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6篇)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规范和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该制度旨在确保事故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预防提供有力支持。以下是有关于事故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范文 (6篇)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1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

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

(一)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

(二)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四)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

(五)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

(六)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七)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八)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

(九)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

(十)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十一)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十二)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十三)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十四)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

(十五)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十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十七)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

(十八)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七、事故档案整理应当以事故为单位进行分类组卷,组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同一事故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存放,并标注互见号。

八、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

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九、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

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十、擅自销毁事故文件材料、未及时归档,或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档案损毁、丢失或泄密的,

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档案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2

一、文书类

1.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

1.1本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班子)会议记录永久

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1.3本村党组织关于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上级批复、通知、决定等材料永久

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

1.5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等材料永久

1.6本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记录、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

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

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

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

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

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

(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

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

1.16本村共青团组织发展、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团费缴纳、年度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17本村团代会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报告、决定、选举结果、闭幕词等材料永久

1.18本村团组织、团员获得表彰奖励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1.19本村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名单、议程、开幕词、报告、决议、闭幕词、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1.20本村工会干部任免的请示、批复,会议记录,工会干部、会员名册及统计年报表等材料永久

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

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1.23本村独生子女证申请表,育龄妇女生育多胎的申请表、审批表及超生调查报告、汇报、处罚决定等材料永久

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

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

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

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

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

2.1本村村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2.2本村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2.3本村村史、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2.4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票、选举结果、干部任免等材料永久

2.5本村各类工作的请示、报告、汇报及上级的批复等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2.6本村干部、村民名册,村办股份公司股民名册、各类技术人员名册等永久

2.7本村干部的招聘、录用、定级、调配、人员任免、离退、调动介绍信存根、工资表,农业村级协管员的聘书、合同或协议等材料永久

2.8本村和村内机构设置、更名、撤并及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的变化,启用、废止印章等材料永久

2.9本村关于年终分配方案、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永久

2.10本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永久

2.11本村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村民房产、地产等材料,相关人员名册等永久

2.12本村的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材料永久

2.13本村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包括农副工业生产年报,收益分配报表,土地、人口、户数等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2.14本村各种保险材料、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和各种案件、民事纠纷的调解协议、处理决定等材料永久

2.15本村信访信件处理结果等材料

(1)有领导重要批示及处理结果的永久

(2)有处理结果的30年

(3)没有处理结果的10年

2.16本村拥军优属、优抚救助等材料30年

2.17本村开展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的材料永久

2.18本村规划、经济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19本村公共设施管理、维修维护的材料永久

2.20本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和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

2.21本村财务管理的年度计划、总结,有关财务审计情况材料永久

2.22本村工业、农业等相关税收征收清册和纳税变动情况等材料永久

2.23本村各种经济、人口普查统计表永久

2.24本村重大事故事件登记材料,调查处理意见、情况报告及善后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永久

2.25本村创建文明小区、爱国卫生工作形成的材料30年

2.26本村农业村级协管事项公开、协查工作记录等材料30年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3.1本村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等材料永久

3.2本村企业发展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规划永久

3.3本村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

3.4本村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承包、租赁、任期目标责任等材料永久

3.5本村企业改制、转制等各种法律证书等材料永久

3.6本村企业历史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

3.7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各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

3.8本村企业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材料永久

3.9本村及所属各企业的产权文件、土地使用证,各种集体财产合同、协议、委任书、公证书等法律文本、证书材料永久

3.10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

3.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股权登记簿永久

3.12本村新办公司、企业项目的申请和批复及可行性报告、章程、合同、验资、营业执照等材料永久

3.13本村有关工商企业管理执照的申报、登记、批复以及违章违法被处理,经营不善歇业、破产等材料永久

3.14本村企业年度各种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等材料永久

3.15本村有关物资供销工作的合同、协议等材料30年

3.16本村有关经营活动的争议、索赔、判决等材料永久

3.17本村企业合资、独资、联营招商的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

3.18本村企业年度经营、销售统计等报表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3.19本村企业工资计划、工资总额、奖惩、年终分配方案等表册永久

3.20本村企业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材料永久

3.21本村企业环境保护等材料永久

3.22本村企业有关产品标准、国际质量认证等材料永久

3.23本村企业有关资产评估,资金、价格管理的审查、验证材料永久

3.24本村企业有关经营、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证明和结论材料永久

3.25本村有关产品市场调查、宣传、广告和用户服务等材料30年

3.26本村有关产品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30年

3.27本村各类农业普查材料永久

3.28本村农作物规划布局,粮、棉、油多种经营实种面积、产量以及采、购、留、分配等材料永久

3.29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

3.30本村“星火”“丰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验收材料永久

3.31本村农业植保、农机管理、水利建设等材料永久

3.32本村副业生产及上交任务的指标(畜、禽、蛋、鱼、菌菇等)以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年报、统计表等材料永久

3.33本村村办副业项目材料30年

3.34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赁有关材料永久

3.35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永久

3.36本村成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永久

3.37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30年

3.38本村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

3.39通过协商、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材料永久

3.4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员会、宣传、培训,上级领导检查等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

3.41农村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台账永久

3.42集体土地调查材料及统计表永久

3.4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确权、登记、颁证的文件材料永久

3.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簿、核准文件永久

3.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书、登记表和备案证明等材料永久

3.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登记册、花名册及审核材料永久

3.47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情况公告、注册表永久

3.4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耕地保护合同永久

二、基建项目类

1.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批复等材料永久

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项目评估、调查报告等材料永久

3.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或立项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

4.基建项目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永久

5.地质勘探合同、报告、记录、说明等材料永久

6.征用土地移民申请、报告、批复、通知、许可证、使用证、用地范围等材料永久

7.工程建设执照、防火、环保、防疫等审核通知单长期

8.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长期

9.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概算、设计合同等材料长期

10.施工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给排水图等专业图纸长期

11.施工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工程更改、材料代用、原材料质保书和全套竣工图等材料永久

12.施工监理文件材料长期

13.水电安装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材料出厂证明和竣工图等材料永久

14.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批复,消防、环保、防疫、档案等验收记录,基建财务结、决算,项目审计,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永久

三、设施设备类

1.设备仪器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和购置仪器资金申请、批复等材料长期

2.设施设备招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购买协议等材料长期

3.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装箱清单等材料长期

4.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操作保养规定等材料长期

5.设备仪器运行、检修、保养、事故处理等记录材料长期

6.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改装、革新改进等文件材料长期

7.设备仪器报废申请、批复、证明等材料长期

四、会计类

1.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30年

2.会计账簿类

2.1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30年

2.2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30年

3.会计报表类

3.1年度财务报表永久

3.2年度财务决算表永久

3.3月、季度财务报表10年

4.其他类

4.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

4.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4.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五、照片类

1.上级领导来村视察、检查工作的照片永久

2.国际友人、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前来活动的照片永久

3.本村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永久

4.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证书、奖杯、锦旗等的拍摄照片永久

5.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的照片永久

6.新闻媒体刊登的反映本村情况的照片永久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定义

3.1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4.2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事故分类

5.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5.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5.3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5.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5.6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

5.7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6事故报告

6.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3外派出差人员发生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上报公司。

7事故调查

7.1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

7.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格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10)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8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

8.1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除按照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及处理要求外,仍需依照公司《奖惩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2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

9其它要求

9.1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9.2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3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相关记录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各类事故的管理,管理部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3.2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3.3产品质量事故由品保部负责;

3.4工伤事故由总务课负责伤员救治,事故的赔偿,合同工由人事课负责处理,劳务工由劳务公司负责处理;

3.5事故责任者的处分,由责任单位提出,报总经理核准执行。

4.定义

4.1事故分类

4.1.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4.1.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4.1.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4.1.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4.1.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4.1.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伤事故。

4.1.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4.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4.2.1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4.2.2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4.2.3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4.2.4员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2.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2.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5.职掌与作业流程

5.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管理部向劳动部门部门上报;

5.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发生工伤事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经部门最高主管审核后,按规定的时间报管理部备案。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5.3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管理部签署意见后,上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最高主管批准,管理部备案。微小事故由部门处理,报管理部备案。

5.4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组(线)长担负一半责任。无组(线)长时,由部门主管负担一半责任。

5.5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主管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5.6对事故责任者必须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5.7管理部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必须妥善保管。

5.8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5.9各部门主管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6.参考文件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5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2.2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部门(车间)及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3.3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门(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厂安环科备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厂部及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3.2各部门(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3.3.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等。

3.4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3.4.1建立相应的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至少有1名厂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4.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1.3例会制度:每月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3.4.2培训和演练

3.4.2.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3.4.2.2对专业队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4.2.3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②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③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④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3.4.2.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3.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3.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3.5.2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5.3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篇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档案管理制度6

根据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单位的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职责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伤亡事故爆炸事故均有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生产部技术员负责;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生产部负责;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安全事故分类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伤亡事故: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2/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眼部伤害较剧,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大拇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断一节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行走不能自如的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火灾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着火、造成生产财产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公司范围内引起的财产失盗、受损等为治安事故。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质量事故: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等都属于质量事故。

4、事故性质的划分重大事故

一次死亡一人,一次重伤二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的事故。

生产装置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个配电室供电区域全部停电的事故。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一般事故

轻伤一人,休工伤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生产装置造成的损失4000元之内的事故。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责任事故:因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禁火区域违反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私自动火或已执行审批程序而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因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不及时,以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清除而导致的事故。自然事故:因生产环境因素或设备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5、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凡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人员受伤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后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办公室并提供现场两证人的证言材料;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人年龄、职业、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劳动合同复印件;当月考勤表、诊断结论、住院病历等。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报矿区总医院做工伤认定。报告时间

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在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24小时内将所上报材料报生产部,重大事故不超过2天。

6、工伤待遇职工因工(公)负伤,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鉴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级劳动部门下达工伤认定结论后,自受伤之日起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必须具县以上医院证明结论,工伤假30日以内由分管安全委员会的公司领导签批,超过30日的报请总经理核准。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需个人提出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安全办、职工医院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原则上职工发生工伤,轻伤自受伤之日起休假10天至1个月;重伤休假1至3个月。

工伤假期间发放技能工资。不发奖金。

7、安全事故的处罚工伤事故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单位扣2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200元。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在单位扣3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500元。

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发生事故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写出事故报告,每次责任班组单位2分,对责任人扣100元;隐瞒不报扣责任班组2分,对责任人扣1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8、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9、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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