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药品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机构内各科室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的核心规范。它不仅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疗风险、提升科室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制定并严格执行科室药品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规范药品从请领、储存、发放、使用至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预防差错事故。本文将呈现几篇不同侧重、不同结构的《科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科室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科室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所有药品的计划、请领、接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监测、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科室药品管理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经济的原则,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护士长负责制,指定专人(药品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科主任是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药品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科室药品管理相关细则和应急预案。
(二)监督检查本科室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四)负责审批特殊管理药品的请领和使用。
(五)协调解决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护士长是科室药品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协助科主任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指定并培养药品管理员,明确其职责。
(三)组织护士学习药品知识、用药规范及不良反应监测知识。
(四)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效期、账物相符情况。
(五)督促做好特殊管理药品的规范管理和记录。
(六)负责科室抢救车内药品的管理和定期检查补充。

第七条 药品管理员(可由护士长指定有经验的护士担任)在护士长指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科室日常药品的计划、请领、验收、入库、登记。
(二)负责药品的分类、定位存放,保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三)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预警,及时处理过期、变质药品。
(四)负责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高警示药品、冷藏药品等)的专人专柜加锁管理,并做好详细的请领、使用、交接班记录。
(五)协助护士长管理抢救车内药品,确保齐全、在效期内。
(六)负责药品相关记录的登记、整理和保管。
(七)保持药品账物相符。

第八条 医师职责:
(一)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合理开具处方。
(二)熟悉常用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
(三)在用药前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对特殊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医嘱执行。
(四)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五)参与科室药品知识培训和学习。

第九条 护士职责:
(一)严格执行医嘱,执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确保给药准确。
(二)熟悉本科室常用药品的性能、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三)给药前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效期及外观质量。
(四)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解答患者疑问。
(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
(六)协助药品管理员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药品计划与请领

第十条 科室药品计划应根据临床需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遴选的药品目录和科室常备药品基数进行制定。
第十一条 普通药品由药品管理员根据消耗情况,定期编制药品请领计划,经护士长审核、科主任签字后,向药剂科请领。
第十二条 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凭医师开具的专用处方,并经科主任或授权医师签字审批后,由专人(通常为双人)凭处方和身份证明到药剂科专窗请领。第二类精神药品请领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抢救药品应保持基数,消耗后及时补充。急救情况下,可先借用或紧急领取,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 临时采购或非目录药品,需按医院规定流程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

第四章 药品验收与入库

第十五条 药品管理员从药剂科领回药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数量是否与请领单或处方一致。
(二)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
(三)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有无异常(如变色、潮解、霉变、沉淀、结晶等)。
(四)核对药品有效期,严禁接收过期或近效期(如无特殊说明,一般指距失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入科室库。
第十六条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登记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领用日期、领用人等。
第十七条 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拒绝接收,并及时与药剂科联系处理。
第十八条 特殊管理药品入库时,应由双人验收、双人登记、双人入专柜上锁保管。

第五章 药品储存与保管

第十九条 科室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或药品柜,环境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并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二十条 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一)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二)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应专柜加锁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三)生物制品、疫苗、胰岛素等需冷藏的药品,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8℃,并每日记录冰箱温度。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食物。
(四)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药品应按特性分开存放,并远离火源和热源,配备相应消防设施。
(五)注射剂、口服制剂、外用制剂等不同剂型药品应分区域存放。
(六)药品应按批号顺序摆放,近效期药品置于显眼处,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第二十一条 药品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质量。
(一)每日检查并记录冷藏药品的冰箱温度。
(二)每月对所有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效期、外观性状、储存条件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三)对近效期药品(距失效期不足三个月)应建立台账,及时提醒相关人员优先使用或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品储存区域。

第六章 药品调配与使用

第二十三条 医嘱下达后,护士应严格核对医嘱,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行医嘱配药或发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一)摆药时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
(二) 发药(或用药)前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发药(或用药)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
第二十五条 从原包装取出药品后,应立即在容器上清晰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拆零药品应记录拆零日期和有效期。
第二十六条 静脉输液药物配制应在清洁环境下进行,严格无菌操作。配制后应再次核对,并在输液瓶(袋)上清晰标明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时间、滴速、签名等。
第二十七条 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医嘱执行。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需凭专用处方,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并由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使用后空安瓿或废贴应按规定回收、记录、销毁。
(二) 高警示药品(如高浓度电解质、胰岛素、化疗药物、抗凝药等)在使用前应由两名护士双人核对剂量、浓度和用法。
第二十八条 患者自带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院内使用。如确需使用,须经主管医师同意,药师评估,并在病历中记录,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和服用,医护人员做好用药指导和观察,医院不承担因自带药品质量或使用不当引发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给药时,护士应将药品送至患者床旁,核对患者身份(如询问姓名、查看腕带),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口服药应看着患者服下。
第三十条 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特别是首次使用或使用特殊药品的患者。发现不良反应或用药错误,应立即停止用药,报告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管理:
(一)设立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购入、储存、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
(二)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如条件允许)。药品管理员和护士长各持一锁匙。
(三)严格执行凭专用处方领用和使用的制度。处方应单独保存,保存期限按国家规定。
(四)使用时双人核对,使用后空安瓿或废贴应由双人清点、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交回药剂科统一处理。
(五)每日清点,做到账物相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人签字。
(六)严禁私自借用、转让或挪用。如发生丢失、被盗,应立即向科主任、保卫科和药剂科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一)科室应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制定本科室高警示药品清单。
(二)高警示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区域存放,并有醒目的红色或特殊颜色标识。
(三)在使用高警示药品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独立进行核对(剂量、浓度、患者身份等)。
(四)涉及高警示药品的医嘱,医师应清晰书写,必要时进行口头复述确认。
(五)加强对使用高警示药品患者的监护。
第三十三条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室如涉及此类药品,需制定专项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 疫苗和生物制品管理:
(一)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储存,并每日记录温度。
(二)领用、使用均需详细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疫苗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接种日期、接种部位、接种者签名等。
(三)使用前详细核对,注意观察有无异常反应。

第八章 抢救车与抢救药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科室必须配备抢救车,车内药品和物品应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第三十六条 抢救车由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检查,每周全面核查清点一次,并记录。
(一)检查药品和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抢救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三)药品用后或近效期更换后,应及时补充、更换,并记录。
(四)抢救车应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上锁(或使用易破坏的封条),保证随时可用。
(五)抢救车药品目录应张贴在车体明显位置。

第九章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第三十七条 科室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后的反应,积极识别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ADR)和药品不良事件(ADE)。
第三十八条 发现可疑的ADR/ADE,特别是新的、严重的ADR/ADE,应及时详细记录,并按医院规定流程上报至药剂科或不良反应监测部门。
第三十九条 对已发生的ADR/ADE,应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章 过期与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第四十条 科室药品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第四十一条 对过期、变质、损坏、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有明显“不合格”或“待销毁”标识。
第四十二条 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来源、不合格原因等。
第四十三条 不合格药品(特别是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医院规定流程,定期上报药剂科,由药剂科统一回收、登记、销毁,并有销毁记录。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一章 培训与考核

第四十四条 科室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药品知识、合理用药原则、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药品管理制度和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药品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科室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二章 记录与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 科室药品管理相关记录应完整、准确、及时、清晰。主要记录包括:
(一)药品请领、验收、入库记录。
(二)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专用账册和使用记录。
(三)冷藏药品温度记录。
(四)药品效期检查记录。
(五)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六)抢救车药品检查与补充记录。
(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记录。
(八)培训记录。
第四十八条 所有记录和档案应按规定妥善保管,保存期限按医院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医院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科室讨论通过,报医务科或药剂科备案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科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规定,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篇二:《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前言

为规范本科室药品管理,确保药品在请领、储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与有效,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药事管理要求,特制定本(XX科室)药品精细化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强化监控、持续改进,构建一个科学、严谨、高效的科室药品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药品管理组织架构与核心职责

  1. 科室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 组长:科主任
    • 副组长:护士长
    • 成员:科室药品管理员、资深医师代表、资深护士代表
    • 主要职责:
      • 审定和发布本科室药品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 领导和监督本科室药品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 定期组织召开药品管理会议,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协调处理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
      • 审批科室特殊药品的采购与使用。
  2. 科主任职责
    • 作为科室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科室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 确保科室药品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营造科室合理用药文化,组织学习国家药品法律法规。
    • 对科室药品管理中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和指导。
  3. 护士长职责
    • 具体负责科室药品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 指定并督导药品管理员的工作,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 组织护理人员的药品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高警示药品和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规范。
    •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效期管理、抢救药品完好率。
    •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上报。
  4. 药品管理员(专职或兼职)职责
    • 执行药品请领、验收、登记、入库、储存、盘点等日常操作。
    • 维护药品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安全,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温度、湿度、避光等)。
    • 管理药品效期,建立近效期药品预警机制,及时处理过期、变质药品。
    • 负责特殊管理药品(麻醉、精神、毒性、高警示等)的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及详细记录。
    • 保持药品管理相关台账(电子或纸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协助护士长管理抢救车药品。
  5. 医师职责
    • 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开具处方。
    • 对所开具药品的药理作用、剂量、用法、禁忌症、不良反应有清晰认知。
    • 对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的使用负有谨慎开具和监控责任。
    • 积极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和报告。
  6. 护士职责
    • 严格执行医嘱,落实“三查十对”(三查:操作前、中、后查;十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批号、外观)。
    • 熟练掌握常用药品的给药途径、方法、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观察。
    • 正确执行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的配制和给药流程,必要时执行双人核对。
    • 对患者进行用药宣教,指导安全用药。
    • 密切观察用药后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记录。

第二部分:药品流转各环节管理规范

  1. 药品计划与请领流程
    • 基数药品管理:科室根据日常用量和周转率,设定各类药品的安全库存基数。
    • 计划制定:药品管理员根据库存消耗和基数,定期(如每日或隔日)编制药品请领计划。
    • 计划审批:请领计划需经护士长审核,科主任(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
    • 特殊药品请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凭医师开具的专用处方,并经科主任或指定负责人审批后,由双人凭处方及身份证明到药房专窗领取。
    • 紧急用药:遇抢救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向药房申请,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2. 药品验收、入库与登记
    • 验收标准:
      • 药品名称、规格、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数量与领药单一致。
      • 外包装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辨。
      • 药品外观性状正常,无变色、潮解、霉变、异物、沉淀、絮状物等。
      • 有效期符合要求(一般距失效期不少于6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 验收程序:药品管理员(必要时双人)对照领药单逐项核对验收。
    • 入库登记: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录入科室药品管理台账(电子或纸质),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入库日期、验收人等。账物务必相符。
    • 问题药品处理: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隔离存放,注明原因,并立即通知药房协商处理,做好退换货记录。
  3. 药品储存与养护
    • 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柜)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湿度适宜并有记录。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设施。
    • 分类存放:
      •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分格存放,并有明确标识。
      • 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外用制剂等不同剂型分开存放。
      • “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浓氯化钾、化疗药等)应单独存放或有特殊醒目标识,并加强管理。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按国家规定专人专柜加双锁管理,并有明显标识和警示。
      • 需冷藏药品(2℃-8℃)如生物制品、部分疫苗、胰岛素等,存放于专用药品冰箱,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日早晚各测温一次并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食物、标本及私人物品。
      • 需避光、防潮、防挥发的药品,按其特性采取相应储存措施。
    • 效期管理:
      • 药品按批号及效期远近顺序摆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
      • 建立近效期药品(如距失效期3-6个月)台账和预警机制,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并通报,提醒优先使用。
      • 过期药品、变质药品立即下架,隔离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有醒目“不合格”或“待销毁”标识。
    •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员每周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储存条件、药品质量和效期。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4. 药品调配、核对与使用
    • 医嘱审核:护士接到医嘱后,应认真审核医嘱的规范性、适宜性,对疑问医嘱必须与医师核实确认。
    • 药品调配:
      • 在光线充足、清洁安静的环境下进行。
      • 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 摆药后,药品应有清晰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名、规格、剂量、用法。
      • 口服药宜按单次剂量分装。拆零药品应注明拆零日期、原有效期。
      • 静脉药物集中配置或床旁配置均需严格无菌操作,配制后的输液袋(瓶)标签应清晰完整。
    • 用药核对与执行:
      • 将药品送至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患者身份(至少两种方式,如姓名、腕带)。
      • 向患者解释药名、作用、用法及注意事项。
      • 口服药应看着患者服下;注射给药应确保途径、部位正确。
      • 高警示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在使用前,建议由两名护士进行双人独立核对。
    • 用药观察与记录:用药后密切观察患者反应,特别是首次用药、特殊药品或易致敏药物。用药情况及患者反应及时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

第三部分:特殊类型药品管理细则

  1.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
    •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建议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 处方:由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
    • 领用:双人凭处方及身份证明到药房领取,当面核对无误后签字。
    • 使用: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使用后空安瓿(瓶)或废弃贴剂应由双人清点,与使用记录核对无误后,按规定登记并集中回收,定期交药房统一销毁。
    • 交接班:必须当班清点,账物相符,并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人签字确认。
    • 盘点:每日清点库存,每月药房会同科室进行一次账物核对。
    • 损耗与溢余:出现损耗或溢余,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科主任、护士长及药房报告。
    • 防盗与丢失:发生丢失、被盗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并向科室领导、保卫科、药剂科报告,同时上报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
  2. 高警示药品管理
    • 目录确定:科室根据医院统一的高警示药品目录,结合本科室特点,明确本科室高警示药品清单并公示。
    • 醒目标识:在储存位置、药品本身(如可能)进行特殊颜色(如红色)标记。
    • 独立核查:在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等环节,尽可能实施双人独立核查。
    • 剂量限制:对特定高警示药品(如浓氯化钾),限制其在病区的储存量和规格。
    • 加强培训: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高警示药品相关知识和安全使用规程的培训。
  3. 抢救车内药品管理
    • 专人负责:护士长指定专人每日检查,并做好记录。
    • 定置管理:抢救车定位放置,物品摆放有序,药品目录醒目。
    • 完好备用:车内药品、物品齐全,数量充足,均在有效期内,仪器设备功能完好。
    • 及时补充:使用后或近效期更换后,立即补充到位。
    • 封条管理:每日检查后可加贴易损封条,急救时启封。
    • 定期核查:每周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清点和记录。
  4. 患者自带药品(PUM)管理
    • 原则:原则上不鼓励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带药品。
    • 评估:如患者确需使用,必须经主管医师评估其必要性、安全性,并与药师沟通确认。
    • 记录:医师应在病程录中详细记录自带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来源及同意使用的理由。
    • 保管与使用:自带药品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和服用,医护人员提供用药指导和观察,但不承担药品质量责任。
    • 标识:如由科室临时保管,需有明确标识,并与科室药品严格区分。

第四部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

  1. 主动监测: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疗效和反应,警惕药品不良反应(ADR)和用药错误(ME)的发生。
  2. 及时报告:一旦发现或怀疑ADR/ME,应立即采取措施保证患者安全,并按医院规定流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及时上报至药剂科或相关部门。
  3. 鼓励上报:科室应营造非惩罚性的报告氛围,鼓励主动上报,特别是新的、严重的、罕见的ADR以及潜在的用药错误。
  4. 分析改进:对发生的ADR/ME,科室应组织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部分:过期、失效、破损及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1. 隔离存放:发现过期、失效、霉变、虫蛀、破损、污染等不合格药品,立即停止使用,从正常药品中拣出,隔离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并加贴醒目“不合格”或“待销毁”标签。
  2. 登记造册: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不合格原因、发现日期等信息,建立不合格药品处理台账。
  3. 统一上交:定期(如每月)将本科室收集的不合格药品汇总,连同登记册一并上交医院药剂科,由药剂科按规定统一销毁并记录。科室不得擅自销毁或处理。
  4. 特殊管理药品的不合格品处理,按其专项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可追溯。

第六部分:培训、监督与持续改进

  1. 培训教育
    • 新员工岗前培训:所有新入职医护人员必须接受科室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知识、合理用药规范等内容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定期在职培训:科室应定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最新的药品法律法规、医院药事管理新规定、新药知识、特殊药品管理、用药安全案例分析等。
    • 专项培训:针对高警示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抢救药品等,开展专项操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2. 监督检查
    • 日常自查:药品管理员每日对药品进行巡查,护士长每周对药品管理各环节进行检查。
    • 定期检查:科室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对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 专项检查:针对重点环节(如特殊药品管理、高警示药品使用、抢救药品完好率等)进行不定期抽查。
    • 接受上级检查:积极配合医院药剂科、医务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持续改进
    • 问题反馈与整改:对自查、上级检查及药品不良事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跟踪整改效果。
    • 制度修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变化以及科室药品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室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 经验分享与推广:对于药品管理中的良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应在科室内进行分享和推广,并可向上级部门推荐。

第七部分:附则

  1. 本制度由本科室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科室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与目的

为确保本科室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管理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止药品滥用、误用及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药事管理规定,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药品管理工作指引。本指引旨在为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提供清晰、规范的药品管理操作依据,实现药品从采购辅助(科室请领)到最终使用(或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药品管理责任体系

  • 科室主任:对本科室药品管理工作负总领导责任,确保制度落实,组织学习培训,审批特殊药品使用,处理重大药品相关事宜。
  • 护士长:本科室药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药品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指定药品管理员,督导其履行职责。负责抢救药品及治疗室、处置室药品的管理。
  • 药品管理员(一般由资深护士担任):具体执行药品请领、验收、入库、储存、盘点、效期管理、报损等工作。负责药品账目管理,确保账物相符。管理特殊药品专用账册。
  • 医师:严格遵守合理用药原则,依据患者病情和药品说明书科学、规范开具处方及医嘱。负责患者用药的疗效评估与不良反应监测。
  • 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和“三查七对”(特殊情况增加核对项目)制度,准确配制和使用药品,做好患者用药观察、护理及健康教育。

三、药品入科管理流程

  1. 药品需求与计划
    • 科室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及医院药品目录,结合药品消耗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基数。
    • 药品管理员定期(如每日/隔日)统计药品消耗,编制《科室药品请领单》。
    • 请领单须列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生产厂家(若有要求)。
  2. 药品请领审批与执行
    • 普通药品请领单由药品管理员填写,护士长审核签字后,交药剂科请领。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由具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经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签字审批后,由双人(至少一名为药品管理员或护士长指定人员)凭处方、领药凭证和身份证明到药剂科指定窗口领取。
    •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高警示药品及其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按医院规定流程请领。
    • 紧急抢救用药,可先电话通知药房,用后及时补办手续。
  3. 药品验收与入账
    • 药品领回科室后,药品管理员(必要时双人)应立即对照请领单或处方进行验收:
      • 品名相符: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是否与所请领一致。
      • 数量准确:清点数量是否与请领单一致。
      • 包装完好:检查药品外包装有无破损、污染、标签模糊或脱落。
      • 外观正常:检查药品本身有无变色、异味、潮解、霉变、结块、沉淀、絮状物、澄明度异常等。
      • 效期合规:核对药品生产批号和有效期,严禁接收过期药品。一般情况下,近效期药品(如距失效期不足六个月,特殊药品按规定)应与药房确认或拒收,除非科室能确保在效期内用完。
    • 验收合格后,药品管理员须及时、准确地将药品信息(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生产厂家、入库日期、验收人等)登记入科室《药品入库台账》或录入科室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账物相符。
    •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并立即与药房联系处理,办理退换货手续并记录。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规范

  1. 储存设施与环境要求
    • 科室应设固定、专用的药品储存区(药品室或药品柜),并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
    • 储存区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调控设备(如空调),并有温湿度计,每日定时监测并记录。
    • 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安全措施。
    • 药品储存区禁止存放私人物品、食物、饮料及医疗废弃物。
  2. 药品分类与定位存放
    • 常规分类: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并有醒目标识;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外用制剂等不同剂型分区存放。
    • 特殊管理药品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建议双层柜或保险柜)加双锁(药品管理员和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分别掌管一把钥匙)储存,柜体有明显标识和警示。
      • 高警示药品(如胰岛素、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抗凝剂等):应与普通药品分区域存放,或在其储存位置及药品本身(如可能)加贴醒目的“高警示”红色标签。
      • 冷藏药品(如疫苗、生物制品、部分抗生素、胰岛素等,通常要求2℃-8℃):必须存放于专用药品冰箱内。冰箱内放置经校准的温度计,每日早、中、晚至少三次监测并记录冰箱温度。冰箱内药品应分类摆放,避免拥挤,确保冷气循环。严禁将冷藏药品置于冰箱门边或冷冻室。
      • 贵重药品:可考虑与特殊管理药品一同存放或单独加锁管理。
      • 易燃易爆、强腐蚀性试剂类药品:按危险品管理规定,单独存放于安全位置,远离火源、热源,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 效期管理:药品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顺序摆放,坚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将近效期药品(如距有效期3-6个月)置于货架前排或有特殊标记,并建立《近效期药品催用清单》,提醒医护人员优先使用。
    • 标识清晰:所有药品均应有清晰、规范的标签,包括药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药品应使用规范容器,标签上注明药名、规格、拆零剂量、拆零日期、原有效期、拆零人等信息。
  3. 日常养护与检查
    • 药品管理员每日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光照等),特别是冷藏药品冰箱温度。
    • 每周对所有库存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质量(外观性状)、效期、储存条件等,并记录。
    • 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药品管理大检查,重点核查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抢救药品的管理情况及账物相符情况。

五、药品调配、核对与使用安全

  1. 医嘱执行与药品调配
    •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必须认真核对医嘱内容(患者信息、药名、剂量、浓度、用法、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对不规范、不清晰或有疑问的医嘱,应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严禁盲目执行。
    • 调配药品时,应在光线充足、环境整洁的治疗室或配药区进行。
    •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摆药时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发药/用药前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发药/用药后查对:观察患者反应,确认用药无误)。对高风险操作(如输血、化疗、特殊药品使用),增加核对项目,如有效期、批号、过敏史等,倡导双人核对。
    • 口服药宜按次分装,标签清晰。注射药物配制应严格无菌操作,配制后的输液瓶(袋)上应有完整标签(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溶媒及量、配制时间、滴速、配制者及核对者签名等)。
  2. 用药安全管理
    • 患者身份核实:给药前必须严格核对患者身份(至少使用两种标识,如询问姓名、查看腕带)。
    • 用药指导:对患者或家属进行必要的用药指导,说明药名、作用、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可能的不良反应。口服药应看着患者服下。
    • 高警示药品使用:涉及高警示药品处方、调配、给药等环节,强烈建议实施双人独立核查制度。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凭专用处方,双人核对后使用。用后空安瓿(瓶)或废弃贴剂须由双人清点、记录,并按规定集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首次用药与易过敏药物:对首次使用某种药品或使用青霉素等易致敏药物的患者,应加强巡视和观察。
    • 患者自带药品(PUM):原则上住院期间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若病情特殊确需使用,须经主管医师评估、药师审核同意,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厂家、批号、用法用量、同意理由等)。自带药品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和服用,医护人员提供用药指导和观察,并告知相关风险。科室不负责PUM的质量问题。
  3. 用药后观察与记录
    • 用药后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特别是疗效和不良反应。
    • 准确、及时、完整地将用药情况(时间、药名、剂量、途径、患者反应等)记录在体温单、医嘱执行单、护理记录单等相关医疗文书中。

六、特殊药品管理要点

  1.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 严格执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建议双人双锁,钥匙分开保管)、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详细记录入库、发出、使用、结存、空安瓿回收等信息)。
    • 账物管理:每日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点清药品及空安瓿数量,并在专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人签字确认。
    • 处方与记录保存:专用处方按规定单独存放,保存期限符合国家要求。相关账册、记录按规定年限保存。
    • 丢失与被盗:一旦发生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科、保卫科,并按规定上报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2. 高警示药品
    • 科室应制定并公示本科室高警示药品目录。
    • 储存时应有醒目红色“高警示”标识,并与其他药品明显区分。
    • 涉及处方、医嘱、调配、给药等环节,尽可能推行双人独立核查。
    • 对特定高警示药品(如浓氯化钾、浓氯化钠)应限制在病区的储存量和规格,严禁静脉推注未经稀释的浓电解质。
  3. 抢救车药品管理
    • 专人负责,每日检查药品和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效期及设备性能,并记录。
    • 药品、物品定位放置,标签清晰,目录醒目。
    • 保证药品齐全、有效,设备完好,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 使用后或近效期更换后,立即补充或更换,并登记。
    • 抢救车应放置在固定、易取、无障碍位置,不应上锁或使用易破坏性封条。
    • 护士长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核查。

七、药品不良反应(ADR)与用药错误(ME)监测报告

  • 医护人员应主动监测和识别ADR及ME。
  • 一旦发生或怀疑ADR/ME,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患者安全,并按医院规定流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及时上报药剂科或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鼓励主动、及时、如实上报,科室对上报者予以保护,营造非惩罚性报告文化。
  • 科室应定期对上报的ADR/ME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持续改进用药安全。

八、过期、失效及不合格药品的处置

  • 定期检查药品效期,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破损、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 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从正常药品中拣出,隔离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或专用容器内,并加贴醒目“不合格待处理”或“已报损”标签。
  • 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与处理台账》,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不合格原因、发现日期、处理方式、处理人等信息。
  • 不合格药品(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医院规定流程,定期(如每月)汇总上交药剂科,由药剂科统一登记、核实后按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科室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

九、培训、考核与持续改进

  • 培训:科室应定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院药事管理规定、合理用药知识、特殊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用药安全案例分析等。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岗前药品管理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 考核: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科室日常质控及医护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 持续改进:定期对科室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医院规定调整及临床实践反馈,适时修订本科室药品管理指引。

十、记录管理

科室药品管理相关的所有记录(如请领单、验收记录、入库台账、特殊药品账册、温湿度记录、效期检查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抢救车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均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并按医院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十一、附则

本指引由本科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及医院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室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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