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规章制度指的是社团内部的一套规范和准则,用于指导社团成员的行为,维持社团的正常运作。它通常包括社团的成立条件、成员资格、会议制度、活动安排、财务管理、奖惩机制等方面。规章制度是社团稳定运行的基础,也是社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成员应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社团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应该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下是有关于社团的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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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的规章制度1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社团的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办公室管理,促进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提高社团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以及相关校纪校规。
第三条:所有社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第四条:社团办公室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社团成员应有“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进取精神,为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一、办公室工作要求
1.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严令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内。
2.社团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待外来咨询、访问或工作人员时必须待人热情,诚恳,使用礼貌语言。
3.社团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或参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聚会。
4.社团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把办公室内外打扫干净,社团办公室内所展出或张贴的书画作品应体现本社团的特色。
5.社团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物应摆放整齐,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二、办公室具体工作管理
1.负责社团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查各部门的值班情况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社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0必须安排至少一个值班人员,要有值班记录。(值班时间随季度而改变)
3.社团各部门半个月开一次例会。校社团联合会每个月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晚上9:20,地点是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办公室主任例会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4.各社团办公室应有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资料、会员名单表、会议记录档案。
5.社团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三、办公室成员管理
1.社团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办公室的工作。
2.各社团办公室物品如需外借,应经社团会长同意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注:本制度自颁发之日生效实行,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社团的规章制度4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社团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隶属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由心语广播站具体领导的学生社团,属文艺术组织,以弥补我校多兴趣社团而少表演社团的现状。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会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会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4)、有参加社长、部长等机构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音乐社团社团任何负责人都无权剥夺会员的以上权利。
5、会员义务:
(1)、交纳会费。具体交纳多少会费,根据青年工作委员会及其上组织规定。自动退出社团或者由于会员不遵守本社章程被开除出本社的,已交纳的会费不予退回。
(2)、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3)、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4)、积极向大家讲坛理事会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5)、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组织制度音乐社团实行“两个”组织制度,两个制度并行不悖、相互对应,发挥各自优点。
(一)部门制度:利于活动的组织、社团的管理。
(二)楼制度:利于社团思想文化学习的安排。
(三)两个组织制度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
注:
1、每一个社员在社团均有两个身份:一个是部门身份,一个是对应的楼身份。
2、以上两种制度中,社团的活动、组织、思想学习都采取以“楼”为单位来进行。因此,社团分成四个楼,活动组织和通知、社团的人员管理、思想学习的安排等等,都由楼来进行。
第四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乐器、演唱、舞蹈、表演学习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例外还有晚会、话剧表演、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采风活动等等活动类型,也将开展举行。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周末,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3、活动地点:
(1)、要是开广播站大例会,可以去106教室。要是内部会议,可以去2+西教室以音乐社团名义去借会议室。
(2)、要是举行乐器、演唱等,目前暂无大型表演基本定在校园文化广场。
(3)、要是被邀请参与其他社团、系别活动,集体活动地点各部门部长会议通知。
(4)、其他类型活动,再商量斟酌。
(三)活动内容: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这由每周例会共同决定。
2、组织: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3、宣传:设计海报等。由宣传部长(艺术楼主)组织人员设计海报,然后把海报交给展板管理员牛珑杰,牛珑杰安排人员把海报贴在展板上展示在校园内。
4、通知:各楼主通知楼员参加活动。要强调“不能参加活动者请请假”和“收到回复”。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部长(哲学楼主)安排人主持活动。
3、纪录:由新闻部长(文学楼主)安排人纪录活动情况(如会议纪录等)。
第三步:活动后:
1、文稿:由新闻部长(文学楼主)安排人把活动时做的纪录形成一篇文章,交给空间管理员刘思源。
2、空间:由庞慧将纪录文章写入空间(如果有活动照片,一并上传到空间中)。
3、展示:对较重要活动,由展板管理员牛珑杰把活动纪录文稿(如流程表、策划方案、获奖情况,以及照片)一并贴在展板上,展示在校园中。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每学期至少组织参与两次广播站全体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部长的安排,不得顶撞部长,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部长之间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5、各部长负责对本部成员进行考核,全体成员有权对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进行监督。
6、每学期应将本学期在音乐社团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者上报上级组织申请奖励。
第五章思想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个学期都要举行。
2、学习内容:由理事会决定。
3、参与学习人员:理事会全体成员,部长及副部长,有兴趣爱好的社员。
4、学习安排:具体由理事会决定,但每个学期期末时要举行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
第六章会议制度
(一)社团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二晚自习后(9:20)
2、会议地点:2+西教室
3、会议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会议组织:由社长召集。
5、会议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二)社员大会
1、会议时间:根据需要而定。
2、会议地点:暂定106教室
3、会议人员:社团全体成员。
4、会议组织:由社长向四位楼主下达会议通知,然后四位楼主向各自楼员下达会议通知。
5、会议内容:因需要而定,一般有学期初见面会、学期间临时会和学期末总结会等。
6、会议纪律:全体社员参加,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无社长批准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第七章责任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1、负责收集一些社团以及社团外与我们有关的信息。
2、配合各部完善社团章程,健全内部机制,明确部门责任。
3、塑造和维护社团形象,积极对外弘扬社团形象。
4、定时对各部门各楼的活动、管理和思想学习等进行改进,更好的为各部门工作打好基础。
5、做好每一次的社团事务的决议,积极应对各种情况。
6、积极开拓社团的活动、管理和思想。
(二)社长职责:
1、主持和召开会议,组织、分配、检查各部门工作,协调部门间的关系。
2、督促社团不断完善章程、健全内部机制和明确各部门职责。
3、定期向社团报道工作,保持与各社团的交流联系。
4、采纳各部门间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社团的不足。
(三)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主持社团工作和社团会议、召集社团全体成员开会。
2、积极与社长商议社团各方面事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了解各部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4、社长不在时,由副社长全面负责社团工作。
(四)活动部职责:
1、遵守本社团的章程,积极组织社团的一切活动。
2、活动前:策划好每一次的活动,安排好活动的’主持人等。
3、活动时:维持活动场所纪律,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部职责:
1、活动前:做好一切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张贴本社团的一切文件及相关赛事的通知,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2、活动时:拍照片等,并将照片保存好。
3、活动后:将活动资料(包括活动记录文章和照片)整理好,然后定期展览宣传出来。
第八章财务制度
1、财务来源:会费以及外联赞助。
2、财务管理:由秘书处管理。
3、财务使用:在进行社团活动需要用钱时,由社团干部安排的成员去买东西时,必须向商店要开支收据,然后将开支收据交由秘书处报账。
4、财务结算:每个学期末要结算财务使用情况,然后由社长公布财务开支情况。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遵守本社纪律,为大家讲坛做出贡献的社员,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在全社范围内进行“优秀干部”““优秀社员”等荣誉称号的评比,并颁发奖状。
3、当上级组织有优秀社员等的评比时,积极参与,将优秀社员推荐上去。
(二)惩罚
1、对于不能够严格遵守本章程的社内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
2、对于损坏、遗失大家讲坛公共财物的社内成员,给予适当处分。
(三)凡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的大家讲坛成员,其材料登记表均由大家讲坛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十章附则
1、修订:本章程修订权归社长,并经理事会2/3的成员或社员大会4/5的成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2、解释: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家讲坛社团理事会。
3、监督:本章程监督权归中南大学校团委和中南大学铁道青年工作委员会。
4、执行:本章程执行权归各部门负责人。
5、实施: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6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社团的规章制度7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社团的规章制度8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9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第一条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八条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的规章制度10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社团目的: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社团的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3,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8,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社团的规章制度13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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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三章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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