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大全最新版

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地质灾害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和科学决策的系统化工作。通过收集、处理、存储和分析大量的地质灾害相关数据和信息,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全面监测和预测,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少其对人类社会、经济和环境造成的损失。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方案范文大全最新版,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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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工作攸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新时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纵观古今,人类能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及时抗灾救险无不得益于有效的信息供给,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信息技术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信息化建设已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与调度变的更加科学高效。

一、当前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预报预警难度大,防范难度大,社会影响大。

当前我国的防灾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我国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决定了地质灾害呈长期高发态势, 我国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地质构造复杂,具有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环境基础。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变得更加复杂, 各地出现暴雨的不确定性因素加大, 局地突发性强降水和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 地震趋于活跃, 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加大;二是山地丘陵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各类工程活动的大量开展也进一步的对地质环境产生影响,使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剧烈;而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和油气造成的水资源供需紧张,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同时全国各地采矿挖掘形成了许多地质灾害隐患,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人员伤亡也在矿区和矿业城市时有发生。三是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 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 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 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 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对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可以减轻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可减轻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三是地质灾害防治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信息化建设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

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能是单单做好基础防范工作就好,在信息传播方面也更为重要。信息化不能仅仅是地质环境工作附属的技术手段,要使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及时、有效,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必须以信息化为支撑点,创造新的工作流程和新的应用服务。

现代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从根本上触动灾害防治领域的现有工作,从地质调查的野外数据采集、地质灾害监测,到海量异构数据的快速传输、综合管理、最终实现综合评价和提供多目标的应用服务,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起到关键作用,最大程度地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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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投入,加快县、镇(乡、街道)两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及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强化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负氧离子、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GPS水汽等专业观测系统。尽快做好*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的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测预报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每个镇(乡、街道)、每个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每一座大、中型水库,境内主要河流上、中、下游地段、重点非煤矿山的每一座小(一)型以上尾矿库,每一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等至少建立一个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的目标,力争今明两年分批再建4个重点地质灾害防御点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尽快建成车载式气象灾害应急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尽快建成与县级气象信息处理中心相链接的信息接收与传输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和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加紧完成可视天气会商系统。建设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相关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卫生、交通、国土、工矿企业等专业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增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服务能力与水平;重点加强对危害性大的暴雨(雪)、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大雾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和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

(三)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水平。由县气象局牵头,按照集约化的要求,以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四级公共信息平台,力争2009年汛期前完成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和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建设。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广播电视、报社等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实现各种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的免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手机短信免费群发和广播电视信息接发机制。20*年12月底前开通重大气象灾害天气信息播发绿色通道,实现对不同级别气象灾害发生地手机(小灵通)用户的免费、快捷、定向群发,以及电视全屏覆盖或滚动字幕等接发工作。加快车站、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建设,以便和接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等各类公共预警信息,保障城镇、乡村等区域的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和受众面,全面实现各类预警信息发送接收渠道无障碍。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利用有利天气条件,开展对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作业;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城市降温和绿化、降低高森林火险等级、扑救山火、消雾等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在皂头、花厅等地设人工消雹基地,在中型水库(茗洋、上潭、下会坑电站)、重点林区和灵山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不定期人工增雨作业基地。

(三)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生活小区、矿山企业以及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灾减灾信息员。县减灾办要定期对全县560名防灾减灾信息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防灾减灾信息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传递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和反馈灾情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采取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调动防灾减灾信息员工作积极性。要整合资源,将水利部门的报汛员、森防林护员、义务消防员等其他自愿者队伍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员多能、一员多用的工作要求。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要加强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要建设和完善水库、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对病险水库、矿山尾矿库、堤防等重要险段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易遭雷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和验收纳入建设审批程序中,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防雷安全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将单位、各生产企业应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各自的目标管理工作中,明确责任,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适时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即年检),对安装不规范、年检不合格在使用的防雷装置或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将依法查处和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防雷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县初中、高中部、中心小学规模所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学校都安装上标准化、规范化的防雷设施。

(四)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主要农业产业、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实施、重要工程设施及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县的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切实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部门同意。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

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气象支出基本预算要保持稳定增长。要将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要充分调动公民、法人、组织等社会投入气象灾害防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七、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力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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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特殊的地形地貌、降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相互作用,极易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我市部分地区地质环境恶化,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形势非常严峻,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更加刻不容缓。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应急体系建设

(一)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坚持和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加快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各县区要争取在2—3年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十有县”建设达标任务,全面实现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专业监测、群专结合和群测群防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配备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先进装备、设备,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群测群防信息网络,加强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教育,尤其要落实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切实增强基层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总结“5.16”九州石峡口滑坡灾害应急处置成功经验,努力做好防大灾、应大急和抢大险的充分准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细化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和报告及时。制定临时性应急安置措施和长远性安置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增强地质灾害专业队伍力量,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预防和减少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发改、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把地质灾害预防和用地审批关。规划部门在编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和危险区域审批新的建设工程。

(四)加强基础调查和科学研究。针对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特点,分区域、有重点地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完成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查和风险区划工作。各县区要以城镇、村庄、人口集中区和铁路公路沿线、重要设施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全面排摸地质灾害隐患,对重大隐患要组织专家讨论研究,提出合理防灾方案。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研究与创新,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快“中国黄土高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学试验基地”建设步伐,推动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上台阶,开创城市建设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有机结合的新局面。

三、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一)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尽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制止和查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铁路、交通、公路等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沿线边坡的监测和灾害处置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水利设施沿线的抢险、救灾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因矿山事故引发的地质灾害处置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排查山区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参与校区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和宣传培训工作;园林、南北两山绿化部门负责做好公园、南北两山等管理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治理,管理好各类灌溉设施,科学灌溉,防止管道跑水、漏水和不合理的灌溉方法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民政、卫生、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群测群防、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出资治理。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

(三)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结合的新机制。一是加强对山区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风险监管。合理限制主城区人口发展规模,适当调整功能分区,结合地质环境容量,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二是建立城市区域性土地适宜性评价制度。开展区域性、综合性的以地质灾害风险分析评估为基础的城市土地适宜性评价,严格按照评价结果开展城市规划建设。三是采取“县区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方式,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金地安居工程”,逐年搬迁避让并妥善安置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迟报、误报、瞒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贻误抢险救灾时机、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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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地处鄂东南部的长江南岸,在大地构造上处于咸宁―大冶褶断带中,褶皱与断裂构造发育,地质条件复杂,不良地质结构分布广。特殊的地理地质背景为地质灾害的发育提供了基础条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在自然地质和城市建设、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双重影响下,产生了大量的地质灾害,图 1所示是2014年黄石市地质灾害点分布图。由图可见,黄石市地质灾害环境呈现分布广泛、类型复杂、致灾率大、突发性强、隐患多等特点。

《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短期预报、快速响应”,《湖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建设“覆盖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黄石市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也针对黄石市“矿山环境和地质灾害问题突出,环境治理压力大”的现状,明确指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面对地质环境问题需求越来越迫切、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这一严峻形势,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实现黄石市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科学化与现代化,已成为黄石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图1 黄石市地质灾害点分布图(2014年)

1 现状和问题

1.1 业务和现状

黄石市地质环境工作包含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四个方面[1],主要由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进行业务管理,湖北省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提供地质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地质环境信息化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地质环境信息管理、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尚未完全开展。不过经前期“金土工程”建设,“一张图”管地、“一张图”管矿、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已初步建成,信息化建设基础良好,大部分已实现省、市、县三级专线联网,全市已建立了市县两级视频会商系统,各区县地环管理部门已采购基础性软硬件和安全管理设备,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信息化机房。数据资源方面,已经建成全市水文、地质环境、地灾调查与区划、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等数据库。动态监测方面,已建300多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覆盖主城区的10余个地下水监测点,以及大冶铁矿、金山店铁矿、铜绿山等十几处矿山企业监测点。

1.2 现有问题分析

经过对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现状开展深入研究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数据量大且标准不一,数字化质量不高。由于缺乏符合黄石本地实际的各类技术和操作标准,数据采集、汇交、检验的标准并未完全一致,使得在不同时期、不同来源的数据既无法保证质量,又不能保证异构数据的有效兼容,严重影响到地质环境相关业务的进展和综合分析等工作的进行。

(2)数据分散,共享性不高。黄石市已建省市县三级联通模式,但地质环境数据尚未纳入到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中,缺乏统一有效的数据管理、共享服务机制,制约了地质环境相关业务工作的发展。

(3)信息管理和应用系统建设发展滞后,综合分析和应急指挥能力较弱。黄石市尚未建立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和业务应用系统,难以满足政府部门的辅助宏观决策需求,也难以满足专业人员的综合分析需求。

(4)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落后、监测设备稀缺,地质环境监测系统不完善。地灾监测主要依靠群测群防,群测群防点虽达356个,但无长期专业监测,且耗费人力,漏报率高。仅有的少数专业监测点也存在监测周期短、可延续性不足等问题,工程验收后监测工作即停止,监测效果差。地下水监测点则仅余7个,数量少、获取数据周期长、覆盖面低、可用性不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多为中央拨款专项监测,但因资金、管理、体制、技术等多种原因,整体上处于停滞或者进展缓慢状态。

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尝试就黄石市本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数据标准化、业务系统应用扩展、监测系统完善等内容进行探索,搭建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总体建设框架,对数据获取的感知层、数据应用的业务层、地环管理的用户层等多项内容开展具体研究。

2 信息化总体框架的设计

依托地质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与网络环境,以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与人才队伍为保障,将地质环境数据纳入到黄石市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于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中心管理平台、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地质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围绕黄石市基本地质灾害监测与信息管理、地下水监测与信息管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恢复治理、地灾预警预报与应急响应四大业务,建设统一的地质环境“一张图”信息服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搭建地质环境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与现有相关系统的衔接和继承,为政府单位、技术专家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应用和信息服务,全面提升面向领导决策、政府管理、地环调查、公众服务的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2]。

系统总体框架涵盖基础层、数据层、平台层、业务层、应用层、用户层六大模块,架构图如图2所示。其中,基础层以计算机硬件和网络支撑环境为主,依托传感器、视频等监测设备,结合移动通讯网络、单兵设备、大屏显示设备、GPS等设备,是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系统、数据管理体系、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体系、应用体系的基础,如图3所示。基础层依赖地质环境网络,进行网络系统整合是实现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地质环境信息交换、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的基础。纵向连接省市县三级,横向连接市政府其他部门和相关单位。地质环境信息网络体系的建立与整合,就是要保证监测、调查数据的快速、有效传输,保证数据信息的汇集、综合处理和分析应用[3]。移动数据采集系统、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单兵设备使用3G、4G、WCDMA、GSM等格式的移动通讯网络、无线网络、卫星线路进行信息实时传输,各部门间则通过国土资源专网进行通讯。 图 2 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

数据层主要包含各类地质环境数据,主要分为基础地理、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数据。地质监测数据的获取是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恶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实现对黄石全市范围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建设事业支撑一条线”[4]。针对黄石地区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点多面广的特点,对规模大、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经济影响大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对其它的进行一般监测,同时开展覆盖全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建成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具体技术路线如图4所示。

图 4 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技术路线图

目前,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方法如下:

(1) 在对各监测点进行地形地质图测绘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同时充分收集以往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2) 在环境地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对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各类地质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形成机制,并结合收集的资料和勘查工作成果,确定监测的范围及对象,制定针对性强、经济、合理、有效的监测措施。

(3) 在监测点布置后,要及时采集数据,保证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对采集后的资料及时分析,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监测成果,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4) 加强预警监测工程竣工后的后期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强宣传监测设施的重要性和监测的意义,防止人为对治理工程的破坏。

(5) 加强预警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对出现问题的监测设施及时维护,杜绝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监测资料的中断。

目前黄石地区地质灾害点共356个,其中省级监测点2个、市级监测点19个、县(区)级监测点89个,其它监测点246个。经过实际调研分析,拟对2个省级监测点和16个市级监测点建立专业监测网络,对其它监测点本着节约原则,继续进行群测群防。地下水监测则以完善为主,增加地下水监测孔。拟设计增加监测孔35个(其中城区8个、大冶市15个、阳新县12个),初步实现地下水监测网络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处理的监测体系。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则由相关管理部门督促矿山企业负责实施。对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矿山以及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则由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测。矿山监测点的建设需要请有资质的单位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计,方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县监测机构审查后方可进行监测点建设和实际监测工作。

平台层为各个业务系统提供完整的用户管理、数据接口、服务配置、请求服务管理、应急方案管理、信息共享管理等平台功能。

业务层则根据黄石市当前具体的地质环境管理业务进行定制。

应用层是在平台层的基础上,围绕具体的业务而进行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开发。

用户层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技术专家、社会公众三大类,是地质环境信息化成果价值的最直接体现。政府机构一般通过政务专网提供服务,技术专家则依靠VPN或者政务专网提供服务,社会公众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

标准规范体系是信息化过程中保障和促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网络互通互连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防护体系是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保证。组织体制、管理体制、人才队伍是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

3 结 语

黄石市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口26 435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将减缓地质灾害隐患对2万6千余人的生命财产威胁,建设意义重大。随着黄石市资源枯竭试点城市的开展,以及湖北省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市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必将受到进一步的重视。黄石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研究以黄石市本地的地质环境业务管理特点为基础,从相对长远的规划出发,最终目的是要建成系统一体化、数据集成化、信息综合化和成果可视化的优秀地市级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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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新形势下,只有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实用可靠的信息系统,进行智能化数据分析和挖掘,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策略

1地质灾害的类型

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均有一定的变化规律,很多地质灾害的发生都与人类的各项生存活动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泥石流、滑坡、岩爆、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岩土膨胀、煤层自燃、沙土液化、土地沙漠化地震、水土流失以及地热害等。由于地质灾害大部分是在一定的动力因素的作用下所发生的,诱发因素较多,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根据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将地质灾害分成了人为地质灾害和自然地质灾害两大类。人为地质灾害大部分受到了人类工程开发活动的制约;自然地质灾害一般受到自然地质条件的控制,其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与频率都不会受到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转移。

2信息化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基础技术薄弱

建立信息化的灾害预防和控制系统需要信息技术的帮助,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应急管理系统。然而,目前灾害防治管理的基础技术相对薄弱,这种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例如,陕西省目前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主要涉及地质环境监测站。通过对整个灾害预防控制监测机构人员的研究和调查,发现他们大多不是专业人员。尽管目前的灾害防治系统能够记录灾害数据并完成日常工作,但由于缺乏技术支持,整个灾害防治系统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

2.2信息技术尚未得到利用

传统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主要通过专业人员进行,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在面临洪水和火灾时,仅仅依靠专业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灾害应急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改进。然而,目前的管理和防御系统并没有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传统方法监测的数据并不完整,仅依靠现有的检测方法也可能在检测过程中带来重大风险。如果检测到的数据不完整,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灾害防控是无法取得成效的。应急管理系统必须对灾害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但目前的风险评估必须通过信息手段来实现,目前整个风险评估系统并不科学。

3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策略

3.1加强对一些重要区域地质灾害情况的动态化监测以及险情巡查

在发生地质灾害之前,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所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重点发生的区域进行检查,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宣传以及防治等工作。其次,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能够落实在具体的人员身上,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流程与预案,保证群众能够掌握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发生地质灾害后具体的撤离措施、日常工作中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措施等,各个地区要正确引导居民、基层单位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准确的监测,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

3.2加强基础技术建设

从本质上看,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想要有效地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就必须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在应急管理体系中加强技术的建设,强调对灾害风险的主动识别和主动避险。一些发达国家将应急管理的目标和战略都进行了优化,在整个防治体系中都运用了信息化的手段,同时也对灾害应急管理进行了适当的强调,因此,我国的传统灾害防治管理也必须改变,要构建以主动精细为特征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一方面,我国要加强应急管理平台的建设,在平台中有效地融入信息化的手段,构建常态化的技术支持服务,从而能够形成常态化的联系。另一方面,我国必须意识到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化的重要意义,不仅在防治的过程中需要运用信息化的手段,也要在应急管理平台中运用相应的信息化手段,建立省市县三级共享的灾害防治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

3.3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应用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种,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更好地防治地质灾害,某省决定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以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和技术,建设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该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为省、市、县三级用户建设面向的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地质环境数据集成和资源共享。通过这种方式,各级用户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地质环境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提高防灾减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效率。

在数据上报系统中,增加了基本的数据审核功能、市级用户的审批功能和汛期值班模块,使数据报送、汛期值班等工作日益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与调度变的更加科学有效。

基于气象预警系统和隐患点的群测群防信息,利用短信发送系统,可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准确发送至省、市、县、镇相关责任人和及预警区内的隐患点监测员手机上,提高警惕,加强巡查,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和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

地质灾害搜索引擎以GIS技术和Elastic-Search大数据分布式弹性搜索引擎为基础,以隐患点做为主关键字,实现对地质灾害调查、自动化监测、群测群防、防治项目、避灾搬迁、矿山地质环境、地下水等信息的搜索查看,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服务。

3.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在网络时代下,信息技术的运用也会越来越广泛,其中不仅包括信息化手段,还包括信息化平台,因此应急管理体系必须对信息化手段有所了解。一方面,可以建立灾害防治标准体系框架,把防治信息化分为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开发和信息安全四个部分,其中可以对防治的过程进行相应的了解,建立灾害防治数据库。对灾害的处理情况进行探索,有效完成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在各个地区都运用信息化防治。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灾害,还可以运用不同的软件系统,例如,地质灾害可以利用三维灾害地质立体图编制软件,从而直观展现当前的地质环境,山体滑坡的灾害则可以采用滑坡稳定性评价系统,从而实现滑坡的稳定性动态评价。

3.5全面预警地质灾害

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过程中,还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实际情况,然后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将其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在监测区域内出现异常情况,要尽快收集本区域内灾害信息,并反馈给系统平台,以便工作人员尽快分析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措施,从而为救援以及抢险等工作争取更多的时间,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及经济损失。如果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比较大,为了能够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伤亡降到最低,相关部门还要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尤其是一些山区,由于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人员疏散撤离难度较大,为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的安全疏散撤离,一定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实施合理的疏散方案,这就需要加强对监测预警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预警监测系统在险情监测中的灵敏度,从而将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实际危害降至最低。

结论

综上所述,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已经在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灾害防治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灾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发展,同时也会给居民造成生命安全的影响,国家有关部门需要有效推广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例如在三峡就建立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系统,对应急灾害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培训。在信息技术支撑下的灾害防治体系,能够有效开展防治工作,并且能够有力支持灾害防治体系的运行,避免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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