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简单版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以下就是本期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简单版有关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简单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接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的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

第二条 转让条件无条件转让。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转让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转让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 转让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转让: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转让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转让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

转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出让股权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性别)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股权转让的事宜承诺保证如下: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今携带证件原件到工商企业登记窗口现场签字(盖章),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档案。

特此保证。

出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股权保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3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以__________(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各页应加盖__________公司骑缝章。

甲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4

出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投资成立。

公司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股权。

2、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目标公司,甲方完全退出。

3、甲方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姓名: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_次支付转让价款(包括定金),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甲方负责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日内付清。甲方收取的定金__________万元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抵作转让价款。

第四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1、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2、股权在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由__________承担。

3、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承担。

4、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研究、调查、专业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甲方自收到定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获得全部转让价款的权利。甲方各股东(包括本协议明确的股东和其他乙方不知道的实际或隐名股东)之间享受的转让款由其内部分配,乙方无权干涉。

2、于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乙方收购目的的重要资料,包括目标公司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

3、目标公司在完全归属乙方之前的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应付而未付款、工商、税务及有关部门应缴费用或罚款等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文件。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款项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和权益全部移交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目标公司的移交和归属

在甲方的所有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掌握的涉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权利(包括印章)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合法拥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财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协议所列甲方中一个或多个股东违约,均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各股东连带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目的的,除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不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日__________%的违约金,延迟履行达到____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4、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

5、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时,不视为各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6、若目标公司在未归属乙方之前,未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目标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股权未变更到乙方名下的,本协议自然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金;股权已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除了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之外,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__________个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_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5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为进一步理顺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关系,现依据上述债权转股权协议及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相关文件,某公司和某公司矿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本次转让

1、某公司同意向某公司出售、某公司同意向某公司购买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自转让交割日起,某公司享有标的股权及其项下的所有权益、权利,并承担标的股份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指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

3、交割日前股权项下的所有未分配利润以及在该等股权下所有盈利或亏损,亦均由某公司享有或承担。

4、某公司保证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______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享有任何权利,标的股权且未设定也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管理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针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查封、冻结、扣押或者强制执行等任何法律程序。

二、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零元。

三、工作安排和交割

双方将共同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文书,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保密

双方都应当,并应当促使其代表,对另一方的未______公开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予以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接受采访、回答问题或调查、新闻发布、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告或者其他方式)。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4份,由某公司和某公司各执一份,其他各份报主管机关审批使用或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日期订立,以昭信守。

(此页无正文,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页)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6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7

合同号:(20xx)第 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共同签署:

转让方:

__________(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以上称为“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____(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以上称为“受让方”)

鉴于: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

__________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__________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__________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3.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合计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代表________万元出资。其中,

________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_%的股权,代表______万元出资;

________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_%的股权,代表______万元出资;

________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_%的股权,代表______万元出资;

4.受让方同意受让上述项目公司_____%的股权。

为了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各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款

1.________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__________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__________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方均同意对方向受让方转让上述股权,并放弃对对方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股权转让定金。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受让方指定的协议签署地的银行办理股权转让款共管账户,将转让价款的人民币【】万元存于此共管账户。在下列条件均得到满足后,将该笔款项划转给转让方:

(1)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各项文件、协议已经各方妥为签署,且各方已就签署和履行该等文件取得了全部必须的批准、同意和授权;签署该等文件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

(2)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3)如果除转让方外,项目公司还有其他股东,则该转让行为已取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并且转让方已协助受让方获得该其他股东出具的《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承诺函》;

(4)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供如下文件:

Ⅰ、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项目公司股权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Ⅱ、项目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

Ⅲ、受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交易文件签署后,项目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或资产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任何会对本协议项下交易或交易的合法性,或对项目公司的经营处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措施、诉讼或其他争议程序;

(6)转让方或项目公司已经完全并适时地履行了其在本协议以及其它交易文件项下自身的义务,且没有发生各自签署生效的交易文件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任何可能危及项目公司财产安全或可能损害其在任一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的情形;

(7)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以项目公司获得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并向受让方出具了新颁发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项目公司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变更股东名册并向受让方出具出资证明书,证明受让方合法拥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9)转让方办理完毕项目公司所有证照变更转移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由现地址迁至北京市朝阳区、经营许可证迁入北京等;

(10)受让方要求的其他前提条件。

3.受让方于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第二款项下所有手续)办理完毕5个月后,将股权转让尾款 万元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股权的交割及变更登记

1.本协议生效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受让方自股权交割日起拥有对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享受股东权利,并拥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

2.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转让方应督促并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项目公司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在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文件上盖章,并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补充有关资料(如需)等。

3.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项目公司交还出资证明,同时项目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受让方出具关于受让方向项目公司出资情况的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公司名称;

(2)项目公司成立日期;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4)项目公司实缴资本;

(5)受让方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6)出资证明的编号及签发日期;

(7)项目公司盖章。

第四条 债务处理

1.各方确认,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项目公司共有_____笔尚未归还的既有债务,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共有____笔或有负债,共计人民币_____元;各笔既有债务及或有负债详情见本协议附件一;

2.转让方承诺,在股权交割日后,对附件一所列债务负责进行解决(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贷款等合法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或承担代为清偿的义务。)对受让方及项目公司因该等债务而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债权人清偿该等债务而支付的款项、律师费、诉讼费等)及因此受到的损失,转让方应当予以全额补偿,且各转让方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转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转让方对自身的承诺与保证如下:

(1)转让方具备与签署本协议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转让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或抵触适用于转让方的任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及组织文件的规定,也不违反或不会导致转让方违反其作为一方的或对其或其财产有约束力的任何有效协议或合同的规定;

(3)转让方所认缴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并完成验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4)本协议一经生效即构成对转让方合法的、有效的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5)转让方合法享有标的股权,并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处分标的股权及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

(6)转让方已就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取得了全部必须的批准、同意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出具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相关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7)各转让方承诺,就本协议项下每一转让方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转让方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转让方对项目公司及标的股权的承诺与保证如下:

(1)项目公司系依据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国家试点内资融资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缴付;

(2)转让方单独、完全的享有其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并且任何其它第三方对于该股权不享有任何权利,不存在和项目公司现有股权、注册资本或增加的注册资本有关的下述任何情况:(i)任何股东权利和权益的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的安排,或(ii)任何有关于可转换有价证券的优先购买权、选择权或权利和权益,或(iii)由任何司法和行政部门实施的查封、扣留、冻结或强制过户措施,或(iv)项目公司现有注册资本或股权上现有或已经建立任何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物权或第三方权益,或(v)转让方购买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股权时没有按时或足额支付全部购买对价;或(vi)任何可能影响到转让方对于项目公司现有注册资本或股权享有的任何股东之权利和权益,或可能致使任何第三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取任何对项目公司现有注册资本或股权之任何股东权利和权益的情形;

(3)转让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受让方提供的所有关于标的股权和项目公司的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已经按照法律缴清其持有标的股权应付的税收、出资及其他应付费用;

(5)转让方确认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后,受让方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且转让方出售、转让和转移标的股权及其在标的股权中的所有权和其他有关权益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且不需要获得任何其他主体的同意;

(6)转让方与项目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及项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交易”)均合法和公允,不存在任何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抽逃出资或向转让方或其他股东(如有)或关联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获得的对价(即转让价款)不低于标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该等转让并未损害转让方的债权人的利益;

(8)转让方承诺项目公司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负债(包括而不限于既有债务、或有债务、担保义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约定或法定的权利限制等,下同)已在本协议附件一完整、准确地披露。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5条负责解决该附件一所列债务。如受让方因该等债务而受到损失,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转让方有义务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9)转让方保证将确保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10)项目公司没有设立其它子公司或分公司。项目公司没有对任何其它实体进行直接或间接经营、收购、新设、参股的行为;

(11)项目公司现有或计划开展的业务的各种证照、政府批复、许可证、资质证书均有效存在;项目公司、转让方均不存在任何违反上述证照、批复、许可证或者资质证书的要求的行为或者情形;

(12)项目公司成立至今在每一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没有违反其取得的各项证照、政府批复、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各项限制,其已取得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批准、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金融、项目、质监、卫生、税务、建筑、土地使用和管理、市政、规划、建设、环保及劳动等方面。项目公司、转让方不需要就其目前的经营活动取得额外的证照、政府批复、许可证、资质证书;

(13)项目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仓库、机器和设备):(i)处于良好的维修状况,并且已按照适当的技术规格、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规则和任何适用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予以定期的及适当的维护;(ii)能有效和适当地用于购置或维持该等资产的目的;(iii)并非危险、报废或需要更替或替换的;(iv)目前全面符合一切适用的建筑规章、公用设施规章、消防守则、职业安全守则及其它相似的政府规定的要求;(v)不受制于禁止业务开展的任何现行的和可预见的规划法规、通知及法令及其它限制;(vi)不受制于任何有关在交割之前发生的或偶然发生的事件的权利主张、诉讼、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且(vii)不受制于任何涉及或影响资产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性或重大缺陷并且所有资产均是处于良好运作状况,并且维护符合项目公司要求,且适合其用途并现正处于商业运作中,及在可预见的将来不需要重大支出;

(14)项目公司享有对任何其拥有、持有或使用的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知识产权或其它无形资产(以下合称“项目公司资产”)合法所有权和/或使用权,除已向受让方披露的权利负担状况以外,任何该等项目公司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权利。不存在和项目公司资产有关的下列任何情况:(i)任何有关项目公司资产的信托或类似的安排,或(ii)任何司法或行政部门实施的查封、扣留、冻结或强制转让措施,或(iii) 任何可能影响到项目公司对于项目公司资产享有权利和权益的情况,或可能致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取任何项目公司资产的权利和权益的情况;

(15)对于项目公司拥有的每一项不动产,项目公司占有该不动产的全部,并且无其它人实际地或有条件地占有、使用或控制该不动产;该不动产及对不动产的一切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均遵守各项中央和地方法规和规定。项目公司是每一项不动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产权的唯一法定所有人,且全权拥有该等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产权,并且全权拥有出售该等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产权的收入和不动产上的一切定着物、装置、工厂和设备,且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对于项目公司拥有的每一项不动产,项目公司(i)已就使用土地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ii)在取得该不动产过程中依法履行了相关的招标、拍卖或挂牌程序或协议出让程序并依法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iii)已支付了与取得场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所有必要款项(包括对农民的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契税、印花税等所有适用的税费);(iv)已取得所有场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且收到了由相关土地管理机关向其颁发的证明其具有对场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v)在场地上所有房屋的建设过程中已经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手续;且(vi)已取得所有由相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向其颁发的证明其对场地上所有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全部权属证明;

(16)对于项目公司租赁、承包或转包的每一项不动产,项目公司占有该不动产的全部,并且无其它人实际地或有条件地占有、使用或控制该不动产;该不动产及对不动产的一切承包、租赁、转包、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均符合各项中央和地方法规和规定,且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对于项目公司租赁、承包或转包的每一项不动产,(i)经签署的租赁、承包或转包合同原件由项目公司掌握并拥有,并且所有该等合同均有效、有约束力并具有充分效力;(ii) 租赁、承包或转包行为已经得到出租方、发包方或承包方适当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且得到有权的政府部门的适当批准和备案;(iii)项目公司已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支付其有责任支付的对价及所有其它收费,并已在一切重要方面遵守及/或履行合同中对项目公司的所有限制和义务;(iv) 租赁、承包或转包合同合法有效,未在任何方面失效或可撤销并且已向相关房地产和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如要求);且(v)项目公司充分享有租赁、承包或转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的合同权利和物权(如有);

(17)项目公司合法拥有其开展其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产权。项目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商标、服务商标、商业名称、著作权、软件权利、域名、技术诀窍、设计权利以及发明、许可以及其它知识产权权利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项目公司一直勤勉行事以维持其持有的知识产权有效性。项目公司的经营不侵害且不可能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三方未曾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声称项目公司的经营侵害或可能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对项目公司使用任何项目公司所拥有或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权利提出异议。没有任何第三方侵害或可能侵害任何项目公司所拥有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18)项目公司作为协议一方的任何总包、分包、采购合同或其它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并对相关方具有约束力。项目公司已依照法律和合同适当履行了其作为协议一方的总包、分包、采购合同或其它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不存在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行为,并且不存在可能导致任何此类违约的情形;

(19)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并不违反项目公司的章程或其它形式的项目公司文件或应适用于项目公司和/或转让方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或其它任何项目公司和/或转让方为其中一方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并不会解除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或者授予其行使任何权利(包括任何终止权、优先取得权或其它选择权);

(20)项目公司和转让方从未从事或达成任何可能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或协议;

(21)项目公司和转让方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到按照本协议项下条款和条件所达成的预期交易的实现的未清偿债务和法律责任;

(22)项目公司提供的帐目(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公司经审计的_____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项目公司管理层准备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反映了项目公司在相关报表日的真实、公正的业务状况;并且包括了应当予以记录之全部信息的完整、准确且不产生误解的记录内容。自项目公司成立以来,项目公司的财务或经营状况或前景均未曾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并且未曾发生可能引起任何该等变化的事件、事实或情况;

(23)项目公司主要财务制度、账册、管理以及凭证和发票使用以及税务申报和预扣、预缴均基本符合中国财务和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拖欠税款,迟缴税款、逃税、骗税或其它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公开调查或处罚的情形;

(24)项目公司已经披露了项目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全部关联交易。项目公司在任何关联交易的任何方面均符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并且真实合法及有效并遵照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允市场条件。除此之外,项目公司不存在任何其它关联交易;

(25)本协议生效之前,除已向受让方披露的已签署的个人劳动合同外,项目公司未签订过其它个人年度工资总额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的劳动合同或和其雇员达成过任何离职补偿金超出国家法定给予员工的离职补偿金标准的协议(无论是和雇员集体签署或和个人签署,无论以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

(26)项目公司未出现由于违反任何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任何政府劳动主管部门的处罚的情形。项目公司已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要求足额缴付其员工的各项法定基金和社会保险。项目公司均不存在尚未向任何员工支付任何应付报酬;就项目公司的每名雇员及每一名前任雇员而言,项目公司已遵守全部适用法律法规、雇佣条款和条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了关于业务中的每一名雇员健康安全的所有责任,且未就任何事故或伤害对任何业务中的雇员产生责任,且项目公司没有收到因未遵守劳动法律而针对其的任何索赔的通知;

(27)项目公司未与任何雇员达成关于股份激励、股份期权、与利润相关的酬金、利润分享奖金或其它奖励计划或类似安排;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项目公司不存在(或拟采取)为其所有或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它雇员的任何股份激励方案、股份期权方案或利润分享、奖金、佣金或其它类似奖励方案;

(28)项目公司未因环保方面的违法行为遭受任何政府环保部门的公开调查和处罚。项目公司已获得了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环境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竣工验收和各项排污许可),且现在已经并遵守了该等环境许可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所有要求;

(29)项目公司未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或为影响政府部门的决策而向政府部门、政府官员提供任何财物或者其它利益;项目公司未出现因违反商业贿赂方面法律法规而遭受任何司法部门的公开调查和处罚的情况;

(30)除向受让方书面披露的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申诉、调查或其它法律程序外,项目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进行中的标的在人民币拾万元(¥10万元)以上的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项目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依照法院、仲裁机构或其它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判决、裁决或决定应受制于法律责任或义务的情况;

(31)可能影响转让方和项目公司充分履行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之能力或者受让方达成交易文件的意愿的文件、声明和信息,均已向受让方充分披露。转让方和项目公司在受让方及其顾问对项目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交易文件的准备和谈判期间,向受让方或其顾问提供的、和交易项下拟议交易或者项目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声明以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转让方和项目公司均不持有任何可能影响其充分履行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之能力或者受让方达成交易文件的意愿的文件、声明和信息。

第六条 受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具有完全的权利签署、履行本协议。所有为签署、履行本协议所要求的授权而应采取的行为已经采取,或在交易完成前必定采取。

2.受让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

(1)违反其任何组织文件的规定;

(2)违反或与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命令相抵触;

(3)受其签订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或其对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的限制或约束。

第七条 费用承担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各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做的工商变更登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工商变更登记费),由转让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

1.除事先取得其它各方的同意的情形外,各转让方及受让方均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由于其是本协议的一方而知晓的有关任何项目公司或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秘密工艺、方式或方法或任何其它机密信息(“保密信息”),也不得允许其任何关联方、董事、高级职员、员工、股东、代理人或代表泄漏该等保密信息,除非涉及方于协商本协议之前已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并以该等知晓程度为限,或者除非该等保密信息属以下三种情况的信息并以以下情况为限:

(1)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2)非因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从对该等信息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

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协议或项目公司任何事宜对外发出任何公告,但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发出公告除外。

3.转让方、受让方应对其任何关联方、董事、高级职员、员工、股东、代理人或代表违反本第八条中所列任何条款的行为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宣布解除本协议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若因转让方及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未能在第三条第2款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限内办理完毕,受让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若受让方决定解除本协议的,则转让方应当赔偿受让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任一转让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各转让方应就相关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对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通知

1.各方在本协议文首列明的联系方式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各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就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相对方。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专人送达: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5日;

(3)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

2.对于本协议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各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变更和终止

1.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变更均需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

2.如果非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条件在本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未被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九条第3款约定的情况除外),经书面通知转让方后,受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3.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3款约定的情形的,受让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九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应当按照第九条第3款的约定向受让方承担责任。

4.如果转让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规定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一陈述及保证被证明不真实或虚假,致使本协议项下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受让方可以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本协议签署后至转让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书面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6.除依据第十三条第2、3、4、5款及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各方在此确认,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若本协议各方为办理标的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应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就股权转让事宜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的,该等协议、文件仅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各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2.本协议所列明的保证和承诺均是分别和独立的,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或各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不得因本协议任何条款中可能包含的任何相反的意思表示而受到限制。

3.本协议的约定包括本协议所列明的保证和承诺,如未按本协议及时完成履行此等约定仍然全面有效。

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或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的或追究另一方责任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之放弃,单一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排除对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5.本协议各方须做出及签署或确保做出及签署所有为执行本协议的条款所需的进一步行动、行为、事项和文件,以使本协议所预期的目的完全实现。

6.本协议所有段落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对本协议内容解释。

7.本协议是各方就本协议所涉内容的完整文件。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任何附件构成本协议各方的全部协议。如本协议的规定与各方此前签署的意向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比如:在工商局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书面和口头的约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8.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8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9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鉴于:

1、甲方系烟台好帮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0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出资额为叁拾萬元整(3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100%(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叁万元整(30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权以拾万元整9万元)转让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甲、乙双确定,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会出具股权出资证明通过。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___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1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协议各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 签署。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 年 月 日投资成立,地址: 。其注册资本为 万元,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转让价指整体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办公用品等物品(详见移交清单)。

3、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目标公司,甲方完全退出。

4、甲方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姓名:银行: 账号: )分三次支付转让价款(包括定金),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甲方负责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剩余款项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在 的十日内付清。甲方收取的定金 万元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抵作转让价款。

第四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1、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 承担。

2、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3、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研究、调查、专业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 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甲方自收到定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获得全部转让价款的权利。甲方各股东(包括本协议明确的股东和其他乙方不知道的实际或隐名股东)之间享受的转让款由其内部分配,乙方无权干涉。

2、于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乙方收购目的的重要资料,包括目标公司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

3、目标公司在完全归属乙方之前的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应付而未付款、工商、税务及有关部门应缴费用或罚款等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保证2012年度自治区建设厅监督检查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年审顺利通过。

5、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文件。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

6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和权益全部移交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目标公司的移交和归属

在甲方的所有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掌握的涉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权利(包括印章)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合法拥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财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协议所列甲方中一个或多个股东违约,均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各股东连带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目的的,除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不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延迟履行达到 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4、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x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

5、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时,不视为各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6、若目标公司在未归属乙方之前,未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目标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股权未变更到乙方名下的,本协议自然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金 ;股权已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除了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之外,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 个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第十二条 附件(见附页)。

附件及其注释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__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________(形式)________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五、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七、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八、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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