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幼儿在园期间的各个方面,从入园离园的安全管理,到日常活动的组织安排,再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的学生管理制度,不仅能够为幼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还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权益。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不同风格的《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范文,以期为幼儿园管理者提供参考,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幼儿教育体系。

篇一:《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幼儿园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 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个性发展。

(二)以人为本,关爱幼儿,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四)家园合作,共同参与,形成教育合力。

第二章 入园与离园管理

第四条 入园:

(一)新生入园前,家长应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登记表,提供幼儿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幼儿园应建立新生入园接待制度,向家长介绍幼儿园情况,了解幼儿个性特点和需求。

(三)幼儿入园时,家长应将幼儿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进入班级。

(四)幼儿园应安排教师在入园处迎接幼儿,进行晨检,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五)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其带幼儿就医。

第五条 离园:

(一)幼儿离园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接送卡接送,不得委托他人。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三)教师应认真核对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四)幼儿离园后,教师应检查班级安全,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五)幼儿园应建立晚接幼儿管理制度,明确晚接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三章 日常行为管理

第六条 幼儿在园期间应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教师的指导。

第七条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

(一)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

(二)饭前便后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三)爱护玩具、图书和公共设施。

(四)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五)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学会自理。

第八条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包括:

(一)尊敬师长,友爱同伴。

(二)诚实守信,不说谎。

(三)遵守秩序,不喧哗。

(四)礼貌待人,使用礼貌用语。

(五)爱护动植物,保护环境。

第九条 教师应耐心引导幼儿,鼓励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第十条 对于表现良好的幼儿,幼儿园应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与家长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一)门卫安全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二)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三)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设施安全制度:定期检查园内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 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状况。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幼儿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加强幼儿疾病预防工作,包括:

(一)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

(三)开展健康教育。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应合理安排幼儿的膳食,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组织幼儿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幼儿的体质。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幼儿健康成长。

第六章 家园合作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幼儿在家情况,共同制定教育计划。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工作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健康成长,规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 学生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关注幼儿的需求,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安全第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养并重:重视幼儿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家园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平等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

第二章 入园管理

第四条 入园准备:

幼儿园应提前向家长提供入园须知,明确入园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

幼儿园应安排新生入园适应期,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

鼓励家长在入园前与幼儿进行亲子游戏、阅读等活动,帮助幼儿了解幼儿园。

第五条 入园程序:

家长需提供幼儿的户口本、出生证明、体检报告、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幼儿园应对幼儿进行健康评估,了解幼儿的身体状况。

家长与幼儿园签订入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入园安全:

幼儿入园时,家长应将幼儿送到班级门口,由教师或保育员负责接送。

严禁家长将幼儿单独留在幼儿园门口或校内其他场所。

幼儿园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幼儿如需携带药品入园,家长需填写委托书,并告知教师用药方法和剂量。

第三章 在园管理

第七条 一日生活:

幼儿园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包括游戏、学习、运动、休息等环节。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按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独立进餐等。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的身体发展。

第八条 教育教学: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计划。

幼儿园应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

幼儿园应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为幼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指导。

第九条 行为规范:

幼儿园应引导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幼儿园应培养幼儿尊敬师长、友爱同伴、诚实守信、礼貌待人的良好品德。

幼儿园应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幼儿,教师应耐心教育引导,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第十条 安全保障: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 离园管理

第十一条 接送制度:

幼儿离园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接送卡接送,不得委托他人。

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教师应认真核对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幼儿园应建立晚接幼儿管理制度,明确晚接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 安全离园:

教师应在幼儿离园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幼儿无携带危险物品。

教师应护送幼儿安全离园,并与家长进行交接。

幼儿离园后,教师应检查班级安全,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三条 健康档案: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用药情况等。

幼儿园应定期更新幼儿健康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 晨检制度:

幼儿园应实行晨检制度,每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其带幼儿就医。

第十五条 疾病预防:

幼儿园应加强卫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幼儿园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

第十六条 膳食管理:

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幼儿园应关注幼儿的饮食习惯,培养幼儿健康的饮食行为。

第六章 家园合作

第十七条 沟通机制:

幼儿园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方便家长与教师进行交流。

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工作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表现,共同解决幼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八条 家长参与:

幼儿园应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如亲子游戏、主题活动、节日庆祝等。

幼儿园应邀请家长担任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幼儿园应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学生管理,创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 学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幼儿: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关注幼儿的情感需求。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教养并重,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学习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家园合作,协同育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 招生与入园

第四条 招生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具备一定的自理能力。

第五条 招生程序:

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材料等。

接受家长报名,审核报名材料。

组织幼儿进行面试或体验活动,了解幼儿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生计划和幼儿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园手续。

第六条 入园准备:

幼儿园应向家长提供《入园须知》,告知家长入园所需物品、注意事项等。

幼儿园应安排新生入园适应期,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

幼儿园应与家长沟通,了解幼儿的个性特点、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

第三章 在园管理

第七条 一日生活管理:

幼儿园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包括游戏、学习、运动、休息、饮食等环节。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一日生活制度,明确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内容要求、人员职责等。

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按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独立进餐等。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游戏和学习活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的身体发展。

第八条 安全管理: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设施安全制度、活动安全制度等。

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第九条 健康管理: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用药情况等。

幼儿园应实行晨检制度,每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其带幼儿就医。

幼儿园应加强卫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幼儿园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

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第十条 行为管理:

幼儿园应引导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幼儿园应培养幼儿尊敬师长、友爱同伴、诚实守信、礼貌待人的良好品德。

幼儿园应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幼儿,教师应耐心教育引导,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鼓励幼儿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四章 离园管理

第十一条 接送管理:

幼儿离园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接送卡接送,不得委托他人。

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教师应认真核对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幼儿园应建立晚接幼儿管理制度,明确晚接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 离园安全:

教师应在幼儿离园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幼儿无携带危险物品。

教师应护送幼儿安全离园,并与家长进行交接。

幼儿离园后,教师应检查班级安全,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第五章 家园合作

第十三条 沟通机制:

幼儿园应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方便家长与教师进行交流,包括家长会、家访、电话、微信群等。

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工作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表现,共同解决幼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家长参与:

幼儿园应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如亲子游戏、主题活动、节日庆祝等。

幼儿园应邀请家长担任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幼儿园应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监护人。

第三条 学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注重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幼儿,保障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三)坚持教书育人,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坚持家园合作,共同参与幼儿教育与管理。

第二章 入园与离园管理

第四条 入园

(一)新生入园前,幼儿园应当向家长提供入园须知,明确入园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

(二)家长应当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登记表,提供幼儿健康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幼儿园应当对新生进行入园体检,了解幼儿身体状况。

(四)幼儿园应当为新生安排适应期,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

(五)幼儿入园时,家长应将幼儿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进入班级。

(六)幼儿园应当安排教师在入园处迎接幼儿,进行晨检,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七)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其带幼儿就医。

第五条 离园

(一)幼儿离园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接送卡接送,不得委托他人。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三)教师应当认真核对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四)幼儿离园后,教师应当检查班级安全,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五)幼儿园应当建立晚接幼儿管理制度,明确晚接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三章 日常行为管理

第六条 幼儿在园期间应当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教师的指导。

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

(一)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

(二)饭前便后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三)爱护玩具、图书和公共设施。

(四)不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五)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学会自理。

第八条 幼儿园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包括:

(一)尊敬师长,友爱同伴。

(二)诚实守信,不说谎。

(三)遵守秩序,不喧哗。

(四)礼貌待人,使用礼貌用语。

(五)爱护动植物,保护环境。

第九条 教师应当耐心引导幼儿,鼓励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第十条 对于表现良好的幼儿,幼儿园应当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教师应当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与家长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一)门卫安全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二)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

(三)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设施安全制度:定期检查园内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安全。

(五)活动安全制度:组织幼儿进行活动时,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第十六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幼儿园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幼儿的安全。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状况。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幼儿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幼儿疾病预防工作,包括:

(一)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

(三)开展健康教育。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合理安排幼儿的膳食,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组织幼儿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幼儿的体质。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幼儿健康成长。

第六章 家园合作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幼儿在家情况,共同制定教育计划。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工作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幼儿园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园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规范幼儿园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在园幼儿及其家长(或监护人)。

第三条 幼儿园学生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幼儿优先,安全第一:一切为了幼儿的健康成长,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尊重幼儿,平等对待: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教养并重,促进发展:注重幼儿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家园合作,协同育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科学管理,规范运行: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入园与离园

第四条 入园

招生: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条件、程序等。

报名:家长需如实填写幼儿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体检报告、预防接种证等)。

入园评估: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幼儿进行简单的入园评估,了解幼儿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入园手续:经评估合格的幼儿,家长需办理入园手续,签订入园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入园准备:幼儿园应向家长提供《新生入园须知》,告知家长入园所需物品、注意事项等,帮助幼儿做好入园准备。

第五条 离园

接送制度:幼儿离园时,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接送卡接送,不得委托他人。

委托接送: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提供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教师应认真核对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让幼儿离园。

晚接处理:幼儿园应建立晚接幼儿管理制度,明确晚接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如家长无法按时接幼儿,应提前告知班级教师,并尽快安排接送。对于长时间无人接的幼儿,幼儿园应及时联系家长或报警。

安全检查:幼儿离园前,教师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幼儿无携带危险物品,并检查班级门窗是否关闭。

第三章 在园管理

第六条 一日生活管理

作息时间: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作息时间,包括入园、晨间活动、早餐、集体教学活动、户外活动、午餐、午睡、下午茶、游戏活动、离园等。

生活习惯:幼儿园应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按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独立进餐、保持个人卫生等。

膳食管理: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保证幼儿的营养需求。幼儿园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如有幼儿对某种食物过敏,家长应提前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做好记录并避免提供相关食物。

卫生保健:幼儿园应定期进行环境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幼儿提供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第七条 教育教学管理

教育内容: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制定适宜的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幼儿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全面发展。

教育方法:幼儿园应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方法,如游戏、故事、音乐、美术、科学实验等,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活动组织: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如主题活动、节日庆祝活动、亲子活动等,丰富幼儿的在园生活。

第八条 安全管理

安全制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设施安全制度、活动安全制度等。

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拐骗、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

安全检查: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并定期进行演练。

人员安全:幼儿园教职工应时刻关注幼儿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第九条 健康管理

健康档案: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用药情况等。

晨检制度:幼儿园应实行晨检制度,每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发现幼儿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家长,建议其带幼儿就医。

疾病预防:幼儿园应加强卫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

用药管理:幼儿如需在园服药,家长应填写《幼儿用药委托书》,注明幼儿姓名、班级、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等。教师应按照医嘱,准确无误地给幼儿服药。

第十条 行为管理

文明礼貌:幼儿园应引导幼儿使用礼貌用语,尊敬师长,友爱同伴。

遵守秩序:幼儿园应教育幼儿遵守课堂纪律,排队有序,不喧哗、不打闹。

爱护公物:幼儿园应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玩具、图书、桌椅等公共设施。

良好习惯:幼儿园应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节约用水用电等。

不良行为:对于幼儿的不良行为,教师应耐心教育引导,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解决。

第四章 家园合作

第十一条 沟通机制

家园联系册:教师应定期填写家园联系册,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表现。

家长会: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工作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个别沟通:教师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表现,共同解决幼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沟通方式包括电话、微信、面谈等。

第十二条 家长参与

家长开放日:幼儿园可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来园参观、体验幼儿的在园生活。

亲子活动:幼儿园应积极组织亲子活动,增进亲子感情,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家委会:幼儿园可成立家长委员会,吸纳家长代表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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