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大全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清单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促进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它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广告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化妆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下是有关于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大全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清单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谁的环节出的问题,由谁全权负责,造成货物的丢失、损坏由本人赔偿。

【范围】

限于仁寿霞飞化妆品连锁所有工作人员。

【权责】

本制度由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归纳管理。

【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现状,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开拓部、销售部、财务部、后勤部四个部门。各部、处人员编制及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1全面监管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

1.2召集主持开总经理会议。

1.3主持部门经理述职会议,审批各部门工作计划。

1.4促、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1.5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制订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公司发展的具体战略目标。

1.6签发总经理令,规范公司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1.7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8及时处理顾客意见和接受顾客的投诉。

1.9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职权。

2、市场开拓部的工作职责

2.1市场开拓部经理的工作职责

2.1.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战略目标,制定市场发展,业务拓展,售后服务的规划和招商计划。

2.1.2定期举行部门员工的各种经验交流会和述职报告会。

2.1.3.收集市场反馈信息,并加以整理后向总经理汇报。

2.1.3了解和掌握本行业的市场发展态势和运价情况,研究对策和方略,以在市场竞争中取胜。

2.1.4整体把握市场发展动向,总结在市场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整经营策略。

2.1.5公司制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2市场开拓部业务经理工作职责

2.2.1营业目标的拟定及达成情况的报告。

2.2.2市场资料的调查与反映。

2.2.3掌握并收集市场上其它产品的价格体系、性能、行销方式,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2.2.4客户资料的建立与运用。

2.2.5新客户的开发。

2.2.6收帐及帐款的异常处理。

2.2.7新产品资料的报告。

2.2.8对市场开拓部经理负责,向其请示和汇报工作。

3、市场售后服务部工作职责

3.1市场售后服务部经理工作职责

3.1.1实施并完成总公司安排的促销工作和驻店督导、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信息传播。

3.1.2负责对客户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及销售技巧培训以及内部员工的培训。

3.1.3负责讲师团的组建工作。

3.1.4负责对讲师、美导老师工作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3.1.5定期和终端客户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1.6规划促销业绩目标并分配。

3.1.7规划各阶段促销策略以及统筹安排各顾客所申请的会议、活动并及时将安排通知综合服务部。

3.1.8促销业绩统计及促销情况分析。

3.1.9负责制定和实施经销商促销辅导计划。

3.2品牌主管工作职责

3.2.1负责计划组织实施监控全省市场售后工作;

3.2.2负责美导的工作安排管理及加盟店活动计划、要求统筹;

3.2.3各种市场信息处理和售后的投诉和建议的处理;

3.2.4产品技术咨询培训、市场售后工作全面监控及培训工作。

3.3客服部工作职责

3.3.1以顾客满意为中心,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3.3.2从全局出发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礼貌大方地与顾客沟通。

3.3.3熟悉业务运作,掌握应酬技巧,以高度的热情与责任感满足来访顾客的要求。

3.3.4负责顾客电话预约订货、顾客退换货手续的办理等。

3.3.5接受和处理顾客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3.6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3.3.7负责客户接待及电话咨询、电话投诉及建议的处理。

3.3.8负责客户各种配送及返点。

3.3.9负责与厂家沟通及订货。

3.3.10负责各种会议申请及回复。

3.3.11负责掌握和了解市场信息及公司售后服务状况。

3.3美导老师工作职责

3.3.1拟定工作计划,交售后服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3.3.2负责从加盟合作伙伴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产品技术培训及销售技巧培训、心态培训等。

3.3.3实施并完成公司安排的促销工作和驻店督导、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信息传播。

3.3.4收集客户意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以便及时调整经营对策。

3.3.5定期与客户保持沟通,建立良好稳定的客户关系。

3.3.6与开拓部门密切配合,把售后服务工作跟进、优质。

3.3.7严格按照售后服务部工作大纲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

3.3.8对售后服务部经理负责,向其请示和汇报工作。

4、后勤部工作职责

4.1后勤部主管职责

4.1.1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离职及员工考核、制度政策的拟定工作。

4.1.2公司行政管理(负责客户、厂家老师的接待安排)

4.1.3配合销售部做好后勤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安排;

4.2行政人员工作职责

4.2.1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及总经理办公室决议的贯彻执行。

4.2.2做好来客接待。需食宿的客人,报财务人员负责安排。

4.2.3做好电话话务工作,及时向各部门传达电话内容及信件的收发。

4.2.4负责公司专业书籍的借阅。

4.2.5负责公司销售人员、美导的出差行程的统计及市场销售的反馈信息统计。

4.2.6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2

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化妆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化妆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以确保化妆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供货企业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采购国产化妆品,应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采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索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进口化妆品,应索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者《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检疫证明》、供货企业的《营业执照》。

5、经营企业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

6、索证索票应当按供应商名称或者化妆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鼓励有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

7、化妆品经营企业实行台账管理,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还需建立销售台账。

8、购货台账按照供应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管理。

9、购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10、严禁采购以下化妆品:

(1)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化妆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化妆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化妆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化妆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化妆品。

储存及库房管理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3、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4、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化妆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化妆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健康标准:

对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员工和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有可能污染化妆品的疾病。

2、体检项目

呼吸系统及胸透、肝功能全项检查、皮肤病方面检查等。

3、体检频次

3.1新员工进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3.2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持有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4、凡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者,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经经理批准后持健康证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调离岗位。

5、因病离岗人员经治疗恢复健康后,需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健康合格证,经经理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6、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记录表、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资料及健康证复印件和患病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等。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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