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管理制度》是确保体育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保障。它不仅规范了场馆的使用和维护,更直接关系到每一位使用者的安全和体验。随着社区居民对体育锻炼需求的日益增长,完善的《体育场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制定周密的《社区服务计划》,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本文旨在通过汇编多篇不同侧重点的《体育场管理制度》范文,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参考,助力构建更加规范、人性化的体育场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区。
篇1: 《体育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体育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体育场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为广大师生和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运动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场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区、看台、更衣室、卫生间、器材室及周边公共区域。
第三条 体育场管理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文明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设立体育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体育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体育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体育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体育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完好可用。
(三)负责体育场场地和器材的预定、安排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场地使用。
(四)负责体育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负责体育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六)负责体育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维护经费。
(七)负责体育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处理体育场使用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纠纷。
(九)接受师生和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服务。
第三章 场地使用管理
第六条 体育场对外开放时间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体育场入口处公示。
第七条 体育场场地实行预约使用制度,使用者需提前向体育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体育场场地优先保障学校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剩余场地向社区居民开放。
第九条 场地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使用单位或个人名称。
(二)使用场地名称。
(三)使用时间段。
(四)使用目的。
(五)参与人数。
(六)负责人联系方式。
第十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场场地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 使用者应按批准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活动,不得占用或转让场地。
第十二条 严禁在体育场内进行与体育运动无关的活动,如摆摊设点、商业演出等。
第十三条 爱护体育场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场地和器材。
第十四条 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器材归位,恢复场地原状。
第十五条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或器材损坏,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遇有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场地维修等),体育场管理办公室有权暂停场地使用。
第四章 器材管理
第十七条 体育场器材由器材室统一管理,实行登记造册制度。
第十八条 器材借用需凭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等)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十九条 借用者应爱护器材,不得随意拆卸、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条 器材归还时,管理员应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严禁将体育场器材带出体育场外。
第二十二条 定期对体育场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体育场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体育场。
第二十五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二十六条 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七条 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体育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六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持体育场环境整洁,实行定人定岗负责制。
第三十条 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第三十一条 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第三十二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十三条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体育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造成体育场设施损坏的,除追究赔偿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体育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 《体育场管理制度》(侧重社区开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充分发挥体育场的社会效益,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体育场的所有区域,旨在规范体育场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健身环境。
第三条 体育场管理工作遵循“公益性、便民性、安全性”的原则,坚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 开放时间与对象
第四条 体育场全年向社区居民开放,开放时间根据季节和居民需求进行调整,并在体育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原则上,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节假日适当延长。
第五条 体育场主要面向本社区居民开放,也可适当接纳其他人员前来锻炼。
第六条 社区居民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居住证等)可免费进入体育场进行健身活动。对于非本社区居民,可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 场地预约与使用
第七条 体育场部分场地实行预约使用制度,如足球场、篮球场等。居民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进行预约。
第八条 预约应提前一天进行,并提供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 体育场管理人员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场地使用,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条 预约成功后,居民应按时到达场地进行活动,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预约,应提前告知体育场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未经预约,不得擅自占用场地进行活动。
第十二条 体育场场地使用实行“先预约、后使用”的原则,优先保障预约用户的权益。
第四章 器材借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体育场提供部分健身器材供居民免费使用,如哑铃、跳绳、羽毛球拍等。
第十四条 器材借用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用手续,并填写借用登记表。
第十五条 借用者应爱护器材,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 器材归还时,管理员应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体育场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器材安全可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体育场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体育场。
第二十条 体育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第二十一条 体育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 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鼓励居民自觉遵守体育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健身环境的安全有序。
第六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场内设置垃圾桶,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第二十五条 体育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第二十六条 鼓励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七条 加强绿化养护工作,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第七章 监督与投诉
第二十八条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体育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居民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当面等方式向社区居委会或体育场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条 社区居委会和体育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 《体育场管理制度》(侧重赛事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场的使用管理,确保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参与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体育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场内所有区域,包括比赛场地、训练场地、看台、功能房间、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体育场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保障赛事、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各类赛事和活动的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体育场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体育场赛事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体育场赛事活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审批体育场赛事活动申请。
(三)协调各部门,保障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检查赛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处理赛事活动期间的突发事件。
(六)评估赛事活动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章 赛事活动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凡需使用体育场举办体育赛事或活动的,均应提前向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赛事活动申请表。
(二)赛事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参与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
(三)主办方资质证明。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赛事活动方案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赛事活动,申请单位应与体育场管理部门签订场地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赛事活动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赛事活动期间,应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参与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器材。
第十四条 体育场管理部门应配合申请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 赛事活动期间,应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 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体育场。
第十八条 禁止在体育场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场地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赛事活动期间,应爱护体育场场地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场地和器材。
第二十条 申请单位应承担赛事活动期间场地设施的保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 赛事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器材归位,恢复场地原状。
第二十二条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或器材损坏,申请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体育场赛事活动收费标准由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赛事活动收入应纳入体育场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用于体育场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公布赛事活动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监督。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造成体育场设施损坏的,除追究赔偿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赛事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 《体育场管理制度》(侧重设施维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体育场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延长设施使用寿命,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运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场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看台、照明、音响、供水、排水、消防、监控等。
第三条 设施维护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养护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的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体育场设施维护管理部门,负责体育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五条 设施维护管理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维修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维护工作。
第六条 设施维护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体育场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体育场设施档案,详细记录设施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装日期、维护记录等信息。
(三)制定设施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四)组织实施设施维护计划,确保设施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
(五)负责设施维修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六)负责设施改造和更新工作,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七)负责设施维护费用的预算和管理,合理使用维护经费。
(八)负责设施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章 设施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体育场所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九条 日常检查由设施维护人员每天进行,主要检查设施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损坏、漏水、漏电等。
第十条 定期检查由设施维护管理部门组织,每月进行一次,主要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一条 专项检查由设施维护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主要检查特定设施的安全性能或使用状况。
第十二条 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 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三条 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对体育场所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维护人员每天进行,主要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第十六条 定期维护保养由设施维护管理部门组织,根据设施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七条 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护质量。
第十八条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设施维修制度
第十九条 实行设施维修制度,对体育场发生故障的设施进行及时维修,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维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
第二十一条 小修是指对设施进行简单的修理,如更换零部件、调整参数等。
第二十二条 中修是指对设施进行较全面的修理,如更换主要部件、修复损坏部位等。
第二十三条 大修是指对设施进行全面的修理,如更换全部部件、重新安装等。
第二十四条 设施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二十五条 维修费用应纳入设施维护预算,合理使用。
第二十六条 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 设施改造与更新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实行设施改造与更新制度,对体育场老旧设施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十八条 设施改造与更新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改造和更新方案。
第二十九条 改造和更新方案应经过充分论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三十条 设施改造和更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改造和更新质量。
第三十一条 改造和更新费用应纳入设施维护预算,合理使用。
第三十二条 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设施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造成体育场设施损坏的,除追究赔偿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设施维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5: 《体育场管理制度》(侧重节能环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政策,降低体育场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创建绿色环保型体育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场所有区域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空调、供暖、用水、用电、垃圾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 体育场管理坚持“节能优先、环保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努力实现体育场运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体育场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育场节能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第六条 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体育场节能环保工作计划和目标。
(二)组织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节能环保意识。
(三)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四)监督检查体育场各项节能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节能环保评估和考核,总结经验教训。
(六)负责节能环保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节能管理
第七条 加强照明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实行分时段、分区域控制照明,避免“长明灯”现象。
第八条 加强空调管理,合理设置室内温度,定期清洗空调设备,提高空调效率。
第九条 加强供暖管理,根据实际需求调节供暖温度,减少热能浪费。
第十条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时更换老旧设备,提高用电效率。
第十一条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安装能源计量装置,实时监测能源消耗情况,为节能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二条 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
第十四条 加强绿化浇灌管理,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减少水资源浪费。
第十五条 加强用水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用水设备,及时修复漏水现象。
第十六条 鼓励雨水收集利用,将收集的雨水用于绿化浇灌、冲洗地面等。
第十七条 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安装用水计量装置,实时监测用水情况,为节水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章 垃圾处理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引导用户将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九条 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第二十条 推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物。
第二十一条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如制作堆肥、沼气等。
第二十二条 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如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塑料袋等。
第六章 环保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空气质量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持空气清新。
第二十四条 加强噪声污染管理,控制噪声源,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加强绿化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 加强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七条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立节能环保考核体系,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在节能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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