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 关于党总支工作制度锦集

党总支工作制度是指对党总支组织进行管理和运行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组织中的一级组织,负责党的工作在基层的领导和组织。党总支工作制度包括党总支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党员发展和管理、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欢迎大家阅读!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1

党总支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总支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总支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

2、充分利用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和党建网站等现代传媒,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干部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分级实行重点管理。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列为党总支重点管理单位。

二、对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支部,由党总支进行指导,促其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找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对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现状和原因,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业务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要对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对班子涣散、工作乏力的党组织,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并派驻指导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经教育改变不大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调整。

三、对重点管理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党总支每季度要对重点管理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档案,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一、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下的,原则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各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

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

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2

 一、党组织设置及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设置

  1.党支部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相衔接的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2.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建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在7—50人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一般3或5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50—100人的,一般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或7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30人以上不足50人或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如确实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总支委员会或党的委员会,但要从严掌握。

  3.党支(总)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按期改选党支部书记。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为了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工作,党支部可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划分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党小组长1人。建立或撤销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组建后支委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二)高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自身建设和党员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高校党支部的具体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在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和青年学生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发现、培养、团结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6.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教育党员和群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7.加强党支部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高校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 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制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抓好党支部的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党日活动”及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讨论研究本级群众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 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培养和转正工作。

  7. 抓好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四)高校党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党支书记制定党支部活动计划,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基本信息的维护和统计工作。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3

一、总支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系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系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领导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系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工作。

  (7)加强党总支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系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总支书记、总支委员分工及其职责:

  (一)总支书记的职责:

  总支书记是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总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总支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将总支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检查总支委员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学、科研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教职工队伍。

  (4)落实党总支责任制,经常与总支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系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总支的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总支委员会所属各支部的组织情况,帮助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本系党建工作网页的组建和更新。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总支的宣传工作。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系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上好党课。

  (4)指导和推动本系干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文体活动。

  (四)纪检委员的职责:

  纪检委员是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严明党内监督纪律,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犯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6)经常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系党风党纪情况。

  (五)青年委员的职责:

  青年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总支的青年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和总支委员会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总支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党员模范作用。

  (2)指导团总支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信念,做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奋发有为。

  (六)统战委员的职责:

  统战委员是总支委员会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1) 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加强本系各方面的团结工作。

  (2) 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 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进步。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满腔热忱地关心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搞好社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4

为了进一步保障村民民主监督职权,真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建立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良好关系,近日,新浦区浦南**浦村在农村推行村民监事会制度。

一、监事会成员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兼顾老党员、老干部、妇女和熟悉财务的人员。监事会上联村党总支,下联村民群众,发挥着“参谋部、监察部、宣传部、联络部”的作用,是干群沟通的’桥梁,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缓冲带。

二、监事会村务管理方法。在日常事务中,监事会对村党总支即将安排部署的重要事务进行审议,征集村民意见,并代表村民提出建议,提供给村党总支做出科学决策;同时对村党总支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各项惠农措施,村务、财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党员干部是否正确行使权力等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对村级工作的全程监督,还负责向村民宣传有关决策,协助村党总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本村重大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监事会工作制度。为确保“村务监事会”正确履行职责,出台了《**区浦南**浦村村务监事工作制度》,并配套实施《江浦村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江浦村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新型制度,进一步明确监事会不参与村务的决策和管理,只参与对村务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内容包括村务公开、财务收支、重大事项、政策落实、群众意见五大块。同时,负责每月定期收集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委会反映,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和办理。“村务监事会”如对监督内容有疑问或对村“两委”班子的答复不满意,可提出质询或向镇党委反映。

四、监事会运行程序。在具体实施中,监事会按照“综合群众意见、提交会议表决、监督村委执行、建议结果公开”的程序运行。监事会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审查并向村民公布,每半年对村委会成员进行一次测评。测评不称职的,监事会可向村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6

机关党总支书记在院党委和党总支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总支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围绕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具体规划、制定总支工作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做好年度学期的工作小结。

二、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安排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决议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积极协调机关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保证机关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负责主持总支委员会或总支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各种党务工作问题。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五、负责搞好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保证发展质量。

七、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调研工作,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八、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7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执行学院决议,按照学院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带领本系师生员工实施各环节工作;负责本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支部工作、学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班主任、学生群团组织的指导工作;配合系主任做好本系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配合招生就业部门做好本系招生就业指导工作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提出本系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掌握本系师生政治思想状况,牵头提出加强本系政治思想教育的方法措施;

3、组织开展好本系各项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及时协调解决本系师生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5、按照学院党委关于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组织好本系教职工政治学习;

6、组织本系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调研、总结和经验交流。

二、党总支的党务工作

1、提出支部工作计划,提交支委会讨沦,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按照学院党员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支部党员组织生活;

3、抓好本系师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理论教育工作;

4、组织制定组织发展工作计划,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5、做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和党员目标管理工作;

6、及时做好党总支工作调研和工作总结。

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系班主任的聘任、聘用和培训工作;

3、负责本系学生德育及教育管理(包括日常评比、检查、活动开展、违纪教育处理等)的日常工作;

4、负责本系班主任奖金、学生及班级奖、助学金的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发放工作和班级综合考核、评估工作(报有关部门审批)以及指导班主任做好班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

5、按照学院有关部门和团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好本系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系团总支搞好团员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和全系学生的政治学习;

6、配合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后勒节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学生群团组织的指导工作

1、按照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好本系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

2、搞好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指导;

3、搞好本系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指导、督促工作;

4、配合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指导本系学生做好科技宣传、教育和社团活动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

五、保持与学院各部门的密切联系,配合各部门共同搞好学院有关工作

1、做好统战工作;

2、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抓好本系精神文明建设;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系(部)干部工作;

5、建立廉政勤政制度,并做好教育、实施工作;

6、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创新活动等。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8

一、 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二、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标,报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mingzhu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

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适时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mingzhu评议党员和推优的主要依据。

四、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5、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mingzhu生活会制度

党的mingzhu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mingzhu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mingzhu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委会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七、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mingzhu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mingzhu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mingzhu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mingzhu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

九、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十、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八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 “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支部行文资料夹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

(4)上级文件资料夹一律存放上级机关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5)学习教育资料夹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6)计划总结资料夹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7)评比表彰资料夹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8)发展党员资料夹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9)转递关系资料夹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0)综合材料资料夹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党总支工作制度细则汇编9

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xxx党支部(以下简称“xxx党支部”)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党委要求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工作重点

按照“十八大”重要思想和最新要求,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八项基本任务,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以保障业务经营任务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奖惩,全面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素质,树立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围绕业务经营开展工作的原则。党支部日常工作要围绕业务经营来进行,用保证和促进本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完善服务、完成各项经营任务、提高经营效益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支部的工作。

(三)坚持立足于经常性工作的原则。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并把教育、管理、监督贯穿始终,确保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结合公司实际,合理、灵活地组织安排支部活动。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五)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一切相信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努力实现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四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为公司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

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组织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经营任务,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贯彻“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把党组织建在业务一线、建在经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风建设,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四)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员中坚持不懈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弘扬正气,抵制不良倾向,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方式。

(五)负责群团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紧紧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创新在每一天”为主要内容的先进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党员和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两个文明”建设的优良成果,积极营造公司内外部的和谐氛围。

第五条 党支部的领导形式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形式,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举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二)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提前召开。会议要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

(一)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定;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发展等重大事项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和动员全体党员努力完成公司的中心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开展支部工作。领导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党支部工作,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负责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好支委会和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组织支委一班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征求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及建议,化解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关心群众生活,研究解决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组织工作。

1.负责党内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书记组织好党员大会、日常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和程序,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意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教育,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手续。

3.负责收缴党费;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年度党务统计工作。

4.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负责整理起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宣传(学习)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拟定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负责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根据本公司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业务经营知识、科学文化和其它方面的知识。

协助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3.负责支部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各种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要求起草和上报相关材料。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特点,不断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水平,支持工会、青年团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四)纪检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反腐倡廉工作。

1.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对党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的举报案件和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整理起草违纪、违法党员的有关材料,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提交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受理党员的申诉,配合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违纪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对党支部和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书记和组织委员组织好同级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青年委员:在书记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

1.负责指导共青团工作,支持和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解决团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负责联系青年职工,了解和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组织和引导青年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注意在青年人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做好“党建带团建”、“推优入党”的各项工作。

(六)党小组长: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召集党小组会,组织好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内各项活动;督促和检查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决定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协助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条 发展党员的一般程序

1.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

2.联系人经常与申请人谈话,了解思想动向;

3.申请人经常性向组织汇报思想;

4.申请人经支委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6.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审查同意(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列为发展对象;

7.发展对象参加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定思想信仰;培训成绩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8.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0.支部大会讨论前一周,组织公示;

11.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

12.支部大会讨论,以票决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表决;

13.上级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基层党委审批;

14.预备党员进入预备期,半年写一次思想汇报;

15.预备期满一年,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第八条 主要工作制度

1.支委会制度。

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四次。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的计划或措施,对本支部工作做出安排;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做出评议意见;研究提出对优秀党员的表彰意见和对违纪党员做出处理决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在审批党员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分析党员和群众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和措施。支部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2.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到会方能举行,一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各种会议文件及精神,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收新党员;研究决定对党员的奖励或处分意见。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活动按照党支部安排进行。主要内容:组织党员进行理论学习;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党员评议;讨论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4.党课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党课制度,党课教育一年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的党课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党课教育应主题突出、联系实际。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必须全员参加,因故请假的要补课。党课教育应有记录、有考勤,进行必要的考核。

5.学习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党支部还应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经济、法律、经营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应有记录、有考勤,要将学习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

6.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原则一年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按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进行。集团一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举办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应主题明确、记录完整,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党支部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上进行,党员应在会议上汇报一年来本人在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和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与会党员应对每名党员开展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大会评议情况,做出书面评议意见,并送达党员本人。党员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允许本人解释或申诉,并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党支部应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与党员和群众谈心、谈话一年至少一次,听取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措施。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可在支委会上进行,党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思想动向,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九条 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1.办公室为xxx党支部的承办部门。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及开展相关党务工作。为便于开展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应为支委委员。

2. 党内文件的收发、传阅和批办。

文件传阅,由党支部书记圈定传阅范围、批示意见后,按要求办理传阅流程;文件签发,由支部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党支部书记同意签发后,方可办理发文;文件批办,由支委委员、支部副书记阅提意见后,按党支部书记批示予以办理。

3.党支部工作记录。

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做详细的记录。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应将会议主题或内容、出席和列席(缺席)会议人员名单、讨论发言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及时移交。

4.新党员发展工作材料。

群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立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文书档案,按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并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当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应将上述材料在一周内移交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5.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

党支部应建立党务工作文书档案,按年度整理装订成册。文书档案由下列主要材料组成:党支部组成人员和党员名单;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专题活动情况报告;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党支部或党员受奖惩情况记录;民主评议党员书面材料;其它党支部工作相关材料。党支部工作文书档案由专人保管,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文书档案和党支部各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原始记录及时移交。

6.做好党费收支管理工作。

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支台账,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党费收支情况。工作内容包括: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费按期收缴和按比例上缴工作;做好党费支出审批手续,每笔党费支出应合理合规,支出审批应由支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做好有关支出凭证和审批手续的保管工作。

第十条 附则

1.上述党支部工作未尽事项,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党内规定执行,上级党组织有最新要求的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2.本工作制度由xxx公司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及完善。

3.本制度自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通过建立和完善党总支工作制度,可以规范党总支的日常工作,提高党总支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推动党的事业在基层取得实际成效。

本内容由zhenzhen收集整理,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删除(点这里联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enku.puchedu.cn/104451.html

(0)
zhenzhenzhenzhen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