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后勤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石。它涉及学校的物资管理、安全保障、环境维护等多个方面,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质量。一个完善的后勤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因此,建立健全《小学后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同时,学校积极开展《社区服务计划》,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本文将呈现多篇《小学后勤管理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进行阐述,旨在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篇一:《小学后勤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侧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小学后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及学生,以及进入校园从事相关活动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 后勤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齐抓共管;依法管理,科学防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后勤部门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六)负责学校水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负责学校环境卫生安全管理,预防传染病发生。
(八)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九)负责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协助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中的安全问题。
第七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三)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学校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五)学校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扔烟头。
(六)学校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七)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
(二)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四)学校食堂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确保餐具卫生。
(五)学校食堂要加强对食品原料的管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六)学校食堂要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清洁消毒,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第十条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二)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维护保养,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
(三)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用水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漏水事故。
(五)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防雷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第十一条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二)学校要加强对水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延长水电设施的使用寿命。
(三)学校要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学校要加强对用水安全的管理,防止发生漏水事故。
(五)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节水节电教育,提高师生的节水节电意识。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清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二)学校要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及时清理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三)学校要加强对厕所的管理,保持厕所卫生。
(四)学校要加强对绿化带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学校要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三)学校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四)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学校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小学后勤管理制度》(物资管理侧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包括教学设备、办公用品、体育器材、生活用品等。
第三条 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勤俭节约,物尽其用;账物相符,公开透明。
第二章 物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教务主任、总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后勤部门在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物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物资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领用、维修、报废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物资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四)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负责学校物资的维护保养,延长物资的使用寿命。
(六)负责学校物资的报废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负责学校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教学设备采购计划,并负责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管。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领用物资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物尽其用。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爱护学校物资的责任和义务,发现物资损坏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九条 物资采购要坚持计划性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第十条 物资采购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要坚持经济节约原则,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要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
第四章 物资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物资验收要由采购人员、使用部门代表和后勤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六条 物资验收要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十七条 物资验收要填写验收单,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及时退货或更换。
第五章 物资保管管理
第十九条 物资保管要做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第二十条 物资保管要做到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
第二十一条 物资保管要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 物资保管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物资保管要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凭领用单领用物资。
第六章 物资领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资领用要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后勤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物资领用要做到按需领用,不得超量领用。
第二十六条 物资领用要爱护使用,不得随意损坏。
第二十七条 物资领用后要及时归还,不得长期占用。
第七章 物资维修管理
第二十八条 物资维修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物资损坏后,使用部门要及时报修。
第三十条 后勤部门接到报修后,要及时安排维修。
第三十一条 物资维修要坚持经济节约原则,尽量修复使用。
第三十二条 对无法修复的物资,要及时报废处理。
第八章 物资报废管理
第三十三条 物资报废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废范围。
第三十四条 物资报废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五条 物资报废要严格执行报废程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六条 物资报废要建立健全报废档案,记录报废过程。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贪污、挪用、盗窃学校物资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小学后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侧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区域,包括教室、办公室、操场、食堂、厕所等。
第三条 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常保持,及时清理。
第二章 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政教主任、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后勤部门在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三)负责学校清洁卫生的组织和指导。
(四)负责学校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
(五)负责学校厕所的清洁和消毒。
(六)负责学校绿化带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学校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意识。
第六条 政教处负责学生的环境卫生教育和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环境卫生劳动。
第七条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教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室要保持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
(二)教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三)教室要定期进行消毒,预防传染病发生。
(四)教室要保持墙面干净,无乱涂乱画。
(五)教室要保持门窗干净,无破损。
(六)教室要配备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七)学生要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条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
(二)办公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三)办公室要保持墙面干净,无乱涂乱画。
(四)办公室要保持门窗干净,无破损。
(五)办公室要配备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六)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一条 操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操场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垃圾。
(二)操场要定期进行清扫,保持地面干净。
(三)操场要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四)学生在操场活动时,要注意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二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
(二)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堂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确保餐具卫生。
(五)食堂要加强对食品原料的管理,严禁采购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六)食堂要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清洁消毒,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七)学生要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
(二)厕所要定期进行冲洗,保持地面干净。
(三)厕所要定期进行消毒,预防传染病发生。
(四)厕所要配备卫生纸和洗手液。
(五)学生要自觉维护厕所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 绿化带管理制度
(一)绿化带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除草、修剪。
(二)绿化带要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三)学生要爱护绿化,不乱采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第十五条 垃圾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并设置分类垃圾桶。
(二)学校要定期清理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三)学校要加强垃圾管理,防止乱扔垃圾现象。
(四)学校要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
第四章 检查与评比
第十六条 学校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学校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评比,对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学校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小学后勤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侧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体育设备、生活设备等。
第三条 设备设施维护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定期检查;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维修,保证运行;节约能源,降低损耗。
第二章 设备设施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设备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教务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设备设施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后勤部门在设备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三)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
(四)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改造。
(五)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档案,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教学设备维护计划,并负责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管。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物尽其用。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爱护学校设备设施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设备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九条 教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教学设备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二)教学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防止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三)教学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
(四)教学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教学设备要做好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第十条 办公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二)办公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防止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三)办公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
(四)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办公设备要做好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六)办公设备要节约用电,人走关机。
第十一条 体育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体育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二)体育设备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体育设备损坏后要及时报修,不得继续使用。
(四)体育设备要做好防潮、防晒、防盗工作。
(五)学生在使用体育设备时,要有老师指导,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 生活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生活设备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二)生活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防止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三)生活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
(四)生活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生活设备要做好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六)生活设备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四章 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第十三条 设备设施维修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 设备设施损坏后,使用部门要及时报修。
第十五条 后勤部门接到报修后,要及时安排维修。
第十六条 设备设施维修要坚持经济节约原则,尽量修复使用。
第十七条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 设备设施维修要建立维修记录,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设施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设备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小学后勤管理制度》(绿化管理侧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美化校园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发挥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师生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绿化区域,包括绿地、树木、花坛、草坪等。
第三条 绿化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管理,精心养护;保护为主,防治结合;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 绿化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绿化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政教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绿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绿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后勤部门在绿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绿化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学校绿化的规划、设计、 planting和养护。
(三)负责学校绿化区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四)负责学校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五)负责学校绿化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绿化意识。
第六条 政教处负责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和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绿化活动。
第七条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责任区内的绿化维护,教育学生爱护花草树木。
第八条 全体教职工都有保护学校绿化的责任和义务,发现绿化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绿化管理制度
第九条 绿化规划管理制度
(一)学校绿化要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
(二)学校绿化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土壤特性。
(三)学校绿化要注重植物的多样性,选择适应性强、观赏性高的植物。
(四)学校绿化要体现学校的特色和文化内涵。
第十条 绿化planting管理制度
(一)绿化planting要选择适宜的季节和天气。
(二)绿化planting要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确保植物成活率。
(三)绿化planting要及时进行浇水、施肥和除草。
(四)绿化planting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第十一条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一)绿化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松土、除草、修剪。
(二)绿化要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
(三)绿化要及时清理枯枝落叶,保持绿化区域的整洁。
(四)绿化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 绿化保护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对绿化区域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二)学校要禁止在绿化区域内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
(三)学校要禁止在绿化区域内进行破坏绿化的活动。
(四)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绿化保护教育,提高师生的绿化意识。
第十三条 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病虫害检查,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
(二)学校要根据病虫害的种类和程度,选择合适的防治方法。
(三)学校要使用环保型的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学校要做好病虫害防治记录,总结防治经验。
第四章 检查与评比
第十四条 学校要定期进行绿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学校要定期进行绿化评比,对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绿化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对故意破坏绿化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绿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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