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体育安全管理章程明细模板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体育活动中为保障师生安全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包括对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体育活动和比赛的组织与实施,学生体育训练和比赛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下是有关于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和体育安全管理章程明细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体育安全管理章程明细模板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2

为保障学校师生体育课和业余训练及重大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体育课

1、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教师上课前仔细检查场地安排、使用是否合理,器材是否安全。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教师要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教师应教会学生必要的保护与帮助方法。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4、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训练出勤制度,观察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学生及时做出妥善安排;运动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5、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地。

6、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如因教育、组织、管理不当出现过错,要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课外体育活动

1、学校加强对间操、体育教学、体育活动等校内体育运动的组织工作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活动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组织和参加重大比赛要做好体检和医务监督。

5、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

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五、体育器材安全

1、学生借用体育器材,不得入内,由管理员发放,确保器材按时归还,防止丢失。

2、学生所借器材必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归还,损坏或遗失器材按原价赔偿。

3、不得用他人随意借还器材,标枪等危险器材及贵重器材一律不外借。

4、定期对室内室外体育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及时修理。以防止学生活动、上课时出现伤害事故,要确保体育课及各项课外体育活动的人身安全。

六、课间学生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禁在教室、楼梯、走廊及其转弯处快跑或追逐游戏,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事故。

2、同学之间相处要和睦,做到言行文明。反对开过分的玩笑,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或激怒对方,严禁吵架甚至打骂,要注意保持校园课间的安静。

3、严禁在教学楼楼上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禁止在窗台和走廊外侧台架上放置花盆或其他物品。

4、学生在教学楼楼上搞卫生擦玻璃时,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或站在窗旁危险处作业。课间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台架上休息,也不得在窗口等危险地区推拉嘻闹,以防坠落。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

二、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体育老师每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四、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以防学生滞留。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并妥善安排好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或制止。

6、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校领导,必要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4

一、体育课堂常规

体育课堂常规是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师生提出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是学校体育教学管理的一项工作.

体育课堂常规应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无须强求一律.常规条文的制定,应明确具体,其内容包括师、生两个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课前常规

1、教师课前的准备工作,如教师课前的备课和制定教案,了解学生的情况,场地、器材的准备,安全设施和清洁卫生工作.以及服装的准备等.

2、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课,课前由体育委员或学生自己主动向教师说明.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3、规定师生于上课前3分钟到达操场,等候上课.

(二)课中常规

1、学生准时按指定地点集合,上课铃声响后,体育委员进行整队,向教师报告,教师向学生宣布课的任务、内容等.

2、学生上课时的服装、鞋帽等规定.

3、学生上课时,必须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服从教师提出的要求和体育委员的调动,努力完成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4、教师按教案进行教学,关心全体学生,注意安全卫生,检查见习生完成的任务.

5、课后结束时,进行小结和讲评,提出课后锻炼的要求,宣布下次课的内容;布置课后归还器材和场地整理工作.

(三)课后常规

1、教师每次课后,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革措施,写好课后小节.

2、教师检查所布置归还器材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课间操制度

课间操是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之一,是学校作息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课间操有助于消除学生学习产生的疲劳,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文化课学习中去.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体育教师坚持只岗位制,教师统一指挥,其他教师到现场督促学生认真做操.

(二)、体育教师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全部到位.课间操时间一律停止处理于无关的日常工作,配合值周教师完成组织工作.

(三)、课间操的管理应于学校德育处紧密配合,每学期有课间操的安排.每周要有课间操的’评比汇总表,每天要有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并给学校的管理提供高信度的依据.

(四)、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音响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每学期检查维修,保障课间操时的音响效果.

三、体育教学研究活动制度

行政部门规定,学校每两周有一课时的教研活动时间.这个时间是全体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的时间,不应挤占,为此我们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每两星期一第一节自习课为教研活动时间,组长要求严格考勤,教师应自觉遵守纪律.

(二)、每位教师必须积极认真参加教研中心及教研室组织的活动(参加活动要有记录).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

(三)、每次教研活动要有明确的内容、任务要求并做活动记录.

(四)、教研活动以听课评课,学习法规性文件,学习新大纲,集体备课,研讨教材,教法为主.

(五)、教研活动,也可安排本校教师进行专题讲座或集体开展课题研究,写研究文章,研究如何宣传本校体育工作.

四、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的体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课外体育活动应加入学校总课堂表中,要有专人负责此工作.

(二)、课外体育活动要根据学校场地器材情况,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三)、严格管理,保证安全.应有专人到场指挥辅导,要求班主任跟班组织,体育委员集合整队清点人数上报主管教师,按时归还器材不得丢失.

(四)、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小型竞赛.

(五)、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作用,及时表扬出勤率高、组织纪律性强,锻炼积极性高的班级.

五、学校场地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的管理

1、体育教师必须维护运动场的整洁,保证各种器材的完整性,发挥主人翁精神,对室内外场地器材勤查、勤看、勤护理。

2、器材必须分类放置在位置,摆放整体.要建立帐目,保证器材的所以率和完好率。

3、任何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借体育器材.外借器材收回时必须检查器材完好情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场地器材的所有

1、体育教师在所有场地器材时必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课前做好安排,不得临时抢占场地器材。

2、体育教师课前必须检查所有场地器材,做好计划,确保安全使用,并将场地和器材使用数量写入课时计划。

3、课外体育活动使用器材,由值周教师统筹安排管理,对活动班级使用器材合理分配,尽量满足学生锻炼需要,活动后及时清点入库。

(三)场地器材的维护

每位体育教师都有保护场地器材的责任和义务,平时要勤查、勤看、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般损坏及时修理,做到不等、不靠、自己动手,自己不能维修的要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5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最后应由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6

为更好地服务于教学,保证体育课的正常授课、训练和比赛,减少器材的流失和损坏,保证体育器材的’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使用。根据系实际,特制定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保管室要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领用后要进行登记,体育器材保管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器材登记表”。

2、对体育器材必须进行科学管理。

(1)所有器材都要整齐排列,易受潮的器材一定要放在货架上。

(2)管理人员要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需要,及时上报需添置的器材。

(3)做好易耗器材的维修和补缺工作。

(4)经常清洁海绵垫子。

(5)保持器材室的整洁。

(6)定期进行清理、盘点。

三、体育器材的出借制度

1、根据任课教师的课堂安排或凭有关证件出借体育器材。借用器材必须有手续,教师上课、训练和比赛所需器材时,要亲自领取(或在特殊情况下委托本授课学生干部领取)并且登记;个人确因工作还需要器材时要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得为他人所借。学生要凭学生证借用器材。器材一律不准转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系主管领导批准。

2、教师下课后或训练、比赛结束时,要及时归还器材并撤消登记。教师个人所借器材和学生借的器材都要当日归还,特殊情况要有领导批准。师生归还体育器材时,管理人员要当面查验清楚,做到借还相符。

3、器材借还时间:

(1)上课借用器材时间根据课程表的安排。

(2)其他情况借用器材时间规定为:每日下午课后,学生开始借用器材并在管理人员下班前十分钟还完器材。有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说明,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在限定时间内交还。

4、对借用的器材,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归还者,管理人员应向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反映。

5、出借运动器材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出借表,并签名。

6、不准以坏换好、少报多借或多借少还。

四、体育器材的赔偿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因本身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

2、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在使用体育器材过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按有关规定加倍赔偿。

4、在归还体育器材时,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级照价或加倍赔偿。

5、上课、训练和比赛丢失的器材,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保管员,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6、赔偿办法: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核填《损坏、遗失器材赔偿单》,由损坏或遗人器材者签名,经学校领导批准,由体育器材保管员收款后,上交学校。

五、器材室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勤俭治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因失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对体育器材保管员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体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合理利用体育器材,减少非正常损坏,特制定本制度忘师生共同遵守:

1、体育器材保管员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有求必应。

2、要维护场地不被破坏,要严格器材被盗及遗失,若因管理人员失职造成的财务损失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应给予处分。

3、保管室内财务均属公物,借用时应加以爱护,合理使用,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4、器材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使用安全,损毁的器材要及时维修。

5、体育课教学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保管员以此为据,当面核对品种数目出借,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6、年段班级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出借,出借器材必须(填写体育课外活动器材出借单)。课后及时收回,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7、运动队训练需要器材,应由带队老师统一办理出借手续,归还时应清理。

8、体育器材属消耗品,原则上不外借、私借,如确因特殊需要,须由学校分管领导或体育组长同意方可借出。

9、购置的器材应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严格入库出库制。

10、学生有意损坏器材,除按原价赔偿外,通报学校给予处分,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11、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12、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者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账。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8

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有益于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意志毅力,同进也可以起到调节身心、提高学习效率的积极作用。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喜爱。

但是,优育活动项目往往具有一定的体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和对抗性,因此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开展体育活动不但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摔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轻则伤及肌肤、重则伤及脏器、筋骨,甚至会造成残废、死亡。无论发生哪类伤害事故,都会给学生本人及家庭带来痛苦,甚至造成终身遗憾,也为学校教学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体育活动安全应列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制度,需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适合运动的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因训练需要上单双杠或肋木等危险器具的的,必须有体育教师在场,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课任体育老师为体育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二、课外体育活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严禁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标枪等投掷项目及单双杠、肋木等危险项目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严禁学生自行活动。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必须严格监督,加强责任心,确保无事故发生。

5、各班主任老师为课外体育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组织委员会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体育组为具体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

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4、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必须凭医院有效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五、课间学生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严禁在教学楼楼梯、走道及其转弯处快跑或追逐游戏,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事故。

2、同学之间相处要和睦,做到言行文明。反对开过分的玩笑,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或激怒对方,严禁吵架甚至打骂,要注意保持校园课间的安静。

3、严禁在教学楼楼上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禁止在窗台上放置物品。

4、学生在教学楼楼上搞卫生擦玻璃时,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或站在窗旁危险处作业。课间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台架上休息,也不得在窗口等危险地区推拉嘻闹,以防坠落。

5、各班主任老师为课间学生休息时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常在课间在教室内外巡视。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9

一、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5、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6、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二、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员工作职责

1、器材管理员全面负责全校体育器材及运动服和运动场地的管理。固定资产和其他体育用品一律入帐后使用,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帐检查。

2、对现有物资器材要定期清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变,搞好仓库卫生。

3、要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教学与训练的需要。

4、为保证教学和训练的需要,体育器材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别是易损的物品和器材。

5、体育教学和训练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老师负责借还,如有丢失,负责追回或令其赔偿。

6、凡需购置的体育器材,应有体育组保管室提出购置计划,经体育组审查,由校长批准方可购置。

7、加强运动场地的管理,严禁各种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场地,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对场地和场地内的器材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场地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筑器材。

8、保管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三、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爱护运动器材,在指定运动场上活动。

2、由各班体育委员提前五分钟到体育老师或体育管理员处领取体育器材。

3、学生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违者视后果予以教育,严重者报体卫领导小组处理。

4、活动课教师或体育教师应按课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用器材应清点登记后归还器材室,如有发现器材数量不齐,查明情况,酌情处理。

5、损坏器材、丢失器材应及时向体育组教师上报,视情况作相应的赔偿和处罚。

6、体育教师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个人出借体育器材。

7、每次出借要登记,期初、期末体育组器材负责人要协同总务处清查器材。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体育部宗旨

体育部的工作宗旨在于根据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组织有吸引力的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使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在体育活动中得到劳逸结合的机会,同时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广大同学的.体育竞技水平,进一步促进我院体育工作的进步。

二、体育部事务

1、负责开展和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如球类比赛、田径比赛等,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的运动积极性,推动我院体育工作的发展,具体活动有“迎新杯”篮球赛、“五四杯”足球赛、健美操、运动会以及其他大小赛事。

2、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加强与各学院体育部的联系,促进交流和发展,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

3、组建各运动团队,代表学院参加各种形式的比赛,负责选拔及训练。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宣扬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6、完成学院老师及计算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交给的各种任务。

三、体育部奖惩制度

(1)部长安排的事项部员必须努力完成,不许以任何借口推脱任务。

(2)部长安排的活动部员必须按时到达并完成,不许以任何借口推脱活动,活动中保持精神,不要懒散。违反者视情况而定寄予适当的惩罚。

(3)有事情要及时向部长请假,三次以上无故缺勤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体育部。

(4)对参加学院级比赛都做好记录,参与者在期末加上一定的德育分作为奖励。

(5)对于体育部工作积极的部员在期末进行评优,并对优秀部员加一定的德育分以示奖励。

四、院体育队规章制度

体育部隶属于学生会,是学院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学院下设的学院篮球队、足球队和田径队都隶属于体育部。体育队的重要事宜必须听从学生会体育部统一安排。体育队也可自行组织与学生会不发生冲突的任何活动,但必须符合学院规定,不可做非法事情,此类活动,体育队活动必须听从队长安排。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款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进行工作统筹,教育管理处开展具体管理。

二、学校成立体育教研组,研究和操办全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教练组负责学生体育运动员的管理和训练。

三、体锻达标作为学校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和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体锻达不到良好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四、对师德良好、体育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指导学生运动成绩显著的教练员给予奖励,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关心体育教师的生活福利,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五、学校把体育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由主管领导做好督查和总结工作。

六、严格按照市课程方案开足开好体育课和体锻课,坚持每天开展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确保每天学生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七、按照体育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体育经费的投入,并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添置或维修必要的体育设备器材。

第二款操作规程

一、每年举办校内的以田径运动竞赛为主的体育节活动,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体育课应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体育课的教学时间,不管晴天或雨天,教师都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肃纪律,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锻炼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体育课教学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安排,要注意男女生区别,做到体能训练与思想教育并重。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教师与学生都应穿着运动衫裤和运动鞋。

四、体育课上或体育课外活动,教师要进行安全教育。

五、学校重视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运动,不搞突击,不搞形式主义,定期进行测试、登记。

六、因地制宜地组织小型多样、单项分散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切实组织好学校体育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重点抓好广播操、体育活动课。竞赛制度要有利推进群众性的活动。

七、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运动队要制订训练计划,坚持业余训练。要加强运动队的组织纪律管理,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关心队员的学习和生活。

八、建立体育场地及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和维修制度。

九、进校后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所需的器材,球类一律由体育器材室统一按时出借,体育器材与球类不得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

十、体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方面的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钻研教材教法,认真备课,上好体育课,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工作。既严格要求,又耐心细致地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和公共财物,努力提高学生的体育文明水平。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促进本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体育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研究的实效性,加快学校体育组发展的步伐,特制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为副组长,每学年选择确定的校教科研工作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制订和实施学校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计划。

2.收集国内外体育类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学校体育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体育教师提供必要的的教科研资料,使他们及时了解体育相关科研动态,为提高科研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体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研究,成立对体育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课题组相关体育教师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4.收集教科研成果并归入档案。为体育教师外出学习、考核、职称评定、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等提供准确翔实的事实材料,为学校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5.组织体育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6.引导体育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主要做法如下:

(1)举办科研讲座;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论文和研究报告;

(5)评选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

(6)交流教科研成果,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论文等。

二、组织管理

1学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

2体育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或《课题研究方案》。

3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4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理论学习资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阶段性总结、经验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

5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每月至少阅读摘记与研究的课题相关的文章2篇;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3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并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6课题组成员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课题精神,每学期课题组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

7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课题组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8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科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科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10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奖励。

三、过程管理

以课题的形式进行体育教育科研活动是教育科研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选题:

(1)选题必须有价值;

(2)选题必须有科学的现实性;

(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

(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

(5)选题要有可行性;

2.申报: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所研究的课题,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

3.审批:教科室根据上交的课题,逐一审批,避免课题的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4.对已确定下来的国家、省、市和校级课题,课题承担人要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有:

(1)课题名称。

(2)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3)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4)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预计有哪些突破。

(5)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包括人员结构、资料准备和科研手段等。

(6)课题研究计划(计划要具体,能操作,有日程安排)以及审批部门要求填写的其它内容。

5.检查:各课题组要及时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论证报告定期上交阶段性总结,教科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6.鉴定:课题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鉴定。

四、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及时收集体育教师的科研成果;及时装订体育教师的论文集;编撰《体育科研通讯》;

2、成果鉴定

对于学校的体育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成果印发给各体育教师参考;推荐上级刊物发表;纳入学校就科研总成果,丰富。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不允许攀爬学校围墙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险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阴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学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恋;

三、要注意用电安全,学校规定禁止在课室和宿舍内私自使用任何电器,包括热得快、各种充电器、充电电筒等,禁止带电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电线,私自更改电路;

四、在课室和宿舍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如打篮球、踢足球等,在课室内禁止追逐打闹,不要趴在课室的窗边和走廊的护栏上;

五、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分流规定上下楼,不要拥挤和跑动,要讲究秩序,不要因为去饭堂吃饭干时间就你推我挤,造成踩踏危险;

六、禁止高空向下掷物,各种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产生小矛盾要积极找班主任解决,禁止采用武力解决同学们之间的矛盾,如果有同学们打架学校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带打火机进入学校的任何场所;

九、无人在课室或宿舍时一定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不允许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十、不要骑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栏杆

十一、后门市场比较乱,有抢劫和打架的事件发生,所以同学们不要去后门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后门,要报告班主任处理,严禁进入后门的酒吧、网吧、溜冰场等场所。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6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7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8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电座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把学生送往医院、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重大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学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汇报。

5、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副班主任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日常保证全校师生使用饮水机,饮用矿泉水,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确保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台风、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学一、二年级由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九、加强封闭式管理

充分发挥门卫和保卫人员的功能,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严禁离校。强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

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制度19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惩

二十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小学校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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