(一) 涉密文件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复制、摘抄、外借。
(二) 涉密文件的传递应当采取可靠的方式,确保文件安全。
(三) 涉密文件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三条 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
(一) 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二) 涉密信息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
(三) 涉密网络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四) 禁止使用未经安全认证的软件和设备。
(五) 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安全漏洞扫描。
第十四条 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一) 涉密办公场所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安装防盗门窗、监控设备等。
(二) 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当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三) 禁止非本公司人员进入涉密办公场所。
第十五条 人员保密管理:
(一) 新入职员工应当签订保密协议。
(二) 员工离职时,应当办理保密手续,归还涉密文件和资料。
(三) 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秘密。
(四)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对外合作保密管理:
(一) 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时,应当签订保密协议。
(二) 向第三方提供涉密信息时,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三) 加强对合作方的保密监督,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保密职责,造成泄密事件发生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 泄密事件发生后,公司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五:《员工规章管理制度》(侧重差旅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行为,控制差旅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 差旅是指员工因公需要离开常驻地到其他地方出差。
第四条 差旅管理的原则:
(一)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 计划先行,审批严格;
(三) 实报实销,公开透明;
(四) 安全第一,保障有力。
第二章 差旅申请
第五条 员工因公需要出差,应当提前填写《差旅申请单》,详细说明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行程安排、预算等信息。
第六条 《差旅申请单》应当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特殊情况下,需要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 出差申请应当提前提交,以便安排行程和预订机票、酒店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申请,事后补办书面手续。
第八条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
第三章 差旅标准
第九条 交通工具:
(一) 短途出差(500公里以内),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
(二) 长途出差(500公里以上),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公司鼓励员工选择折扣机票,降低差旅成本。
(三) 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如出租车、轮船等),应当事先说明理由,并经领导批准。
第十条 住宿标准:
(一) 员工出差住宿,应当选择安全、舒适、卫生的酒店。
(二) 住宿标准根据城市等级和职务级别确定,具体标准见《差旅住宿标准表》。
(三)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员工选择协议酒店,享受优惠价格。
(四) 不得超标准住宿。
第十一条 餐费标准:
(一) 员工出差期间,可以报销餐费。
(二) 餐费标准根据城市等级和出差天数确定,具体标准见《差旅餐费标准表》。
(三) 餐费报销实行定额补助,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
(一) 员工出差期间,可以报销因公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通讯费、交通费、会议费等。
(二) 其他费用报销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三) 非因公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章 差旅报销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差旅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 报销凭证包括:机票、火车票、住宿发票、餐费发票、其他费用发票等。
第十五条 《差旅报销单》应当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报销金额应当符合差旅标准。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报销凭证应当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差旅报销手续。
第五章 差旅纪律
第十九条 员工出差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十条 员工出差期间,应当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员工出差期间,应当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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