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关于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
1、确定店铺整体风格,做好各个区域的规划设计。(提升点击率+回访客)
店铺装修总体要求是风格清新、页面简洁、色彩艳丽、功能齐全!其他的都可以忽略掉,整体功能大于局部,一些画蛇添足的图片和文字,就不用添加了,否则乱乱的页面会降低店铺档次。
最主要是人类视觉浏览习惯,充分发挥每个区域位置,做到更好的消化掉每个入店流量。
2、店招+导航条的优化。(提升点击率)
店招+导航条,无论在店铺的任何一个角落,这两者永远在最顶部,所以这是至关重要的两个地方,应该更充分的去利用。
①店招:放置关注+收藏+优惠+爆款活动+LOGO,充分利用。
②导航条:
a.对于已成熟的店铺放大的分类比如品牌故事、品牌文化、品牌分销等,提升品牌化发展。
b.店铺正在成长期的放店铺最核心的东西,根据访客浏览数据整合调整导航条内容,做到最优化。
3、细化买家须知内容,尽量做到顾客可以自主购物。(提升转换率)
对于一个网店,比较专业的产品描述是极其必要的,宝贝描述是买家进行产品比对的重要参考,如果产品描述不够具体专业,买家很可能第一时间对你的产品失去兴趣。可以这么说,宝贝的介绍与描述,严格上来说,和在旺旺沟通中同等重要,一个好的宝贝描述,能让你节省大把的时间和精力,碰到痛快一些的买家,一般都不用询问就可以直接拍下,因为宝贝描述中写得很清楚很全面,他们不一定需要询问!
4、做开业促销与搭配套餐策划,用销量好的宝贝带动销量一般的宝贝。(提升点击率)
当一切都就绪之后,就准备开业。开业近期为顾客带去多些优惠,在店铺公告栏可以写明“本店开张全店商品打几折”“购买任何一款赠送礼品”“购买指定款式现金反馈”等,促销活动不外乎就是打折、赠品及现金反馈等三大类型。
5、商品标题优化。(提升访客量)
标题是一款宝贝的流量导入口,也是店铺的主要流量导入口之一,所以至关重要,关系店铺整体命脉。商品标题30个字节,优化费词、烂词,充分发挥标题的作用。
6、宝贝主图优化。(提升访客量+转换率)
5张主图尤为重要,第1张是客户第一眼得到的宝贝图片信息,决定了宝贝被搜索到的点击率,第2、3、4决定了客户50%的购买性,第5张是留给做广告使用,也是尤为重要的`,也决定了部分流量的导入。
7、宝贝描述优化。(提升转换率)
①顶部、底部放置爆款广告+宝贝关联+套餐搭配,流量之间的转换,不浪费一丝流量,精确导入,精确转换,充分转换,有助于提升整店转换率。
②中上部放置此款宝贝详细信息,从客户最关心的宝贝信息依次往下排列。图片一定要清晰,以服装为例,一般情况下要前面,背面,模特展示图、细节拍摄、整体效果等至少5-10张图片,增加一些细节部分的展示,如衣服的质特写、领口、标、袖口走针是否整齐;在宝贝描述中体现服装卖点,要保证的就是卖点能够展现出来,能最大限度刺激买家的购买欲望,让他们相信我们的产品是物有所值甚至是超值的。
③中部夹杂部分活动宝贝关联广告+关注+收藏。
④中下部放置店铺通用服务信息+包装信息+物流信息+其他说明段落。
宝贝描述的文字信息也有助于直通车的优化。
8、宝贝价格优化。(提升访客量+转换率)
进行大盘分析,此款宝贝类目合适的出售价位,哪个价位最容易被客户接受。
9、宝贝评价优化。(提升转换率)
新款宝贝之前必须先得做好好评的累加,后期才可以来做大量的广告投放,这样的收入是成正比茁壮成长的,构成良性循环。
10、宝贝销量优化。(提升点击率+转换率)
前期的销量累加也至关重要,月销量为一次累计计算,依30天为周期,依月销量最好的一个30天单位,进行一次广告投放,发挥销量的优势。
11、宝贝属性优化。(提升点击率)
宝贝属性关系到了标题优化+直通车优化,所以也是至关重要的。
12、销售属性优化。(提升转换率)
衣服均码位置可以添加多个,做成广告位。客户进入店铺的第一个页面中一个很小的地方,也值得我们去挖掘它的价值,充分利用,做上一些客户关心的小广告,也是有助于客户转换率。
13、价格上方活动标语优化。(提升转换率)
10个字符的活动标题,做成广告位。客户进入店铺的第一个页面中一个很小的地方,也值得我们去挖掘它的价值,充分利用,做上一些客户关心的小广告,也是有助于客户转换率。
14、首页优化。(提升点击率)
大海报随时根据店铺新款+爆款+活动更新广告信息,下面根据店铺宝贝分类+客户浏览习惯整合优化,提升首页点击率,降低跳失率。
15、分类页优化。(提升点击率)
根据客户浏览搜索习惯优化,如:价格分类,颜色分类,款式分类等等。根据后台数据每周整合一次,尽量满足每个访客的搜索浏览习惯,从而提升整个店铺的关联链接点击率。
16、详情页侧栏优化。(提升点击率)
根据客户浏览点击习惯,侧栏做好排序,适当加一些促销活动广告,提升整个店铺的关联链接点击率。
17、自定义页面优化。(提升点击率+回访客)
用自定义页面来补充一些专题活动,每月一次活动专题页面更新策划,促进店铺整体访客交互热度,也有助提升回头客量。
18、产品图拍摄指导+处理手法优化。(提升转换率)
①宝贝产品图拍摄指导,让宝贝更具有吸引力,提升访客停留时间,从而提升宝贝转换率。
②宝贝产品图后期处理手法,让宝贝主图+宝贝详情页+广告图更好处理,更具品牌感,提升店铺整体档次,有助于店铺宝贝定位高度,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影响力。
19、活动主图优化。(提升访客量)
活动主图醒目大气有档次,主题卖点优势突出,吸引大量的访客进入店铺,提升店铺热度+访客量。
20、直通车图优化。(提升访客量)
直通车图卖点、优势突出,3天更新一次,提升直通车点击率,最终达到0.6%-1.2%之前为止,从而同比降低直通车平均点击花费,做到最优化。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约、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第二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管理
第六条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条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装饰装修工程。
第八条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精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七)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规则。
第九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逐步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材料营销、装饰承包等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的管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可以开展信息咨询、投诉质量评估等服务,以满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要求。
第三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具有个体装饰从来者上岗证书的个人进行。
第十一条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第十二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以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支付监督费用。
第四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与价格管理
第十三条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四)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家庭居室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六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作业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七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十八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3
物业管理公司装修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二章装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三章装修巡查和监管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四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章装修考核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和维修监理对装修施工监力度不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当
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4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 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5
为了保持原有的结构、外形,加强对室内装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监督好室内装修工作,使业主的装修情况及时得到反馈和监控,减少违规、违章装修,特制定装修巡查规定:
一、维修员对自已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实行每日一至二次的.巡查。
二、巡查内容:
A、装修队必须将审批过的装修申请表贴于装修房间的外门上,以便管理人员巡查装修。
B、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C、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业主(住户)的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D、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并按违章管理处罚细则进行处理。
三、巡查记录:
A、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定的新情况,应详细记录下来,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征求项目经理意见。
B、业主(住户)超出申报范围,维修员应及时记录下来,并督促业主(住户)办理增报手续。
C、业主(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但超出申报范围并且不属违章的,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增报手续,填写“室内装修增加项目申报表”,以确保验收时申报范围与实际相符。
四、维修员发现装修队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占用场地超过半小时的,按装修违章项目处罚细则执行。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6
为加强xx小区在装修期间的管理,保证小区内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使业主拥有一个更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和本协议对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2、如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该行为。如行为人不听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暂扣工具、下发装修整改通知单、违规搭建通知书,将行为人清离小区、联系相关行政部门等),情况紧急时保留采取一些特殊方法的权利。
3、如以上违规、违法行为造成房屋内、毗邻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等损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行为人予以修复、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联系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在装修管理期间为装修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5、如装修单位有任何疑问、质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二、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1、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配合装修单位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2、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如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4、如装修单位提出任何违规、违法要求,业主有义务劝阻装修单位。
三、装修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2、依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协同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期间的各项工作。
4、对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管。
5、业主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而装修单位接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的,则装修单位需与业主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业主在装修施工期间,有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和《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中之规定的行为,并对房屋、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要求业主限期恢复改正及赔偿,同时通知装修单位,装修单位有义务责令业主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施工,逾期不恢复改正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如业主无能力恢复,可书面申请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帮助恢复,所产生费用由业主预先交纳,多退少补。如装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业主的违章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装修单位责任。
2、如因装修装饰造成房屋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损害已无法恢复或虽经整改但仍危及房屋和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或危及到其他物业的安全,或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向房地产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容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按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可同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支持性装修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须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及本制度的内容,认真审核装修方案,严格执行。
2、对未办理装修手续或擅自拆改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让装修人员退场,并通知该装修业主,要求其补办手续,对不听规劝的施工单位和业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符合装修管理规定。
3、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超时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暂扣施工工具,无声响、无震动的施工作业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
4、装修单位装修施工前应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同对其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确定其合格后装修单位应进行签字确认。如有渗漏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返修。如装修前未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进行闭水试验或试验后48小时未进行签字确认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卫生间防水合格。卫生间地面严禁打眼开槽。因施工造成渗漏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并承担其造成的后果。
5、装修单位装修过程中,若需拆改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清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擅自拆改,后果自负。钢筋混凝土梁板、构造墙及剪力墙、承重墙均为重要部位,严禁拆改。
6、煤气管道应按煤气公司要求,不得封包,若未按规定装修发生安全事故及影响通气,后果自负。
7、如需迁移室内燃气设施,请拨打电话申请办理,业主和装修单位不得擅自拆改移动。
8、采暖设施不得拆改移位,如拆改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承担。
9、自来水、下水道、电路、煤气、暖气、对讲门铃、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及墙体内预埋管线等,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拆改。擅自拆改造成系统损坏的由装修单位负责赔偿。
10、厨房、卫生间下水管道如需封包,留出下水道检查孔的位置即可,厨房顶检查孔预留在管道集中处下方,预留尺寸为30CM×30CM,如封包过严不便检查维修,业主应无条件拆除装修给予配合解决。如不配合,出现问题业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室内供暖系统地埋管为PPR管,严禁在地面剔凿或钉钉子。室内采用了性能优越的采暖系统,墙角、部分地面有暖气管道处不能有剔凿等任何破坏行为。严禁私自增加移动暖气片及移动管路阀门,装修时阀门部位不得封死,进行可打开式装修,以便于日后的维修和调节。严禁将暖气片供暖设备改为地采暖。室内卫生间地面采用了1.5MM厚的聚氨酯防水,并上卷到墙体20CM高,禁止业主在装修过程当中破坏防水层、地面及基层。凡因装修造成结构损坏,跑、冒、滴、漏影响其他住户使用或造成他人装修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装修材料如:木地板、瓷砖、石材等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12、烟道分为主副烟道,且主副烟道之间夹壁很薄,严禁在烟道内埋线、走管、打孔、悬挂重物及拆改。
13、框架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砖混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页岩砖。业主/住户在装修过程中避免在墙体部位钉钉子,建议使用专用涨管,装修过程中建议不要铲掉墙面腻子。
14、首层地面铺设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二层(含二层)以上地面严禁铺装超过5CM以上的瓷砖、天然石材等过重材料;楼板、墙面钻孔打眼时应防止损坏暖气管道、穿线管及电线,并不损害相邻业主的`利益,如因装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5、严禁在外檐墙剔凿、加窗、设门。为了保障小区整体环境的美观,小区建筑物外墙或露台、阳台、小院禁止搭建及安装附属物,(例如:封建露台、阳台和一层小院;安装护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卫星天线、雨蓬;展示、悬挂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等)。禁止将装修材料、家具等物品从楼宇外檐运送至室内。
16、因野蛮装修或装修不当造成装修单位及相邻业主上下水堵塞、渗漏、停电等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修复,并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17、业主或装修单位必须将装修材料(沙子等)袋装,运往室内,不得随意堆放于小区内、楼门前、甬道、绿地、楼道内。对随意堆放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开具《装修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对不及时整改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扣除其装修保证金500元。随意堆放的建筑材料按无主物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18、装修施工场所只限房屋内部,不得在小区及楼道内架设施工器具等。一经发现,暂扣工具。
19、运输装修材料过程中,如对墙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20、施工人员须把装修垃圾袋装封好后直接送到指定地点,如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派专人清运,费用从业主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1、装修过程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明火,如经发现予以暂扣。用电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因为违反安全用电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自负。
22、装修过程中如需进行电焊施工,必须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3、装修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由业主自负。
24、为保证全体业主利益,维护小区外观整齐统一,严禁对外檐墙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窗外不允许加装护栏、遮阳罩等。
25、安装空调,必须严格按照空调预留位置安装,空调安装后缝隙应用防水材料封好以防漏水及室外部位须加装空调孔护套。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指定安装位置(外檐位置应做到“双顺线”,即空调外机顺线,空调眼顺线)。未按规定安装空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违约安装行为,并令其将位置改正及补偿对楼宇外檐的损坏,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负责。
26、装修单位安装空调、抽油烟机等应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在指定位置安装,如擅自安装对外檐造成损坏,装修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7、装修完毕后,由装修单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验收,业主交纳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验收合格后一年后装修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
28、业主、装修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暂扣保证金,待业主装修单位装修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按规定退款。
29、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通过必要渠道催缴。
30、装修施工前,业主应陪同装修单位对毛坯房基层,以及水、暖、电等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检查,如未提出异议并进行装修,事后出现问题的由业主负责。
31、因拆改震动会产生墙面开裂、空鼓、管道破损,出现此类问题带来的损失由业主负责。
32、装修单位在装修前一定要自行对墙面起砂、空鼓、开裂检查(填充墙结构与混凝土受力结构交接处由于材料收缩容易出现裂缝,这种裂缝只会影响您的观感,不会造成任何结构安全问题),如果有以上问题,一定要提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避免装修后出现墙皮脱落、开裂等问题,造成纠纷。
33、业主与装修单位对卫生间闭水一定要检查,确保不漏水后在施工,铺完地砖后若出现漏水等问题由业主与装修单位负责。
34、若因装修施工,给邻居造成了损失应由装修单位负责,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5、冬季供暖时,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的情况下,一定避免经常开关造成冷热冻胀,因为热胀冷缩会使您的暖气管接头薄弱环节出现跑水现象,因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出现跑水漏水等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7
关于《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测 试 卷
一、 单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国务院()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建设部 b、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行政主管部门
2、 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
a、1/3 b、2/3 c、1/2 d、3/4
3、经( )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a、10% b、20% c、30% d、40%
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15日 b、30日 c、一周 d、二个月
5、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现与()起施行。
a、2002年2月1日 b、2003年9月1日 c、2003年5月28日 d、2004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 )开始施行。
a、2002年5月1日 b、2003年9月1日 c、2003年5月28日 d、2004年9月1日
7、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应当按照( )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a、 自定标准 b、不破坏结构的标准 c、防水标准
8、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的罚款。
b、 3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 b、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9、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 ),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a、50% b、60% c、70% d、80%
10、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a、1/2b、1/3 c、2/3 d、1/4
二、 多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 )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a、合理 b、公平 c、公正 d、公开。
2、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a、新技术 b、新方法 c、新思想
3、 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 )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a、物业共用部位 b、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c 、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 )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a、 物业管理事项 b、服务质量、服务费用 c、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d、物业管理用房
5、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资料下面有()。
a、竣工总平面图 b、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c、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d、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允许施工的时间 b、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c、违约责任 d、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7、下面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的行为()
a、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b、卫生间做防水处理 c、拆改供暖管道
d、改变住宅外立面
8、下列申报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a、房屋所有权证 b、申请人身份证件 c、装饰装修方案 d、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下列装修企业不得承接住宅装修业务有是( )
a、没有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 b、没有《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 c、没有办理装修申请的单位
10、住宅使用人系()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a、私房的承租人 b、借用人 c、代管人 d、单位自管房
三、 判断改错题(4分/题共40分)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2、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权向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但无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3、 业主大会可不定期召开。( )
4、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5、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6、《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房屋内的设施进行查验。( )
7、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公安部门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8、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
9、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为4‰( )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8
关键词 居室装修;问题;部件化;系统构成;绿色产品
0 引言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即将结束住房实物分配的时代,迎来住房分配货币化及住房商品化的新阶段。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住宅产业化提出了新挑战,如何适应住房商品化之后的新需求,是住宅产业面临的新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住房实物分配,模糊了居民对住房需求的多层次性,形成住宅建设千房一面的局面。进入住房商品化时代以后,购买住宅不仅成为个人消费行为,而且还成为一种投资选择,不同的购房者对不同档次的住宅有不同的需求,拥有选择权的居民对住宅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国的住宅建设,特别是城镇住宅建设,在经历了近20年的连续增长之后已颇具规模。国家已明确了住宅建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的地位,住宅建设本身也正面临从增长为主,向数量与品质并重转变的发展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居住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迅速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居住环境的改善。我国的家居装饰业应运而生,潜力巨大。10年来从小到大,遍布全国,发展之快,令人瞠目。据统计,1999年全国家居装饰业的总产值为1200亿元,是1990年的40倍,年均递增45%,大体上每两年翻一番,相当于全国城镇住宅年投资总额的30%。
尽管我国目前还处在住房短缺时期,新建住宅将继续保持可观的规模,但住宅建设是一次性投资,而居室装修装饰是周期性多次消费。在住宅的使用寿命内,平均5-8年进行一次室内环境改造(有时连同维修和局部改造)的总投入,将不亚于建造住宅的初次投入。从长远看,家居装饰业很可能跃居住宅产业的首要地位,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随着家居装饰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居室装修中也出现了许多普遍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着这一行业的前进。因此,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提出改革对策,对我国住宅室内设计与装修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价值。
1 当前居室装修中的普遍性问题 随着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居室装饰装修在我国从90年代开始悄然兴起,并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延伸部分,至今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然而,装修房子,对每经历过的人都是深感头痛的事。找资料、找装修公司或工人、谈价格、买装饰材料等等,耗时间、耗精力,不留神还容易掉进”装修陷阱”,走入装修误区。居室装修中的确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性且急待解决的问题。
1.1设计的表面化倾向 居室环境设计包含了实现营造舒适、健康的高品质居室环境过程的全部计划。设计师的工作是艺术化和热情的,同时也是科学化和严谨的。当前一些居室环境设计活动中出现的重表面、轻实质的倾向,使营造计划偏离了”以人为本”的科学设计轨道。淡漠功能、拼贴造型、堆砌材料、忽视技术、无视规范、片面宣传的”设计作品”误导着设计和消费行为,也是造成当前居室装修问题因素之一。
1.2职业培训与考核的空白状态 椐资料介绍,全国从事装饰工程的队伍已达600余万人,其中约400万人从事家居装饰。从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吸纳劳动力、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其意义是很大的,但与之具来的问题也是存在的。目前从事家居装饰的大多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甚至是起码的培训,素质低。家装项目的业主来自千家万户,非常分散。承担家装任务的也多是小型队伍,甚至是个体劳动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企业与劳务输出单位没有稳定的合同关系,更不可能像大型建筑企业那样有相对固定的劳务基地。因此,目前居室装修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考核等基础环节实际上处于空白状态。
1.3拆改建筑成为公害 在以往的住宅规划和建筑设计阶段,由于设计人员对人在居室中生活的研究不够深入,建筑设计阶段和室内设计与装修阶段存在的脱节现象,造成了在住宅建筑主体竣工后,建筑布局所提供的居室空间和粗装修基础条件,在住户对居室生活的实现方面缺乏适应性和可变性。居民在这样的居室中要实现自己对生活环境的理想,就希望对建筑的布局、结构、设备、管线、以及粗装修等进行适合性改造。
一些住户和装饰设计者由于缺乏房屋结构、设备、构造、安全等基本知识和对法规、的了解,随意拆墙打洞、踢凿建筑构件、改动管线,给整栋住宅带来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损坏了构造,造成设备、管线在维修、更新等方面的困难,影响着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目前住宅装修中普遍存在的对建筑大拆大改的问题,事实上已成为一种公害。
1.4噪音干扰 住户自己请人搞居室装修、装饰,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私家行为。多工种工人使用小型手动工具和电动机具,在现场长时间的操作,造成了对邻里和环境的长期噪音干扰,引发了许多纠纷。
1.5污染环境,损害健康 据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表明,由于现代建筑物普遍采用密封式结构,使用装饰材料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引发疾病的现象相当严重。我国卫生部、建设部和环保部门在去年9月的一次家庭装饰材料抽查中,发现挥发有毒物质的材料与产品占 68%,一些材料还含有放射性物质。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有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化学污染物、生物污染物等,其产生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部分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导致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远远超过国际卫生组织(WHO)指导标准。高浓度的悬浮颗粒物会导致人患呼吸道疾病。室内的甲醛、三氯乙烯、苯、二氧化硫等化学物质,主要来源于装饰装修材料、产品中有机化合物的挥发。这些化学污染物都是有害性的或恶臭,可以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引起免疫水平下降和一些器官功能失调,造成头痛、恶心、疲劳、嗜睡等,甚至可以致癌。
1.6漫长的施工周期 目前的居室装修施工,常常是以一家一户为项目单位。有限的场地范围,繁杂的技术工种、工序,尤其是以大量现场加工、手工制作及湿作业等为主施工技术现状,使得装修施工的周期比较慢长,住户牵涉大量精力,不能及时入住,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身效益也受到影响。
1.7质量纠纷 近年针对市场发展状况,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虽然颁布了一些相应的法规、标准,但尚未成严密的体系。装修队伍技术和信誉良莠不齐,一些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没有跟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差别大,企业的产品质量、科技含量、生产管理、绿色技术水平低,通用性和互换性差等多种因素,严重地影响了装修装饰质量。家装市场的无形无序现状,引发了众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反响强烈。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近来有关家庭装饰的投诉占全部消费者投诉的20%以上,投诉数量近年明显升高。
2 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的框架 彻底变革目前无序设计和以大量现场加工、手工制作及湿作业为主的居室装修模式,研制开发我国的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发展绿色居室设计,实施绿色产品工程,是解决当前居室设计与装修中问题的最好途径,必将成为家居装饰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一、标准化、系列化的装修部件产品汇集最新的科研成果,菜单化设计与部件选型展现出全新的居室环境营造模式。
二、工业化生产提供了全为成品的装修部件,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装修过程是直接使用成套产品进行现场装配的干作业,将目前室内的粗装修和二次装修过程合一,极大地缩短装修施工周期。
三、多档次配套装修装饰材料及设备均由企业工业化生产,产品质量能得到专业保证。
四、企业的产品生产形成规模效益,以室内环境整体配套的形式为客户服务,省去旧式装修的全部中间环节,家居装饰省时、省力、省钱。
五、采用绿色产品,营造健康的居室环境,将装修活动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减少到最小。
六、与住宅技术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同步,促进住宅建设向建筑与室内产品的完整配套的方向发展。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这是根据中国城镇以集合住宅为主的国情和住房商品化的进程,参考发达国家”用户参加设计”的做法,经过国内一批住宅示范小区实践经验总结而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这表明,加强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的理论研究,加快相关产品的研制与推广,已成为我国居室装修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和必然趋势。 2.1建筑与室内装修一体化模数协调系统
建筑模数和协调是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我国自50年代开始这方面的研究,80年代初步形成建筑模数统一标准,但其应用尚局限于建筑构配件的预制和安装等。目前我国与住宅相关的建筑材料、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但也表现出一定的无序和自流状态,与建筑结构模数难以协调。同时,建筑设计也没有为室内空间提供具有模数关系的基础条件。
建筑应当是使人能在其中获得良好生活品质的环境产品。依据”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建筑模数的研究和确立,不仅要适应工业化生产和装配需要,更重要的是,应在深入研究人体工程学和环境行为学的基础上,将结构构件所限定出的空间构成一个模数化的空间,为室内设计阶段的工作提供进行模数组合的基础。
今后新建住宅的模数空间设计,应采用发展型方式,通过建筑与室内装修一体化模数标准单位,使用室内界面和部品定位的方法逐步展开,建筑设计采用单轴定位和双轴定位共用方法协调技术装配空间,保证使用空间为净模,实现模数标准型系列产品组配。对于依据现行建筑模数建成住宅,可采取选配局部非标准部件与模数标准型系列产品组配的方式,适应旧建筑或非模数化的居室装修。
2.2产品标准化系统 将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纳入住宅建设部件化的大系统中,研究建立装修部件标准化的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包括模数协调与合理参数的确定,公差与尺寸配合,连接构造与材料衔接关系,材质与色彩,装修构件、配件、家具及设备等的规格和标准,使部件化产品规格化、系列化、目录化和通用化。在设计、制造、装配、验收、维修等环节遵循统一的标准,实现尺寸配合,以及功能、质量和效益的最优化。
2.3室内空间再限定系统 住宅建筑的结构体分为支撑体与填充体,支撑体是永久的,而填充体则可更新。目前我国住宅建筑采用最多的还是支撑体与填充体合一的形式。由于结构体难于变更,不利于室内空间的重新划分。
采用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的结构形式,是获得灵活室内空间的前提条件。随着研究工作和设计实践的深入开展,目前出现了不少”大开间”的住宅建筑,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所谓”大开间”,即指建筑中采用大剪切力墙,每户只有四周的外墙承重,而户内所有的分室隔墙,都采用不承重的轻质墙体,可以全部拆除。这种住宅除了卫生间和厨房因管线的关系不可改动外,所有空间都可以进行重组。”大开间”这种新概念的住宅建筑形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消费者不再受到建筑格局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充分规划空间。
室内空间再限定系统,主要针对的是”大开间”住宅居室装修,采用部件组配的轻型隔墙系统分隔空间。此外,室内空间再限定还可以使用家具或隔断等来完成,区分功能性空间,取得实用和装饰效果。甚至可以将轻型隔墙做成推拉式、折叠式的,使功能性空间互相重叠,更能获得理想的使用效果。
2.4设备管线系统 在居室装修中,需要依据不同的生活需求规划空间布局和设备配置,因此设备管线也应具有敷设的可变性。现代人的生活丰富多彩,因此房间中除给排水、供气、供暖、制冷、通风、监控等设备以外,各种新型家电设备更新很快,电气线路敷设也越来越复杂。
居室设备管线系统,包括新型管材及其接口技术,综合布线的设置方式与协调,以及与界面装修系统的接合方式等。建筑设计阶段的设备管线设计,只需依据功能需要为每户予留出居室设备管线系统所需的总端口,户内详细布线设计均留给室内设计完成。装配化的室内设备管线系统,将与室内各界面部件系统密切结合,各功能端口依据室内功能布局安装在界面部件的表面上,构成与可拆装的界面装修系统相结合装饰效果。这种系统的应用,彻底改变了目前在建筑构件上剔槽敷设管线的做法,避免了装修施工对建筑结构的破坏,加快了施工速度,同时也为管线系统更新提供了可变性条件。
2.5界面装修部件系统 界面装修部件系统是与建筑构件直接结合的系统,是装修部件化系统的基础和主干。其最大特点是建筑结构施工完成后,不需要再对建筑构件表面实施抹灰找平等工艺,界面装修部件系统能通过自身调整方式达到装修界面的准确定位。
按照部件在居室空间的位置,界面装修部件系统主要分为顶板系统、墙板系统、地板系统、固定家具系统、连接与固定系统等几个子系统。通过其间的组配,构成”仓体化”的居室界面装修,并为后续室内家具、陈设、设备等进一步装配提供基面和背景。
2.5.1顶板系统 构成多样化顶面的形态,与可能安装在顶面的固定家具系统、电气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空调系统等相结合。
2.5.2墙板系统 构成多样化墙面(包括门)的形态,并支持完善轻型隔墙系统,与可能安装在墙面的固定家具系统、陈设品系统、电气系统、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等相结合。
2.5.3地板系统 构成多样化地面的形态,与可能安装在地面的固定家具系统、电气系统、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相结合。
2.5.4固定家具系统 居室中有许多与顶面、墙面、地面固定连接的家具,如吊柜、壁柜、案台等,用作储物与承托,有的还作为室内空间分隔的部件,是界面装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家具系统依据室内设计的格局和使用方式,通过多样化的形态,与周围界面完美衔接。
2.5.5连接与固定系统 依据居室不同区域的设计要求,考虑到今后需要调整、更换部位的区别,使用不同的连接方式。界面装修的连接与固定系统分为固定式连接、拆装式连接和活动式连接几类。
固定式连接,是对于室内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维护部位,如保温、隔声、某些基材等,采取材料与维护体的粘接方式。 拆装式连接,是对于室内空间再分隔的隔墙、界面装修等部位,采用搭挂式金属件,便于日后变更格局或更换界面装修材料。
活动式连接,是对于室内特定区域或部位,采用滑动式五金组件的装配方式,支持活动式隔墙、家具系统,形成可变性室内空间。
2.6装修装饰材料与设备系统 装修装饰材料多样化是保证居室装修的风格多样化基础。合理处理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矛盾,研究材料深加工性,利用科技手段和工业化技术,开发新型绿色建材,按模数生产装配式成品复合材料,形成在材料的材质、结构、色彩、肌理、造型性、物理性、连接、过渡等方面的多样选择。装修装饰材料系统密切联系界面装修系统和菜单化设计系统。
提供与居室界面装修部件直接接合的设备,如厨房和卫生间的设备、居室供暖制冷设备、智能化控制与管理设备等的配套选型,支持菜单化设计系统,配合节能住宅体系中新型节能产品推广应用。
2.7室内设计菜单化系统 室内设计菜单化系统是营造居室环境的开端,也是全部过程的计划与指导系统。它可以为每一种户型的提供多样选择的室内设计方案,对”大开间”的户型,还可设计出不同的房间分隔方式。每个方案包括一系列可供住户选择的界面装修部件(包含顶板、墙板、地板、固定家具、连接与固定件等)、装修装饰材料、设备、家具与陈设等的配置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图纸及文件、材料样板(甚至样板间)、综合及分项报价,以及产品制造、装配、质保、维修等周期和方式的计划等,供户主选择或参考。
住户可以参与设计方案的形成,并在符合相应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与设计师和服务部门一起修改方案,最后确定居室装修部件系统配置实施计划。
2.8绿色产品系统 绿色产品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世界各国为适应全球环保战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产物。近年来,除了人们早已熟知的各种生产厂家商标、产品注册商标外,又增加了一种新的标志–绿色标志。它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标志,受法律保护,是经过严格检查、检测、综合评定,经国家专门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标志。在国际贸易中,绿色标志就像一张”绿色通行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于1993年5月成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并实行绿色标志认证制度。
1992年联合国在环境与发展会议上通过全球《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绿色设计政策。1999年国际建协(UIA)会议通过了《北京宪章》,也将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今后建筑业的奋斗目标。《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更新替代有害环境的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产品,特别要促进具有环境保护标志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绿色产品的生产必将成为今后生产的主导方向。
绿色产品的”绿色程度”体现在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它是包括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循环系统,与普通产品生命周期的循环系统有着本质的区别。绿色产品生命周期包括规划及设计开发过程、制造与生产过程、使用过程、维护与服务过程、废弃淘汰产品的回收过程、重用及处理处置过程五个阶段。
研究建立与未来中国住宅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居室装修装饰的绿色产品系统,使产品获得绿色标志,建立对产品生命周期五个阶段实施的保障体系,居室装修才能成为绿色消费活动,人们才能获得健康、高品质的居室环境。
2.9质量保障系统 建立、完善与室内设计与装修工程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与资格考核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市场的委托、管理、监督的法制化体系等,是居室装修质量保障的必要条件。
ISO9000族和ISO14000族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在产品质量标准方面,住宅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现代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实施ISO9000族标准,发挥企业质量管理的实际功效。在加强和提高实施绿色制造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水平方面,实施ISO14000族标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现代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在确定居室装修设计的菜单时,消费者和设计师应优先选择通过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企业的产品。产品生产企业要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安装与使用、维护说明》等,并建立专业的安装、售后服务队伍,自觉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社会的居住消费来看,住宅产业的构成大体分为购房消费、家装消费、服务消费三类。目前,购房消费占首位,家装消费次之,服务消费占末位。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进步,三类消费将呈现不同的增长趋势,为居室装修部件化产业建立与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
实现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的应用绝非易事。因为它涉及到设计、制造、安装、回收、管理、房产交易、法规与标准、技术水平和队伍素质、法律保障等许多方面。实质上,居室装修部件化是家居装饰业的一场改革与创新活动。
通过深入科学研究和试验,结合室内设计与装修工程实践与探索,建立起有中国居住建筑文化特点的装修部件化系统构成模式,以现代科技为支柱,逐步搭建起居室装修装饰产品工业设计的新平台,我国的室内设计才能走出目前重表面、轻实质的误区。居室装修部件化系统的建立,将拉动各相关产业向高新方向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从业人员的科技知识、技能和素质全面提高,使中国的住宅产业走上快速健康的发展道路,为建筑业的振兴和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可观的贡献。
追求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走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高科技手段营造无污染的绿色居住环境,创造一个接近自然、健康、舒适的高品质生活空间,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新课题。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9
第二条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建筑物、构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材料的配套供应、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承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认证、审查工作,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协会章程。督促设计、施工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五条各级经信委、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疾控、环保、财政、发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并向工商、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未取得《室内装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活动。
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装修企业。
第七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人员。应取得有关装饰装修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承揽设计、施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营业执照、室内装饰资质证书。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室内装饰装修定额预算和设计取费标准。第九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应将设计图纸和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第十条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从事公共场所装饰工程的工程开工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委托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机构实施全程监理。第十一条凡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受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市外单位来本市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认证书。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验登记备案。
禁止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第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
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不得交付使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
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垃圾通道或下水道抛弃装饰装修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第十四条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
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户及财产的安全。装饰装修企业应为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购买人身意外事故保险。
不得侵占公共空间,第十六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监理和设计项目,第十七条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及社会团体投资的新建、改建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凡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投标的企业,应取得室内装饰装修资质认证书方能参加投标,具体办法依照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第十八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对涉及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已鉴定为危险建筑物的不得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
进入小区作业须遵守小区规定的施工时间,第十九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的从业人员。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把关,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将小区内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
发现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行为,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对住宅装饰装修进行巡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同时应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报告,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使用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规定的材料,第二十二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工艺规程和质量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实行保修制度。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免费负责维修。非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损毁,由施工单位维修的施工单位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不得涂改、转借、出卖、伪造或骗取有关证照。第二十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规范经营。
禁止销售、使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未取得企业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的
二)应公开招投标而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
三)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进行室内装饰施工的
四)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五)已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内进行装饰施工的
六)室内装饰施工中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
视其情节轻重,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依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未在规定时间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年检手续的
二)涂改、出借、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三)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
第二十七条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0
一、装修规定
1、业主/住户装修首先向物业公司申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安全消防责任书及装饰装修保证书,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携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提交施工方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签订装修协议,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临时出入证等;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完毕后,经物业查验装修工程符合装修管理规定,方可退还保证金。
2、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对下水口和其它设备管线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楼梯、过道及其它公共部位加工和堆放材料、垃圾等物品。
3、施工期间物业公司随时派工作人员抽查现场,严禁拆毁承重结构毁损设备管线和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无损。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户门以外公共区域严禁加装防护设施;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位置;对讲系统预留位置不能做更改。
5、装修垃圾一律采用袋装后,按规定时间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清运。
6、装修建材和垃圾搬运不宜影响楼内其他居民的生活,不在电梯运行高峰期间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装运不得遗洒,爱护电梯设施,保持轿厢整洁。
7、运送装修垃圾时间:晚19:30至晚21:30
8、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他时间不得噪音施工。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施工。
9、因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需要物业公司维修时(有偿服务),业主要积极配合,并自行拆除和恢复装修部分。
10、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依照装修协议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施工结束后,业主和装修单位共同申请查验。如有违反装修协议的酌情扣减保证金;物业公司有关部门查验合格,收回相关证件,结算相关费用。
12、物业公司将装修有关资料归入小区住户档案管理。
二、装修流程
1、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负责人带齐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2、物业公司审批,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交纳有关费用,办理入场手续。
3、安全文明施工,业主/住户监督施工质量,物业管理人员巡查监督装修情况。
4、装修完工后,业主/住户向物业公司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装修方案,确认签字后办理退场手续。
5、如无特殊情况,验收合格壹个月后,业主/住户可退领装修保证金。
三、流程说明
1、装修资料准备
住户领取填写《装修申请表》,并详细列明装修范围、项目及内容。
2、提供下列资料:
①装修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水电)
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及存档用。
④装修队电工、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确保无违章装修项目。
2、审核同意后,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
3、装修施工前,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对房屋土建结构及配套管网等设施进行检验,并对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将问题集中在《验房表》中反映到物业公司。否则,装修公司将可能承担应由建设单位保修的责任。
五、装修进场
1、装修公司负责人带齐施工人员身份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车辆临时出入证。
2、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公司负责人或业主到物业公司补办入场手续。
3、业主及施工人员应对管理人员的装修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
六、装修查验
1、装修完毕,业主/住户到物业公司申请查验,对查验不合格的,责令其改正后再查验。
2、查验合格后,可办理退场手续。
七、装修退场
1、施工单位征得业主同意方能退场,由业主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2、因装修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堵塞、裂、渗、漏等现象,由责任人负责。
3、业主/住户在装修查验合格壹个月后,可办理退领装修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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