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采购管理制度 食材采购管理制度

餐饮采购是餐饮业成本控制与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餐饮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它规范流程、确保品质、降低风险。同时,《社区服务计划》旨在提升社区福祉,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如采购)是支撑这些外部目标的基础。本文将呈现多篇不同侧重的《餐饮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以供餐饮企业参考应用。

篇一:《餐饮采购管理制度》(侧重:流程规范与部门协作)

第一章 总则

餐饮采购管理制度 食材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餐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各项原辅材料、物品及设备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高效、合规,保障食品安全与经营需求,控制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涉及采购的部门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房部、前厅部、采购部、财务部、仓储部等。

第三条 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

(二)质量优先原则:在满足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质量可靠、符合安全标准的供应商和产品。

(三)成本效益原则:力求以合理的价格获取所需物品,注重性价比,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四)计划性原则:根据经营预测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盲目采购和资源浪费。

(五)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流程应公开、透明,关键环节有记录,可追溯,接受内部监督。

(六)部门协作原则: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采购信息沟通顺畅,流程执行到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设立采购部(或指定专人负责),作为采购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各部门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

(二)负责供应商的寻源、评估、谈判和管理。

(三)执行采购订单的下达与跟踪。

(四)收集市场信息,了解价格动态和新品情况。

(五)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建立和维护采购档案。

第五条 使用部门(如厨房部、前厅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到货时间。

(二)参与特定物品(尤其是食材)的质量验收。

(三)反馈所用物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仓储部(或指定岗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有采购物品的验收、入库、存储和发放管理。

(二)严格核对采购订单与实收货物,检查数量、质量、规格、保质期等。

(三)执行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提供库存信息。

(四)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要求,防止物品变质、损坏。

第七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采购预算及采购合同。

(二)核对采购发票、入库单等凭证。

(三)办理采购款项的支付。

(四)进行采购成本核算与分析。

第八条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采购工作拥有最终审批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九条 采购申请:使用部门根据库存水平和经营需要,填写《采购申请单》,详细注明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建议供应商(若有)、期望到货日期等信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 采购审批:

(一)常规物品或预算内采购: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采购部。

(二)非常规物品、大额采购或超出预算的采购: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审批权限根据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采购执行:

(一)采购部收到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后,根据物品类别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原则上从业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

(二)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必要时可邀请多家供应商报价。大宗或重要采购应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三)确定供应商和价格后,签订采购合同(如适用)或生成《采购订单》,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四)《采购订单》经采购部负责人审核后,发送给供应商,并抄送相关部门(如使用部门、仓储部、财务部)。

第十二条 采购跟踪:采购部负责跟踪订单执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遇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 验收与入库:详见第四章。

第十四条 付款结算:详见第五章。

第四章 验收与入库管理

第十五条 货物送达后,仓储部(或指定验收人员)会同使用部门(必要时),依据采购订单或合同,对到货物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验收内容包括:

(一)数量核对:对照送货单和采购订单,清点数量是否一致。

(二)质量检查:

1. 外观: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有无破损、污染。

2. 规格型号:是否与订单要求相符。

3. 新鲜度与感官:对生鲜食材等进行感官检查(色泽、气味、形态等),必要时抽样检测。

4.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临期产品需特别注意或拒收。

5. 温度要求:对冷藏、冷冻品,必须测量到货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6. 随货单证:检查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食品类)。

第十七条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填写《入库验收单》,注明实收数量、验收情况。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财务部作为付款依据,一联留存仓储部,一联交采购部备案。合格物品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分类存放。

第十八条 验收不合格:如发现数量不符、质量问题、规格错误、单证不全等情况,验收人员应拒绝签收,并立即通知采购部处理。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交涉退货、换货或索赔事宜。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误用。

第十九条 入库管理:

(一)所有验收入库的物品必须登记入账,建立库存台账。

(二)严格按照物品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存放,标识清晰。

(三)执行先进先出(FIFO)原则。

(四)定期检查库存物品状况,做好防潮、防鼠、防虫、防火等工作。

(五)严格控制库房进出,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五章 付款管理

第二十条 付款依据:财务部凭审核无误的采购订单(或合同)、《入库验收单》、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等单据办理付款。单据不全或不符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第二十一条 付款审批:采购付款需按照企业财务审批流程执行,由财务部审核单据,经相关负责人(如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二条 付款方式与账期:原则上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账期执行。鼓励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减少现金交易。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第二十三条 预付款管理:如需支付预付款,必须事先获得相应权限的审批,并签订明确的合同条款,控制预付比例和风险。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负责建立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库。选择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其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服务水平、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因素。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交货及时率、产品合格率、价格竞争力、售后服务、配合度等。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合作、调整采购份额或淘汰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主要食材供应商,应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证明,并存档备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人员)有权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采购流程的合规性、采购价格的合理性、采购物品的质量等。

第二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采购职权谋取私利。严禁收受供应商回扣、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需按程序审批后发布。

篇二:《餐饮采购管理制度》(侧重:中小型餐饮企业实用性与灵活性)

一、 采购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保障供应:一切采购活动必须基于餐厅实际经营需要(菜单、客流量预测、库存情况),确保食材新鲜、物料充足,不影响正常运营。

2.质量为本,安全第一:严把食品安全关,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供应商。食材采购尤其注重感官检查和保质期。

3.成本控制,讲求实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寻找性价比高的货源,货比三家。关注市场行情,适时调整采购策略,避免浪费。

4.流程简化,注重效率:优化采购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提高采购响应速度,特别是在生鲜、应急采购方面。

5.诚信合作,互利共赢: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保持市场敏感度,不依赖单一渠道。

二、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1.供应商来源

优先考虑周边大型批发市场、信誉良好的专业供应商、品牌厂家直供。

鼓励厨师长或采购负责人发掘优质特色食材供应商。

建立简单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记录基本信息(名称、联系方式、主供品类、资质简要)。

2.选择标准

资质: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资质证明)。对于肉类、海鲜等高风险食材,尽量索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质量:通过试用、小批量采购、厨师反馈等方式评估产品质量是否稳定、符合要求。

价格:进行市场比价,结合质量和服务,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服务:考察送货及时性、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效率、是否接受小批量或紧急订单等。

3.关系维护

保持与主要供应商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问题。

按时结算货款,建立信用。

定期(如每季度或半年)对常用供应商的表现做简单回顾,决定是否继续合作或调整。

三、 采购流程

1.提出需求

日常采购:厨房/吧台/前厅根据当日估清、次日备货需求及现有库存,填写《采购申请单》(或使用简化表格、专用记录本),列明品名、规格、大约数量。由厨师长/吧台主管/前厅经理审核确认。

计划性采购:对于调味品、干货、冻品、酒水饮料、一次性用品等消耗品,由库管员(或指定人员)根据库存量和安全库存标准,定期(如每周)汇总需求,提交《采购申请单》。

2.审批

常规小额采购(如单次金额低于XXX元):由厨师长/部门主管直接审批或授权采购员执行。

较大金额或非常规物品采购(如单次金额高于XXX元,或新供应商、新品种):需报餐厅经理或老板审批。

3.执行采购

采购员(可由专人或厨师长/库管兼任)根据审批后的申请单,联系《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下单。

对于生鲜蔬菜、海鲜等,可安排人员直接到市场采购,但需保留采购凭证(市场磅单、简易收据等)。

明确送货时间、地点,并通知收货人员准备。

4.收货验收

人员:由厨师/库管员/指定收货员负责。重要食材(如高档海鲜、肉类)厨师长应参与验收。

依据:核对送货单与实际采购需求(口头或书面订单)。

重点

数量:过磅、清点。

质量:感官检查(色、香、味、形),检查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冷冻冷藏品测量温度。

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处理

合格: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注明实收数量。物品按规定入库或直接送厨房使用。

不合格:当场提出异议,拍照留证(如有必要),联系采购员或直接与供应商沟通退换货事宜。不合格品隔离存放。

5.入库与记录

经验收合格的物品,需及时入库或交接给使用部门。

库管员(或指定人员)在《入库登记本》或简易库存卡上记录日期、品名、数量、供应商、验收人等信息。

厨房/吧台领用物料时,也应做简单的领用记录。

四、 财务结算

1.凭证收集:采购员/收货员需收集整理好所有采购相关的单据(送货单、市场凭证、发票等)。

2.对账:定期(如每周或每月)与供应商核对账目。

3.付款申请:采购员或库管员将核对无误的发票、签字的送货单等凭证汇总,填写《付款申请单》,提交给财务(或老板/经理)。

4.审批支付:财务(或老板/经理)审核单据齐全、金额无误后,按约定方式和时间支付货款。优先推荐银行转账。

五、 应急与特殊采购

1.应急采购:对于临时、紧急的需求(如某食材突然用完),允许由厨师长或经理电话授权采购员或指派人员立即采购,事后尽快补办简要手续和凭证。可动用备用金支付,并及时报销。

2.新品试用采购:对于尝试新菜品、新饮品所需的特殊食材或物料,由厨师长/吧台主管提出申请,经经理/老板同意后,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

六、 简单监督

1. 餐厅经理/老板不定期抽查采购价格、验收记录、库存情况。

2. 鼓励员工发现采购中的问题(如质量差、价格异常)及时上报。

3. 强调诚信,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等不当行为。

七、 制度调整

本制度为指导性文件,餐厅经理/老板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篇三:《餐饮采购管理制度》(侧重: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第一章 总则:食品安全第一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确保本餐饮企业所有采购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顾客健康权益和企业声誉。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将食品安全置于首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食品及相关物品采购、验收、储存环节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采购食品及相关产品,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过期、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

第二章 供应商资质与溯源管理

第四条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所有食品及主要原辅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质证明,并由采购部审核、存档: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进口食品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对于肉类、禽类产品,必须索取并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五)特定产品(如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可能需要的其他法定许可或认证文件。

第五条 优先选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具备相应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如通过HACCP、ISO22000等认证)的供应商。鼓励与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供应商合作。

第六条 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复核,确保证件持续有效。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不合格者及时淘汰。

第七条 对主要或高风险食材供应商,应尽可能了解其生产/养殖/加工环境,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第八条 建立并保存完整的供应商档案,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联系信息、供货范围、历次评估记录等。

第三章 采购标准与规范

第九条 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原辅料采购验收标准》,明确各类食材(蔬菜、水果、肉禽、水产、蛋奶、粮油、调味品、干货、冻品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感官要求:色泽、气味、滋味、形态、组织状态、杂质含量等。

(二)理化指标(如适用):如新鲜度指标(TVB-N值等)、农兽药残留限量、重金属限量、微生物指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规格等级:大小、净重、部位等。

(四)包装要求:包装完整、清洁、标识清晰(含品名、规格、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许可证号等)。

(五)温度要求:冷藏品(0-4℃)、冷冻品(-18℃及以下)的运输和交货温度。

第十条 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坚持“非必要不添加”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必须向持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正规商家采购,索证索票,并建立专用台账记录使用情况。严禁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

第十一条 采购订单或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所购物品需符合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验收细则。

第四章 验收关键控制点

第十二条 设立独立的、清洁卫生的收货验收区,配备必要的验收工具(如磅秤、温度计、手电筒、清洁用具等)。

第十三条 验收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和验收技能培训,熟悉各类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每批到货进行检查:

(一)查验单证: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查验随货同行的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是否齐全、有效,并与实物信息一致。做好索证索票记录。

(二)检查包装标识: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清洁,标识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规范。特别关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严禁接收过期或临近保质期可能无法在有效期内用完的食品。

(三)核对数量规格:清点数量,检查规格是否与订单相符。

(四)严格感官检查:对食材进行细致的感官检验,判断是否存在腐败变质、异味、霉变、虫蛀、掺杂异物等情况。

(五)重点温度检测:对所有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校准过的温度计测量中心温度,确保符合规定的温度范围。记录测量结果。

(六)必要时抽样送检:对于首次合作的供应商、高风险食材或对质量有疑虑的批次,可考虑抽样送第三方机构检验。

第十五条 建立详细的《收货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到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验收情况(含温度记录)、验收人签名、处理结果(合格入库/拒收)等。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两年。

第五章 仓储与保鲜管理衔接

第十六条 验收合格的食品及原料应立即按其特性要求进行储存,防止在库房门口或通道长时间停留。

第十七条 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食品储存区域(如干货库、冷藏库、冷冻库),防止交叉污染。生熟分开,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八条 库房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控。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行,并有温度记录。

第十九条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和保质期。

第六章 不合格品处理

第二十条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原料,必须坚决拒收。

第二十一条 对于拒收的物品,应在送货单上注明原因,并要求送货人员签字确认。同时立即通知采购部与供应商协调处理(退货、换货)。

第二十二条 不合格品应在指定区域隔离存放,并有明显标识,防止误入生产环节或库房。

第二十三条 做好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包括品名、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退货/销毁)、处理日期、经手人等。

第七章 人员培训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定期对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库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明确各岗位在采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采购不合格食品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记录与追溯体系建设

第二十六条 所有与采购相关的记录,包括供应商档案、索证索票记录、采购订单、验收记录、入库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培训记录等,均需按规定妥善分类、保存,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第二十七条 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采购流程和记录,提高追溯效率和准确性。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是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相关制度(如仓库管理制度、厨房卫生制度等)协调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和企业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修订版本需经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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