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无处不在,尤其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及日常生活中,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更潜藏着健康与安全风险。有效的粉尘清扫管理是保障人员健康、维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粉尘爆炸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粉尘清扫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同时,结合《社区服务计划》的目标,旨在提升整体环境质量与居民生活品质。本文将呈现三篇不同侧重、详实具体的《粉尘清扫管理制度》范文,为相关单位提供实践参考。
篇一:《粉尘清扫管理制度》(侧重工业生产与安全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粉尘清扫工作,有效控制粉尘危害,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防止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环境整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产生或可能积存粉尘的生产车间、仓库、设备设施、管道、地面、墙体、构筑物等区域的清扫管理工作。
第三条 粉尘清扫管理遵循“全面覆盖、预防为主、定期清理、安全规范、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粉尘,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粉尘、物料粉尘以及环境中积聚的各类可燃性、有毒性或一般性粉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粉尘清扫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
(一) 审定粉尘清扫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
(二) 统筹协调全单位的粉尘清扫资源配置;
(三) 监督检查各部门粉尘清扫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 审批重大的粉尘清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五) 决定粉尘清扫相关的奖惩事宜。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宣贯和监督执行;
(二) 组织开展粉尘危害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清扫区域和频次;
(三) 监督检查清扫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防爆、防中毒措施;
(四) 组织粉尘清扫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 参与粉尘清扫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 管理粉尘监测数据和清扫记录。
第七条 生产部门职责:
(一) 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域内的日常粉尘清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 根据生产情况和粉尘产生量,配合制定清扫计划;
(三) 确保生产活动不妨碍正常的清扫作业;
(四)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粉尘危害和清扫要求的告知与培训;
(五) 及时报告粉尘异常积聚情况。
第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 负责生产设备、除尘系统、通风设施等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从源头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二) 负责设备本体及其附属管道、难以触及部位的专业粉尘清理工作;
(三) 提供设备清扫所需的安全技术支持。
第九条 后勤保障部门(或指定承包商)职责:
(一) 负责公共区域、非生产区域的粉尘清扫工作;
(二) 负责清扫工具、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
(三) 负责按规定处置清扫下来的粉尘废弃物。
第十条 各岗位员工职责:
(一) 遵守本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做好本岗位责任区的日常粉尘清洁;
(二)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 发现粉尘严重积聚或清扫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
第三章 清扫标准与频次
第十一条 粉尘清扫标准:
(一) 视线所及范围内,设备设施表面、地面、墙面、门窗、管道、电气线路、控制箱柜等处无明显可见积尘。
(二) 对于有爆炸风险的粉尘,严格控制积尘厚度,例如,水平表面积尘厚度不得超过规定值(如1毫米或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垂直或倾斜表面应及时清理。
(三) 清扫后的区域应达到相应的卫生或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 清扫频次:
(一) 日常清扫:各生产岗位、操作区域应做到每班次或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二) 定期清扫:
1. 生产车间地面、设备平台:根据粉尘产生速率,至少每日或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2. 设备本体、管道、支架、电缆桥架、照明灯具等易积尘部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每周、每月或每季度的清扫频次。
3. 车间高处、屋顶结构、通风管道内外壁等难清理区域: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专业清扫。
4. 除尘器灰斗:根据收集量及时清空,防止堵塞和过载。
(三) 专项清扫:在设备检修、工艺变更、节假日前后或发现粉尘严重积聚时,应组织专项彻底清扫。
(四) 具体清扫频次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生产部门根据粉尘种类、产生量、扩散情况、爆炸风险、环境要求等因素评估确定,并制定详细的《粉尘清扫计划表》,明确区域、对象、频次、责任人。
第四章 清扫方法与设备
第十三条 清扫方法选择原则:优先采用能有效抑制粉尘二次飞扬的方法。
(一) 湿式清扫:对于允许接触水的表面和粉尘,优先采用洒水、湿拖、湿抹布擦拭等方法。
(二) 负压吸尘:采用符合防爆等级要求(如适用)的工业吸尘器进行吸尘作业,特别是对于干燥粉尘、设备内部、高处及缝隙中的粉尘。严禁使用普通家用吸尘器清理可燃性粉尘。
(三) 清洁压缩空气吹扫限制:原则上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以免造成粉尘飞扬和扩散。确需使用时,必须严格限制范围、控制压力,并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环境隔离措施,且仅限于非可燃性粉尘或已采取特殊防爆措施的场合,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四) 铲刮与收集:对于板结或堆积较厚的粉尘,可先用防静电工具(如铜制或防静电塑料刮刀)小心铲除,然后配合湿式或吸尘方法收集。
第十四条 清扫设备与工具:
(一) 配备足够数量、性能完好、符合安全要求的清扫工具,如防静电扫帚、拖把、抹布、工业吸尘器(根据粉尘性质选用防爆型、HEPA过滤型等)、刮刀等。
(二) 清扫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吸尘器滤袋、滤芯应按要求清理或更换。
(三) 涉爆粉尘场所使用的所有清扫工具和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有明确标识。
第五章 安全作业要求
第十五条 作业前准备:
(一) 清扫作业前,责任人应检查作业环境,确认通风、照明等条件满足要求。
(二) 对涉及电气设备、高温设备、转动设备的区域进行清扫时,应根据需要办理停电、降温、停机等安全作业许可,并设置警示标识。
(三)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粉尘危害、安全清扫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根据粉尘性质和浓度选择等级)、防护眼镜、防护服、防静电鞋(涉爆场所)、防护手套等。
第十六条 作业过程中:
(一) 严格按照批准的清扫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 遵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进行清扫。
(三) 控制作业强度和速度,避免产生大量扬尘。湿式作业时注意防滑,避免电气设备受潮。
(四) 使用吸尘器时,确保设备接地良好(如适用),避免软管过度弯折或受压。
(五) 清理高处粉尘时,应使用稳固的平台或脚手架,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设备、管道。
(六) 清理密闭空间或通风不良区域的粉尘时,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强制通风、气体检测、监护等措施。
(七) 严禁在清扫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焊接、切割、冲击)。
(八)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粉尘浓度过高、设备故障、身体不适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报告。
第六章 粉尘处置
第十七条 清扫收集的粉尘应视为生产废弃物,根据其性质(如是否为危险废物、可燃性、毒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
(বাড়ি) 收集粉尘的容器应密封、标识清晰,注明粉尘种类和来源。
(十九条) 可燃性粉尘的收集容器应采用防静电材料,并可靠接地。
(二十条) 废弃粉尘应运至指定的、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储存或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十一条) 严禁将收集的粉尘随意倾倒或排入下水道。
第七章 培训与记录
第二十二条 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粉尘危害、清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建立粉尘清扫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清扫的日期、区域、对象、方法、参与人员、负责人、粉尘处置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
第八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和各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粉尘清扫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清扫质量、频次落实、安全措施、记录完整性等。
第二十五条 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绩效考核。对严格执行制度、清扫效果显著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违反制度、清扫不力、造成隐患或事故的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六条 制定粉尘清扫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粉尘意外泄漏、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情况的处置措施。
第二十七条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粉尘清扫管理制度》(侧重社区公共环境与居民参与)
一、 引言
为营造整洁、健康、宜居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减少粉尘对居民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社区粉尘清扫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社区公共区域粉尘清扫的责任主体、标准、方法和监督机制,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 社区道路、人行道、广场、公共绿地;
2. 社区活动中心、健身场地、儿童游乐设施;
3. 楼道、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通道;
4. 社区停车场、自行车棚;
5. 垃圾收集点周边区域;
6. 其他由社区负责管理的公共空间和设施。
三、 组织与职责
1.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
作为本制度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度的制定、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协调社区内各方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队伍、驻区单位等)参与粉尘清扫工作。
筹措和管理粉尘清扫所需的经费和物资。
受理居民关于粉尘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定期评估清扫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清扫计划。
2.物业服务企业(如有):
根据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或相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粉尘清扫具体工作。
制定详细的清扫作业计划,明确清扫频次、时间、标准和责任人。
配备专业的清扫人员和设备,确保清扫质量。
做好清扫记录,接受居委会/业委会和居民的监督。
负责清扫产生垃圾的分类和清运。
3.社区志愿者队伍/居民小组:
在居委会/业委会的组织下,参与社区组织的定期大扫除或专项粉尘清理活动。
宣传粉尘清扫的重要性,带动身边居民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对社区公共区域的粉尘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居委会/物业反映。
协助维护楼道等半公共空间的清洁。
4.全体社区居民:
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意堆放物品,减少粉尘来源。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清洁活动。
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监督社区粉尘清扫工作的落实情况。
做好自家阳台、窗户外部的清洁,避免灰尘落入公共区域。
四、 清扫标准与频次
1.清扫基本标准:
地面:无明显积尘、纸屑、烟头、落叶等杂物。
公共设施(座椅、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表面洁净,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绿化带:无暴露垃圾,边缘整洁。
楼道/楼梯:扶手、窗台、地面无明显积尘,墙面无乱涂画和过多灰尘。
垃圾收集点:周边地面干净,无散落垃圾和污水积尘。
2.清扫频次建议(可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调整):
社区主干道、广场:每日至少清扫一次,视人流量和天气情况增加频次。
社区次干道、人行道:每日或隔日清扫一次。
公共绿地:每周至少清理一次落叶和垃圾,定期进行保洁。
社区活动中心、健身场地等:根据使用频率,每日或定期进行清洁。
楼道、楼梯间:每周至少湿拖一次,日常保持清扫。
垃圾收集点周边:每日清理,并根据需要进行冲洗。
高空部位(如路灯罩、宣传栏顶部):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除尘。
五、 清扫方法与工具
1.优先采用环保、低扬尘的清扫方法:
湿式清扫:广泛应用于路面、地面、楼道等,使用洒水车、湿拖把、湿抹布等,有效抑制扬尘。注意节约用水。
机械化清扫:对于主干道、广场等大面积区域,可使用扫地车、吸尘车等设备,提高效率并减少扬尘。
人工清扫:结合扫帚、簸箕等传统工具,重点清理卫生死角和机械不易到达的区域。使用扫帚时应轻柔,避免大力扬尘。
冲洗:定期对污染较重的路面、垃圾点进行冲洗。
2.清扫工具管理:
清扫工具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保持清洁、完好。
鼓励使用环保型清洁剂。
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
六、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
1.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居民会议等多种渠道,宣传粉尘的危害、清扫的重要性以及本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2.组织活动:定期组织“社区清洁日”、“楼道清洁比拼”等活动,鼓励居民亲身参与到粉尘清扫工作中来。
3.设立监督岗/信息员:邀请热心居民担任环境监督员,及时反馈粉尘问题和清扫情况。
4.奖励机制:对在粉尘清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家庭或楼栋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 监督与评估
1.日常巡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社区公共区域的粉尘清扫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居民反馈:建立畅通的居民意见反馈渠道(如意见箱、热线电话、线上平台),认真听取居民对粉尘清扫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3.定期评估:每季度或每半年对社区粉尘清扫工作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居民公示,并作为改进工作、调整计划的依据。
八、 经费保障
社区粉尘清扫工作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物业费、社区公共收益、政府补贴或专项资金等。应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合理预算,保障清扫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 附则
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社区全体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篇三:《粉尘清扫管理制度》(侧重可燃性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涉及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清扫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关于粉尘防爆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产生、加工、储存、输送可燃性粉尘(如金属粉尘、煤粉、粮食粉尘、木粉、塑料粉尘、染料粉尘等)的工艺、设备、车间、仓库及相关辅助设施区域的粉尘清扫作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粉尘清扫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控源、抑爆、降尘、防静电、阻隔、泄爆”等粉尘防爆基本原则,将粉尘清理作为消除爆炸风险的关键措施来落实。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粉尘清扫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检查和考核。
组织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辨识、风险评估和分区。
制定并监督执行粉尘清扫计划,特别是针对危险区域的清扫要求。
审核批准特殊清扫作业(如动火区清扫、设备内部清扫)的安全方案。
提供粉尘防爆清扫相关的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管理粉尘清扫记录和粉尘浓度监测数据。
3.生产/车间部门:
是本部门责任区域内粉尘清扫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
严格按照粉尘清扫计划组织日常和定期清扫。
确保清扫人员掌握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及时清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散落粉尘。
负责本部门清扫工具(须符合防爆要求)的日常管理。
4.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除尘系统、防爆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
负责设备内部、管道内部等复杂部位的专业粉尘清理工作,制定专项清扫方案并确保安全实施。
5.清扫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安全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严格遵守本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防爆型清扫工具和设备。
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导电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清扫过程中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第五条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清扫要求
1. 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标准(如20区、21区、22区),明确各区域的界限,并在现场设置清晰的警示标识。
2. 不同危险区域的清扫频次和标准应有区别,危险等级越高的区域,清扫要求越严格,频次越高。
20区(爆炸性粉尘云持续、长期或频繁出现):严禁粉尘堆积,必须实现动态控制,保持极低积尘水平,可能需要连续或近乎连续的清扫。
2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粉尘云):必须严格控制积尘厚度(如不超过1毫米或更严格),实施高频次的清扫,如每班、每日进行彻底清理。
22区(正常运行时不大可能出现,或即使出现也只短期存在的爆炸性粉尘云):应定期清扫,防止粉尘形成危险堆积,积尘厚度应有明确限制,清扫频次可为每周或每月,但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调整。
3. 对所有水平表面(地面、平台、设备顶面、横梁、管道、桥架等)和垂直表面(墙面、设备壁等)的积尘进行控制。隐藏空间(如吊顶内、夹层、地沟)必须纳入清扫范围,并制定专门的清扫计划和方法。
第六条 清扫方法与工具的特殊要求
1.严禁使用产生火花或引起粉尘飞扬的清扫方法:
绝对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可燃性粉尘,除非是在特定条件下(如湿法环境下、惰化气氛下)并经严格风险评估和审批。
严禁使用普通扫帚干扫,特别是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
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电气设备进行清扫(如普通吸尘器、照明灯具)。
2.推荐和强制使用的清扫方法:
防爆型真空吸尘系统:首选方法,使用符合区域防爆等级要求的、具有良好接地和防静电措施的工业吸尘器或中央吸尘系统。吸尘器的过滤系统应能有效捕集细微粉尘,防止二次排放。
湿式清扫:在允许沾水的表面,使用湿拖把、湿抹布进行擦拭,或进行低压冲洗。注意控制用水量,防止电气设备受潮和污水处理问题。添加适量润湿剂可提高效果。
手动工具清理:对于板结或附着紧密的粉尘,使用不会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如铜制、铍铜合金或防静电塑料工具)进行小心刮铲,并立即配合吸尘或湿式方法收集。
3.清扫工具和设备要求:
所有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使用的清扫工具(扫帚、簸箕、刮刀、容器等)必须是防静电材质或采取了防静电措施。
所有电气设备(吸尘器、照明、移动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应危险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认证标志。
所有设备和工具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静电积聚。
第七条 清扫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许可: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清扫作业,特别是涉及设备内部清理、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2.人员防护: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静电工作服、导电鞋,佩戴合适的防尘口罩/呼吸器、防护眼镜。禁止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危险区域。
3.作业前检查: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状况、防爆设备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可靠、是否存在点火源隐患。
4.作业过程控制:
按照“先上后下、先里后外”的顺序进行。
操作轻柔,避免剧烈动作引发粉尘扬起。
保持作业区域良好通风(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
使用防爆吸尘器时,确保软管无破损、连接紧密、设备可靠接地。
清理设备内部粉尘前,必须确保设备已停车、断电、隔离,并进行内部气体检测(如需)。
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及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活动。
至少应有两人协同作业,并设有外部监护。
第八条 粉尘的收集、贮存与处置
1. 清扫下来的可燃性粉尘必须使用防静电材质的、密封的容器收集。
2. 收集容器应及时搬离作业现场,运至指定的、安全的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应远离火源、热源,通风良好,并有防爆、防火措施。
3. 粉尘的贮存量应受到严格控制,避免大量堆积。
4. 废弃粉尘的最终处置必须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如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在采取严格安全措施下进行惰化处理等。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第九条 检查、培训与记录
1. 定期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积尘状况、清扫计划执行情况、清扫质量、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 对所有涉及可燃性粉尘岗位的员工,特别是清扫作业人员,进行强制性的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清扫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 建立详细的粉尘清扫记录,包括清扫日期、区域、负责人、作业人员、清扫方法、积尘情况描述、粉尘处理方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记录应作为安全管理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条 应急准备
制定针对粉尘清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紧急喷淋洗眼装置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 制度执行与修订
本制度是单位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法规标准更新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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