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的相关规定 关于劳动争议加班的规定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各种制度对于我们行为准则的约束,除此之外还能够保护我们的权益。所以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经常会遇见各种制度,那么对于上班族比较有争议的加班又该怎么制定相关的规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班的相关规定 ,仅供大家参考。

加班的相关规定 关于劳动争议加班的规定

加班的相关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文秘资源网需要在规定时光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光: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光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光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光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光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光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光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光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下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光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加班的相关规定2

第一章 总 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调休的管理, 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景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职责。

2、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景安排加班或调休。

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资料,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平时必须在午时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延长工作时光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 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 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9、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人事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景,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坚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立刻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事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1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如遇特殊情景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事部门不予计算。

第三章 调 休

12、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 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光给予补休。

a) 补休的时光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 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 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 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 补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调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补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调休还是个人提出调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调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门统计。

13、调休时光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14、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 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 多出的加班时光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第四章 值 班

15、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能够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 加班、值班工资

16、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17、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18、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异常需要,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能够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19、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从201月1日起废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加班的相关规定3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

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

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

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

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

1、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40元/天(半天为20元),加班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误餐与加班补助不得重复领取。

2、节假日参加会议且报销交通费和领取工作误餐补助(县内20元/人x餐、市内30元/人x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补助。会议组织方安排工作餐的,学校不补助工作误餐费。

正常工作日本县、合肥市区范围内参会、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报销交通费。

3、教职工要提高业务能力、讲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长时间为一天,超出时间不算加班。

4、校领导组成员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间因公外出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部门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没有加班补助。在寒、暑假里,的确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规定和程序办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补助30元,如果学校集体安排餐饮的不予补助餐饮费;学校没有安排餐饮的,餐饮报销标准: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项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类)

6、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加班申请单复印件)每月底定期进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况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总务部门列表发放。

八、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按半天计,不提供餐饮补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备案。

九、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及其他单位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十、校领导和教职工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加班对待,总务部门需凭办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请单核算、发放加班补助。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本制度从20xx年2月起执行。

柏堰科技园中心学校

20xx年2月

龙港第四中学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作者:工会点击数:677字体大小:小中大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认定

1、各处室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教职员工加班:

⑴须利用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时间进行各项工作的;

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⑶为完成学校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⑶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教职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教职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校长或科室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加班教职员工需在实际加班之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审批单交到校办。

(三)加班补贴

1、工作日夜间加班的每班次30元,公休日加班的每班次为60元,法定节假日为90元。

2、每班次时间为6小时,如加班时间未足1小时,按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四)罚则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审批领导和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学校责令有关科室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校办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经龙港四中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修改亦同。

(六)附件

《加班审批单》

加班审批单

申请部门:日期:

江苏省运河中学加班管理制度

作者:办公室文章来源:办公室点击数:20xx更新时间:

20xx-1-30 17:49:16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基础上,给加班人员适当的劳动补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班条件

1、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2、寒、暑假期间的基建维修;

3、寒、暑假期间体育、文艺代表队训练的组织;

4、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间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安排加班;

7、属本职工作范畴内,按职责要求应完成的,不视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时间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补休,不视为

加班;

9、校长办公室要对申报加班的科室和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

中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月底前,将加班人员的实际情况报校长审批。

(二)审批程序

1、由处室、年级组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

2、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需在实际

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报有关领导;

3、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4、报校长审批;

5、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加班的相关规定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XXX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XXX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XXX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XXX小时为XXX个工作日,累计XXX小时为XXX个工作日,累计XXX小时为XXX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XXX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XXX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XXX小时,超过者按XXX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XXX个工作日(含XXX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XXX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XXX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XXX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XXX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XXX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XXX元罚款。

加班的相关规定5

第1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准许员工申请加班。

1.1 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

1.2 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1.3 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

第2条员工加班须由其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未经批准,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3条紧急情况下,部门主管可先获得经理的许可后直接执行加班作业,事后填具“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备案。

第4条加班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5条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开始计算实际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才能申报,加班四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第6条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6.1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以下简称: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原则上以30分钟为单位。

6.2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出36小时。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司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本条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7条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7.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7.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7.3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第8条违反加班规定的处罚

8.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加班规定的,将以旷工论处。

8.2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论处。

8.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8.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经核实,取消加班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下列情形属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加班机会:

(1)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虚增工作任务;

(3)被认为属于不正当手段的其他情形。

第9条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和解释,自年月日起实施。

加班的相关规定6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2.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3.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4.1.加班工资结算

4.1.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加班的相关规定7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部长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工作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上一级管理部门,不明时需要电话相关领导,征求批准意见。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平均工资一起计算;

2.计件人员从事计时工作加班,根据从事工种的不同,核算工资。普通工种40元/天,技术和劳动强度高的工种,50—100元/天,由主管根据情况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的相关规定8

为完善教职工加班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加班原则

1、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职责制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光,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光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处室需安排教职工加班,处室负责人应先向校长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确需加班的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光和人数。且要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

二、申请加班及加班费发放程序

1、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处室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到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室批准签字,方可安排加班。

2、若遇特殊情景,各处室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各处室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3、审核人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景应予即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光,填写加班检查表,即时上报校长室存档。

4、校长室对于加班工作完成情景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年底统一发放。

三、加班补助费标准

经批准工作日晚上加班、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5元人。

四、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加班的相关规定9

1、目的意义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按照加班时光优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将根据此制度支付加班人员相应补贴。

2、适用人员

xx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各部门领导

4、具体资料

4.1、加班申请及记录

公司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未能在规定时光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a) 相关部门领导经过邮件提前写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发送给总经理审批并抄送行政部经理、考勤员备案。经过总经理批准的视为加班,未经批准、未能准时下班的一律不算加班。

b)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c) 周末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星期五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d) 假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能够统筹研究安排在周二、周四。

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要经过补发邮件申请并加以额外的说明。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邮件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工作日下班半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时光,不足半小时的部分不计入加班时光内,并不得累计计算。

如果前一天加班较晚第二天延迟到公司,需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最终报行政部经理批准,并通知行政部考勤员记录,晚到公司小时数不得超过前一天加班小时数。

4.2、加班补贴

高级工程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在核薪时已有研究,故不享受加班补贴及加班费,在项目完成时可申请调休。

加班时光可根据工作情景安排调休,当月出勤天数

足月考勤天数时,可用累计加班时光进行冲抵,隔年无效、

加班时光原则上安排每年年底前调休完毕,实在无法调休完的,公司将在年底一次性给予补贴。

5、颁布者

xx公司

6、生效时光

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加班的相关规定10

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加班的相关规定11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

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加班的相关规定12

一、处罚办法

1.对拒绝遵守学校控烟规章的教职员工,否则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教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拒不悔改的,罚款30元,并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3.对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有吸烟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不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对来访客人,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5.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及处室考核。

6.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中。

二、奖励办法

1.教职工以教研组、各处室为单位,遵守学校控烟要求具体实施细则,是评选优秀处室的条件之一。

2.对积极戒烟、恪守规定者应予于一定的物质支持和鼓励。

①年度评选“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积极分子”。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教师给予积极肯定和鼓励。

②年度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③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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